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横刀一笑
所有的故事,从一个游戏开始。
灭魂鬼王这个名字是谁叫出来的啊?真的很有道理。
第N次把秋叶从鬼门关边上拉回来后,我开始对这次猎杀行动的后果产生怀疑,如果不是带来的瞬回药水足够的话,我想现在倒在地上的猎物,应该不是面前那个强横的敌人。
“好像搞不定……我们跑路吧,还能省点大药。”我小心翼翼地提议。
“你去死吧!”秋叶的回答永远简洁明快。
还能说什么呢?我叹口气,要死一块死。灭魂鬼王?——把我们神魂俱灭了吧。
……………………
秋叶大马金弓地硬顶着,手里挥动她那把著名的屠刀天决,嘿哟嘿哟地跟咆哮的鬼王缠斗不休,他们依偎得如此紧密,看上去好象在进行一曲人鬼情未了的现场合唱。我躲在秋叶后边,愁眉苦脸地把一个个治疗的恢复的魔法往她身上加,还得不时左右跳动,闪避那些满天乱飞的元素伤害。
这样的战斗已经持续了半小时,如果不是暗黑行会的巫师们来了,我想我们会把这个演唱会继续开下去。
黑暗巫师们来了!
战斗结束了!
灭魂鬼王被围剿了!
我们被干掉了!
我和秋叶躺在地上,郁闷地看着这帮垃圾打扫战场,收拾战利品。“卑鄙!”
“卑鄙是卑鄙者的避孕套,高尚是高尚者的壮阳药。”
“什么意思?”
“没意思,逗你们玩。”对方的老大望着秋叶,笑得很淫荡的样子。
靠!我大怒,重重的一掌拍在键盘上,连台灯也给砸灭了。
眼前一黑,当机。
……………………
再次启动机器,却怎么也进入不了系统,开开关关了N次,一直黑屏。我有种冲动,就想把这破玩意一脚踹飞出去——假如我够力的话,假如我够钱的话。
事实上,我对自己的力量没什么信心,就像我对自己的钱包同样缺乏信心一样。所以我只能躺下来,点上一支烟,望着窗外小院子的灯光发呆。
已经是秋天,院子里的那棵枫树叶儿全红了,一经霜,更像开了满树艳艳的花。过不了多久,这些叶也会落了吧?我长长地叹口气——是的,我想她了。
秋叶是我的妻子,半年前,我们结的婚。这半年多以来,我们一直在一起,走过无数山山水水名城胜地,吃过很多苦也享受过无上的荣耀。秋叶很要强,有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意思——事实上,这个过程中她一直都是在扮演着我的守卫者、保护神的角色。基于秋叶的火爆性格和杀人如麻的业绩,很多人都说她不可能是女人,肯定是人妖。这一点上,其实我也并不清楚,因为和别人一样,我没见过她本人——这,就是网络,这就是游戏。
那又怎么样呢?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秋叶的思念。只要在一起时能够感受到彼此的关怀,哪怕是一条狗,我也不在乎。
因为现实世界给予我的温暖,实在太少。太少。
……………………
有人敲门。
我知道是谁。“工作中,闲人勿扰……”
然后伊琳进来了。
“讨厌,这么大的烟味。”她走到桌前拧亮台灯,皱着眉头抽了抽鼻子,像只可爱的小猎狗。然后她把窗子也打开了。“说过多少次啦,不许你在床上吸烟,总不听……”
“别老打俺主意行不?大姐,这话可是老婆跟老公才讲滴。”我喜欢跟琳子开些没边没际的玩笑。
“美得你……人家是怕你引火自焚,连累着把我们家房子也给烧了。”伊琳笑着说,“怎么今天没上网啊?”
“引火自焚不至于,挥刀自宫倒是有想过。”我懒洋洋地说,“不上了,戒了。”
“得了吧,电脑又坏啦?”她倒是料事如神。
……………………
伊琳是房东的女儿。是的,房东的女儿——想必看黄书的朋友应该清楚,这个关系可是YY分子们钟爱的永恒主题之一。事实上,在看到这些情节的时候我也总是习惯于把自己和伊琳的形象代入其中,纵情声色,极尽想象。
不过老实说来,伊琳绝非性幻想的最佳对象,她不属于那种火热诱惑的辣妹类型。秀美?清丽?淡雅?我也说不好,反正就是小家碧玉邻家女孩的味道。所以在一次次的YY过程里,我一直都只能把她理解为被动接受型,因为我实在想象不好伊琳淫荡的模样,这一点让我很沮丧。
自打从学校那个乌烟瘴气的宿舍里搬到这儿,我在她们家的屋檐下已经呆了三个年头——大学两年,然后是无业一年。这段不算太短的时间里,每天我都会和伊琳遇到,有时在巷口,有时会在过道,然后互相打个招呼再去做各自的事情。她和我同一年毕业,不过她没上大学,高中后直接去了个连锁超市做营销。
常常在黄昏晚饭后,我跟伊琳的老爹伊老爷——也就是我的房东,一人一把躺椅,在院子的枫树下乘凉吹大牛。伊老爷多半刚喝过点小酒,然后把红通通的马脸伸到我面前,小眼睛眨巴眨巴地,兴高采烈地跟我探讨他的家史:“咱们老伊家的前辈,那可真叫一个了不得,响当当的铁帽子王爷!咱家琳子可是生得晚了,放在那……那个乾隆年间,就是一真格格!没得说,正宗王室血统!”
其实听到伊老爷说到血统时我就想笑,以他这造型,生的女儿能长成芙蓉姐姐那样儿就是祖上积德了。先天条件这样艰难,伊琳才叫一个不容易呐,也不知道付出了多少艰辛汗水,才努力成现今这如花似玉的模样,由此可见血统啊遗传什么的具体表现在一个人身上总还是会有点误差的。当然,我可不会提这个,那不是摁着自个脑门找抽吗?一般情况下,这时候就会在老爷子的话里找点无伤大雅的毛病,帮他补充完善一下家庭史的记忆。
“早几百年不兴叫老伊家,那是解放后旗人改姓改的,以前那姓老长,比如爱新觉罗啊叶赫那拉什么的………”
“对了!”王族后裔伊老爷兴奋地一拍躺椅的扶手,算是找到了知音,“还是大学生文化高,就是这个,叶赫那拉……”
伊琳在边上听了不乐意了,“爸,您知道啊?慈禧太后才姓这个的……”这时候她总是坐在旁边的小马扎上,帮她老爹捧着个紫砂茶壶,笑咪咪地看着我们,样子乖巧得让人心疼。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咱家历史长着呐……”老爷子一般自说自话,不去理她。
“就是就是……不过这也不能怪咱琳子,那会儿她都还没生呢。”我当然帮她开脱,一边跟她挤眉弄眼,小妮子总是笑吟吟的,而伊老爷这时候自然是沉浸在王府奢华生活的超强YY中,不能自拔,多半会很有气势地挥挥手,作伟人状,结束聊天。至此,宾主尽欢,皆大欢喜。
三年多以来,这种场景经常出现,周而复始。伊老爷——这位下了岗的城市平民,从这样的座谈中获取了足够多的精神快感,无比欣慰;而我,因为又一次免费晚餐带来的物质享受,洋洋自得。
“一休哥,弄好了。”(忘记提了,我叫沈宜修,第一次见到琳子时,她就把这个和尚的名字赐给我,开始大呕,后来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伊琳走到对面的沙发边坐下,一边拍着手上的灰尘,轻松地说,“显卡松了。”
我感到一阵羞愧,一个大老爷们,修电脑这种体力活还得小女生来代劳,是有点说不过去。谁让我是学中文的呢?什么是中文系?靠,这都不知道?谁要是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头头是道,动起手来呆若木鸡手足无措,这人多半就是学中文的。
还有这台破电脑也让人窝心,从宿舍那帮哥们淘汰到我手里,就从来没消停过。多亏了这琳子这丫头,有什么问题都是她给我包了。
“谢谢你,琳子。”我说,这是真心的大实话。
“没事啦。”她看上去有点心不在焉,“一休哥,我有点烦,你帮帮我行不?”
……………………
“哦?……”我看着她,突然有点紧张。伊琳抱膝坐在沙发上,眼神清纯忧郁,长发从肩上瀑布似地滑下,真的就象广告片里拍的那样乌黑,更把脖颈的肤色衬得细腻洁白。应该是刚洗过澡,小房间里弥漫着她的清香。我咽了口口水,吞吞吐吐地说:“什……什么事?”心里却在想,这丫头深夜前来,莫非是要我……
“今天又让经理K了好一顿,”伊琳嘟着嘴说,“我们组四个人就我业绩最差,经理说了这个月要扣我工资啦。一休哥,你口才好,教下我这个销售怎么做行不?”
“哦。……”我给了自己一大嘴巴——当然,是用意念打的。禽兽!想什么啊?看来还是平时那些小电影看多了。
我定了定神,“嗯,这个这个不太好办啊。”做销售的怎么说呢?就是追着撵着把东西卖给人家,需要的时候坑蒙拐骗的手段都得用上。我了解伊琳的性格,她面儿薄,跟陌生人多说几句话都会脸红,其实这个工作并不适合她。
可是,总不能这么直白地跟人家说你不行吧?那多打击人啊。于是我转弯抹角地说:“你们那还有别的岗位可以做啊,比方说……”我想了想,可是实在想不出一个超市除了经理跟卖东西的还能有什么。“会计、物流、调度……”伊琳小声说。“对对对,会计物流什么的……”“不行啊,那些都是管理岗,要大学文凭相关专业的。”
“…………”我语塞。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没文凭不行,有文凭专业不对也不行,专业对口了,又说你没工作经验,还是不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真特码经典啊!
“慢慢来吧。”我说,其实没什么可说的。我开始恨自己没出息,这个时候帮不上一点忙。“有机会换个工作吧。”也跟没说一样。
“哦,知道了。”伊琳一向都挺乖,“我回房了,你早点睡,别弄得太晚。”她起身,带上门出去了。
真是个好姑娘。看着她纤巧的身影,我在心里说。
……………………
“对不起,您申请的用户(横刀灬一笑)已在别处登陆,请您稍后再试或者联系游戏客服。”
我就是横刀灬一笑。这个名字很有王者之气,天下虽大,舍我其谁,就是这种味道。我在网上就叫这个。不过中间四个点我打不出,是伊琳教我的。至于到了游戏里是不是名如其人,真有没有什么狗屁王八的气味,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秋叶在上我的号。
再次登陆进去,就看到她发过来一个怒气冲冲的标志。“掉线掉这么久?快来,跟SB虫干架!”
当然没有人名字会叫SB,她说的是过江狂龙——暗黑行会的老大,我们俩的死对头。“传!”我说──这个游戏的设定,夫妻号可以互相传送。然后眼前一黑,我就到了一处地下城里。
“等等,你怎么这么猴急啊?”我马上开个回城,“没带药水……”
“猪!”秋叶火大了。“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呵呵你老公是猪……”我笑嘻嘻地说,“你也没什么光彩的。”
“………………”看样子气得不轻。
“好了,传吧。”
我们潜伏在地下城的一个角落,远远地望着对面的城堡。SB虫带着两个手下正在围攻尸王。
“可以上了吗?”我悄悄地问。
“等等,BOSS还没红血。”
秋叶就是这样。张扬、疯狂、冷静、隐忍,几种极端的性格在她身上可以同时体现,而且居然共生得很和谐。我佩服她,真的。郁闷的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但是这个代表不了生产力。
我们有自己的行会,叫做一笑秋风。名当然是我取的,当时还颇觉得意,把我俩的名字都嵌在里边,可是相当地艺术,秋叶当时不置可否,我就当她默认了。然后有行会耻笑过这名字垃圾,说什么衰败之象必定仆街云云,我们就带人抄家伙灭了那丫的,把他们的嘴打进肚子里,也就没人再说了。是啊,如果不满意一个新生事物,你就吐吧,吐着吐着还不习惯你就打吧,赢了你说什么都好,打不赢连呕吐都得给我忍住。当然这需要强大的实力来证明——而我们,曾经是这个区的最强大行会。说曾经,是因为现在不行了,快完蛋了,还真被那个乌鸦嘴给有幸言中。
不是说秋叶没有组织水平,相反,公认地,她在这个方面的能力超强,行会在她领导下打过的国战城战行会战,很多是以少胜多堪称经典的战例。
为什么现在衰落成了这样呢?我想是秋叶太高傲,高傲得基本上不屑于跟别人交谈。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在线的时候实在很少,平均算一天最多两小时吧──而且这点时间里还总在打BOSS、炼装备,哪有时间去处理行会的小事情?一个没领导,或者说有领导却老不在的团体,衰落是必然的。网络虽然虚幻,但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相关利益时同样很现实,当我们逐渐失去了国和城不能庇护行会成员时,人也就慢慢地离开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是的,很实在,就算秋叶是最厉害的,那又怎么样?再跟着她混甚至连生命的基本保障都没有了,走在路上随时可能会被人海扁一顿,而且投告无门,因为找不到老大,即使走运等到她了,她还不一定鸟你!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够你伤心好几回的了。
第三章 英雄无敌
事实上,一笑秋风这个行会,目前还有两个成员——就是秋叶跟我。因为人数太少,可能过几天就会给系统注销了。不过倒没看出秋叶有什么不高兴,她好象并不在意这个。
秋叶是那种比较典型的人民币玩家。级别巨高,一身名牌,从头到脚全是顶级的极品装,仓库里永远有着到达系统上限的金钱,从来没见少过。其实我一直不清楚她玩游戏的追求:光荣与梦想?被人崇拜或者享受荣耀?都象。又都不象。她一直就那样我行我素,只按自己的方式做事,不定时上线,然后招呼我一声。而我呢,赶紧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兴高采烈地跟在后边搞这搞那,象条尾巴一样。
……………………
“上!”我看到秋叶的身子一跃而起,手里的天决在空中划出道雪亮的弧线,斜斜斩落在一个黑暗巫师的肩头。那个巫师头上爆出红字:-17000(伤害加倍)!倒地!秒杀!
