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铁上搭腿脚悬于前排乘客头上#
4月7日,广东深圳,女子高铁上将脚搭在前排乘客头上,前排乘客劝说无果,找乘警和乘务员劝说,女子嚣张的把鞋子脱了,挥舞着说看不脏啊,直到下车离开,女子才把腿放下来,走出车厢。
网友表示:“有人生没人养”,“乘警执法不力,面对不法行为,应该给予严厉打击”,“列入黑名单,永远不许坐高铁”。
女子的行为肯定是道德问题,高铁属于公共场所,乘客有义务遵守行为规范,文明出行,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女子的行为举止真的可耻!
女子乘车过程中,乘务员和乘警多次劝阻,仍然不听,理论上,乘警可以对女子进行管控,等于是扰乱公共秩序。
法律上对于扰乱秩序是怎么处罚的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铁属于公共场所,女子被乘务员和乘警多次劝阻不听,明显是扰乱公共秩序,依据相关规定,女子应该被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这只是从法律角度的分析。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文明出行,遵守道德底线,这是作为文明人最基本的,女子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早晚会为自己的得意忘形付出代价!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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