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峰在《天道》中,可以说是最大的无辜者,自始至终都没有得罪谁,一直以来都是HIFI界的传奇,创造了民族品牌乐圣,更是音响发烧友心中的“神”。然而,他却因为一场早有预谋的官司,葬送了前程断送了性命。他最恨的人是丁元英,一见到他就枪指脑门,既然选择了自杀,又为何要放过丁元英呢?

天道林雨峰杀丁元英(林雨峰见丁元英杀意浓)(1)

他是无辜受害者,怎么让他不恨?

林雨峰撇开丁元英的局,不得不说他是一个音乐天才,更是一个商业人才。为什么这么说?从发烧友叶晓明的口中,我们可以得知林雨峰的乐圣音响旗舰套件的确很受大家欢迎,不仅是因为品牌效应和自身的口号,而是在大家的心目中的地位,那绝对是不可撼动。

“进攻,进攻,没有盾,只有矛”这样的一句口号有林雨峰的自信,虽然狂妄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这是因为他的产品品质不输国外的品牌,但是价格却要低很多,而且他的产品可塑性很高,发烧友可以自行改装搭配,这一点从芮小丹的那个组装定制音响就可以看出,已经得到了丁元英这种大神级玩家的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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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林雨峰在整件事情上,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好端端的一个供货商,却被格律诗的操控者丁元英摆了一道,固然有自己小伎俩的失误,却不足以愤怒,顶多是生气。可是,格律诗的价格突降让他辛苦打造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信誉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这让他倍感耻辱,因为他面对的不仅是市场价值的缩水和发烧友的质疑,还有来自股东追债的压力!

资本化的运营成为如今很多企业得以飞速发展的原因,从天使轮开始到A轮等多轮融资让公司的市值得以膨胀,但代价就是创始人的股权被稀释,虽然居高位掌管公司却已经失去了话语权,这在林雨峰的公司也是如此,他是老板却也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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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资本是追逐利益的,融资来的资本是要获利出场的,那些股东的存在并非是为了乐圣的长远发展,其本质还是投机心理,没有了好的市场前景和未来的钱,资本是需要问责的,林雨峰首当其冲,本来大好的领军者地位,结果被丁元英这一闹跌下神坛,如何能够不愤怒?

所以说,资本可以壮大企业成就一时的英雄,然而它也是残酷和冷血的,没有永恒的朋友,有的都是利益的捆绑,某种意义上资本也是杀人不见血的。因为败诉后,林雨峰需要面对这些压力,将他对丁元英的怒气上升为不共戴天的仇恨。因此,良知的投资者在收获资本价值的同时也在服务大众,否则就是吸血鬼和刽子手。

面对弱者的挑衅,为何要闹得满城风雨?

为何他会和名不见经传,甚至各种商业操作都被他一眼看穿的格律诗较劲呢?这里面固然有格律诗北京音响展大幅降价的刺激,也有他的小伎俩没有能实现的缘故,本来一场价格战之后,完全可以切断格律诗的命脉,却成了压垮自己的最后那一棵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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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强者,他不能容忍弱者对自己的挑衅,所以他必须要维护自己的尊严。于是一张诉状把格律诗告上法庭,高调的起诉和600万的索赔就是他的手段。他的自信在于引以为豪的价格,也就是低成本,恰恰在丁元英的手工作坊式的个体工商户模式下,他的最大证据和底气被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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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在开庭前交换证据的时候,代理律师实际上已经告诉他败诉的可能性很高,但他还是坚持打官司,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么?绝非如此!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雇佣童工、恶劣的工作环境,就像是最近的“996”工作制一样,都是违法的。如果格律诗胜诉,那么就是法律对这些人和行为的纵容,也会让社会价值流向不正当的竞争中,把规范的工厂击垮,让不要命的农村作坊成为主流,可是又如何规范现代化的生产和质量认证体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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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林雨峰的行为是一种强者宣誓尊严的挣扎,也是对社会价值取向的验证。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也是有人一样的恻隐之心,这也是符合中国的国情。

扶贫,就需要杀富济贫么?

