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潍坊10月22日讯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大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市民的一言一行都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参考。10月22日,记者从寿光交警了解到,目前,寿光市文明城市复审在即,而城市交通秩序也是文明城市复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让市民认识到文明交通、文明举止的重要性,交警部门特地面向全市招募交通文明志愿者,通过街头志愿服务的方式,帮助市民改掉不文明交通行为陋习,自觉养成遵守交通秩序的文明出行习惯。
记者了解到,近日,在寿光的大街小巷,每逢上下班高峰期,在街头总能看到一批批身着绿马甲、头戴小红帽的志愿者,他们拿着小红旗,帮助交警现场指挥交通,遇到行人闯红灯以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时,他们都会主动上前劝阻。“争创文明城市,不仅关系到城市形象,而且与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也息息相关。”一位交通文明志愿者告诉记者,“尽管每天早出晚归地做志愿服务很辛苦,但我们也是尽全力地付出一些,希望通过以身作则地规范引导,让更多的市民认识到文明出行的重要性。”然而,在现场执勤的过程中,交警和文明志愿者却屡屡发现,一些市民竟然置自身安危于不顾,公然闯红灯过马路。“尽管在斑马线上,但如果行人闯红灯的话,会对直行和左转车辆造成严重干扰,特别是在左转放行时,由于直行车辆必须停车待行,这时如果有闯红灯的市民从直行车道处走向左转弯车道,左转车辆因直行车辆的遮挡,看不到闯红灯的市民。如果躲闪不及,极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这种‘鬼探头’式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我们严令禁止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必须引起市民的注意。”
在交警公布的一组监控截图中,记者发现,一些市民自以为是在斑马线上,自身出镜就会安然无忧,殊不知这些闯红灯的行为不仅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而且也是给城市文明形象抹黑的“减分项”。对于屡禁不止、屡劝不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罚。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未满12周岁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闯红灯以及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罚款50元;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机动车罚款2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罚款2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在文明城市复审的关键期,寿光交警部门郑重呼吁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并发动身边亲朋好友,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为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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