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润在传统文化中毛泽东,是深知人们作为“精神独立”体的创造力的由此,他在创建中国“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过程中,由衷而发,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奠定的有关“人民”的社会文化,并使之成为了有着社会意识形态意味的文化存在,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文化和社会存在方式?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文化和社会存在方式
浸润在传统文化中毛泽东,是深知人们作为“精神独立”体的创造力的。由此,他在创建中国“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过程中,由衷而发,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奠定的有关“人民”的社会文化,并使之成为了有着社会意识形态意味的文化存在。
只是其作为“民族的”、“大众的”文化,已经实现,但在中国“格物致知”的意义,人们在“格致”中,还没有获得明确的所谓“科学的”内涵。这是因为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人民”二字,人们并未去深究其究竟包涵有怎样的社会意识?其原因,则可能是人们只把“人民”二字,当作一个共产党人惯用的名词罢了。人们哪能知道,毛泽东在“人民”二字中,对在其所“治”下的人们,赋予了怎样的深厚情感和寄予的浓郁期望。在此之中,他是不惜而发动文化革命,并让后人记住,这是他一生中除夺取政权之外的第二件大事。
如果我们明白汉语的语法规则,毛泽东所使用的“人民”二字,便不是单单由“人”和“民”两个字“组合”的一个“示名”,而是由两个“名”在“示表”结构中“构成”的表征一定“立象”的“举名”。因为“道可道,非恒道也,名可名,非恒名也”。就如同西方讲“公民”,民国讲“国民”一样,其之所以要在天地中“举”出一个“人”字来放在“民”的前面,是因为在中国文化中,这个“人”字,寓含了毛泽东所感悟到的“精神独立”。
从“立象”的角度看,“人民”可解读为“具有做人精神的国人”。因此,对于毛泽东经由“人民”二字所需表征的社会意识形态,我们也只能从“人应当是什么”的“格致”中去解读。
对于“人应当是什么”?毛泽东是只能依据自身在苦难中国中的感悟,极力希望人们去做道德高尚而行为纯粹的人,他以身作则,达到了仅用“宪法”和“婚姻法”便治理社会的高度。对于“怎样”让人们往做一个道德高尚并有所建树的人看齐,由于在“认知的囚笼”里,是夹在马克思理论“不见人”和传统缺少反抭精神的“仁慈”的说教之间,进而,在经由“文化革命”的失败之后,也只能独自兴叹了。
马克思讲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最多可解读出“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而作为“人”的个体的主体精神在哪里呢?这绝不仅仅是人们站在以“君子自居”的“高贵者”的立场所讲的,有“怜惜”的“慈善”而已。毛泽东借用古人的“肉食者鄙”,深情地讲“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
在中国境域化的体认方式中,古人是用“仁”字所寓含的“象”,而在“立象”中来表达“人”的“精神独立”的内涵。即在有关“人”的话题中,它就是一个“仁”字可表征的存在。“人者,仁也。”
只是这个“仁”之“象”,在“立象”中,不能把其中的“二”,仅仅放在社会的话题中,解读为“相爱”,而当是放在天人之际的生存境域中,解读为“天地”,否则所言之“德”,便离其“道”了。即“仁”,是表示人立在天地之间是可以与天地相并的意象和理念。
传统儒家,从宣扬“性善”论的角度,认为人的善良是因为人有着“恻隐”的情愫,这只是找到了情有所发的“善良”的由来。古人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在这“情有未发“的“中”里,内心在其“未发”状态里,又“隐”着什么呢?这便是被儒家遮蔽了的,在天人之际存在于“天道自然”的“和”。进而使“性善论”在脱离具体的生活处境中,只是成为了一种劝善的说教。
人的“精神独立”与“主体精神”,是当立足在“天道自然“之“和”上。对此,我们可以将“明明德”的“则”“象”之“学”,即与西方“哲学”不同的“则学”,赋予“合和之学”的内涵。在“反者道之动”中,人们是在自身所处的天人之际的内外之间,以有所感应和有所作为的“厥中”,来体现出自身“合和”的“亲爱”。这是我们以此去解读马克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落脚点,也是我们对古人所谓的“仁,亲也”,“上下相亲谓之仁”的表达中,根据“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的“合和”,去诠释“亲”所指的着眼点。
