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集团总结了应急管理部最近3个月发布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问题的答复, 供各位从事安全管理、化学品合规管理工作的企业专家和广大同行们学习交流。
问题一:《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实施指南第2828项范围明确的都是混合物,如果一种纯品闪点小于60℃,危险特性已确定,不需鉴定,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办理许可证吗?
答:您好,《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项仅适用于混合物,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规定,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但未列入《目录》的化学品,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感谢留言。 (2022-06-08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问题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范围,参照执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目录中所列条目如硫酸、硝酸,这类没有明确浓度的品名,如何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还是不论浓度多少都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答: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感谢留言。 (2022-05-3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问题三:查询危险化学品名录,二氯异氰尿酸CAS号:2782-57-2属于危险化学品;请问二氯异氰尿酸钠CAS号:2893-78-9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答:二氯异氰尿酸钠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经鉴定若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关生产、进口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企业应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问题四:1. 在储存设施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况下例如,储存设施在天津、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已经跨省份,应在何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地、储存设施所在地或其他地方?2. 在公司将储存设施的安全管理、运营维护工作,委托其他危化品企业该企业已取得包含储存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营的情况下,本公司是否还需要办理包含储存经营方式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望解答,感谢,祝工作顺利!
答:您好,涉及办理经营许可证具体事项,请咨询公司注册地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租赁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经营的,经营方应按55号令规定提供租赁证明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感谢留言。( 2022-06-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问题五: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序号1669包括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公司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氢氧化钠。请问,我们可以经营氢氧化钠溶液[含量大约等于30]吗?
答:您好,两者危险特性不同,如需经营氢氧化钠溶液,应重新办理许可。(2022-06-18)
问题六:您好,商品:指甲油 4ml瓶,海关编码:3304300001,经鉴定属于三类危险品,属于2828项危险化学品。我司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拥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该指甲油时,是否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您好,《安全生产法》修订后,我部也启动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修订,拟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进行调整,不再涵盖日用化学品和医药用品类的化学品,感谢留言。(2022-07-08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转载自:化规通 作者:瑞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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