5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辽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场主题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介绍今年以来,我省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加强法制建设,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全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已削减至32项,并且将在年内实现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商标注册便利化,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理时限?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理时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办理时限

5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辽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场主题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介绍。今年以来,我省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加强法制建设,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全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已削减至32项,并且将在年内实现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商标注册便利化。

政务诚信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今年已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全省政务诚信建设的基本框架。大力构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与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36个省(中)直数据源单位、14个市和10个县区之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并且着力提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影响力,有821家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在优化投融资环境方面,今年我省即将制定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在鞍山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普新区、沈抚新区、辽东湾新区、沈阳市铁西区、辽宁东戴河新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另外,我省还全面启动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了项目信息共用共享。从今年2月1日起,我省投资项目实现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办理,将项目审批和监管统一嵌入流程系统,并进行“标准化”管理,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实现了信息公开。与此同时,我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目录》坚持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进一步放宽了民营资本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今年省工商局出台了六大方面28项具体措施,为全系统更好地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确定了方向。”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工商局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力度不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开放了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推进工商“先照后证”改革,全省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已削减至32项,提高了市场准入效率。逐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将“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共为个体工商户核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24.25万户,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情。同时,全面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截至4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核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8490户;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地区办理简易注销共8561户,降低了企业和个体户的退出成本。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内我省还将实现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商标注册的便利化。目前,沈阳、大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已正式启动运行,省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就近到这两个窗口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而不用再去北京或通过中介代办。其他12个市待条件成熟也可自愿申请,经省工商局推荐工商总局批复后即可开展此项工作。

另外,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省工商局大力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建设维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广告、网络交易、合同监管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作为东北地区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全省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据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亮点之一是其全口径的适用对象范围,涵盖了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并就优化营商环境中反映较多的收费、检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明确,财政、价格等部门每年应当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未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外,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均要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一律不得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省政府法制办采取了多项举措:举办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制度建设专题研讨班,对全省各市及各县、区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进行专题研讨培训;制定《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开展检查活动依法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在全省范围内对《条例》进行宣讲。据统计,目前宣讲活动已在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县(区)进行了20余场,听众达6000余人,效果良好。

新媒体编辑:刘爽

责任编辑:符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