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6月10日10时起,长沙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防汛iv级响应代表几级?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防汛iv级响应代表几级
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6月10日10时起,长沙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今年以来(截至6月10日08时)全市累积降水量985.5毫米,较历年同期(782.9毫米)偏多25.8%。汛期(4月1日起)以来,全市累积降水量489.1毫米,较历年同期(458.7毫米)偏多6.6%。
9日08时~10日08时,大部分地区有阵雨,局地大到暴雨,长沙县中部北部、天心区、雨花区部分大暴雨(强降雨主要集中在9日21时~10日0时)。平均雨量22.5毫米,小雨96站,中雨75站,大雨42站,暴雨27站,大暴雨7站,最大雨量141.7毫米(天心区中南林科大),最大1小时雨量85.4毫米(雨花区政府,出现时间9日21时~22时)。
● 长沙市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防指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 洪涝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工程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应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洪涝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和处置。
● Ⅳ级响应●
1 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入Ⅳ级响应。
(1)市水文局预报,湘江长沙站水位逼近警戒水位(36.00米(吴淞,下同))且仍将继续上涨;
(2)市气象局预报,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强降水过程,日降水量50~100毫米;
(3)一个县(市、区)12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3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可能造成山洪灾害;
(4)千亩以上堤垸出现较大险情。
2 启动程序
市防办根据上述响应条件启动Ⅳ级响应。
3 响应行动
防汛值班: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随时向市防办报告有关情况;防汛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待命。
组织会商:市防指副指挥长或市防指秘书长主持防汛会商,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各成员单位。
应急调度:各区县(市)防指自行做好本级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防洪工程调度。必要时,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赶赴联系区县(市)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区县(市)防指工作要求:加强汛情监测,做好洪水预测、预报。由区县(市)防指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必要时派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区县(市)政府和市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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