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做人做事与管理哲学连载)(1)

李茂年著作《做人做事与管理哲学》

事在人为,把事做好主要靠能做成事的人

“事在人为”这个词出自冯梦龙著的《东周列国志》,四个字其中有两个字是重点:“事”和“人”。事是人做出来的。有一句话叫“天时、地利、人和”,意思是说做成一件大事必须具备天时、地利、人和这三个条件,但这三个条件都是人创造的,还是那句话:事在人为。

人的因素第一,干部的因素是第一中的第一。为什么在同样的客观环境条件下,和兄弟单位对口相比,有的商场是第一,有的商场则是倒数第一?这说明的就是“事在人为”的道理。

“事在人为”需要奉献精神,“事在人为”就是把一般人认为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没有奉献精神,不付出代价怎么可能?

华联的发展验证了“事在人为”四个字的正确性

在我们的行业内,在我们企业内部,“事在人为”的案例不胜枚举。多年前,当时的西市场商店的几个小门头加起来不过1000平方米。靠我们的坚韧不拔,靠企业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发展到今天50万平方米的经营规模,这在当时不少人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情,还有不少人认为是一种奇迹,但我本人认为既非“不可能”,也非“奇迹”,而是“事在人为”。

嘉华项目的建设,嘉华购物广场和华联超市的成功开业,进一步验证了“事在人为”这四个字的正确性。现在回过头来看,嘉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个别困难,从难度上讲是难以想象的,我们不少的同事想象不到能有今天的成果,我们的同行、社会各界的不少人士也没有想到在济南西部这样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会出现这样一个现代化的、功能配套齐全的购物中心,但我们确确实实是做到了,我们遇到的困难都一个一个被克服了。事实证明,只要我们认真地按华联的文化理念去做,只要我们有事业心、有责任心,几乎所有的大小问题都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华联这些年的发展经历已经证明了“事在人为”这句话,我们通过“树标杆,找差距”活动解决的一批大事、难事,也证明了这句话。

事在人为,路在脚下

“事在人为”四个字话好说,但真正要把一项事业、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办好,没有一定的奉献精神,不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是不行的,“事在人为”是要付出代价的。总的看,一个人应该有志气、有事业心,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解决深层次问题要靠人,靠我们这个团队,靠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这就是“事在人为,路在脚下”。深层次问题不同于一般的问题,付出的脑力、时间会更大一些,特别是要运用好方方面面的智慧,工作的方法也应该更扎实一些。成功是要付出代价的。

事在人为。一个企业和一个人一样:没有无缘无故的输,也没有无缘无故的赢。再大的难题也有办法解决,就看我们是不是有创新的智慧、超常规的思路,是不是有勤奋和到位的付出。

我相信,只要我们有志气、有信心、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充分运用各自的智慧,充分利用好可以利用的各种资源,用心去做,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超额完成,我们也一定能把我们的企业继续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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