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程行欢 通讯员 交通宣

不怕投诉,不怕违章,经常拒载和议价,面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群众反应强烈的服务质量问题,监管部门日前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记者今日从交通部门获悉,新修订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以下称为《新规》)已经于近日出台实施。

据了解,原有的《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2014〕166号)自2014年实施后,2016年10月,交通运输部修订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修改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表述、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条件等内容;

国家、省层面出台的有关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和服务的法律法规,也新增了一些违章情形,这些都与广州市目前实施的相关管理规定存在差异。

此外,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绕道等市民密切关注且影响较大违章行为的记分分值过低,对违章驾驶员的警示力度还不够大。

巡游出租车证办理程序(穗巡游出租汽车新规)(1)

图/视觉中国

据统计,2017年市交通部门共对4,938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7,032宗违章行为进行了记分,其中,1,376名驾驶员违章次数2次以上,149名驾驶员违章次数达4次以上,而累积记分满20分的驾驶员不足80名。

鉴于上述原因,《新规》更严的制定了准入和退出机制。和之前相比,考取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龄要求方面,从一年增加到了三年。

同时,还增加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机动车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条件要求。

此外,今后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旦发生上述情形,其从业资格将会被撤销。

此外,《新规》一共有46项违章记分情形,比之前多了8项,新增了“未取得车辆运营证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新的违章记分情形。

根据《新规》的标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议价、绕道等违章行为将会被记10分,相较之前的记5分,分值翻了倍!这就意味着,驾驶员一旦发生两次议价或绕道违章行为,其累计记分分值将会达到20分。

违章后果很严重,因为,市交通部门将会扣留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并要求驾驶员重新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

类似的还有,“转借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挪用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2项违章记分由记10分提高至记20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由记5分提高至记10分等。

来源|羊城派

责编|卢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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