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称《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密切与社区、家庭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小学学校可以发红头文件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小学学校可以发红头文件吗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称《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密切与社区、家庭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按理说,此类文件的印发时间应该是暑假开始的前后几天,这样才能及时对整个暑假工作提出宏观层面的政策性指导与要求,比如2013年的这一文件就是在7月4日印发的。然而今年却是在7月27日,此时暑假已过去近半,如此姗姗来迟不免让人猜测其“应景式规定”的可能性:暑期活动单调乏味、违规补课屡禁不止、假期学业负担过重、各地安全事故频发,“四面楚歌、江湖告急”的危机让“过好暑假、快乐一夏”的构想显得极度力不从心。
不过,一纸红头文件真的可以成为消解暑假困境的“及时雨”吗?不妨先来认真学习一下这份《通知》。
《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利用暑期时间就近就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看上去这种“鼓励和引导”带有民主性与号召性,但实质上,这一规定对很多地区、学校和学生而言却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一来,既然是“自愿”,那学生就可以不参加;即便是“被参加”了,连大学生实习证明都可以“私人定制、包邮购买”,那中小学生滥竽充数、弄虚作假似乎也就不足为怪顺理成章了。二来,“鼓励和引导”的主体是“各地中小学校”,但学校老师也是有暑假的,那么这额外产生的工作,其费用问题和安全问题该由谁负责?
《通知》要求,“减轻学生过重暑假学业负担”,“要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那么问题来了:第一,“过重”“盲目”的尺度该如何界定,是以学习时间、学习难度来计算,还是以作业多少、补习班数量来衡量?第二,是否“过重”或“盲目”该由谁来认定,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学校,培训机构还是老师,家长还是学生本人?
《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文明绿色上网”,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切实做好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固然不能缺席学生的暑假生活,但学校教育却也永远不可能完全代替家庭教育。暑假期间,学生的监护职责还是主要在于家庭;可许多家长要么没有暑假,要么疏于监管,学校再多的教育和引导也就鞭长莫及了。
近些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类似的文件通知屡见不鲜,但学生的暑假却并没有因此而“平安、愉悦”多少。倒不是红头文件本身有什么错误,更不是要因噎废食就此取消;而是希望能够避免形式化、口号式、单一性的弊端,红头文件或许才会更加给力,才能产生其应有的效力:一是要充分调研,能接地气;二是要权责明晰,便于操作;三是要多方发力,齐抓共管;四是要规划协调,做好服务;五是要加强监管,保证落实。
文/卜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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