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岗位和人员需要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和人员
1. 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
2. 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
3. 承担涉密项目研究、建设、管理任务的岗位
4. 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以及相关管理岗位
5. 定密责任人岗位
6. 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
不属于上述特定岗位,但在工作中产生、处理国家秘密达到一定数量的岗位,也应当确定为涉密岗位。
二、涉密人员的等级
涉密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等级。
年产生、处理3项(件)以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确定为核心涉密岗位
年产生、处理绝密级国际秘密事项不足三件(项)或者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6件(项)以上的, 可以确定为重要涉密岗位
年产生、处理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不足6件(项)或者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9件(项)以上的,可以确定为一般涉密岗位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以上标准只是一个参考,更多需要实际分析的情况在此不一一赘述。
三、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当通过审查和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定期组织复审
1.审查内容:
1) 涉密人员的上岗前保密审查,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交往等情况。
2) 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协助审查
3) 拟任(聘)用有境外学习、工作背景的人员从事涉密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背景调查。
4) 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
5) 单位借用、交流、实习等人员需要进入涉密岗位的,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2.培训内容
保密形式、单位保密事项和保密规章制度以及保密基本知识技能等。单位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按照标准有规定的培训学时,保密培训要切实提高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培训后应当组织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的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
3.承诺书
涉密人员上岗前,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保密管理要求、涉密人员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4.定期培训和复审
定期组织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复审。核心涉密人员每年复审一次,重要涉密人员每3年复审一次,一般涉密人员每5年复审一一次。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类别调整的,应当及时进行复审。
四、涉密人员的绩效和补贴
单位应该将各类涉密人员履行保密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采取述职述密和绩效考核等方式推进保密工作责任制度落实,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同时,应当根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五、涉密岗位人员出入境管理
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涉密人员出国(境)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出国(境)前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返回后及时进行回访。擅自出国(境)或者逾期不归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涉密岗位人员离职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在离岗离职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和密品等,并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具体脱密期限。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
大概涉密岗位和人员涉及到的管理情况就是这些,涉密岗位和人员是建立保密制度的基础,人员到位了制度建立好才能运行的起来。关于人员是否进行培训等也是申请保密资质现场审查中很重要的得分点,企业只有自己在管理制度上重视起来,才能把握好这部分分数,才能更稳的拿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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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军工保密资格认定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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