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对于父母来说孩子都是生命中无可替代的一部分,即使是在夫妻感情破裂后,孩子跟了另一方生活,亲子之间在血脉上的那种关系也不会就此终止,而且法律也对孩子日后的抚养问题和探望权做了规定和保障。那么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约好的抚养费能提高吗?

【案例回顾】

刘某和前妻杨某在结婚后一同生活在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在婚内共同生育了儿子小浩,然而,在2009年时,夫妻二人之间因生活上的琐事以及夫妻之间感情上的矛盾闹起了离婚,最终两人在感情上的矛盾无法调节之后便协议离婚。

离婚判决后还能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1)

在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交给了刘某,而他的前妻杨某每个月需要支付400元的抚养费,帮助孩子成长至18周岁。在达成协议后,小浩便跟着父亲生活,而他在随后的生活中也可以见到母亲,2019年,小浩顺利从初中毕业,准备进入高中就读。

而在这10年的时间里,除了孩子年龄上的成长外,生活上的消费以及在孩子上学时的学费也在这10年里上涨了不少。而在这10年里,前妻给的抚养费依旧是每个月400元,2019年,小浩即将步入高中,接下来孩子所需要的学费和生活费让他感到难以支撑。

于是,他便找来前妻商量这件事,希望在之后的抚养费上可以提高一点,但前妻杨某却不想增加自己的负担,不想改变之前在抚养费上的约定。在协商无果之下,刘某便来到法院提出了申请,希望通过法院让前妻可以将之前约定好的抚养费提高一些。

2019年11月4日,法院在审理此案后,根据刘某提供的相关票据以及当时当地的人均消费水平对抚养费纠纷做出了决定。当时安庆的人均消费性支出已经达到每年17686元,且教育支出也有所提高,原先二人约定好的抚养费确实不足以满足当下孩子抚养所需。

离婚判决后还能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2)

刘某提出增加孩子抚养费支出的请求于理有据,于法有依,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杨某在之后的抚养费用上应当作出适度调整。

【以案普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刘某和杨某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确定了彼此在财产、债务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的问题,并确定了另一方在孩子之后成长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抚养费。虽然在两人离婚后孩子归一方直接抚养,但这并不代表不参与抚养的另一方不再履行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判决后还能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3)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给付:一种是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商定好抚养费用后,不参与孩子抚养的一方一次性给付孩子成长至18周岁的所有抚养费用。而另一种则是在确定好抚养费后,不参与孩子抚养的另一方按月给付。

一般情况下,通过按月给付的方式所带来的经济压力相对较小,且有利于保障子女的正常的生活,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子女的抚养费范围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方面的费用;但不包括超过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明显不合理的开支,如私立学校的高价学费等费用。

约好的抚养费能提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这起案件中,根据小刘提交的各项票据,其教育费用确有大幅上涨,且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已经达到17686元/年,原有抚养费数额不足以满足小刘现在的学习生活需要,故对小刘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离婚判决后还能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4)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后,不参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一方在离婚之后只需要支付孩子成长至18周岁的抚养费用。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若子女已满16周岁并已经可以独立获取生活来源的,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申请缩短给付期限。当子女虽已成年,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获取生活来源的,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申请延长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不存在特殊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孩子患病、上学等情况下,另一方支付的抚养费用不足以用来抚养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那么便可以向法院申请提高另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支出。

但这种提高也不是无限度的,当另一方有固定收入时,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以保证当事人本人的生活水平。若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以案普法: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约好的抚养费能提高吗?》中,图片仅配合叙事;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搬运、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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