这时后面两个巫师的毒影也击中了秋叶,我赶紧帮她加个真元,又给她的刀再次附着加倍魔法。我是一个医生,或者叫奶妈,打架不咋地,不过治疗系和辅助系的技能就是我的长项了。
那两个家伙绝非泛泛之辈,一看情况不妙,都冲我来了——那确实的,有我在后边加血,秋叶100多级的终极BOSS也敢顶,他们那点攻击算个屁!打秋叶纯属找死,对付我可能还靠点谱。
当然我们夫妻之间的配合可不是吹的:送了他们每人一个减速后我转身就跑,大兜圈子,秋叶腾空而起,大招‘绝灭斩’祭出,人刀合一给那级低的巫师身上送了个透明窟窿,立马挂了他。
现在就剩SB虫了,现在他的处境跟开始他偷袭我们的时候一样一样的,只不过杀人和被杀者掉了个位置。我们追着喊打喊杀,BOSS也一刻不停地用远攻可着劲地砸,眼看着他的血刷刷刷地往下掉。不过这家伙的抗击打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他一边闪躲一边狂吞瞬回药,还不停地喊话召集人马救驾。我一看急了,SB虫是现在这个区的老大,他行会里那些手下全来的话,我们挤都给挤死了。反正他也不敢还手,也不用帮秋叶加血了,我变了个身冲过去就是一顿乱抓,泼妇似的──汗!没办法,医生打架就是这样子的,攻击低不说,还特丑。这时秋叶赶到,也是二话不说就狂挥屠刀,我觉得她那样子还真象个杀猪的:一二三、三二一、一二三四五六七……
SB虫什么时候挨过这样的社会毒打?立时哀嚎一声,搁屁玩完。他倒地的一瞬间,一个金灿灿的戒指飞到了空中,哈哈哈,爆装备了!我和秋叶同声欢呼,这个精炼到顶的戒指,那是打10个BOSS也弄不来的啊。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恶人自有恶人磨!
“那个不要了吗老婆?”我指着不远处红了血的尸王问。那家伙从SB虫手里死里逃生,没了攻击目标,正傻头傻脑地朝这边张望。它的血只剩一点点了,我们动手的话要不了三分钟就会再给它来上个死不瞑目。
“走!”秋叶很干脆地说。
当暗黑行会的走狗们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我跟秋叶跨进传送门。我们非常友好地向他们挥手致意,依依不舍。
“我要下了。”秋叶把刚爆来的小极品戒指套在手上,左看右看,不太满意的样子。
“不要嘛老婆,人家想跟你多呆一会。”
“切!”
“问你个问题,能回答吗?”
“说!”
“你真的是个男人吗?我只是好奇,不想答就算了。”想起刚才秋叶杀人时的狰狞面目,我心有余悸。“女人哪有你这样的啊?判断力这么好。”顺手再送上一马屁。
“滚!”
“…………”
“我下了。记住,帮我挂机升级。还有,下次不许让我等!”
“…………”
“还有……早点睡,别弄太晚……”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啊?好象伊琳也说过?是不是女人都喜欢说这种话的?想到秋叶可能还算个女的,我觉得有了点安慰。
秋叶下了,一个人呆游戏里也没劲。我把两个号放在一块自动挂机升级,最小化窗口。打开WORD,开始一天的工作。
事实上,我是一个作家。
作家当然有作家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是坐在家里不停码字,点开各个网页东翻西找、复制、粘贴,然后上传——当然,还要经常去各大论坛转悠,到处灌灌水、拍拍砖、找人掐掐架,煽风点火、帮腔搭调,以图混个人气……综上所述,我应该就是那种传说中的网络作家。
平心而论,我写的东西还是不错滴。基本上能够做到立意高远、笔力老辣、行文诙谐有趣、内容发人深省;而且路线正确、政治成熟、思想健康、格调明朗;牢记八荣八耻、弘扬五讲四美、两手都抓,两手都很硬、斗私批修、批林批……总而言之,论坛里那些灌水帖上的牛X形容词,简直就是针对我的作品作出的正确而全面的评价。
只是从来天才多薄命啊,比如曹雪芹,他是饿死滴——而现在,我怀疑自己也会步这位老先生的后尘,我哭!伟大的时代!文学死了!还有那么多的天才!老舍,死了!茅盾,死了!巴金,死了!沈从文,死了!三毛,死了!金庸——呃,这个好象没死(???)。
文学死就死了,我可不想给它殉葬。所以我决定奋起抗争,为了生活!于是我开始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网络这个时代大熔炉。现在,我的一部长稿正在著名的终面中文原创小说网发着呢,名字长了点---《不是情色:我和房东女儿不得不说的那些事儿[18岁(含)以下慎入]》。
到目前为止,我收到的全部的码字报酬是RMB两仟捌佰陆拾叁点伍元,仅够三个月的房租外带几大箱方便面,所以我的主要收入,还是靠家里打钱——如果这个算收入的话。
我家在一个小县城里,也没太多钱,老爸老妈的那点积蓄给我大学几年弄得差不多了,毕业后我跟他们说自己正在找工作,很多好单位哭着喊着地求我去,还没拿定主意,还在选。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嘛,他们很理解也很支持,只是这样一选就是一年多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 自嗨
老实说,事实上,我做过一份工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怪只怪我这个人不太喜欢孔孟那一套,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都只当作是封建遗毒,是糟粕,是狗P。所以当看到主管的手指在我左边MM丰满的臀部做弹钢琴状后,居然大惊小怪地盯着看了好几眼;第二天竟然又不知深浅地跟右边的妹子再次探讨了一下这个事件(当然,我的本意只不过是想展现一下自己的幽默才华,引起妹子注意,聊博美人一笑尔。汗!)然后……结果……直到被炒几个月以后,我才得知,弹钢琴那个是小意思,原来右边妹子是经常被用来拉大提琴的(狂汗!)吃一堑,长一智,我也自此明白了夫子的微言大义,他老人家的话,那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滴。
后来还有过很多的见工经历,甚至有一次貌似很接近成功了。是一家出版社,一位美女编辑接过我的简历,很热情很客气地称赞了一番,然后跟我探讨了很高深的一些文学理论,对我的才华表示很欣赏,最后很殷勤地把我送到门口,很有礼貌地请我等通知,我于是很有信心地在那个单位门口转悠了很多趟,直到几天后很惊讶地从该社门口的垃圾堆里,翻到了我那本图文并茂设计很精美的简历,很是伤心了一把。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当然,即使在这个城市完全混不下去,我这个三流大学的中文系毕业生,回到小县城当个老师什么的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那样对我来说,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
……………………
…………………………
我躺在床上健身。最大号三十公斤一只的哑铃被我舞弄得呼呼生风。看到对面镜子里自己英俊帅气、充满阳刚之气的脸庞,健美的身躯、发达的肌肉,我微微一笑——顺便提一句:很多美女都说本人笑容特有男人味,迷死人不赔命那种。
然后琳子推门进来了,只见她长发披肩,肌肤胜雪,杏眼含春,玉面生花,曲线凸凹有致,身材玲珑曼妙。她走到我的床前,轻轻抚摸我壮硕的胸肌,嫣然轻笑。当真是“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一休哥哥……你真的好棒好棒啊!”琳子俯下娇躯,将脸贴在我的胸膛,她的脸滚烫滚烫地,弄得我的心跳得扑通扑通地。
她的指尖在我身上细细游走,就象春风抚过,麻酥酥地。她的手越来越下,停留在我的……我虎躯一震,一股炽热自丹田直冲头顶,我觉得自己的忍耐到了极限。
琳子跨坐到我身上,睡裙已经滑落,玉体在我眼前一览无遗……“亲爱的,我美吗?”她腻声呢喃。
我虎吼一声,再也按捺不住,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一把抓住了她的………
……………………
够了!够了!!!
我拍案而起,怒不可遏。
这就是我的作品?这就是想用来讨生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有志青年对世道人心做出的贡献?腐败啊!堕落啊!可耻啊!
如果把省略号里的内容填好空,然后全给贴到网上去,估计不用等编辑枪毙,公安局就得先把我逮了,来个先斩后揍(鞭尸啊!)无需审讯,立即执行,从精神和肉体上彻底消灭这个黄色反动淫秽恶毒的社会败类。
我的心拔凉拔凉地。
可是………可是我只能写出这些了,这应该属于比较高危的灌水拍砖后遗症,那些明刀暗箭、嘻笑怒骂如匕首如投枪的尖刻小文章,已经把我的全部内涵都榨干了。剩下的就是这些乌七八糟的渣滓。现在无论是什么时候,只要一码字,我的脑子里就开始“耶耶耶、噢噢噢”地叫开了,根本没办法控制。
我完了。
我想起四个字——江郎才尽。
……………………
右下角游戏图标一闪一闪,秋叶在M我。
打开窗口,就看到秋叶站在城门前,一副意气风发、舍我其谁的样子。城里围着一大堆人,七嘴八舌地乱骂。
“什么状况,老婆?”我凑到秋叶身旁,咬耳朵跟她私聊。
“你是猪吗?不会自己看啊?”
我这个人有时候真的够贱,哪怕心情再恶劣,只要看到秋叶M过来立马喜笑颜开地跑过去摇头晃脑,就算是给骂得没鼻子没脸地也不在乎,而且乐此不疲无怨无悔。
其实很多次下线后我都会深刻地鄙视自己,甚至觉得只有电影里那些奴才狗腿子的形象才能形容我的丑态,鄙视之后我就告诫自己在她面前一定要酷,要端着。不过没办法,只要一看到秋叶,冰雪立刻融化,严冬变成春天,美滋滋地什么决心努力都抛到脑后去了。
后来也想通了,可能自己天性里有隐藏的受虐倾向吧,不过无所谓,反正是游戏。如果游戏里都不能放纵自己一把那还玩个什么劲?不如当和尚去面壁吧。
当然,秋叶并不是虐待狂,她只是性子暴骂人凶点。其实她在游戏里还真很少骂别的人,那些事都让我代言了。应该说,如非必要她甚至不太和别人说话——这一点让秋叶看上去真的很酷,绝对跟那些吱吱喳喳多嘴多舌的女生玩家们不一样。所以,这也是很多人判断她是人妖的一个原因。
网络就是这样,哪怕你对一个人的脾气性格了解得比自己的手指头还清楚,你也可以不认识他。也许你刚泡上的美眉,其实是埃塞俄比亚的黑人大婶(如果她会中文的话),当然也有可能是隔壁小三子家的狗狗(如果它会打字的话)。因此即便我这一年来一直追随在秋叶左右,对她的性别问题还是不能作答。不过偶尔从她不经意间流露的一句关怀的话里,我还是能感觉到女性特有的细腻的温暖……当然,这种时候很少。绝大多数时间,她对我都是大吼大叫。
………………
现在,我老婆——人妖秋叶(汗!)正得意洋洋地在跟几百个人对峙,一边朝我嚷嚷:“砖头带了吗?拍死这帮丫的!”
又是那个死SB虫,大概是想找回昨天的场子,带了一大票人马。他的小弟们在那里污言秽语骂不绝口。这场热闹够看的了,新旧势力的两位老大掐架,围观的那叫一个人山人海,区里的头面人物算是来齐了。
我乐了。胡说八道拍砖扔臭鸡蛋的工作,我喜欢!何况我们还不亏理。我往那SB面前一站,指鼻子就来:“谁垃圾自己清楚。两个人打三个是偷袭,你们十几个打我们两个算什么?你这小样也学人家做老大?撒泡尿吧!”
敢情这家伙拍砖的业务水平也是有段位的,“谁裤档破了把你给露出来的?”SB虫轻蔑地说,“我们人多杀你们算偷袭吗?那叫杀人!杀的就是你们!没实力从后边来的,那个才叫偷袭!多学着点吧孙子!”嘿!不错,真有才!
“行!”我说,一面跟秋叶私聊发了个“?”
她马上回了个“!”
我笑了。
第一卷 女市长与我 5 虽千万人吾往矣
“行!有道理!实力强的就那个就不叫偷袭是吧?没说的,跟我老婆PK一把,有实力摆出来!输的滚出这个区!别老在安全区唧唧歪歪!”我走到秋叶身前,一屁股坐下来,大模大样的说。
“…………”对方语塞。说实话,够胆跟秋叶PK的人还真不多。再说你光有胆子也没用啊,说实话的意思就是让实力说话。
“我来!”对方一个战士顶上来,看起来还真有不怕的。不过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菜鸟的啦,冒死往上顶雷可不是图什么义气,只不过是想混个人气罢了。想都想得到啊,跟第一高手过招,赢了你就是第一了——当然,这种可能性实际等于0;就算输了那也正常啊,不会有人骂你垃圾的,而且全区都知道你的名头了。好小子,算盘打得挺精,炒作的本事用这来了,有前途!
