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乡下的孩子,因为父亲工作的缘故,我有机会接触到光盘、录音机和随身听(一个大圆盘形状的机器)。

家里很多光盘、磁带,我经常在家里听,家里人也喜欢听,只不过听的都是一些伤感的情歌,致使我一直觉得:歌曲都是悲伤、消极的。

上初中那会,我第一次知道追星是怎么回事。

同桌是一个高挑且美丽的女孩子。那时候女同学都喜欢明星贴纸,她也不例外。

我,一个不知道怎么和别人相处的人,总喜欢和她对着干。她不让我做的,我就故意做,比如她划分课桌约清楚,我就越不遵守。为此,我们时常小打小闹,尤其是老师觉得我们是在早恋。

我们曾一起被发站在教室门口,甚至班主任还单独和我说一些酸言酸语的话。正是如此,我们学校的同学也会时不时瞎猜、瞎起混。

这其实是一种很美好的回忆。只是,这种美好早已消逝在往日的琐碎里,现在才感受得到,难免唏嘘不已。

她喜欢朴树、喜欢孙燕姿、喜欢刘亦菲。

恰好我家有很多光碟,我便我光盘和随身听拿到学校向他炫耀。

我们有时候会在上课时偷偷听歌,一人一个耳塞,就那样偷偷摸摸地,我慌得一批,她却装的若无其事。后来,我就不在拿到学校了,一方面是觉得这样做不好,一方面来要挟她。

初中三年总是那样一闪而过。离别时,我们依旧只是同桌,只不过我那一颗敏感、吃醋的心,在沉默的内心早已翻江倒海,却也说违背心意的话,直到不了了之。

生活的乐趣就在于一件事的好坏,你无法在当时说清楚。

上高中分班时,我分到了重点班,她在七班。

可是,当我第一天在学校报到时,遇见了她。她和我另外一个初中同学跑过来和我打招呼。我那个朋友玩笑着说,你们可以再做三年的朋友。她也是笑着回应。

我当时不知道是那根筋犯了傻,立马声色俱厉地讲到:“谁要和她做同桌,我才不愿意。”顿时,场面尴尬极了。

高一的一年里,我们虽然是在同一个班级,但我们从来都没有主动讲过话,她甚至对我都有点冷漠。

有次,她打扫卫生,我故意为难他,不腾出地方,我默不作声,直接把我忽略。

再后来,我学理科,她学文科,不在一个班级了。

她高挑又美丽,或许并不缺乏追求者,有时候看到和她同行的男生,我难免心酸一番。

即便如此,莫名其妙的傲娇占据了我真实的情感。我总是在一番挣扎之后,所有的情绪,终归平凡。

上了大学之后,我开始骚动。我们不在一个城市,她在成都,我在武汉。

人总是会犯错的,就像我之前一样。我尝试着在校园网搜他的名字,加了她好友之后,我把我所有的傲娇丢弃掉,说起我一直以来隐藏的爱恋,像极了一个白痴的表现。

还没等她想清楚,我便在最后做了一个总结。我这样说到:我是喜欢你的,但是我表现地极其糟糕。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不会再联系你了。

多年以后,我在老家的同学那里得知,她在县教育局工作。当朋友和我说这个的时候,我想我们以前应该是有爱过的,至少我是爱过的。不然,我同学为什么这么多年以后还会在我面前专门提起她呢?

现在,我想起初中那会我们一起听陈奕迅《十年》的场景: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

十年之后,我一个人,好像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了。

再见青春。

我和女同桌无疾而终的初恋故事(我和女同桌无疾而终的初恋故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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