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驾驶证是驾驶车辆最基本的条件
只有经过正规学习、训练和考试后
才能对整个交通法律法规
以及驾驶技巧有系统地了解
“刚报名”可还行?!近日6时许,苏州园区交警在创苑路星华街路口当场查获一辆超员行驶的南通籍小型轿车。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20.00%。民警在对驾驶人杨某进行身份信息核查时,他称“驾驶证忘带了”。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比对,发现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时杨某才说出了实情,原来他不久前刚向驾校报名了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学习,还没有参加技能训练和报考相应考试就直接驾车上路了。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并依法扣留了车辆。最终杨某因“无证驾驶”与“驾驶车辆超员行驶”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什么是无证驾驶?
①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③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④驾驶证被注销后为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的违法成本
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处1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处2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还需要注意的是:
①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②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2000元罚款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按照夏季“百日行动”部署要求
扎实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预防工作
苏州交警持续开展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与宣教行动
并且针对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
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车辆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
来源:苏州园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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