不过秋叶却没打算给他这个机会。“连十!”她傲慢地说。
“哇!”周围人群异口同声地惊叹。那个战士脸色发白。
连十,是这个游戏里最残酷的PK方式。游戏设定,在同一块场地被同一个对手连续P死10次,死掉的一方就会连续10天处于死亡状态,除了说话其他所有功能都被禁止,而且不能回城,简而言之,会象一具真正的尸体,称之为魂飞魄散。不过这些都还不是最恐怖的,关键还有一点:死亡者会掉十级!
玩网游的都知道,级别对于一个高级玩家来说意味什么。秋叶是人民币玩家,升级主要是吃经验丹来的,她这种100级以后的狂战士,一个月的时间里不间断地吃丹,可以升上一级。如果不玩人民币,对不起呐您,就老老实实地刷一个月的怪吧。掉十级?那可真是会死人的!由此可见这种PK的变态程度。
不过事实上很少有人死于这样的方式,原因很简单:被P的人可以逃跑啊,没有谁会SB到连续让你斩死10次的,即使真有什么深仇大恨约定不死不休,正常情况下,以实力而论双方都会有输有赢,连挂10次你还跟人P个屁,不如自杀好了。
……………………
秋叶──全区第一杀人王,拄着那把巨大的天决神刀,扫视全场,傲气凌人,象一个真正的女王。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先前那个战士跑得比兔子还快,早已消失无踪。如果他敢下场单挑的话,就将成为这个区第一个死于连十的高级玩家,这一点没有谁会怀疑。
“老婆好样的,真牛逼!”我大唱赞歌。这可不是拍马屁,游戏玩到这种气势的,真还没看到几个。我甚至觉得,自己的名字安在她头上应该是比较合适的。横刀一笑,对了,现在的秋叶就是这样子。
秋叶丢过来一个自我陶醉的标志,想必此时心情正爽。
“横刀!PK是吧?你敢来吗?你算个男人吗!”突然一个女巫师从人群中冲出来,指着我就骂:“什么东西?狗仗人势!要P我跟你来!”
我愕然,这个妹子我们都认识,是暗黑行会的会长夫人,SB虫的老婆,那一次偷袭我们时她也在场。
不要脸的见多了,真没见过这样的。我的职业是一个医生,也就一奶妈。横刀一笑的名字虽然有点霸气,不过和实力也扯不上什么关系。还没听说过医生跟人单挑的——即使级别一样,医生跟其他任何职业PK都死多活少,何况她比我还高了七八级。显然这也无赖得太过份了,顿时周围觑声一片。
我还没说话,秋叶顶上来了:“好!两对两。你跟你老公一块上!”
我击节赞叹,秋叶这脑子太好使了。两对两,配合起来还没有我们打不过的对手,狂战和幻师本来就是最理想的职业搭档,何况我们之间的默契那是经过无数次的生和死、血与火的考验才磨炼出来滴,在这个区里,无敌!当然,主要还是因为秋叶实力超强,呵呵。
即使对手不笨,要求分开打的话,我是肯定会挂的,但是秋叶同样也可以把另外一个连十。我死没什么,他们级比我高得多,损失可也就大多了。赌这个,借他们俩胆。
会长夫人妹子呆在那里半天,估计以她的智力水准想不明白这个道理。应该是晕菜了,因为好一会后我看到她打了几个大字顶在脑门上:“两对两。连十。分开打。”好象还怕我们不清楚意思一样,指着我又说:“我打你!”
这个妹子气疯了吗?这么恨我?那也犯不着拿她老公的性命开玩笑啊!我摇摇头。我知道自己是死定了,秋叶绝对不会退让。不过有第一行会老大给我垫背,值了!
果然,秋叶点点头,说:“好!”
全场轰动。
…………………
所有人都在起哄,气氛热烈无比。两对两的夫妻连十PK,难得一见啊!
我整理一下背包里的药水,然后跟秋叶站到了一块,面对着满城狂热欢呼的人群,自觉英雄之气,天下无双。我想,襄阳大战时的小龙女和杨过也是如此吧,慷慨赴死,虽千万人,吾往矣!
不过这种良好的感觉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会长夫人把她老公传送过来了,是个才35级的小法师!
安静。然后人群中开始传来几声倒彩,接着便是嘘声大作。
那个妹子的老公居然不是SB虫!我和秋叶对望一眼,知道上了个恶当。
我深吸一口气,指着那小法师问她,“这个,就是你老公?”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话问得多余,只有夫妻号才能互相传送的。
“是啊?怎么啦?我和狂龙昨天离的婚,你不知道吗?”
崩溃!我看到SB虫和他的手下们放声狂笑。
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走出安全区,放下背包,药水都不需要用的,浪费。
………………
那个女人开始砍我。一二三,三二一,一二三四五六七。
秋叶还是拄着刀,一动不动。那个35级的小法师早站出来了,义字当头,摆出一副大义凛然舍生取义慷慨就义的恶心嘴脸,秋叶却连看都不看一眼他。
我一次一次的倒下,身上的装备爆得满天飞。其实给人杀上十次也没什么,反正自己身上也不疼,只是装备爆光让我心痛了,这些都是我跟秋叶辛辛苦苦一样一样精雕细琢的磨出来的啊。
“你逃吧。”秋叶私聊我说。这样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可是第一次。
“不。那会丢你的脸滴。”
“…………”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6 魂飞魄散
“对不起。”秋叶发过来一个。
“没事,为你死,我乐意。”我发回一个微笑的头像。
………………
屠杀完成了。我躺在草地上,两眼望天,死不瞑目。鲜红的血水在身下淌流一地(靠!第一次发现,这个游戏的色图做得这么真实的)。秋叶走过来,默默地注视着我。那个小法师居然还跟在她身后,拉拉扯扯地要求给他两刀,以全了他的名节。我靠!什么人啊?
秋叶低下头,抱起我的尸体(汗!这话怎么说得这么别扭),“闪开!”她说,围观的人群自动分开了一条道,她的眼睛平视前方,缓缓穿过。所有的人都默默地注视着她,没人说话,气氛很悲情。
“停!停!”我跟她私聊,“别搞得这么煽情行不?恶心人哪?想把我弄哪去?”
“找个地把你埋了。”
“谋杀亲夫哪!”我笑,“随便扔哪算了,别搞复杂的,偶怕怕!”
“不行!”
秋叶顺着小道,往城后大雪山就上去了,她双手托着我,就这么慢慢地走啊走的,一走就是个把小时,真的是一个多小时啊!跟她说话又不回,弄得我毛骨悚然。设计这游戏的也不知道什么毛病,这时候不能回城,又召唤不了骑灵兽来坐,走路的速度比平时还慢好多,真够垃圾的——不过一想也是,魂飞魄散了你就死哪呆哪啊,没事让人抱着到处蹓哒什么?到底谁有毛病啊?游戏设定时可没想到有人这么无聊。
………………
到地方了,大雪山的山顶上。
秋叶终于把我放下来,“没事吧你?”我问,这一路吓的,我都不敢叫她老婆了。
“没事。”她说,然后在我身边坐下来。
还好点,我松了口气。就怕玩游戏玩出个精神问题,还是给我害的,那可就罪大了。
秋叶在我身边一坐又是好久,不说话。
“喂!还在吗?”我忍不住又问。
“在。”
这时我看到山下雪粉乱飞。然后是骑灵召唤兽的嘶鸣震动山谷。“有人来了。”我说。
“知道。”
……………………
还是SB虫那伙人,好几十个追着上来了。这一次,他们的对手只剩下一个人了。
“快走吧。别管我!”我急着说,其实我也真没什么好怕的,已经是一个死人了还用怕谁吗?“我在这里躺几天就活过来了啊,你回吧!”
“…………”
SB们的坐骑围了个圈子,把我们圈在里边,他们准备动手了。“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毛主席他老人家天才的战略军事思想深入人心啊。
“你们不就是想要装备吗?拿去,我想安静呆会。”秋叶说。
天哪,我没听错吧?装备给人家,你还玩什么?
没听错,因为秋叶已经把她的刀,全区唯一的一把极品天决——扔出去了。
“你做什么啊?”我快要疯了。
那些人已经疯了,秋叶的装备可是这个区里所有战士的梦想!秋叶一件一件地扔,他们一件一件地抢,因为一个项链,甚至几个人自己打了起来。
扔完了。秋叶继续在我身旁坐下来,若无其事。她身上只剩下一身素白的单衣。
“…………”我无话可说。
所有的东西都抢完了,那个SB虫——我发誓,只要他还在这个区里,只要他还在这个游戏里,我绝不放过他——现在在笑:“死人妖,你不是特牛逼吗?今天我看你还牛什么?”
他开始动手杀秋叶。一次,两次,三次。
秋叶不躲,也不还手。当然,从事实上来说,失去所有装甲武器的战士,还不还手已经没什么分别了。“回城啊!”我不停地打字,不停地把感叹号问号发给她,虽然是用键盘,可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喊得声嘶力竭了?
“你傻啊?会给人家连十的!”我心急如焚,“你想做什么啊?老大!!!”
“陪你。”秋叶说。
“…………”我失语。
……………………
秋叶的身子一次次地飞到空中,雪山的烈风舞动她长长的衣袖,她就象只翩然惊飞的白蝶,轻盈可人,飘飘欲仙,然后渐渐落下,渐渐地死去。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死亡也可以这样美丽的。
最后一次倒下。她不再飞了,连十,魂飞魄散。她倒在了我的身旁。
那些SB意犹未尽,又骑着召唤兽在我们的尸体上来回践踏,尽情发泄。一边还污言秽语地乱骂,山顶上一片乌烟瘴气。把秋叶这个区里曾经的最强者踩在手下,是能够给他们提供足够多的兴奋的。因为秋叶现在也什么不是了——掉了级,没装备,而且是死的,一点复仇的可能都没有。失败得够彻底。
有人说,网游把人的恶性最大化了,因为没人知道你是谁。我不同意。现实中的收敛也只是因为害怕承担后果,一旦条件合适,在蹂躏别人不需要付出代价不会受到惩罚的前提下,人的恶性就会表露无遗。就象我和秋叶所遭遇的。
……………………
终于,结束了。整个世界清静了。
我们并肩躺在雪山顶上,身子就这样紧靠在一起。雪一直下着,无休无止。我们都只穿着单薄的内衣,身周全是皑皑的白雪。
“你看,多好。这里还是这样美。那些人离开了,却连一片雪花都带不走。”秋叶突然说。她的话很有诗意,不过也很白痴。
“冷吗?”我下意识地问。然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个愚蠢的问题,跟刚刚秋叶的话有得一比。有毛病啊?游戏而已,什么冷不冷热不热的?还有如果这里的雪花能带走的话,游戏的美工就该发财了。
“冷。”秋叶很认真地回答我说。
我倒。我开始担心她的精神状况。能感觉游戏里的温度,那可不是一般的强。
“没事吧?”我问秋叶。
“没事。”秋叶说。“我挺好。”看起来她确实很平静,好象没什么问题。我放心了,“呵呵就是,做女人,挺好。”我开了个小玩笑,“可你是人妖啊,大哥!没得挺!”
“滚你的!”秋叶骂我。然后就看到她发过来的一个微笑。
第一卷市长美眉与我 7 梦B生花
无边无际的旷野,四下里鬼影獞獞阴森可怖,雷声轰隆,不停在我的身边炸响,到处硝烟弥漫,好象世界末日提前到来了。我狼奔豕突极力躲避终于不敌,一个巨雷无比精准地击中了我的----屁股!
我愤怒至极地指天大骂:“没长眼啊!那么多人该劈,你偏劈老子!要劈也劈准点,不会就别学人家劈人!看清楚了照这里来!”我拍着自己的脑袋上蹿下跳。然后一道巨大的桶型闪电(寒!闪电还有这形状的?)自上而下,正打中我的头。我靠!敢情丫前面那发雷是算试射啊?
我瘫倒在地,悲愤莫名。我这个人小毛病是挺多,比如读书逃学偷看黄书爱占点小便宜什么的,可这也罪不至死啊!就算没出息该死,这世界没出息的人多了去了,也不该只死我一个吧?!
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沿着那道光束从天而降,“哇噻会飞耶!神仙啊!”我看呆了。
“答对了!我就是神仙!”老头自报山门。
“好好好……你是神仙行不?拜托,神仙也不能站我头上啊!什么眼神?”愤怒ing……
“不好意思,坐标有问题落点不大对,GPS这个不大好使,下次注意下次注意!”老头这才看到我给他踩在脚下,赶紧跳起身,落到我的面前。
昏!神仙也用GPS的啊?
