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木马病毒(计算机病毒犯罪)(1)

1、网站“挂马”。一般黑客会选择小型网站或非法网站实施这一行为,如淫秽色情网站、私服游戏网站、小型电子商务网站、个人QQ空间、第三方软件、影视剧下载、博客、虚假广告等网站页面上嵌入恶意代码或链接,等待网民点击植入。

2、通过通信方式“种马”。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QQ、MSN等)、社交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邮件等通讯方式传播木马、病毒。

3、通过域名劫持技术“挂马”。对网站进行DNS域名服务器攻击,使得网民登录这些网站时跳转IP至指定挂马网站,实现木马病毒的传播植入。

4、通过钓鱼网站传播

通过制作与某一目标网站高度相似的仿冒网页(俗称钓鱼网站),并通过垃圾邮件、即时聊天、手机短信或网页虚假广告等方式发送声称来自于被仿冒机构的欺骗性消息,诱骗用户访问钓鱼网站,以获取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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