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长春临河街与公平路交会处,田某驾驶小型轿车左转弯时,与韩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田某因未避让直行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左转刚露头被直行撞责任图解?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左转刚露头被直行撞责任图解(左转不让直行被撞也负全责)

左转刚露头被直行撞责任图解

近日,在吉林长春临河街与公平路交会处,田某驾驶小型轿车左转弯时,与韩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田某因未避让直行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长春交警温馨提示:车辆在变道、拐弯、掉头时,驾驶人一定要仔细观察,礼让直行车辆,在确认安全后再行驶。道路交通关系每个人的安全,请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礼让,共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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