“你是……呃,这个这个……饭岛──爱?”神仙一本正经地问我。
我倒。AV的也就算了,还是小日本!还是个女的!!还过气那么久年龄那么大的!!!再次愤怒,“搞清楚状况!我可是一大老爷们!业务这么生疏,还做神仙,假的吧?”我满怀疑惑地转到老头后边,想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吊威雅,别是什么地方扯下来忽悠我的。
“哦?呃……”神仙老脸一红,看上去有点尴尬。他搔了搔头,犹犹豫豫地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来翻,很不情愿的样子。
“嘿嘿,平时不温书,临时抱佛脚,出糗了吧?”我转了一圈,没见到有什么特技道具之类的,姑且信他一回。“神仙大大,这么千里迢迢地赶到这里,总有点好东西送我吧?比如金银珠宝啊名车豪宅啊月光宝盒什么的都可以……”
神仙老头把书又倒过来,翻了几页,大概终于找到了答案,抬起头来笑咪咪地说:“哦,你是一休。啊,又猜对了!我可真是给你送宝贝来的,你瞧这个!当当当当……”变戏法一样,他的手里突然多出一只棍状物体,又粗又大黑黝黝的。
我接过来一看,只见这宝贝约有一尺多长,前面长得跟个乌龟脑袋似的,下面有个枝叉,再下面还有一根电线连着,电线那头是一个带按钮的电池盒。一摁按钮,宝贝居然活了一样,在我手里扭来扭去,居然还喷水花。
??????
这是个什么宝贝?我当场纳闷。
神仙吓了一跳,赶紧从我手里抢过宝贝,慌慌张张地塞进怀里,结巴着说:“呃,错了错了……这几天房事──哦不对……是事情太多,这个这个搞错了……”
我鄙夷地看着他。神仙面有愧色,又从身上掏出一手电筒。又倒!这家伙怎么这么喜欢棍棍的吗,掏出来的都是这种形状的玩意儿?神仙好象有点心虚,说话还是不利索:“这个……这可是个好宝贝,那个……那个梦笔生花你知道吧?就是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还梦B?装B吧?”我接过电筒前后瞄了瞄,宝贝一头有毛,顶上放光。哦,以为它是电筒,原来是支毛笔。
“嘿!这可不是一支普通的毛笔,其实他是一支神笔!”神仙气喘匀了,开始吹上了,“江淹知道不?王勃知道不?还有那个那个谁……”
我最烦有事没事提拎个古人就来卖弄学问的了。没兴趣听他在这里胡说八道,我立马打断他的话,“不知道不认识没见过,你说的那些个我都不熟。就小时候听过神B马良,是那神B吗?”
“神笔马良?那个是神话……”
“别忽悠!你不就是神仙吗?你不就是在说神话吗?”
“…………”神仙语塞。
“神B好啊!我先给他画辆法拉利再画座豪华别墅再画上个仙女美眉……”擦了擦淌到胸前的口水,我突然想到自己完全不会用毛笔,而且好象也不会画画的,马上改口说:“不行不行,这玩意看起来前宽后窄、左重右轻,完全不合格嘛!我不收次品,给点别的什么好啦,直接点,10个500万的号码怎么样?这个又不用你掏钱……”
啪哒一声神仙立马消失,我一瞧──原来掉地上了。不好!这家伙胆子这么小,不象是首长啊高干那个谁,没那派头!指不定就是天上一打杂的。号码这玩意应该牵涉到天机啥的,让他操作可能不靠谱。不行,得换项目!于是我把神仙拣起来,拍打拍打灰尘又继续游说,“怕?怕你就说嘛,这么不声不响坐地上会压坏花花……嗯,这样吧,跟那些个YY小说里一样,你给我几个超能力行不?一般都有三个的吧?我想想……就那什么点石成金吧还有金刚不坏之身还有还有金枪不倒呵呵……这仨条件怎么全带金的啊?那就算一个好了,再来两个什么好呢──”
神仙又消失。
我正低头在地上找呢,手里一松,宝贝神B给人抢走了。
只见神仙老头把他那把长胡子一拨,搭到肩膀上,原型毕露,杀气腾腾地举着笔就打过来,一边咬牙切齿地骂:“打死你个不要脸的臭猴子!恶性不改的臭流氓!还以为自己是谁?老子今天真还不侍候了!”
我抱头鼠窜,靠!不是说好天上的神仙吗?怎么就这素质啊──跟人间一当官的似的!死老头手够黑的,追上来提拎起我的衣领,一笔就砸在我脑门上。嘣的一声,眼前金光灿烂……
……………………
大叫一声,我从梦里痛醒过来。眼前金光灿烂──哦不对,应该是金星乱溅。
我从地上捡起一个手电筒一样的黑色棍状物体,差点把它扔飞了。就是这宝贝刚才从天而降,砸我脑门上的。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8 鸟肉麻辣烫
可是不敢扔,因为这宝贝玩意是我的──手机,太特码古董了。我一直把它挂在床头墙上的。这时候我摸着额头,暗暗庆幸自己几个月都没缴过电话费。
因为欠费,所以停机,所以不用充电,所以没电池──如果上了电池,估计刚刚已经出人命了──这破玩意实在是太大、太沉、太土、太旧,太古老。
…………………………
“一休哥,起来了吗?吃午饭了!”
我一惊,看下桌上的闹钟,真就到中午了。“进来吧。”我一边答应一边走过去开门。
嘣!──“啊哟!”
我坐在地上,昏头昏脑,眼前金星乱溅,都能数出有几颗来──好家伙!我把自己脑门又撞门边边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看到伊琳站在门口,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手上端着一锅汤。
“琳子,怎么不带敲门的啊?”我两手撑在身后,有气无力地说。完全不记得是刚刚自己叫她进来的。
“对不起对不起……”伊琳连声道歉,“我腾不开手,用肩膀挤的门,撞到你了,”声音满是愧疚,“疼吧?”
真疼。耳朵里轰隆轰隆地响,撞在手机砸到的位置,不过这一次重多了。我呲牙裂嘴地说:“没事没事,自己撞上的……”一手撑地,挣扎着想爬起来,伊琳下意识地上前一步,好象要来扶我。于是……我也下意识地抬手去拉她,可是──
她的双手端着一锅汤。结果──
锅翻了,该死的汤倾倒下来,一滴不剩。最变态的是那锅汤居然全部倒在我的──裤档里!
我大叫一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刹那间脑子闪过一个信息:“完蛋!真是完蛋了!”
伊琳大概被我恐怖的叫声吓到,赶紧蹲下,慌不迭地来擦我身上的汤汤水水。擦着擦着,她好象感觉到什么,触电一样缩回手去,接着象受了惊的小鹿一样,跳开了。
这时候我的意识终于也回到大脑──汤是凉的。不过确实吓得不轻,还以为自己被涮成了鸡肉麻辣烫。
伊琳出去了,脸红红的。不一会她又进来,手里拿着一卷纱布。
“你流血了。”她说,低眉敛目,声音细而羞涩。
……………………
“西四羊肉胡同那个,你是没去看过,嘿!那可真叫一气派!饭厅子里摆上个几十桌酒席都没问题……”
我坐在伊家的王府饭厅里,目光呆滞,神情委靡。饭是吃完了,所以接下来还是例行公事的陪聊,不过今天我真没心情说话,听着伊老爷子一成不变地吹嘘祖上的豪阔,只是胡乱点头,以示首肯。
“爸,一休哥受伤了,你让人家回去休息吧。”伊琳从来都是这么善解人意。
是的,我受伤了。虽然下身无虞,换条裤子就行,脑门却是结结实实地给撞破了。伊琳帮我包扎时,我坚持不用绷带,我总觉得脑袋上面围上那么一圈就跟个国民党伤兵似的,结果就在额头上贴块胶布完事。不过说实话,她干这个的手艺是有点潮,胶布贴得皱皱巴巴不说,还是歪的,下边一直糊到我的鼻梁上了,弄得我变成个白鼻子小丑,演个十五贯娄阿鼠什么的就不用化妆了。
伊琳今天看上去神情怪怪的。按说我这个狼狈样子,会让她笑得抬不起头来,可是刚才饭桌上,她一直不说话,有点严肃,弄得午餐的气氛挺闷。
“没事没事,我就爱听老爷子讲这个。”我含含糊糊地说。吃人家的嘴软,天天管你的饭还免费给你讲故事,这样的美事哪里找去?嫌说得不好?爱上哪上哪听去,只要你丫有钱!
我没钱。
自从毕业后,连学校食堂都没得吃了,餐餐盒饭方便面地打发自己,弄得面有菜色三月不知肉味。伊琳心细看出来了,加双筷子,每到吃饭时间就来叫我。还好在她家蹭饭也不是一顿两顿的啦,所以半推半就羞羞答答了几天后,我就开始原形毕露,变本加利,一日三餐都在这蹭上了,每天胡吃海喝,兼带吹牛,一人吃得比他们全家加起来还多──不过伊琳家也就两个人,她妈妈几年前不在了,现在伊家的生活全是琳子料理。
当然,其实我的内心还是满沉痛悲催的,一个大老爷们能混到这份儿上也真叫不容易。
“我听伊伯说的精彩着呢,王府那派头,甭说见过,平常人那就想都不出啊,老爷子这是在给我长见识呐!”我讨好地朝伊琳她爸笑了笑,脑门的伤口扯得生疼。
“就是!”老爷子用力一拍大腿,大约是觉得此人孺子可教,出言深获我心。我痛得一哆嗦──他拍的是我的腿。
“累了就回房歇着,晚上接着聊。”老爷子意犹未尽,恋恋不舍地朝我挥挥手,意思是散了吧。
伊琳跟着我送进房间,看着我躺下才出去。不过马上又转了回来,“你好好休息啊,可不许上网。”
“轻伤不下火线,多少劳苦大众在盼望解放军啊!我得上啊。”我想开个玩笑。
“你敢!老老实实待着,小心我拔你网线!”她毫不退让。
我的网线是从伊琳电脑的路由上接过来的,事实上自从搬到这儿,我就没掏钱付过网费。只是有时候上网时间过久,她也会提醒我休息,当然也有威胁要拔网线之类的,只不过她从来没有付诸过行动。
“别别,呵呵,拔了网你不等于砸我饭碗吗?”说这话时我有点心虚。
………………
伊琳当然不知道我每天都在网上干些什么,每次她一敲门我就会按老板键把游戏藏起来(当然,我上网可不全是在玩游戏。除了这个,我经常还会看一些小黄书岛国片什么的)──比防贼防记者还小心。虽然我知道自己这样儿没什么出息,每天就是混吃等死,却不想让她也这么看。
我一直都跟伊琳很谦虚地说自己其实是个作家,每天的工作就是通宵达旦地伏案──不对,是伏电脑写作,当然我的大作还没完成,如果完成将会如何如何地惊天地泣鬼神云云,并且还拿过几张数额从十几块到几十块不等的稿费汇款单给她看,以资证明。不过伊琳对我吹觑的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好象并没什么兴趣,看过我颇为自鸣得意的几个小玩意(当然,那篇已经太监了的房东什么的垃圾,可不敢让她看到,我还想多活几年,汗!)她会称赞几句,不过听得出来,是纯礼节性的,这一点让我非常失望。
伊琳倚在门口,看着我,“一休哥……”好象要说什么,却是欲言又止。
“怎么啦琳子?”我问。
她又犹豫了一会,才慢吞吞地说:“有人约我……嗯,是个男孩子。”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9 你删,我也删
伊琳的生活从来就是简单而有规律的:每天准时上班下班,做完家务(声明一下:本人曾经申请过洗碗这项很有创意的工作,而且绝对真心实意,不过被她坚决拒绝,她说大老爷洗啥碗呢,让我该啥干啥去),看看电视,上网也很有节制,估计就是听歌刷剧什么的。有时候也会出去玩,都是跟几个女同学,而且回来时间绝对不会太晚,总而言之,是那种非常非常传统的乖乖女──在看到伊琳以前,我一度主观地认为这样的女孩已经跟国宝大熊猫一样,濒临绝迹了。
“那挺好啊。”我突然觉得口有点干,“人怎么样?”老实说,她这样的女孩子没人追的话那才叫天理不容哪。
“还可以吧──”伊琳轻声说,又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约过我几次,我都没去。”
“为什么不去?”
“我不认识他啊!”她抬起头,很惊讶的样子。“为什么要答应他?”好象我说的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一样。
我倒。真不相信这是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妹子。“你是哪个朝代穿越过来的啊小姐?见一面不就认识了吗?”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个意思。”伊琳说,“我不想去。”
没来由地一阵轻松。“没感觉的话就不去好了,这个你自己可以拿主意啊。”
她歪着头,又想了会才说:“所以人家不知道怎么办才来跟你说的嘛,那个人跟我们经理是朋友,经理也来帮他说话。”
“噢──”我说。
“去吧,约个会见上一面也没什么的,他又不会吃人。”我停了停又说:“不放心的话你跟俩同学一块去啊,找个熟悉点的地方。”本来想说我陪你去的,后来一想人家约会你一老爷们去凑哪门子热闹啊,跟你又没什么关系,纯属多事。
“对啊──可以跟别人一块去啊,我怎么没想到?”伊琳喜悦地说,好象我出的这个主意很高明一样。“谢谢你啦一休哥。你知道的,我这人太笨,胆子又小,一个人去就怕说不上话来,其实……其实那个人还是挺不错的。”
什么嘛?不想去?这不一分明的欲擒故纵欲拒还迎吗?
