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恨事”之五:史上最愚蠢的条约,葬送了琉球
本文作者 王浩(快哉风)和您一起聊聊罕见的、有趣的、真实的、难忘的中日历史
一边是中国,一边是日本,琉球国进入了漫长的“一国两属”时期。
这期间,中国大陆发生了王朝更替,明王朝被清替代,琉球依然奉清朝为宗主国,保持向中国朝贡、接受册封的旧制;另一方面,琉球的军国大事被萨摩设在琉球的”奉行官“控制。但不管怎么样,这时候的琉球最起码在形式上还保留了独立王国的壳子。
“生番”就是旧时外界对排湾族等台湾原住民的蔑称,他们世代分布在台湾岛山区,从事狩猎耕作,生活条件非常原始。生番没有国家概念,也不受任何法律约束。
因为语言不通,被当做入侵者的六十六个琉球人,被生番杀死五十四个,剩下的十二个人在当地汉族人的帮助下幸免于难,转送到台湾县,最后被集体遣送到福建,等候清廷处理。
据日方的文献记载称,五十四个人都被生番砍去了首级,异常残忍。
其实,这是生番的“首狩”习俗。看过《赛德克巴莱》的朋友,都能多少了解一点。在未开化的生番眼里,人类分两种:族人和非族人。任何侵犯到他们领地的“非族人”,不管是汉人、洋人、日本人、甚至其他族的原住民,都照砍不误。
图:台湾原住民祭祀舞蹈。
“胜利”的生番在庆功宴上载歌载舞告慰祖灵的时候,怎么也不可能想到,这起土著杀人事件,迅速演变成中日两国的外交头等大事,进而引来战火硝烟和东亚大变局。
史称”八瑶湾事件“,日本称为”琉球漂流民殺害事件”或“宮古島島民遭難事件“。
图:日本人在台湾事后竖立的政治墓碑。
大海那端的琉球,因为牡丹社的蝴蝶翅膀一扇,变成了台风。
2、“出师问罪”的日本和稀里糊涂的大清
十二个幸运者被送至福建后,福州官员立刻向北京奏报。时在北京的日本外务少丞柳原前光从京城邸报里获知后,也迅速上报到日本政府。
这时的日本正值明治维新时期,政府进行近代化政治改革,举国上下推行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对这件事的反应非常敏感,第一想法就是“出师问罪”,但台湾是清国版图,不好贸然出兵。于是,1873年3月9日,日本政府派遣外务卿副岛种臣,前往中国处理此事。
图:明治天皇睦仁,他的年号是近代日本崛起的象征。
年轻的明治天皇特别下旨,立下了三个原则:
1、清国政府若以台湾全岛为其所属之地,接受这一谈判,并采取处置,则应责其为遭到残杀者采取充分伸冤处置。
2、清国政府若以政权之不及,不以其为所属之地,不接受这一谈判时,则当任从朕作处置。
3、清国政府若以台湾全岛为其属地,左右推托其事,不接受有关谈判时,应辩明清政府失政情况,且论责生番无道暴逆之罪,如其不服,此后处置则当依任朕意。
图:副岛种臣就是乘这艘军舰”龙骧”号来华的。
带着这样的强硬旨意,副岛种臣抵达天津,同行的还有“龙骧”、“筑波”两艘军舰,水兵600余人,明显带有军事意味。副岛本人则在航海途中作诗:“风声鼓涛涛声奔,火轮一帮舰旗翻。圣言切至在臣耳,保护海南新建藩。”
6月21日,日方外交官员前往清朝的总理衙门,会晤中方外交大臣。总理衙门是清政府在洋务运动后,全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专门为“洋人”成立的外交事务中央机构。
图:总理衙门旧照。
日方开口便是:“台湾虽然是贵朝版图,而贵国仅治半边,其东部土番之地,全未施及政权。前年冬,我国人民漂泊彼地,被掠夺杀害。我政府将出使而问其罪,故而预先说明。”
中方回答:“本大臣等只闻生番掠杀琉球国民,未知与贵国人有何干系。不过,琉球国乃是我之藩属,琉民从生番逃出者,当时悉由我国官吏救恤,并送还本国。”
应该说,清朝外交官员一开始的回答很明确无误:琉球、台湾都是我大清的“属国”,这是本国内部事务,与你们日本何干?但日方不承认台湾生番是中国所属,而且声称琉球民即是日本臣民。
在这个回合的谈判中,日本的外交策略是:先否定台湾番地为中国所属,回避即将到来的日军侵台问题,而且一口咬定琉球为日本属地。一直到后来中日在日军入侵台湾后的交涉中,日方仍是“只谈台湾生番,避而不谈琉球归属”。
这明显是避重就轻的谈判,日本的目的不外乎想把水搅浑。
和日本的咄咄逼人相比,中方的态度远远不够坚决,甚至授人以柄。据中文记载,当时的两位”总署大臣“(谈判专员)说了这样一番话:“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番,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
图:任总理大臣20多年的恭亲王爱新觉罗·奕訢。
真是糊涂到家的辩白!就算是“生番”,也明明是本国人民,怎么能叫做“置之化外,未便穷治”?在黑白分明的版图统治权上拿”万国“和稀泥,只能说太天真了。
日本外交官员回国后,立刻奏报政府。
“明治维新三杰”之一,时任政府参议、内务卿的大久保利通确定了征伐台湾生番的方案,他在《台湾番地处分要略》中,赤裸裸地表示:由我帝国完全控制琉球之实权,且使之中止遣使纳贡之非礼,乃是台湾处分后之目的,不可与清国政府空为辩论。
醉翁之意不在酒,日本哪里是仅仅为了五十四个琉球人出头,而是通过“对生番兴问罪之师”这件事做文章,达到日本完全控制琉球实权的目的!
