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和县级市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体制、城建规划体制、土地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和公共服务体制五方面具体而言:,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地级市管不了县级市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地级市管不了县级市吗
县和县级市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体制、城建规划体制、土地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和公共服务体制五方面。具体而言:
组织机构体制。与县相比,县级市可以多设一些机构,多安排一些领导职务和人员;市委书记常高配一级,县委书记较少高配,许多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可以进入常委并享受副地级政治待遇,也更容易同上级政府接近和获得晋升;在人事任免方面,部分省(自治区)政府对县级市在人事方面有直接的监督、控制权,县级市可以定编充实公安政法队伍名额;县级市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能够将城乡结合部居民纳入城市社区管理,有效地化解县与驻地镇并存产生的矛盾,机构改革试点也多放在县级市。
城建规划体制。在城市建设方面,县级市比县拥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县的城市总体规划只需上级地级市(地区、自治州)政府审批即可实施,县级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必须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各级政府对县级市城建方面的支持较多,如县级市在城区改造与管理、用电指标分配、电力设施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对县的支持则多为扶贫、惠农补贴等内容,如2016年云南省沾益县的补贴主要包括退耕还林补贴、中央农业保护支持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森林生态效益补贴等;相对于县和市辖区,县级市通常能够享受到更优惠的国家政策,以云南省文山县整县改市为例,在经济建设审批立项方面,文山县只能审批100万美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县级市虽然和县是一个等级,但改市后却可以审批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是县的30倍;在申请上级资金配套项目、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同样的立项,优先考虑县级市,国家在放宽政策时,也是先到市后到县,省(自治区)在下达某些项目时,也常只考虑县级市而不考虑县,如县级市就可以参与评选“国家卫生城市”,其评选标准就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除直辖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不包含县。
土地管理体制。与县建制相比,县级市的自主权更强,在建设项目审批、基建投资规模等方面更容易获得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县级市的建设用地指标一般要高于县,可以获得更多的农转非农用地指标,并且可以自主决定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征收与税率,并且拥有审批较大面积用地的权力。如广东省普宁市在1993年设市之前,1989-1992年期间,年均审批非农建设用地763亩,而1993年设市之后,1993-1998年期间年均审批费用建设用地1570亩,土地指标数量大大增加。又如2016年,邯郸市各县(市、区)新增用地中,县级市年均值为1140亩,县的年均值为602亩,市辖区的年均值为283亩,可见县级市的土地指标明显较高。当前,土地出让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已成为多数县级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就意味着更多的土地收益,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不仅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对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土地抵押贷款等都有较大影响。
财税金融体制。县级市在省财政分成上具有更多优势,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周转资金,而省里对县的财政拨款更容易被地级市截留;县改县级市可以使城市维护建设税从5%上升到7%,地方企业的压力也会相应增大;财政返还比重会有所增加,但县政府的上级政府转移支付、专项扶持资金等只能用于农业相关的领域,而县级市可以用于城市建设相关领域;县改市以后,机构编制数量和城市建设等费用的增加,不同程度上会增大财政压力;县级金融业务以信贷业务为主,农村金融占比较大,金融、海关等垂管部门对县域经济发展十分重要,而这部分的行政管理权限仍然主要集中在上级城市,而县级市金融的城乡混合特征明显,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在金融机构设置、信贷审批权限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拥有一定的外汇额度,允许建立银行支行,因而可以作为投资担保或发行较大额度的贷款,此外,县级市还可以设立海关,审理人员出入境手续,直接管理车牌和驾驶证件的审批发放等工作。
公共服务体制。县级市建制使城市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权力得以强化,更加注重城市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设立高等级的医院;可以获得更多的工业项目、土地指标和水资源占用量;可直接向上级政府申请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补助资金;能够获得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和名额;但县改市后,其相应的教育经费就会减少,需要地方财政承担。
资料来源:博士论文《改革以来我国市辖区体制变迁与空间扩展及政区优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