我心里空荡荡地,有种失落的感觉。
………………………………
一觉醒来,我又奔游戏上来了。
“对不起,您申请的用户(横刀灬一笑)已在别处登陆,请您稍后再试或者联系游戏客服。”
秋叶在上我的号。
再次登陆。
还是在那片雪地里。两个人并排躺着──我跟秋叶的尸体。
“在吗?”我问。
“在。”
“上来怎么也不M我?这里多无聊啊,我还可以陪你说说话。”
“我乐意。”秋叶的回答永远简洁。
“你不用自己来的,我帮你挂着机就行了,上来也没什么好玩。”我说。那确实,开着电脑就对着这个固定的场景,很枯燥的。没办法,谁让我们魂飞魄散了呢?什么都做不成。
“我乐意。”还是这句。
“什么时候来的啊?”
“两点。”
我吸了口凉气。天!三个多小时了,而且就看着这个一成不变的画面──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我一上线她就在。我觉得她需要一个心理医生了。
“这么长的时间──你在做些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在看着你。”
“…………”
“有点想你了。”秋叶打过来的字。
“一点点。”她说。
……………………
我感到有点受宠若惊,一点点,呵呵。“是你本人吗?怎么风格都改了啊?”我说。“想骂人的话就骂好了,我挺得住。你这么说话,我有点怕怕。”
“我能见你吗?”秋叶说。
“能,你现在不是见着的吗?”我说。
“见你本人。”
“…………”
“明天下午5点,长川。海天楼瑞雪厅。”
“哪个海天楼?不认识。”这是实话。这个城市的娱乐餐饮什么的我真还不知道几家。
“自己问。”她不紧不慢地发字过来,那话看起来冷冰冰的。
我突然觉得有点不爽。“老大!你也是这个城市的啊?从来都不提的。平时我可什么都跟你说。”
不过想了想,还真没什么好抱怨的,也没人强迫你说啊,自己贱而已。
“好了好了,去就去!”不就是网友见个面吗?很平常。说不定还能碰到点香艳的事情呢,呵呵。我开始想象秋叶的形象──上帝保佑,能够漂亮点风骚点最好还能有点──不对应该是有很多钱──当然,最为关键的不能是人妖。
“海天楼瑞雪厅是吧?怎么碰面啊?是不是手里都拿本杂志什么的,那个就要拿特殊点的,别跟人家搞混了……”我开始迫不及待了,跟她推敲起见面的细节来。
“不用。”
“你有好办法?或者互传个照片,先认识一下也行。”──这样更好,可以避免踩到恐龙人妖之类的超级大地雷。
“不用。你见不到我。”
“????????”
“我不会让你看见的。”
“…………”我语塞。搞什么玩意?逗我玩啊?
“就算看到,你也不可能认识我。”秋叶一句一句地说,丝毫不带感情色彩。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也不管人家受得了受不了。
“…………”
“瑞雪厅里有个水池,你就站中间那桥上。那里只能站一个人,我可以看见你。你站10分钟,5点过10分你就可以走。”
“*&^&%$##@!%$!”救命啊──
我真的生气了。“什么意思啊老大?没这么忽悠人的吧?我是一猴子站那里让人观赏的吗!不就见个面吗?互相看看就会死人?你可以看我,又不准我看你,你自己说下这样公平吗?”一连串的问号打过去,你你我我的我自己也弄晕了。
“去不去随便你。”秋叶好象无所谓。“我要删号。以后就不上了。”
什么?删号?不用这么绝吧?──要知道秋叶这样一个高级战士号,仓库里带那么多的钱和装备,人民币都能卖出好几万块了。当然,谈到钱只是想说明一下这个号的价值,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事实上要卖她的号我随时都可以──游戏帐号和密码我都有。
我想可能是自己太投入了吧,不知道别的玩家怎么样,反正我在游戏里就是把秋叶当成最亲密的伙伴,可以同生共死的爱人,居家旅行必备的──妻子,真的我就这么想的。没人会把亲爱的老婆拿去卖钱吧?
只是删号的话确实让人伤感,因为这代表别离──永远的。
“想好了?真的要删?为什么?是不是身上装备没了不想玩了?”又是一连串的问号。
“不是。”
“不能玩下去了。”秋叶说。
“那也不用删啊,把号放我这,你想回来看下就上线行不?”我做无谓的挣扎,其实我知道,秋叶作出的决定是没有人能够改变的。
“不行。”果然,秋叶不为所动。“你照样可以玩下去,我把仓库里的东西都给你。”她说。
我笑了笑。一句词很恶俗地被想起:“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我不会一个人留在这里。”我说。“你删,我也删。”
“那是你的事。”
“好了好了,你定下的事,哪次我不是陪你玩到最后?明天5点是吗?”我一边打字一边想,我这个果然就是一贱人。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0 愚蠢的猴子
心情很恶劣。
…………………………
下午5点过5分。我站在海天楼的瑞雪厅的水池中间的石桥上,觉得自己完全象只愚蠢的猴子。
海天楼在这地儿应该算个知名的,一问就问到了,瑞雪厅就是这楼里一餐厅,中间有个水池,看起来周围环境挺雅致。水是活的,从边上一米多高的几个竹筒流淌下来,稀里哗啦地。水里有鱼,金色的红色的黑色的锦鲤,各种颜色,在水里游动,很漂亮。池上有座石桥,拱的,跨过水池,象一泓新月。这些都没问题。一字形容:美!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石桥,因为实在是太小了,真的只能站上去一个人──而只能站一个人的意思就是:设计它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用来站人的。
而我现在就站在不能站人的石桥上,明显地能够感觉到周围看过来的目光中的怪异。更倒霉的是,这池子中间居然还有个该死的间歇性喷泉,过一分钟就会自动来水,哗地一声天女散花,全朝我头上落!弄得我手忙脚乱、抓耳挠鳃──不用照镜子也知道,现在这个德行已经很接近某种动物了。
本来池子边上只有两三个人在观鱼,后来越来越多,围了一圈──他们好象应该不是来看鱼的,因为这些人好奇的目光让我联想到动物园里猴山边上的人群。
不就坚持10分钟吗?我做得到!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手扶桥栏,对那从天而降的喷泉水花完全置之度外,视而不见,摆出一副得意洋洋悠然惬意的样子,与民同乐,一起赏鱼。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不过很快,我就乐呵不起来了。因为我看到围观的人群中,有个认识的人。
伊琳!
她同两个女生站在一块,惊讶地注视着我,目光怪异,神情尴尬。
我吃了一惊。算了,还站个P。真他妈丢人!10分钟应该够了吧?我下意识地从衣服里扯出手机,想看下时间。这时候,我终于再一次充分体会到自己手里这根手电筒一样的黑色棍棍状物体的强悍了──
因为有人爆笑起来!紧接着,围在池子边上的人群集体狂笑。
又一股水流落下来,灌进我的衣领。
…………………………
我从桥上跳下来,在一片暴笑声中狼狈逃窜。这时候有人拉住我。回头一看,是伊琳。她上气不接下气地笑,边上两个女孩更过分,笑得白眼直翻,擂胸跌足,好象随时都会猝死过去。
我把湿淋淋的头发向后一挼,镇定心神,很严肃地问她:“你在这里做什么?”心里却在不停打着小鼓,天哪,怪事不会这么多吧?秋叶──难道是她?千万不要是她!
但是事情往往会朝你不情愿的方面发展,即使那是个很奇怪很难预料的情况。
伊琳渐渐地忍住笑,努力严肃地回答我,“我在等人。”然后她用很狐疑很诧异的目光看着我问,“你上那桥上去做什么?也在等人吗?是在等我的吗?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难道你是──”估计现在她的脑瓜子也正处在短路状态,这该死的网络!
“不是不是──没有没有,你才等人哪!”我慌慌张张地说。“我就是想站上去看鱼啊,那地方高,看得清楚,可就没想到有个喷泉。”──这个他妈的不知所谓的间歇性喷泉,差点把我搞成间歇性精神病了,我恨恨地想。
我这个人不是不能出糗,只要不让熟人看见就没事。拍屁股走人就好了。丢脸?没人认识这张脸,能丢哪去?
但是今天,我出糗了,丢脸了。我现在唯一的最后的想法,就是不要让伊琳知道我就是那么一整天游手好闲没心没肺外加白痴笨蛋的人;或者说,不想让她知道那个对她深情款款无微不至体贴有加的网络老公──就是我。
之所以说得这么复杂,是因为事实上,这些情况出现得太突然太意外太抽象,已经超出了我的智力水准能够理解的正常范围。我只知道现在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伊琳就是秋叶!天啦!怎么会这样?
“哦?那你在这里做什么?吃饭吗?”伊琳不笑了,很认真地审视我。
“吃饭?呃,对,吃饭──”她的目光让我不敢正视。这时有个男人从门口进来,我随手指了指那人说,“我走啦,朋友来了,我跟他吃饭去。你们继续等人吧。”说完拔腿就想溜走。
但是──
如果你想撒好一个谎,那么一定要先准备另一个谎言来圆场,如果第二个也不能收场,那就立马再编出第三个救场。三个都失败?赶紧找条逃跑的路线!没地方逃?你还算个人吗?那你除了象我现在这样也没什么好做的了。我现在就在──等死!
那个男人径直往这边走,满面笑容,很明显是冲我们来的。我心说不好,什么人不好指我指他做什么?可是这时候总不能撒腿就跑吧?
果然伊琳侧过头来,低声问我:“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苏静威──你们认识?”
我恍然大悟,原来就是这家伙约的伊琳,上帝保佑,伊琳(或者说是秋叶)就只是在等他,看到我只是个意外──当然,我希望伊琳也这么想。
那个男人走到我们面前,很绅士地向伊琳微微颔首,彬彬有礼,笑容可掬。“伊琳小姐好啊。”老实说这家伙长得不错,真特码可以称得上是剑眉星目,面若敷粉了。我心里微微有点酸——我这人身材不高不矮长得不好不坏,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特色,而且遇见美女就发怵,看到帅哥就犯悚,天生一贱人胚子。可是现在都这样了,不行,他再帅也不行,我得自救图存。
不过这位帅哥看上去也太白太光滑了一点。嘿嘿,还真的好象脸上擦了粉。“白马王子啊──”我不无恶意地地跟伊琳悄悄嘀咕,其实我更想说的是另外三个字。
趁王子跟俩女同学招呼的时候,我又凑在伊琳耳边轻声说:“我跟他也不是很熟,很久没联络了,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请我,大概想通过我来套你的吧。”
伊琳疑惑地看着我,估计脑筋还在网络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中转悠呢。我可不愿意等她想清楚,因为那个王子已经转到我这边来了。先下手为强!我一把握住他的手,用很夸张的语气招呼说:“啊──苏大帅哥!好久不见!不认识了吧?”
王子怔住了,再借他俩脑瓜子,也谅他想不起究竟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跟他打招呼的这位。有本事你就说啊,说不认识我啊。那样我就会埋怨他没记性,老朋友都能忘了──女人最讨厌的品德之一就是不念旧没感情,估计他不会不懂。
不知道为什么,从一见到这个白马王子开始,我就对他怀有某种莫明其妙的敌意。
果然,这家伙也绝非等闲之辈,眼睛转了转就想明白了,立马握着我的手用力摇上几摇,“记得记得,你不就是那个那个──哈哈!”然后他转头问伊琳,“你们也认识的?”
我刚想说话,伊琳就赶紧说:“他是我表哥。”好象生怕我泄露她什么秘密似的。
我苦笑,成表哥了。不过也好,总比介绍说这个是我家房客什么的要合适吧。
白马王子点点头,也不去考虑我跟他之间的关系了。很有礼貌的对我们说:“对不起,大家稍等我一会,我去下就来。”他顿了一顿,又说:“我姐在这,我去跟她说一句。”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1 轻云蔽月,流风回雪
趁苏静威在水池边上跟一群人说话,我悄悄地问伊琳:“什么感觉?这个小白──白马王子够不够帅?”
伊琳还没说话,边上一女生就抢着说:“人家没你帅!”然后另一个也不甘寂寞,立马加入耻笑我的行列,两人齐声朗诵:“你帅!你帅!头顶一窝白菜……其实你是衰神二代!“这俩宝贝我都认识,是伊琳的同学,前面一个叫云菲菲,后面的叫吴芳。两人常来伊琳家玩,我们还一块侃过大山吹过牛,平时随便惯了,这下看我倒霉,也不表示下同情关怀,尽幸灾乐祸了,忒不厚道。
我哭笑不得,不过我现在这样子真的是有够衰的。想想这两天的遭遇,睡觉睡到脑震荡,等人等成落汤鸡,倒霉到这份上了也不容易。
很快苏静威就过来了,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不好意思,让各位久等了,请大家随我来。我姐想见下伊琳。”
我靠!什么人啊?这么大架子?得让人迎上前去打招呼?还有这个苏静威,貌视庄重有礼举止得体,可怎么就透出一股子的假模假样的?
