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是甲乙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时候,甲方认为乙方不配合,乙方认为甲方光让干活不让挣钱,长期下来,双方没有信任,现场工作难以推动,工程款争议也堆积如山,等到结算的时候,由于时间久远,现场已覆盖,缺少资料支撑,结算要求时间紧,又是吵吵嚷嚷,对解决事情毫无推动。下面将以实际案例分析签证处理方式和从中总结的经验。
签证案例
案例一:
现场桩基被挖机破坏,需要补桩;责任单位不明确;甲方工程部为了保证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开盘,与总包单位协商交由总包施工,按实结算。
签证争议点:
1、甲方成本部坚持先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此项费用;总包单位坚持责任单位和己方无关,根据甲方指令施工,只找甲方要钱。
2、总包单位在补桩时,局部桩间部分直接浇筑大片混凝土,此部分工程量费用甲方不认可;总包单位坚持是现场条件不允许,为了尽快处理,只能大面积浇筑混凝土。
分析:
1、现场管理松懈,发生桩基破坏,无法及时确定责任单位;
2、甲方工程部和成本部缺乏沟通,未事先告知补桩事项;
3、施工单位补桩时对非常规补桩工艺,未上报方案,未经甲方同意并保留相关资料。
案例二:
为配合示范区开放,靠近示范区场地大门禁止料车出入,在新料车出入大门,新建洗车台。
签证争议点:
合同措施费包干,且合同明确,乙方须配合甲方示范区开放、销售配合,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调整,不认可此项费用;总包单位认为现场已经做过洗车台,且现场平面布置已经甲方同意,另行增加必须增加费用。
分析:合同中对于乙方配合甲方示范区、销售配合太过简单,没有具体列出配合事项。
案例三:
非标清单总价合同,基础结构筏板 下柱墩,合同约定防水保护层50mm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现场实际施工下柱墩侧边防水保护层为2-3cm抹灰;
签证争议点: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法施工,有现场视频照片,且合同约定对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应办理负签证扣减,若乙方不配合办理负签证,结算时甲方可依据证据单方面扣减。乙方认为甲方在施工中未提出质疑,也未下发整改通知单,不应扣减差价。
分析:
双方不熟悉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沟通处理相关事项。
正确的签证处理方式
签证流程:
①发包人发出指令;
②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
③承包人7天内提供现场签证报告;
④发包人48小时内核实,提出意见或者予以确认(未提出意见,则视为认可)。
总结流程:
先指令,再施工,后上报(签证内容和原因,量价),再确认。
签证内容;
①原因写明,以确认为非承包人原因;
②施工工序、内容写明,以确保认价合理;
③涉及现场工程量,计算过程写明,以确保工程量合理性;
④保留现场施工前、后照片或影像资料;保留现场测量照片;必要时,过程中施工照片也要保留;
某签证申请附件:
总结
①签证要注意程序的合理性,案例三中甲方保留了现场照片,但是没有按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案例一中乙方对于甲方指令单中没有说明的桩间混凝土方案。
②签证要注意内容的准确、详细;特别对于过程中的措施相关项。
③公司内部工程人员和成本人员的沟通交流;
④招标方在招标时,特别是市场清单招标时,尽可能描述详细,前后统一。案例二中合同对于乙方配合事项应有更加详细的约定,如:乙方配合为示范区防护设施(安全通道、安全网);配合示范区开放的场地清理等较明确的范围;
⑤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实际项目的不利条件,风险点,面对问题,及时、准确、详细、全面保留资料。
任何项目都有签证发生,实际工作中的处理也很多不按规范或合同中约定严格执行,甚至有些时候领导可能直接谈,作为造价人员只有熟悉合同、了解实际、加强沟通、夯实资料、及时准确,才能在不突破合同的前提下有效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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