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重庆3月29日电(姚远)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3月29日起可填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新华社客户端重庆3月29日电(姚远)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目前,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完成升级,在专项附加扣除板块新增了一项“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已经从六项增加为七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线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杨睿介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登录APP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婴幼儿照护费用”项目,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即使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后,及时补充更新即可,不会影响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杨睿说,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婴幼儿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据了解,这项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杨睿表示,这项政策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重庆税务系统将大力做好政策宣传辅导,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知晓政策要点,熟练掌握操作步骤,让税收优惠红利精准惠及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

重庆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注意新政策的施行时间。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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