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作为古希腊哲学史上,从哲学视角构建了“德性即知识”的基本命题的第一人。完整地体现了在解决道德问题上的知识论思路,成为西方理性主义伦理学的奠基者。
苏格拉底像
1.德性的根据或本质就在于知识。根据苏格拉底的理解,“德性即知识”的思想首先在于“认识你自己”。作为一个认识自己的人,作为有自我意识的人,就可以说他是一个成就美德的人。他说:“那些认识自己的人知道什么事对自己合适,如果一个人不仅能够辨析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而且明晰事物,就可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从而自我实现”。
与之相反,“不能够清楚认识自己的人……他们就弄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正是由于“正确的认识,就会招致恶行和谬误,由此可见,“德性即知识”彰显了苏格拉底以人的自我存在为对象的基本的哲学原则,可以说“自我”的相关知识层面,不仅是真理,而且是道德。
苏格拉底在雅典的活动
因此,“德性即知识”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人能够了解到关于“善”的“理念”的真正知识,这么一来,他也就可以获得美好的德性。同样,如果他明白在不同的情况下“什么是善”,“什么是恶”,那么,他就是可以成为一个完善的人,具有美德的人。
苏格拉底认为,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到,因而苏格拉底常说,“智慧与善是一回事,而无知与恶是另一回事”。可以说苏格拉底的一生恰恰是践行“德性即知识”这一原则的典范,在生死关头面临逃生的机会时,苏格拉底宁愿舍生从善,坦然接受不公正的裁决,也不愿选择苟活于世,因为他始终坚守“正义”的“理念”
苏格拉底接受不公正的审判
从根本上说,德性的根据和本质在于知识是因为,“善”这一最高“理念”的美德必然具有理性的品质,表现为理性的行为。这样一来,成就“是“理性”的存在,因而行善情。德性与知识是同一的,德性的根据在于知识。将德性诉诸于理性理性主义传统。
2.德性认知的方法。德性的本质或根据是什么的问题属于本体论层面的问题,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进一步追问,就是关于德性的认知是如何获得的方法论问题。对于苏格拉底来说,其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是追问:善是什么,德性是什么,其目的在于求得关于善或德性之普遍本质—理念—的必然知识、绝对真理。
如何才能获得这种普遍必然的知识呢?苏格拉底认为,只能依靠理性认识即抽象逻辑的方式。这是因为,只有理性运用概念才能把握事物的一般本质,获得一种普遍必然的知识。苏格拉底是在反对智者派的感觉主义的论战中阐述这一问题的。
苏格拉底讲述道德认知的方法
按照他的看法,真正的知识在本质上是理性知识,是确定可靠的概念体系。要获得这样的知识不能靠感觉印象,只能靠逻辑概念获得的。因此,把握或规定本质也就是探讨“概念”的逻辑内涵,因为本质就是概念。这样苏格拉底从逻辑概念方面来探讨各种范畴的意义及其逻辑的因果关系,是道德论同时也是一种知识论,使道德知识论表现为某种必然的理论形态。
我们看到,苏格拉底在一系列对话中通过逻辑推论不断地从特殊的美德上升到普遍的美德—善之理念、美德之理念的努力。这种通过逻辑方法追求道德知识的努力,明确建立了西方哲学传统中根深蒂固的自然科学思维方式和知识体系化之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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