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近日在云南昆明召开。大会主题是“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首次将“生态文明”作为大会主题,这引发作者对生物多样性与隐性基因的进一步思考。
生物隐藏的进化可能性
隐性基因(Recessive gene)是指这样的一种等位基因:只有当该基因是纯合时,其决定的性状才会表达出来。而在杂合状态下, 生物体的表型展示显性基因决定的特征。根据孟德尔遗传规律,如果携带隐性基因的杂合个体与另一个携带同一隐性基因的杂合个体进行繁殖,那么产生纯合隐性后代的几率为25%。这是生物学定义,是相对“显性基因”而言的。通俗地理解,显性基因是生物表现出来的表征,隐性基因是生物隐藏的、未表现出来的基因。
按照进化论,不论显性基因或隐性基因,都是“突变”得来的,其理论基础是“生物同源”。早期生物“基因数量”很少,随着环境变化,生物因适者生存的需要,不断“进化出”复杂的基因。“突变论”相对于“渐变论”是一个重大进步,弥补了进化论实证的缺陷——化石系列缺失,但是它本身仍有缺陷。因为通过大量的对生物群体和个体的观察,生物学家往往会陷入一种困惑:很难判断某种生物变化是新的突变,还是原有的基因得到了新的表达。例如,人们都相信千百种犬类都来源于狼,千百种金鱼都来源于鲫鱼,但还是要问:这完全是自然选择、适应性选择和人工选择的结果吗?所有的狼和鲫鱼都能够变成狗和金鱼吗?当然,这需要数百年的实验和检验。在大量试验中有一件事得到了验证:哪怕我们认为应该是遗传基因一致的个体,也不会出现个体之间完全同步的变化。当然,个体本身有很大的差异性。“突变论”的另一个缺陷就是它不能解释看来是“非遗传”生物能力的重大进展——生物的“现世”“进化”,但极少数个体表现出来的强大特异能力是不可能在漫长的适应性进化过程中获得的。其实,即使是动植物,我们也可以观察到某些远远超出“适应性”进化形成的能力,尽管很稀有。例如,某些动物表现出来的匪夷所思的聪明程度。
总之,我们很难确认生物隐藏的进化可能性或者适应能力是后天积累的,还是“先天”具有的。这些能力会在个体上特殊地表现出来,以至于与群体相比有极大的差异。这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一旦触发了某种机制,某种能力就得到了释放。
激发“隐含基因”,扩展生物多样性
人类世界面临着生态危机。全球生物物种每年在大量减少和加速减少,而真正意义上的新物种又未能观察到其产生。因此,生物多样性的扩展主要是指同种生物亚种、变种的品种扩展。这方面很有探讨、开发的前景。
目前,在拓展生物多样性方面做得比较多的是在生物的显性基因方面。其主要方法是转基因、杂交和嫁接技术。转基因技术不仅用于同品种的生物基因“拓展”,更出现了“嫁接”异种优势基因的实验和应用,例如,含杀虫剂的BT转基因、含抗除草剂的HT转基因等被广泛应用,也引发激烈争议。杂交技术和果木嫁接技术更是广为采用。转基因和杂交技术取得的成效显而易见,例如,培育出了观赏鱼和能吐出色彩斑斓的桑蚕丝的桑蚕。这些通常都具有明显的选择性,从而让生物的显性基因凸显,实现强强结合。如何通过转基因或杂交等科技手段使其优势融合,提高品质和产量,都值得探索。
转基因、杂交除了可以增强优势基因,也会激发“隐含基因”。但激发“隐含基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未知的远期效应。譬如,通过嫁接、异地培植的生物,通常会显示“隐含基因”或是“突变”,并且往往产生负面效应,就像我们说的南橘北枳,即“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等等。(社会科学报社融媒体“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见社会科学报及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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