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商贩如何处罚(碰到这些黑心商贩)(1)

3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鲁志强通报了我市2015年食品药品6起违法典型案件。

某火锅店在食品中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案

【案情】2014年7月30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朝阳某火锅店抽取“火锅底料”,检出罂粟碱、那可丁。

【处理结果】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25308元;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计人民币1152640元。市公安局对股东兼采购员程某和总调料师李某刑事拘留,并将安徽芜湖香料行老板李某带至益阳批准逮捕。2015年11月13日,赫山区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3万元。

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案

【案情】2015年4月21日,市民龚某反映他于2015年4月17日通过淘宝网在“益民保健”店购买的丁桂儿脐贴和硝酸咪康唑乳膏,可能是假药。检验发现确为假药。

【处理结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干警在安徽阜阳一举端掉了展某销售假药的窝点。现场查获展某、贾某存放有丁桂儿脐贴等假药仓库1个、经营实体店1个,标示货值金额100万余元。6月29日至7月2日,再次对供货商张某实施抓捕,端掉存放假药肛泰等产品的仓库2个。2016年1月6日,赴郑州将生产窝点的刘某抓捕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场查获云南白药膏等产品数种。

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氰化物超标的白酒案

【案情】2015年5月14日,长沙市某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浓香型“湖乡人”正宗纯谷酒被检出“氰化物(以HNC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查,“湖乡人”从我市某酒业有限公司购进。

【处理结果】给予当事人没收扣押的不合格产品和处以罚没款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减肥胶囊案

【案情】2015年6月3日,在益阳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抽验标示江西复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减肥胶囊,经检验,含危害人体健康成分。

【处理结果】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减肥胶囊162盒;没收违法所得1330元;处罚款6000元。

某保健商行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案

【案情】2015年3月12日,资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怀疑在资阳区某保健品商行购买的欧米加威特海豹油胶囊为假冒进口保健食品。检查中,该商行不提供进口通关证明材料和出厂检验报告书等证明资料。

【处理结果】没收欧米加威特海豹油胶囊2瓶;没收违法所得16704元;处罚款178296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5000元)。

某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骨伤制剂膏案

【案情】2015年11月10日,赫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骨科门诊治疗室,发现1150克正在使用的自制制剂膏,该门诊不能提供《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处理结果】没收扣押的自制骨伤膏1150克;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450元。

鲁志强介绍,这6起案件只是去年查处案件中的典型。201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57件,执收罚没款548.7万元;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企业1家,注销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6家;公开抽验(含核查)结果3191批次,行政处罚案件609件。

发现食品药品问题 拨打12331举报

在3月11日召开的市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提问,相关负责人作出明确答复。

把过期食品二次加工再销售,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记者提到,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食品加工和生产企业存在把过期食品更改或者隐藏生产日期,或者把过期食品作为原材料进行二次加工再进行销售的现象,监管部门在这方面有什么措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余建湘回答,这是属于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刑事犯罪,违法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全过程、经营企业经销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他鼓励社会各界如发现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全国统一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利用健康讲座等名义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危害较大

有记者提出,目前社会上存在以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体验等名义,聚集老年人并向其推销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行为。这类情况存在什么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章建回答,这类行为主要存在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把普通保健食品吹嘘成灵丹妙药;杜撰或夸大被体检人的病情,假借名人名报以及权威机构等推荐产品;以免费试用或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雇佣“托儿”现身说法,并承诺“无效退款”等问题。

这类销售活动大多为临时性行为,十分隐蔽,危害较大。有可能错误引导用药,耽误病人正常治疗;产品质量缺乏监督,存在安全隐患,存在一定的毒副作用;高价诈骗坑害群众,影响社会稳定。

章建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拨打全国统一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监管部门将在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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