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庭继承司法解释(解读民法典父亲去世)(1)

民法典家庭继承司法解释(解读民法典父亲去世)(2)

父母离婚小林自幼随父亲和祖母一起生活。12岁时,父亲因病离世。远在外地的母亲得知后,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抚养小林。小林明确表示,不想去外地学习生活。小林可以继续同祖母一起生活吗?

——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常情况下,子女应由父母抚养,祖孙之间不直接发生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下,祖孙之间也会产生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小林自幼由祖母抚养,祖孙关系融洽,且小林明确表示不愿随母亲到外地生活,若改变其生活、学习环境,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因此,母亲的请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小林可以继续和祖母一起生活。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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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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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民法典家庭继承司法解释(解读民法典父亲去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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