丁元英组建的格律诗公司,可以说是一个扶贫公司,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是应邀在王庙村冯士杰的要求来组建的公司,因为这个村是贫困县中的贫困村,而他的想法就是在不耽误村民农忙的情况下,把闲置的劳动力用起来产生剩余价值,只不过他的整体思路是充分利用小农意识和求生存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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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穷,所以舍得吃苦,更不把自己当人,只要能赚钱改善自己的生存问题,工作的时间、强度和环境完全是忽略不计的,这也是贫困人的本质,那就是拿生命换钱,在他们眼中生命在贫困的条件下没有什么价值。丁元英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较低的加工费就能满足他们的欲望,所以产品的成本成为了一把利器。

然而,贫困是不好扶持的,必须要靠自己建立强大的资源优势,这也是他在王庙村建立的生产体系的价值。经过规避商业规则的限制,成功地把乐圣拉下水,让乐圣和他们这个低成本的生产体系合作,捆绑式的运营,并不是真的“杀富济贫”,而是需要依附“富”多占据的市场,让“富”让渡出一些利润来缓解“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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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英的这一招让林雨峰气愤,说他太不地道了。然而,林雨峰已经在海边想明白了这一点,丁元英的终极目标就是合作,可是他不愿意和“贫”者分享这一成果,但是却又找不到理由拒绝这样的结果,所以他憋屈,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这样被窃取了一部分。

中国的国情就是有穷有富,这也是世界的现状。在封建社会中,奴隶就是无法翻身,穷到祖宗十八代,可是新中国成立后打破了这一局面,计划经济的平均分配让大家平等,但是不现实,于是邓小平完善了这个理论,那就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是想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可是像林雨峰这样的人也不想带动,也就是成了贫富差距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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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英也知道扶贫在那个年代不现实,所以就强行分一块小蛋糕,这让林雨峰不情愿也无可奈何,毕竟他的确有社会责任来拯救更多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得救之道”,既是对贫困的救赎,也就是扶贫,也是对自己的救赎,实现自己的价值,正所谓“达则兼济天下”。

说到最后,这个扶贫也是靠在一棵大树上实现的,不同的是,这个靠是先靠自己,后靠别人罢了。骨子里中国人的确喜欢靠别人,不喜欢靠自己,也不是一件坏事,毕竟自己真的不行,不靠别人又如何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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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子和威胁

在败诉的局面落定,林雨峰也算彻底明白了,他的死是一种对憋屈的解脱,而不是逃避现实,但还在此前他不甘心,于是带着满腔的杀意要杀了丁元英。

商业的成功,见证了他的音乐天赋,也创造了个人的辉煌,所以他享受这份荣耀,当然也是珍惜和在乎这份荣耀,在失败后却成了他的软肋,因为早年摆地摊的辛苦和如今的地位差距太多,他不想再来一次,这是他放不下的面子。然而,在理解了丁元英的意图之后,他杀不起丁元英,因为巅峰强者杀一个籍籍无名之人,是对他的这一生的抹黑,他想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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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的挣扎和触碰了社会价值取向之后,他也明白了经济的逐利性,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寻找最便宜的劳动力资源,数十年前的中国,如今的印度、缅甸等都是用低廉的人工换来自身的发展的,所以丁元英的布局看似不地道,却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他没有发现而已,也算是自己的盲区,和道德、社会价值和法律法规无关,自然也就没了杀人的动机。

“扶贫”也好,“杀富”也罢,都是一个手段,本身扶贫就是一种超越了高明的高尚,丁元英本身也没有攫取任何商业利益,杀了林雨峰的“富”也没有鼓起自己的荷包,所以在高尚这一块林雨峰低人一等,岂能动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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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死前他有一个执念,要见一见这个坑货,而韩楚风的一句“我敢把地址给你,就会对这个朋友负责”是一句赤裸裸的威胁,也彻底印证了老大哥的分析,比有钱买凶杀人,对方又何曾不具备这样的实力,韩楚风做到了,那么远在德国的詹妮又会怎样?如此的威胁,让他也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杀了人,还不留下黑料,活下来也是绝无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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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他和丁元英的见面,丁元英做好了死的准备,但不求死,是因为他看透了林雨峰没有杀他可以苟活的理由。

林雨峰在一番挣扎中,本已经想开了所有的设计,他能理解了丁元英的道,所以不忍杀他,可是选择自杀是因为自己的面子,也是因为一切因丁元英而起却又不能杀他泄愤的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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