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可能有一些老人抱怨自己养老金低,并把原因归究于在企业退休。实际上,具体的原因可能是十分复杂的。
一般来说,企业退休,养老金不足2000元,有不少老人是这种情况,但这种情况并不正常。
过去的时候人们就业普遍较早,如果一个职工从20岁工作到60岁,缴费40年,现在在全国各地退休,养老金怎么也能领3000元以上。如果是在北京、上海等地区退休,养老金领到5000元以上都是正常。
退休养老金只有不足2000元,一般来说主要原因还是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实际上,按照我们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如果按照60%的基数缴费15年,基础养老金只能领取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再加上一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年龄早的话,养老金甚至不足1000元。
可是如果我们是较早参加工作的老有国企工人,一般还有视同缴费年限或者统筹账户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这些缴费年限除了基础养老金待遇以外,由于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还有过渡性养老金待遇。过渡性养老金,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计算出来,还是相当划算的。
说起我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实际上也是经历了非常复杂的变革,才形成现在的养老保险的。最初还应当从改革开放说起。
197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范工人、干部的退休年龄及退休条件。当时的退休待遇,都是跟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无需个人缴费,有国家保障退休待遇。
可是国家要开放发展,不可能使用僵化的体制模式。比如说享受退休条件的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和干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群体都没有退休制度可以享受。
大家想想,1980年的时候我们有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没有充足的就业岗位。发挥经济活力,把经济发展起来才是主要目的。1986年我国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以后,在国有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建立退休养老基金。1991年全面实施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然后将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纳入到了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这些参保主体实际上一开始都是做贡献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本原则是“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取部分积累”,也就是说缴费的年轻人供养已经退休的老人。因为,新经济成分参保没有同类型的退休人员可以供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为国有企业退休老人的养老提供支持。《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有政府予以补贴,这也是国家对于之前我们养老保险制度提供的一种法律保障。现在每年国家财政都补贴社会保险基金数以万亿元。
如果我们抛开养老金的高低不谈,只看我们参加养老保险时的缴费的话,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回本时间也就5~6年。而我们平均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却长达二三十年。近年来,养老金是年年增长的,而且参保人去世以后,还可以领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真正亏本的情况很少很少。
人们的养老金水平是多少呢?根据《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末我国有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12762万人,人均养老保险基金待遇3350元。
养老金待遇低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实时养老保险缴费以后我们缴费年限短和缴费基数低。但是归根究底,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非常划算的保障,参加几乎不可能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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