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7月中旬了,今天星姐推荐一本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
1.与福贵截然不同的命运。
在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以后,再去看《许三观卖血记》,不由得松了口气,虽然许三观的一生也同样充满着悲情色彩,但是相比于福贵的结局已经算是圆满了。
活着
看完余华的大部分小说的读者就会知道,余华笔下的人物死法千奇百怪,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善终的。所以在看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之前可谓是捏了一把汗了。
选择推荐这篇小说有以下几点原因,许三观卖血记可读性很强,语言诙谐,篇幅不长,大概三个小时就可以看完许三观这个人物传奇又温情的一生。而整本小说去世的人物,也就三个人,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卖血的朋友根龙和阿方。
摘自《许三观卖血记》
某种意义上来说,《活着》里,福贵身处的环境、在意外和灾难来临时,他是没有办法进行反抗的。因为这种磨难是不可预测、发生了就无法挽回的,福贵漫长的一生经历了很多苦难,最终苦难与他的人生融为一体,相互依存,甚至说只需要为了活着而活着。在这种反抗无效的情况下,宿命般的命运是不能够去更改的,福贵更像是在经历了人生的大风大浪和生死离别以后、以一种乐观的态度继续活着。
而许三观则不同,他本是一个普通的丝厂送茧工,结婚生子以后,面对贫穷,饥荒,疾病,他不得不去做出牺牲,他面对的不是不可更改的命运,是可以抗争的命运。于是他才走上了卖血这条路。
2.在困顿年代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在那个年代,血与生命几乎处于同等地位。许三观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人,他的童年不幸,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被四叔收养。中年不幸,养了快10年的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家庭的磨难一次次试图把他击垮。老年不幸,最后一次想为自己献血被拒绝和嘲讽时,在街头痛哭流涕时,却没有得到三个儿子的理解。
他是一个再单纯不过的人,以为有了钱,就可以娶媳妇儿,于是他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卖血,还学着他们在卖血前一口气喝掉十碗凉水,卖完血后学着他们去饭店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第一次卖血得到的三十五块钱,他拿去娶了许玉兰,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他的大儿子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方铁匠为了逼迫许三观出医疗费,拉走了许三观家的家具,许三观去卖了血,补上了医疗费,换回了家具。 第三次卖血,补偿了林芬芳,卖血逐渐成为了许三观解决问题的方式。
第四次卖血让饥荒时期的家里人吃上了面条。第五次卖血,是为了让一乐在乡下的生活过得好些。第六次卖血,是为了二乐的工作。第七次到第十一次沿路卖血一直到上海,是为了攒钱治一乐的肺炎。也因为这一次的卖血,他一个月卖了五次,险些丧命,好在最终一乐的病被治好了。
最后一次卖血,是在许三观退休以后,儿子都已经长大了,他已经11年不再卖血了。从前,他都是为家人孩子卖血,现在他要为自己卖一次血,结果医院的血头嫌弃他,不要他的血,还说他的血只配做油漆涂墙。这句话深深地刺伤了这个每次用卖血帮助家里度过难关的男人。在迟暮之年,他的血不再值钱了。
3.悲情也温情,现实无奈但人物不苍白。
余华的笔下,最不缺的就是悲情人物,许三观也不例外,但人物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虽然是普通又粗鄙的庄稼人,但是同时是一个很有担当的男人,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以后,他还是最终选择了把一乐养大。为了治好一乐的病卖血,为了二乐卖血,为了养家糊口卖血,为了芬芳卖血,却从来没有为自己卖过血。先后十一次卖血,他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在食不果腹的时期,他没有让老婆孩子挨饿,老婆挨批斗的时候,他也始终默默的站在老婆这一边。印象最深的一个细节是在给他老婆送饭的时候,为了躲避检查他还偷偷的在饭盒的底下压着五花肉。一个个细节无不表达着他对家人的照顾和细心。
许三观的一生就是这样,做为一个丝厂送茧工,面对生活的磨难,不妥协,尽最大的努力同命运进行抗争。说悲情,是因为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没有很大的本事,他的人生和福贵的人生一样,充满磨难。但他还是撑起了一个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缺乏温情。他相濡以沫40年的妻子,前半生小打小闹和他吵架,说话咄咄逼人蛮横不讲理,但是在他老了的时候,妻子居然成为了唯一能够理解他的不易的人。
这就是许三观荒谬但充满人性光辉的一生。他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也曾愚昧、无知,甚至觉得喝水能够让血变多,他粗鄙喜欢讲脏话,但何小勇老婆求他的时候,他依然愿意放下仇恨去帮助。他有爱有恨,有担当,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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