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3日讯(记者杜丁 实习记者安荻)昨日,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州市千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穗云市监处字[2021]1065号)。
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0年8月25日生产了批号为QB20082610的里海传说美白修护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护霜化妆品1000盒;于2019年10月27日生产了批号:QB19102811的里海传说美白祛斑修护霜4994盒;于2019年9月1日加工生产出“至纯至美-千邦祛斑霜 批号:QB19090201A”1194盒。当事人收取上述化妆品加工费共计12364元。
经查,上述里海传说美白修护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护霜(批号:QB20082610)、里海传说美白祛斑修护霜(批号:QB19102811);千邦祛斑霜(批号:QB19190201A),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地索奈德”成分超标,结论为不合格化妆品。
另查明,当事人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共召回批号为QB19102811里海传说美白祛斑修护霜2016盒;召回“至纯至美-千邦祛斑霜 批号:QB19090201A的694盒,批号为QB20082610的里海传说美白修护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护霜尚未交付客户,存放在当事人厂区。当事人退回上述召回产品生产加工费共计5420元至委托方广州市里美传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上所述,当事人实际收取生产加工费即违法所得为6944元。
广州市千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所指的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被责令停止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没收里海传说美白祛斑修护霜(批号QB19102811)2016盒、里海传说美白修护祛斑套盒-美白祛斑修护霜(批号QB20082610)997盒、“至纯至美-千邦祛斑霜 (批号:QB19090201A)的694盒;没收违法所得6944元;罚款24900元,共计罚没款31844元。
资料显示,广州市千邦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04日,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制造、医疗卫生材料专业清洗、口腔清洁用品制造等。廖胜旗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千邦化妆品有限公司曾涉4起行政处罚事件、1起环保处罚事件,处罚事由包括在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上标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的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等,处罚总金额达70520元。
(责任编辑:安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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