心里虽然这样想,可是也得去啊,我一面腹诽不已一边很不情愿地跟着他们往里边走。
然后眼前一亮,看到了苏静威的姐姐。
艳光四射,不可方物。
…………………………
应该说,我这人虽然没什么见识,可是一生中接触过的女人那是数也数不过来的,可谓阅人无数──这倒不是吹牛,毕竟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女性比例占了百分之五十对吧?真的,我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
曹植这个纨绔子弟太子党为人处世很失败,可是一手文章写得那是真不错,把女人的美写到这份上,古住今来都没人比他厉害。轻云蔽月,流风回雪──至强!亏他想得出。以前在论坛跟人掐,对手拍砖说我其实没什么文化,这一点我承认,我这人水平不高不太会说话,所以索性就让曹情圣来帮我说,因为用他的东东来形容面前这位苏姐姐,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当然,洛神赋这玩意,我从来没背过的,太拗口记不住,可是现在居然就茅塞顿开地想起来了──甚至每个字都能在脑海里看得很清楚,真奇怪──可见美女是艺术的源泉这句名言(有人说过吗?还名言呢!汗!)那叫一个经典。
现在,美女苏姐姐站在人群中,看着我们微笑,身边围着一群人,众星捧月一样把她拥在中心──理所当然的,这种超级极品美女,随便往哪一站,周围的人就都会象个陪衬捧角的──比如现在她边上还有几个女人,看上去就象没进化完全的史前怪兽一样,四个字:惨不忍睹。
伊琳她们三个女生,本来还在叽叽喳喳交头接耳地,现在全傻乎乎地站在那,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我想,可能是让这种摄人心魄霸道无双的美吓着了吧。其实按一般标准来说,她们三个怎样说都能称得是上美女,可跟对面那位一比,也就是幼稚园里还没发育的小朋友──当然,我指的是气质而非身材,呵呵。
苏静威应该是很满意这种震撼性的效果的,他微笑着跟我们介绍,“我姐,苏──”
“苏静美。”美女姐姐打断了她弟弟的话说。其实不用苏静威介绍,一看就知道他们的关系。姐弟俩的眉目间看起来太神似了,而且都很白晳──这种白,放在苏静威身上是油头粉面,太女性了,可是到他姐姐那就了不得,真叫一个肤如凝脂,吹弹得破,我想如果自己是卖化妆品的,这时候毫不犹豫就会拍出本支票薄,立马请她做个代言。
苏静威大概二十七、八岁吧,从外貌上看他姐比他小,象他妹妹。不过苏静美是那种庄重成熟的味道,加上穿着一身很素雅很职业的羊毛套裙,显得气度沉稳,雍荣典雅,从这一点上看,倒跟他妈一样了。
“您好。”伊琳她们三个老老实实地打招呼。
为什么要说您呢?那不是把人家美女叫老了吗?暴殄天物啊!我心里想着一面张嘴就来,“苏姐姐,你好!”本来还想叫她苏美眉呢,到嘴边给咽回去了,毕竟不是很熟,呵呵。
好象这声招呼打得不怎么地道,因为我说完就看到周围的人全瞪大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跟看个怪物一样──不会这么夸张吧?我说的话有这么离谱吗?
苏静威咳嗽一声说:“我姐──你不认识的吗?”听得出来,他的话里带有一点责怪的意思。
开玩笑,我怎么会认识你姐?如果跟这样的美女打过交道都不记得,岂不是老年痴呆症提前发作?我又仔细看了一眼苏静美,才想起刚刚在水池边上好象见到过,而且应该就是她第一个笑出声来的。只不过那时候手忙脚乱的,哪有心情鉴赏美女?
而现在,苏静美也正瞧着我,好象很有兴趣的样子,嘴角露出一丝浅笑。当然,就算我再花痴,也不会去想这个美女是否会对自己有什么兴趣,不过是刚刚的丑态让她想起好笑而已,想到这里,我简直无地自容,在美女面前丢脸,人生至痛也。
“这位──是伊小姐的表哥对吧?”终于听到苏静美说话了,她的声音圆润悦耳,不疾不徐,听起来很舒服。“对的,是这样。呃这个──”我结结巴巴地,本来还想对开始的事情解释一下,突然感觉有人扯我衣服,一看是伊琳,她偷偷看着我,眼神中全是恐怖,好象生怕我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我一愣,就算是美女,杀伤力也不能这么大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说个话都不敢了?
这时候就看到一个大堂经理匆匆跑过来,一脸谄笑,对着苏静美点头哈腰地说:“包厢那边菜全上好了,苏市长您看……”
他后边说的话我没怎么听到,因为我吓了一跳,苏──市──长──?我觉得脑袋有点短路,偏过头去看看伊琳,那三个女生一脸的诚惶诚恐战战兢兢。
难道她,就是长川市传说中的那位美女市长?
第一卷市长美眉与我 12 网络还是现实,这是个问题
我这人基本不好电视报纸这一口,对那些所谓的政治啊新闻啊也没什么了解兴趣。不过本市这位人气美女市长倒是时有所闻,就跟伊琳云菲菲她们聊天好象都有听说过啊,可能她们也有跟我提起过苏静美的名字,可这名儿俗啊,不带那种过耳不忘的属性,听过也算白听,不记得了。
只见美女市长朝经理摆摆手,侧脸跟她弟弟轻声吩咐了几句。苏静威连连点头,然后转过身来,招呼我们说,“可以入座了,大家请吧。”他的样子很客气,眉宇间有种掩饰不住的得意。这个也自然,谁有个这样漂亮又有权势的亲姐姐都会洋洋得意的。
有什么了不起,话都不跟我们多说一句。我愤愤地想,不就一副市长吗。
可心里还是知道那是了不起的。长川虽然不算太大,挺普通的一个中型城市,说不清楚到底应该排在三四五哪条线,但也扎扎实实地有个好几百万人呐,副市长绝B不是小儿科,大拿了。何况这位副市长也太年青太那个──呃漂亮了吧,尽管以前有所耳闻,今日亲见本尊,还是不免让人觉得心旌动摇。啊不对,应该说,心惊肉跳,心惊胆颤,心神大乱。
我这人平时跟人随便惯了,从没见过什么大场面,不懂什么规矩,现在回想起前边出过的那么一大丑,突然就有种情何以堪生无可恋的感觉,啊,好一股淡淡的忧伤啊(我哭!)。
苏静威看到我发呆,又多招呼了一句:“这位──表哥,一块来啊。”
我就见不得这种惺惺作态的劲儿。你姐是市长怎么啦?美女又怎么啦?和我有什么关系?不掺和你们行了吧?抬头看看伊琳,正跟在苏静美后面,扭扭捏捏地跟个小丫鬟似的,苏静美一边走一边跟她低声说些什么,另外两个妹子在后边跟着往里走,都是一副傻不愣登的样子。
好像也没人在意我什么。这个场合里,我是最卑微的一个角色──当然,我本来就是小人物,小人物的喜怒哀乐是上不得大台盘的。我朝后挼一挼头发,拿出最后一点自尊,拒绝了苏静威。“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先走了。”
苏大公子意味深长地笑笑,很随意地说:“既来之则安之,没关系的,有事也得先吃饭吧?”说这话时,他的眼睛在跟着伊琳她们。
“不了,谢谢。”
……………………………
上了公交车,我长长地出一口浊气,这里虽然拥挤,可我觉得比刚刚那个洁净雅致的瑞雪厅自在舒服多了。
然后我发现自己钱包不见了。
………………………………
走了几站路,终于回来了。我换了身衣服,然后习惯性地看看游戏。两个号还是挂着的,秋叶不在。是啊,她怎么会在线呢。正在饭局上跟市长的帅哥弟弟聊得火热吧?
我感到有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汗!)。一年多以来,每天在网上跟秋叶一起的时间,是我为数不多的生活乐趣,可是现在,没乐趣了,说离开的时候到了。
快9点时,伊琳才回。然后马上出现在我房里。
“怎么样啊?吃得还行吧?鲍鱼几个头的啊?”我说。
“一休哥,怎么没看出来啊,你这人还这么小心眼呢!跟个小孩子似的。”伊琳笑嘻嘻地说。“不就一块吃个饭吗?至于吗——你呢?现在吃过了吗?”
“我小心眼?全在拿我开涮!逗我玩!那个什么苏市长,你们都知道,就我蒙在鼓里。早知道我不去了!还有那她老弟,不就一当市长的姐吗?你看那神气劲儿!还好才一副市长,要是省长部长我们还能活吗?”我发牢骚,也不知道这火是冲伊琳还是苏静威去的。
“我开始也不知道他是苏市长的弟弟啊,人家可没说。”琳吐了吐舌头,好象还在后怕。“我们也是看到苏市长以后才知道的。”
听她一口一个苏市长我就烦,当然,主要是烦那个小白脸弟弟。“那个苏静威,是不是见个女孩就得把他姐给带上?那她副市长也不用干了,每天去选美好啦!”
“人家苏静威得罪你啦?”伊琳嗓门大起来。“还说呢。人家根本不认识你!你去海天那做什么?你说!”从没见过这丫头这样的,我想起她在游戏里凶神恶煞,杀人不眨眼的形象,打了个寒颤。
“他这种公子哥眼睛都长在脑门上,他能认识谁啊?”我心虚地辩解,有点儿心惊肉跳的感觉,终于问到这上面来了,我得闪闪,顺带再给苏大少损一句,“他就知道认识你,泡妞泡出健忘症来了──瞄你好久了吧?”
“你还没回答我呢,”伊琳显然对我避重就轻转移话题非常不满。“还没说你去那做什么呢,是不是跟踪我们去的?”
我松了口气。只要不说我就是那个横刀一笑,怎么都行。“我就是跟着你去的行了吧?我怕你遇上色狼行了吧?做护花使者暗中保护你们呢!”心里一轻松,就得开开玩笑。
“谁是色狼啊谁是色狼啊你说清楚点!”伊琳可受不了了。“人家斯斯文文的,可不象你这样,一点正经没有。”
“是啊,真正经啊,还有个那么正经的姐──”我拖腔拉调地说。这话其实是有所指的,因为苏静美这位独身美女市长的各种风流韵事,在长川可是人气话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不过话刚说出口我就马上后悔了,有点过了。
“你──无聊!”伊琳发火了。在我的印象里,这还是第一次看到。
…………………………
有人敲门。
琳子进来了,两眼红红的。她手上端着一碗面,面上还卧着俩鸡蛋。
…………………………
伊琳──还是秋叶,这是个问题。为什么性格会相差得如此之远?难道网络真能让人变异得这么彻底?如果是秋叶的脾气,今晚这样还能有宵夜吃?吃个绝灭斩吧。
我闷闷不乐地上线。
秋叶还是不在。
……………………
秋叶消失了。跟伊琳一块消失的。
自从那天以后,我在网上就再也没有等到过她。
伊琳去了北方大学。前几天她兴高采烈地回来说,单位组织人员培训,她也给选上了,培训回来就转管理岗,还说单位的经理们称赞她大有潜力属于培养对象。我没她那么乐观,机会毕竟不象阳台上的花盆──可以无缘无故从天而降砸中你的头。当然我会联想到那位苏公子和他的市长姐姐在这个事件中的背后推力。
不过我不会说,毕竟我这为人还没那么卑鄙,没凭没据的事就拿出来乱讲,这个是要给人告你诽谤的。我也就是阴暗一点,因为貌似阳光的表层下我只看到黑幕──光明给了我光明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黑暗。
我也不忍心打击伊琳,宁愿她满怀天真地认为这些是她应得的,是对她努力工作的最好奖赏。再说了,是那公子哥使的力又怎么样?人家有这能耐。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干,然后就会酸溜溜地说些你别去这是个阴谋之类的狗P话吧?
总之。很无奈。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3 大棋士
我上线,秋叶永远不在
又试了用她的号码登陆。什么都没变,仓库里的东西,她的最近联系人名单,一成不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曾经来过。
看着两具尸体并排躺在雪地里,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巨寒!)。
是的,我想她。
很想很想。
这是一种很复杂很微妙很奇怪的想法。因为我搞不清哪个才是真正的伊琳或者说是真正的秋叶。而且我搞不清应不应该跟她说,如果说的话,又搞不清我是应该跟秋叶说我是一休哥,还是应该跟伊琳说我是横刀灬一笑。搞不清楚状况──这就是我现在的状况。真痛苦。
我突然发了疯一样冲到街上,找个公用电话打给伊琳。我要告诉她我想她了──是的,搞不清楚的就不去搞,现在我就想说我想她。
电话通了。“琳子……怎么样?在那边还好吗?”
“还好啊。都挺顺利的。我爸怎么样?”
“不错,也挺好,刚还在跟我下棋呢。臭棋篓子──输了就骂人,呵呵。”
“谢谢你啊一休哥,帮我照顾我爸。”
“没事啊,应该的,再说还不知道谁在照顾谁呢?呵呵。”这个话实在,老爷子又不是真的老,生活完全自理。
“看你说的,我知道你人好。”
“……”
“对了,家里天气怎么样?这边好冷了。”
“啊?冷啊?”我紧张起来,“那你多穿点,别着凉了,衣服带够了没?”
“我也就是说说给你听,衣服带着的呢。没事。”
“哦,那我就放心了,呃,琳子──”
“在听呢──”
“我想──”我咽了口口水,还是紧张。
“快点说啊,一休哥,我在教室外头呢,马上得进去了。”
“哦,没事,那没事了。”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就是想──问下,你在那边上网不?”
