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凡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合法的工商登记主体,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对上年度工商执照年报进行报送,河北省内的市场主体,登录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年报报送模块,按照上年度的财务数据、企业基本数据填写信息保存并报送。可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河北ca登录方式进入系统填报。
请各个市场主体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报送工作,年报报送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2022年调整了处罚措施,对于逾期未报送年报的,会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会根据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罚款。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便是后期解除了,信息也会跟随企业,抹不掉,就跟人有前科一样。
有不明白的朋友们可以留言咨询,河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的市场主体年报报送是怎么要求的呢?知道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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