图穷匕见。日本出兵了。
3、日军悍然出兵台湾
第二年4月份,日本政府任命陆军大辅西乡从道为陆军中将、台湾番地事务都督,全权处理此事,必要“临机以兵力讨之”。
西乡从道,是为称为“明治维新三杰”的西乡隆盛的弟弟,他是后来的日本第一位海军元帅,对台湾和琉球觊觎已久。
图:西乡从道像。
5月17日,西乡乘坐“高砂丸”旗舰,率兵开往台湾。同时,西乡“照会”清朝闽浙总督,声称日军此行,是为了”直进番地“,没有别的意思,而且,要台湾地方官予以配合,一旦有逃脱的生番要协助抓获,送交日军主营。
这是一份目无中国主权的朝会。明明是非法入侵,反而冠冕堂皇,甚至还要中国的地方官配合。
日军抵达社寮港后,随即在石门一带进攻牡丹社番人,因为武器装备太过悬殊,牡丹社头人阿禄父子等20余人被杀,但番人依然据险抵抗。紧接着,日军兵分多路,再次强攻,番人终于抵抗不住,“皆弃家逃奔山谷。”
图:日本人画的台湾战役激战图。
日军将所攻占的牡丹社、高士佛、加芝莱、竹仔等番社烧的一干二净,屯兵驻扎下来。
清政府对此的反应是,命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兵到达台湾,共有一万余人士兵驻扎,此后又增加到两万人。但由于李鸿章临行前定下的决策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清军基本坐视不动,任由日军得寸进尺,一共攻破了18个番社。
图:台湾战役后,日军指挥官西乡从道(中坐者)与“归顺”的番社首领合影。
到此,日本的“出师问罪”算是告一段落,自己也付出了代价,据日方统计,日军总共战死20几人,但因为水土不服,士兵大面积染上疟疾,出征的近6万人(士兵、船员、随军其他人员等等)中竟有三分之一患病。但是,日军毫无撤兵的意思。
于是,一枪未发的清兵,和病歪歪的日军对峙着,等待下一步的命令。
4、一份贻笑天下的愚蠢合约
在英国和美国驻华公使的调停下,10月31日,中日双方(中方代表:李鸿章;日方代表:大久保利通)签订了台湾事件的条约。
《北京专条》,又名《北京专约》、《台湾事件专约》、《中日台事条约》,条约规定:清朝承“台湾生藩曾对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军出兵是“保民义举”;赔偿日本白银50万两;日军撤出台湾。
专约条文如下(略):
(一) 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二) 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先行筹补银两,另有议办之据。
(三) 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作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50万两白银是这样分配的:给受害者抚恤金十万两,给日本四十万两。
给日军四十万两银子什么名目?就是条文里所谓”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意思是:日军修的房屋等东西,因为撤军不要了,“作价”四十万两让给大清——其实就是军费,说的好听点。
图:一生签下无数丧权辱国条约的李鸿章,拥有一颗古往今来最强大的心脏。
清政府用“区区”50万两白银,保住了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和之前《南京条约》、《爱珲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伤筋动骨相比,清廷看似没花多少钱而洋洋自得,但《北京专条》
却埋下了一个炸弹:承认了日本为琉球人出兵的合理性!换句话说,清朝丧失了作为宗主国的立
场,将属国琉球拱手相让!
李鸿章们没想到,签了这个愚蠢条约后,日本几年后公然吞并琉球,清朝提出抗议再请“洋大人”调停时,日本一拿出这份条约,就是铁的证据,找谁说理去?
日本人当然看到这一点,欣喜若狂。这是明治维新后日本第一次向海外派兵,从闭关锁国二百多年被美国“黑船”威胁,到出动军舰去威胁别人,立刻敲诈到了如此大的收益——当强盗真是有前途的职业啊!
这份条约也让西方列强对清朝的外交水平大加蔑视:别人出兵打你,你居然挨了打还支付打人费!何况,这次出兵打人的不是金发碧眼的洋人,而是同为黄皮肤的小国日本!
日本则“得理”不让人,吞并琉球的步伐加快了。
《北京专条》签署后的第二年,公元1875年,日本公然派兵进驻琉球,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号,宣布废止琉球向清廷册封·朝贡的关系。
图:道光年间的中国册封使、状元出身的林鸿年,在琉球留下的”源远流长“四字石碑,已成历史。
琉球向中国延续了五百年的朝贡,就此告终——距离琉球彻底亡国,也只有区区四年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至今尤潸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