“这几天没上,哪有时间啊?以后课少点的话应该会的。”
“哦,这样子啊?好啦你要上课不说了,自己保重啊,睡觉被子上也要多盖点,还有……吃好点,回来看你瘦了可要罚你。”我给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说这些怎么这么溜了?
“好的知道了,谢谢。”
“那你挂了吧,家里有事我会打给你。”
就是这样──我的话说完了,然后我往回走,一边扇自己的嘴巴。
……………………
一滴水在键盘上。忧郁感伤,象颗泪珠。
“我是一滴来自远方孤星的泪水/藏在你心里已几万年/所有你的心事都被我看见/让我温暖你的脸──”
你的心事我却看不见。
但是我想我应该明白了。
自己选择留在这个城市的原因。
我打开WORD,开始码字。
……………………
小院里一树枫叶正红,我和伊老爷子端坐树下,仿佛入定。一人一壶茶,面前一局棋,神情清雅,状若神仙。
“我这大雪崩定式,一共有七百二十变,变化无穷,你要小心了。”伊老爷子两眼半睁半闭,手里拈着个白棋,沉吟良久,方才放到棋盘上。
“老爷子,您为什么每个棋都要考虑这么久啊?”
“这就叫长考,深思熟虑方得妙手啊。”
“……您肯定您这叫大雪崩吗?我怎么瞧着棋盘上总共才四个子呢?还带您刚下的这个?”我有点疑惑。
“哦?我是说我的后续手段──后续,知道吗小伙子?你如果应对不好,往我左边挂角,我就可以把它演成大雪崩了──这可就复杂了,你不懂。”
“哦,这样啊?那我不下这里了,我去那边挂角。”我一边说一边拣起刚下的棋子,我这人就怕复杂。
“不许悔棋!”
“就这一次。”我做个要把棋子往嘴里塞的样子,表达不满,“刚刚你也悔了……
“没那回事!”老爷子急了,就来拖手,“悔就算你输!”
“…………”
因为悔棋不成,我不免有点恼羞成怒。这老爷子还真以为他会玩围棋,懂什么大雪崩小雪崩,三连星都摆不好,臭棋篓子一个!可是郁闷的是,我还下不过他──是真的下不过。
……………………
我们还在争争闹闹,忽然有人在院子门口喊:“伊老爷子在吗?伊家宝伊老爷接旨!”接着一个胖阿姨走进来。是居委会的杨大妈,跟我们都挺熟的,平时碰上面也常开开玩笑。一见我们站起身,大妈递过几张纸来,还一边招呼后边的人在外面墙壁贴上。我一看抬头就吓一跳:“关于同兴里8-65号整体拆迁安置工程的通告”,赶紧把纸交到老爷子手上。我住的伊家房子就在通告地段上,以前听说过有这么一档子事,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我瞥一眼老爷子,只见他戴上了老花镜,拿着那通告正仔细琢磨内容呢。
杨大妈又笑着解释说:“前年规划不就下了嘛,中间不知道怎么又停了一段时间,还以为不拆了,这不还是下通知了么,总之是个好事情哈……”
就听到院子外头吵吵嚷嚷闹成一片。哗啦啦一大帮子人突然拥进来,一看全是这片地的街坊邻居。有人冲这边大声喊:“什么破规划?还不是后边有人,想咱们这片地想疯了!老爷子别看了,看那玩意没用!咱们不搬!不拆!”
说话的是住左边的一户主,姓刘。只见他手上拿着一叠纸,挥舞着大声嚷嚷:“规划以前省里一直没批,这刚批下来,马上就下通知要拆了!条件都没谈拢,啥方案没定,不是打算坑人吗?没有这个道理!明抢啊还是怎么!”
然后一群人把个居委会大妈围在里面,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我在旁边总算是听得明白,原来都不满意拆迁安置的赔偿。拆迁嘛,不就是这些老问题。
杨大妈在人堆里直叫唤,声音挺无奈的,“不是有补偿么……”
“算个什么补偿?“姓刘的大哥愤愤不平地说,“他们那条件以前我们算过,我们家房子最多赔上个百把万顶天了!”
100万?不少了啊?但是转念就想到不行,象我这样穷的刚出学校的,觉得钱挺多,可现在长川这城市房价多少啊?七八千了,100万买个百多平方的房,再办个双证交契税开个水电气户头可能就差不多了,这还是一毛坯,就算家具现成总还得弄装修吧?得,另外掏钱。象这户的情况,本来房子连着小院落怎么也有个小200平,换个小面积还要贴钱装修,亏大发了!
“换面积怎么搞?不有安置吗?”有人可能也没太研究这事,还在提问题。然后又有人马上接过话来骂:“换个屁!就从来没人跟咱们正经问过意见!他们安置房打算搞到安集!公交都没通上,住那买个菜都得打的!”安集,是长川市郊比较荒僻的地儿了。而这条路的一片小院落虽然房子是旧了点,但毕竟还在城区内,交通什么都挺方便。瞧起来这个安置换面积啥的也是个坑。
就听到又有人嚷:“不行,咱们得齐心,一块找他们去!就后边那个开发商,叫正东的,负责这事的办公室就在那!不谈好条件,谁都不敢拆咱们的房!”这些邻居们平时关系本来就不错,家家户户都爱互相串个门扎个堆什么的,以前我就感慨是现今城市里难得一见的风景。现在突然面对这么大一个事情,自然是同仇敌忾同心戮力。只见大家摩拳擦掌地冲出院子,又一番左呼右唤后,刘大哥带头,一群人义愤填膺浩浩荡荡地杀奔了出去。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4 故事,因爱而生
邻居们都走了,老爷子还捏着手上几张纸在发呆,可能还是没搞明白状况。我搬椅子扶他坐下,又拿起他的茶壶想递给他,老爷子突然从椅子上弹起身来,手一挥,大声说:“我不搬!不走!多少钱都不行!”我猝不及防,手里紫砂壶给他啪地一声摔地上了。
“您可别气着!“杨大妈还没走,她看着老爷子摇头皱眉,牙疼似地。“这帮年轻人不是谈去了吗,都说不让你操心嘛,反正大伙儿一块,谈好了什么都一样……”她把地上破壶拣起来放到桌上。“多宽点心吧伊老爷,等他们消息吧。“说着话转身出去了。
老爷子看都没看一眼他那宝贝茶壶,站在院子里四下打量,无限感慨的样子。好半天才咕哝一句,“连我都是这院里长大的啊……”
我完全理解他的想法。小院子本来就有一种特别温馨的感觉──即使换个不错的套房,能有这样的枫树、露水、月光和虫鸣吗?可能话有点矫情,不过老爷子在这里一辈子了,让他马上搬走,估计一时三刻是挺难接受的。
到了晚饭时间,我把饭菜弄好了,可是伊老爷不肯吃,执拗地站在院子中间看着他的祖产。我劝不动他,只能陪着。心想他可不能绝食,那我可没法跟他女儿交待。
不过,老爷子性格还是挺乐观豪放的──哦不对应该说豪爽,伤感了一把之后,院子里又响起他的大嗓门。
“爱怎么怎么地吧,不弄个子丑寅卯出来,我们就不搬,几十户一块,谁还真敢给我们铲平喽?”
“那是那是,您还是先吃点吧,吃过再算。”
“不吃了,沤得慌。”老爷子挺有原则,“小沈子啊──谁把我茶壶砸坏啦?得赔啊!”
“行行行,我赔我赔──您开个价吧。”
“啊这个赔钱就免了!再陪我下盘棋吧,不过咱得先说好,可不许再耍赖悔子,赌奸赌诈不赌赖啊这个……哈哈!”
“…………”
……………………
“对不起,您申请的用户(横刀灬一笑)已在别处登陆,请您稍后再试或者联系游戏客服。”
!!!!!!秋叶在线了!!!!!!
再次登陆。心跳得扑通扑通地。
还是那片单调的白色场景,可是现在看起来怎么就那么舒服啊?当然是因为有秋叶在了──心情不同,风景就不同。
“在啊?”我忐忑不安地问。
“在。”
“在做什么?”
“等你。”
“…………”
“…………”
“等我为什么不M?”
“为什么要M?”
“那天见到我了?”我开始小心翼翼地迂回,放个试探手先。因为我虽然每天都在等秋叶,但是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开始这场艰难的对话。
“不知道。”她的回答让我的迂回落空了,这句话不在我考虑的范围。
“我不知道看到的是不是你。”
我笑了。果然,这个见面事件中,我是洞若观火,而她呢?盲人摸象。
现在,是到拨云见日的时间了。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是的,我就要说,我想她。
我深吸一口气。“你看到的就是我,你的一休哥。”网络聊天的一个好处就在于,哪怕你很紧张、从嘴里说出来的话会很结巴,就象我现在这样,打起字来却一样可以流利无比。
“????????”秋叶发过来一长串的问号。
知道你不理解,不理解你就说嘛。“是的,琳子,我也知道是你。”
“!!!!!!!!!!!!!!!”一长串的惊叹号。
估计她现在正处在崩溃边缘。
没办法,现实总是需要面对的──即使那是一坨翔。
是的,就算我是那一坨X,我也要说出来,说给她听,然后交给她来裁决,哪怕她把我冲到太平洋里。
“你失望了吧?”我说。
“…………”
等了很久,秋叶发过来一个哭泣的头像。
“不管你会怎么想,反正我想说的是──我想你,秋叶,我想你,琳子……”我冷静沉着,神情自若地打出这一行字。可是你不知道我的心里,此刻有多么地波澜壮阔、山呼海啸(汗!)。
秋叶不说话。
从哪里说起呢?三年前?那时候她还是个上高一的黄毛丫头呢。一年前?嗯,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感觉是什么开始的。
那就从网络开始吧。我对秋叶的迷恋,我对秋叶的依赖,我的默默追随,我的死心不悔。
我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一件件经过的事,一个个路过的人,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我发誓,这一生里,从来没有哪一次在聊天的时候说过这么多这么久──当然,从另一角度看,也是因为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孩,可以那么长久地倾听过我。
这个过程持续了很久,因为天,快要亮了。
中间秋叶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是但我能够感觉到,她就在那里,在网络的另一端,安静地坐着,默默地倾听。
……………………
“究竟你喜欢的是秋叶,还是琳子?”当我长长的叙述抒情终于告一段落后,秋叶问我。
“本来就是一个人,有什么分别吗?”
“有,”秋叶说,“游戏里你可以为秋叶而死,现实中呢?你也会为琳子而死吗?”
我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停顿了一会儿。但是让我觉得痛苦的是,没有找到她想要的结果。
“不知道。”我说,“真的,这个我答不上来。”
“不要逃避。”秋叶说,“回答我。”
我又想了很久,“不会。”我说。确实,同生共死的人在游戏里。现实中永远不会有人抱着我的身体上雪山,然后跟我一块同归于尽。
“………”
如果这个问题有一千种答案的话,无疑这是最糟糕的那个。秋叶长时间地沉默,我能想象到她的失望。
“忘掉游戏里的秋叶,去爱现实中的琳子;而且,也要象爱秋叶那样,爱琳子。答应我,好吗?”良久之后,秋叶的话语终于传过来,一字一句,泪光莹莹。在这一刻,甚至我能看见,她的秀丽脸庞上,哀婉的目光。
我沉思了好一会。
“我明白你的意思。琳子。“我说。”我会努力的。”
……………………
“我爱你。”
这是秋叶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她删号了──游戏世界里,秋叶这个角色,连同她的一切,永远消失无踪,了无痕迹,好象她从来没有出现过。
……………………
我在电脑上打完最后一个句子,结束了小说。几天以来,我一直在写这个,关于秋叶的故事。是的,秋叶消失了,这个世界不会再有她的痕迹,但是我会让她存在我的记忆里,活在我的小说里。秋叶,永恒存在,以及我们之间的所有过往。
一个星期,三十万字──我这速度是不是有点慢?输入法用的是五笔,而我码字的水平又不高,一分钟才60个左右,跟那些网上传说的拼字大神们没得比。事实上,这一个星期里我每天坐在电脑前16个小时,期间除了思念伊琳,上线等秋叶,当然还得发呆、上厕所、咳嗽、挖鼻孔。我粗略估算一下,真正用于码字的时间不会超过12个小时。这个估算结果表明:这12个小时里我没有过停顿,不需要思考,才能打出这么多的字。
是的,事实正是如此。文思泉涌,句不加点。我从来没有过哪篇东西写得这样快,即使是用复制粘贴的方式发大段大段的灌水帖──那个至少也得看一下复制的原文吧?总不能让自己引用的东西来扇自己耳光。
我想这应该叫做文由心生,有感而作吧。肯定不是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无病呻吟瞎编排能够比的。比如小说结尾,只需要把刚刚跟秋叶说过的话语复述一遍,故事就完成了。
是的,小说写完了,我和秋叶之间的故事也结束了。伊琳,现在就让我们,马上开始这段感情吧。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5 34D的美女主编
我想马上就打个电话给伊琳。但是现在是清晨5点半,我没手机,也找不到一个营业的公用电话。
在空荡荡的街上转悠了一阵,我放弃了想法。这时一个男人拿着个手机边打边走,到我的身边刚好挂线,我决定跟他开个口。虽然知道这样有点冒昧,但是没办法──不是有句名言吗?只要是为了爱,上帝都能原谅(谁说过的?忘了)“兄弟,对不起,能借你电话用一下吗?”
