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

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项目分为四个系列进行建设,本项目拟投资建设该项目一、二系列,建设内容为调节池、格栅、水解酸化池、AO 池、AAO 池、高效沉淀池、吸附池、污泥池、紫外消毒渠、尾水排江泵房等。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将新增 5 万吨/天。本项目主要服务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煤电煤化产业园内各企业产生的污水处理需求。

白沙洲污水处理厂选址(荆州江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1)

(2)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荆州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江环保全资子公司。

(3)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地内,地理位置交通便利。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自批准建设以来以“实施沿江大开发,建设滨江工业城”为战略,秉承“建设大园区,培育大产业,引进大项目,创优大环境”的园区建设理念,发展势头强劲,产业集群优势明显,规模不断壮大,从单一的城东产业园到如今增加沿江产业园和煤电煤化产业园,“三园并进”形成“一区三园”格局,已成为长江中游新港城、华中开放战略支点、荆州新兴增长极。

江陵煤电煤化产业园目前处于“园区气体动力平台项目”及“合成气综合利用项目”的筹建过程中,结合已确定的拟入驻企业排水情况,园区内已建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已经大幅落后于未来的处理需求。因此,根据园区统一规划要求,在园区内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统一解决化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入江问题。

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减轻园区内企业的环保投入负担,有利于推进园区煤化工、煤港电厂及其他类型工业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产业园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本项目采用当前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是保护当地环境、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7,025.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6,500.00 万元。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目的全资本金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不低于 7.06%,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不超过 12 年。前述经济效益指标测算结果良好,体现项目在投资回报、抗风险能力方面的可行性较高。

5、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审批[2022]6 号)。

本项目已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荆州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文 [2022]22 号)。

本项目已取得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江发改审批[2022]30 号)。

本项目为 BOT 运营模式,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使用,公司不涉及取得相关土地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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