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湖南岳阳生产的休闲零食"鱼棒",在收到货时,因为发现有些漏气,查询包装袋上的"产品标准证号"后,发现证号的状态为"已经废止",这是近日发生在重庆市民周先生(化名)身上的一件事。
8 月 3 日,周先生通过新浪黑猫投诉平台将此时进行了投诉,希望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产品保准证号是什么?和食品安全有何关系?产品标准证号废止,能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赔吗?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记者介入调查。
投诉:网购的鱼棒零食发现标准证号已废止
"我 7 月底的时候网购了一盒鱼棒,是一种休闲零食,一共有 10 小袋,花了我 20 多块钱,7 月 31 号的时候签收到货。"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周先生买的是一种叫"小王子"牌的鱼棒,生产地为湖南岳阳,制造商为湖南洞庭水湘食品有限公司。
收到鱼棒后,周先生 3 岁的小孩先吃了一包,等他自己再准备吃第二包时,发现包装有点漏气。担心食物过期,周先生拿着包装袋一看,发现生产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6 日,保质期为九个月,也就是说,鱼棒还在保质期内。
随后,周先生看了一眼产品标准证号,将这串证号在互联网上搜索查询后发现,该鱼棒的执行标准在 2018 年就已经过期了。
周先生购买的"小王子鱼棒"的产品标准证号为 DBS43/006-2013。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报料微信 xxcbwq)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废止风味动物性水产品干制熟食》标准的公告 湘卫通〔2017〕12 号"提出,湖南省《风味动物性水产品干制熟食》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指标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GB10136-2015)的相关要求,风味动物性水产品干制熟食(DBS 43/006-2013)在 2017 年 10 月 13 日之后,已经变为"废止"状态。
"希望生产厂家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周先生说。
回应:系操作不当,将给予消费者几百元感谢费
8 月 6 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包装袋上的联系电话,一名姓李的女性工作人员接通了电话,对方称是公司的销售内勤。"这个事情我们是知道的,出现了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们使用了之前过期的包装材料,因此上面的标准证号才会出现作废的情况。"
为何会使用此前过期的包装材料?李女士称有几点原因。"我们有一批旧的、已经过期了的包装袋,上面印的是过往的标准证号,之前把这批包装袋放到了仓库的一边。同时,之前的仓管员调岗了,我们新来了一个仓管员,他可能不清楚这批包装袋已经过期,再加上前段时间我们这边下了雨,仓库有些漏雨,工作人员在移动原材料的时候,或许也出了疏忽,导致之后用掉了这批旧的包装袋。"
"对方之前联系了供应商,后面又联系了我们,大概是在 8 月 2 号的时候。"李女士称,作为源头厂家,厂内的工作人员在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已经写了情况说明,并将情况反映给了当地市监部门,"对方在联系我们之后,我们也会对消费者给予几百元费用,作为感谢,如果不是他发现,我们可能还不知道(这个问题)。"李女士说。
李女士告诉记者,据工作人员统计,这批旧的包装袋一共被用于生产三件、每件 360 包的相关食品,"在了解到情况之后,我们也及时将这三件货进行了收回。"
对于给予消费者周先生几百元的费用,李女士称,这是对消费者表示感谢的,不能说是赔偿。"我们作为一个小企业,不可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百分之百做到没有漏洞,加上没有对消费者本人造成大的伤害,没有对他产生大的影响,在未来我们也将加强管理。"李女士说。
律师说法:
执行标准是否超过备案有效期与食品是否安全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针对周先生遇到的情况,他能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生产厂家进行赔偿?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
刘明通过查询一个相关判例后指出,法院认为食品是否安全,取决执行标准本身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是否严格执行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否超过备案有效期与食品是否安全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因此,消费者如要证明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提供有关部门的认定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光凭执行标准过期还不足以证明生产厂家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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