我们可以说,人们在“合和”与“厥中”中,通过“亲”所表现的“进取精神”,便是中国文化中“仁”字所寓的涵义。
我们之所以可以把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理念,纳入到“厥中”的涵义中来。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所传载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道统”心法,只是后世不肖的子孙,已经不能理解其精义罢了。
在我们的听闻中,所谓的“允执厥中”,在说教中已经被解读为“真诚地坚持中庸之道”。其实,在这圣人之“言”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是“话题”,是前置,表示人是趋利避害的,天是阴阳难测的;而“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则是“说明”,是应对措施,表示我们是必须作为选择的,而且这个选择,相对于能否走出危地,在诸多的路线中,具有唯一性,因此,要在了知究竟中,在危难与出路之间,清醒地作出符合实际的选择。
其中“允”是“执”的示名,是“人儿懂事了”的“象”,表示“清醒”,“执”是“允”的表名,表示“掌握”。而“厥”作为“中”的示名,不能虚化为“其”,而是相对于前面话题的“危”,而“举”的“反向而动”之“象”。其在作为“中”的示名中,是表示“进取之路”,而“中”作为表名,则表示在这一话题中的做到“切实”。即在“允执厥中”这一“立象”的表达中,“允执”是“话题”,是举辞,“厥中”是“说明”,是标辞。当解读为“清醒掌握切实的进取之路”。
根据以上的认识,在我们以“厥中”所体现的“仁”的“进取精神”中,不仅“允执厥中”的“厥”字,不能被虚化为“其”,而且,还当将其作为“仁”之所以成其为“仁”的根本所在。毛泽东讲曾讲“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便是真正能被称着“人”的“仁”。这也是毛泽东根据社会现实,要特讲“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只有一句话:造反有理”的缘由。
没有现实中“有着痛痒”的“厥”的存在,我们所谓的“仁”,便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谓人心的“四端”,也不复存在。因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可以说我们所谓的“修身”,除了在“无关痛痒”中要“节制”自身来自“生命之需”的“动物性”的“欲望”之外,其实更多的,是要在“切肤之痛”中,能“文”其所“明”,并发愤图强,使自己能够在“厥中”的“知止”中进入“我在路上”的,体现为“泰达”的“自在境界”。
我们必做明白的是,我们人类的社会,正是因为在“天道和合”中有着“反者道之动”的“厥”的存在,所以才会在人们现实的社会中,表现出“文明产生于炼狱之中,处于炼狱的苦难的体验者才是文明的推动者”的特点。因此,我们在毛泽东“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表述中,可将其在“民”中所举“人”,借鉴马克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表述,而在“厥中”的意义上,把由“仁”所“格”的“人”,表述为:人是在万物共生中由痛苦推动着的能够改变自身及其处境的生命存在,是在背负痛痒的处境中由真善美情怀引导的“合和”的进取者。对于那些“处于炼狱的苦难的体验者”,我们必须给予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只有他们,才是人类的太阳,在为我们指明方向;只有他们,才拥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力量;只有他们,才是这人世间真正的主人。
因此,所谓的“人民”,就是有着独立精神的众民,就是自身要有所作为的民众。这个“民”,以“合和”的“仁”为德性。古人讲“文明以止,人文也”。既能“文”自身所“明”,也能于“社会”中“知止”。这既是“人”所应有的表现,也是人类“社会”经由“稳定”而达到“繁荣”的根基所在。
总之,“文明以止”,便是被称为“人”的“人格”。而人类是在文其明中创造了自身,这是我们去理解人们所作所为的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在千言万语中,我们可归结的最终结论。我们可以将“文明以止”确定为新中国所谓“人民”的含义,以及如今“以人民为中心”的落脚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