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更好支撑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日前,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将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四大类。其中工业固体废物分为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赤泥、磷石膏、工业副产石膏、钻井岩屑、食品残渣、纺织皮革业废物、造纸印刷业废物、化工废物、可再生类废物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建筑垃圾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分为农业废物、林业废物、畜牧业废物、渔业废物和其他农业固体废物。
目录中的固体废物名称,包括简称和描述两部分。固体废物简称按照行业规范或约定俗成的方式进行命名,描述部分是对固体废物较为全面的定义,主要从使用原料、生产工艺、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及污染特性等方面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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