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不牵绳,危险在身边总有人有一种错觉叫,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大型犬咬伤人赔偿标准?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大型犬咬伤人赔偿标准(以案说法自己院内放养的狗将人咬伤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大型犬咬伤人赔偿标准

“爱狗”不牵绳,危险在身边

总有人有一种错觉叫

“我家的狗不会咬人”

倘若没给自家饲养的狗拴绳

致人受伤

主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8月29日,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在办案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和引导、劝解下,被告杨某当场将500元赔偿款付给原告张某。

杨某的孙子饲养了一只狗,一直是放养,从来都不拴绳。今年6月,张某路过杨某家大门口时被狗将腿部咬伤,随后,张某立即到医院进行治疗,医院给予清创、注射狂犬疫苗及抗炎对症等治疗。但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因此张某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从法理角度向杨某仔细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除因受害人过错或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经过沟通,办案法官认为此案标的额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及诉讼成本,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纠纷,并引导他们互谅互让,就赔偿金额进一步协商。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杨某愿意一次性赔偿张某500元治疗费并当场兑现。至此,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李改艳)


普法小课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除因受害人过错或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侵权责任法领域,动物侵权致害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动物天生具有致人损害的危险性,由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束的义务,因而也就必须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保证使它不至于造成他人的损害。


法条链接:

《民法典》规定,动物致人伤害的法律责任承担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失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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