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判7个月(男子实习期醉驾被查)(1)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3月9日,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日常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中,发现一辆可疑的车辆,该车在路中间走走停停,左摇右晃。民警秦观带协警吴军飞、王帅,上前拦截。只见司机迷迷糊糊,将要睡去的模样,并伴随一股很大的酒气。民警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司机摇摇晃晃的走出车门。民警将司机带到大队,进行询问。

通过驾驶证和行驶证了解到,司机吴某,今年36岁,家住开封市某小区。刚刚拿到自己的驾照,目前还处在实习期。在对吴某进行酒驾检测的时候并不是很配合,通过民警的劝说,几经周折,吴某的初步检测为每毫升酒精含量187mg,达到醉驾标准。据他所说,当天刚把买的新车上好牌照,晚上吴某与两个朋友在一个小饭店吃饭,喝了四两白酒,之后抱着侥幸心里想要开车,被民警拦下。

在医院对吴某进行抽血检验的时,他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说出了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在酒醒后,写下近千字的悔恨书,但是为时已晚。目前吴某的血液检测结果已经出来:331ml/mg。吴某终将为自己的醉驾驾驶“买单”。

同时,宋门交管巡防大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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