男人五大三粗,比我高半个头,三角眼狮子鼻,一脸的横肉,听我说话,他回头疑惑地盯着我看,我心里就有点打鼓。男人又转头看看四周,清晨五点半,街上只有我们俩。然后他的目光开始变得有点异样,怎么感觉就是一个目露凶光啊?
我立马紧张起来,这四下没人的,万一他起个误会把我给办了可就糟糕,赶紧上前一步用商量的口气说,“大哥,给钱行吗?”然后伸手去怀里掏包,男人跳起身来,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然后撒腿就跑,一边大叫,“救命啊,抢手机啊!”声音惊恐凄惨,跟挨杀的猪一样。
“?????”我吓了一跳,这不是在坑我吗?又没人看见,谁能说得清楚啊?赶紧把手机一扔,转身就往反方向狂奔,样子一个抱头鼠窜,好象我真抢了人家电话一样。
一口气就跑回了院子里。还好路上没警察,不然非得把我当手机党给逮了。我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心里充满屈辱。
瞧瞧,我现在都成什么样的人了?
就我这样的,打个电话得管人借,没事走在街上一不留神就给人家当成抢劫犯了,都混到这份上了,还学人家谈恋爱?我跟伊琳说些什么呢?我爱她?我要照顾她?现在她在读的培训都是苏静威给使的暗劲──知道那小白脸就是司马昭之心,可我又能怎么样?我现在能给她什么?顺便总结了一下刚才的悲惨遭遇,基本发现这一切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我没钱。我弄成现在这样都是的特码的金钱这个万恶之源给害的。
我这个人从来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惯了,跟金钱这玩意的关系一向处理不好。不行,从现在开始,我要报复!我要发泄!要跟对待女人那样对待金钱,先占有,再蹂躏!我咬牙切齿地想。(这话可不敢让伊琳听到,万一那个秋叶式性格发作,寒光斩祭出,立马就能把我大卸八块,加葱加蒜做成肉包子喂狗。寒!
我背着手在院子里四下乱转,跟个困兽似的,心里开始盘算起对金钱的占有计划。
我现在能拿出手的就是刚完成的小说了──写这个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自娱自乐,我得指着它换钱。
我回到屋里,打开WORD文档,又把小说从头看了一遍。别说,还真不错,情真意切,催人泪下──当然,也可能是我的泪腺发达了一点。
应该怎么把这玩意换成钱呢?上网站发?不行,终面中文那里我是不去的,自己第一个稿就太监,还尽是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人家编辑能有好脸子给你看?再说了,我觉得这种类型的小说也不太合适发网上,没有那些个所谓的时尚元素,什么穿越啊种马啊后宫啊盗墓啊霸总啊统统的没有,就算有点网游情节,也是给写得臭大街的类型了,估计发了也没点击,吸引不到眼球。
我突然想起以前求职去过的那家出版社。虽然职没求到,至少还知道它那大门朝哪边开,当时接待过我的美女编辑还表示特欣赏我的文才来着,去试试应该没问题吧?就算出不了书,让她帮我拿拿主意什么也行。还记得那美女身材挺辣,当时自己还有想过如果能弄到手里把一把,感觉应该很不错。
想什么呢?禽兽!我给自己骂了一句,现在可不是YY的时候,要去正经弄点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存需求永远是第一位的,子曾经曰过:饱暖才能思淫欲。可见YY的权利,也是属于那些吃必海参鲍鱼穿必古奇阿玛尼的人们的。
……………………
我坐在副主编林曼琴宽大的写字台前,有点心不在焉,说得更准确点,应该是心猿意马。
林曼琴,就是以前那位曾经接待过我的美女编辑,此刻的样子显然颇为惊讶。我的那个插在她的那个里──哦对不起,这句话可能会让人产生一点小小的误会,我是意思是说,我带来的U盘插在她的电脑里面,她正在帮我审稿。
事实上,现在的气氛有点尴尬。刚才进来前我起码敲了三分钟的门,才看到林曼琴脸红红地出现,她当时身上衣服有点乱,而且神态极不自然。当我又看到屋里一侧的长沙发上还倚着个男人时,就感觉到一丝暧昧的气味。林曼琴跟我介绍男人说是陈社长,我才恍然大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以前是林编辑现在成了林主编的原因。
陈社长应该很生气,当然同样作为一个男人我理解他,毕竟不是超人嘛,不可能保证每时每刻都能做到这个收发自入的,因此我对社长大人表达了由衷的歉意,显然因为我的到来使他不得不提前中止了一系列的工作行程。社长黑着个脸,头也不回就拂袖而去,这让我觉得他有一点点的不礼貌──虽然他是不需要跟我讲什么礼貌的。
而眼前这位林主编,当然是值得男人为她收发什么的。女人做到主编,应该算是才女了吧?我的思维里,才女都应该是骨感清秀弱不胜衣的那种。可是美女林主编,彻底地颠覆了我的这个陈旧迂腐的概念──起码34D的身材,前凸后翘,还有短裙!还有黑丝袜!我摸了摸下巴,幸好只有一点口水,鼻血还没流下来。
“这个──你写的?”看了有个十几二十分钟后,林曼琴转过头来问我,她好象没有留意到我的口水。“是啊,感觉还行吗?”我说。事实上我对这个玩意还是挺有信心地──当然,只要是自己的作品,我都有信心。
“以前发表过什么作品吗?”
这个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时运不济怀才不遇,“没有。”我在心里感慨了一把。
“都还写过些什么?”
当然,事实上小说这玩意我还是有过一段创作历史的,只是那房东女儿什么的,我想好象不大合适拿出手。“就在网上发过几个帖子。”我讪讪地说。
“那──你这个作品是什么时候写的?写了多久?”副主编的询问认真而仔细。无微不至。
当听到我说到这个完成创作的时间后,林曼琴的神情变得很疑惑,“一个星期?每天要写四万多字啊,可能吗?”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6 丝袜美腿的尽头,救命啊!
我把自己写东西的过程详细地又说明了一遍,她的惊讶表情让我感到有一种满足。
林曼琴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这些传统媒体对一年N本的网络写手们的速度不太理解。当然,就象我也不理解那些名气很大的传统作家们为什么N年都写不出一本象样点的书来一样。她认真地思索了一阵,才问:“你说七天前开始写的,有人知道吗?都有谁看过?”我看她频频长考,知道她是在怀疑我抄袭了别人的东西。
“没人看过,我没跟别人说,写完就拿这来了。”我说。“我保证,这个小说是我的原创,以我的名誉。”我有名誉吗?说这个时,我心里在想。但是看上去林主编应该是认为我有的,因为我觉得她看我的眼神都带着点敬佩的味道了。
其实,抄袭这个问题我觉得根本就不能成其为问题,上网百度下不就行了吗?现在什么东西网上搜不到的啊?不过我又看看林曼琴主编胸前波涛汹涌蔚为壮观的34D,基本丧失了对她熟练使用搜索引擎能力的信心。
“哦,这样的啊?”林曼琴倒也不清楚我在想些什么,她又考虑了一会儿,才说:“你先出去等会好吗?我跟人商量一下。”
……………………
我在走廊上无聊地来回踱步,看着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一个个走来走去。刚才那位社长大人进去了,估计是在完成一盘没有下完的棋。靠,能力也太夸张了吧?一个多小时过去,我开始为他的身体担扰。
门开了,陈社长一脸正气凛然地走出来,还是不看我一眼,匆匆离开了。然后林曼琴再次招呼我进去。这次整理得不错,一点都不乱,看着她的短裙下的黑丝袜,我摸了摸下巴。
显然社长大人对我的这篇玩意儿很有点兴趣,因为我发现林主编对我的态度变得足够热情。
“沈宜修──”林曼琴笑着对我说,“对不起啊让你久等了,我们在研究你的稿子呢。这篇小说写得相当不错,陈社长也夸你有才,你知道吗,我们社长一般可是难得表扬人的哦。”
“啊……谢谢谢谢。”原来真是在帮我审稿,我为自己先头的龌龊想法痛心疾首。不过现在更加急于知道的是能不能换到钱。有才不如有财,这道理地球人都知道。“能出版吗?”我问。
“很有可能,不过,出本书的过程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会把你的稿子放到编辑会上讨论。”林曼琴跟我介绍了一系列的工作流程,然后很有信心地说,“以我的看法,这本书出版应该没问题,我来做你的责任编辑,帮你把关。”她又朝我笑了笑,“以后要是你成腕儿了,可别忘了你的责编哦,我可是你的伯乐。”
我顿时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毕竟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的作品变成印刷出版物。“谢谢,一定一定,不敢忘不敢忘。”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林曼琴又继续询问一些我的情况,问得很仔细。当听到我所有的财产加起来只有几百块时,她又笑起来,“没有关系,我相信你的才华。钱会有的,前途也会有的。”我觉得她看着我的目光有点温柔。不知道为什么,问这些话时她不坐大班椅上,改坐沙发了。
坐沙发倒也没什么,问题在于她的短裙不够长(这不废话吗?),又面对着我,而我坐的位置也不是太高,目光可以顺着她的丝袜美腿一直进去,直达尽头,毫无阻碍(靠!为什么只能是目光?)救命啊!!!
林曼琴应该是察觉到我的异样,她的脸红了。这让我感到很羞愧。“擦一擦吧。”她站起身来,把一叠纸巾递到我手里。“什么?”“你流鼻血了。”我倒!到底没忍住,又出糗了。
“…………”
“你有什么人在文化圈吗?或者说,家里有没有比较好的社会关系?”等我恢复平静,林曼琴又字斟句酌地问,“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事实上,这问题很好回答。我总是希望自己能有个年老多金没有继承人的港台大伯,或者最疼爱自己的舅舅是个省委常委什么的,可惜一直未能如愿。而县城里的老爸老妈这一辈子握上手的社会关系应该有副县长那么大──还是个副县级的调研员。至于那个文化圈,文化还带圈的?更没人知道。
“没有。”我老老实实地说,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问这个。
林曼琴又细心地跟我解释,“其实文化圈子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干净,这潭水挺深的。如果你有这方面或者更多的社会资源,合理地利用好,取得他们的帮助,许多事情做起来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林曼琴推心置腹的谈话让我充满感激,我表示自己将会一如既往地朝这个方向努力,争取开拓挖掘出更多更高更好更强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
“其实问这些也是因为陈社长比较看重你,希望多了解一些关于你的情况。”说着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过来,我一看,是张求职申请表。“你是应届大学毕业生,你的资料我以前都看过,不错,挺优秀的,完全符合我们的招聘要求。所以,社长要求我一定要留下你这样的人才。”林曼琴凝视我,眼神中有种妩媚动人的风情。“其实,你第一次来求职我就注意到你了,我觉得你特有才华,真的。可惜那个时候我只是普通编辑,帮不到你,对不起。”她停顿了一下,又说:“不过,这次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
我看看那张求职表,又看着面前这位貌美如花的副主编,心想运气这狗东西,怎么跟那花盆一样啊?这就一声不吭直奔我脑门上来啦?
……………………
天气真他妈的好。从出版社里出来,我的感觉非常到位,美好生活──我来拥抱你了!
立马打个电话给伊琳,不过我还把小说的事情告诉她,毕竟现在没影呢,到时候真弄成了再给她个惊喜。我就告诉她自己要上班了,去一个出版社,以后咱就算文化圈这条道上的人了。
伊琳很高兴,我们热烈地讨论了该项工作的美好前景,然后她也向我通报了她的学习情况,彼此都觉得自己将会从事的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我们都有着美好的未来,因为大家都挺好。是的,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电话里,我和伊琳很刻意地避开了关于秋叶的话题,甚至连网络我们都没提到过。这样很好,忘记那些,从头开始。
唯一遗憾的是,我的嘴很偏执地在谈到感情这个问题上习惯性结巴。也就是说,我们对话的实质内容跟以前任何一次并无区别,除了通报情况,就是天气饮食,没有别的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7 绝色美女副市长
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在等长川出版社的上班通知。当然,还得继续努力进行文字创作,我想以咱现在这写文效率,想不发达都难啊。就上网码字去吧,随便弄些流行的比如穿越玄幻什么,脱个贫先。
可是一连坐了几天,却总找不到感觉,创作上一篇小说时的灵感和速度,仿佛平地升仙,恩断义绝地弃我而去了。哪怕在电脑前墨迹得再久,打出来的也还是短短几句话,而且毫无道理,不堪卒读。
怎么啦?应该现在的心情很不错啊,俗话说那个人逢喜事精神爽,喜事有了,我这写起东西来怎么一点不见爽呢?想不明白。
然后,停水了,停电了。
……………………
都是拆迁惹的祸。
同兴里的搬迁安置工程卡了壳。自从这个工作启动,就从来没有顺利过,条件始终谈不拢。政府委托的开发商正东房地产开出的价码太低,同兴里居民一直不接受,中间也有组织过几次谈判,但是正东的态度非常强硬,赔偿标准这一块上始终不肯松口,于是双方僵持在这里。后来就不谈了,停水停电,一连停了五天。
现在已经快到冬天,停电倒也没啥,反正不用空调电扇也活得下去,最多晚上点蜡烛。但是停水就受不了,谁家里不得做饭洗衣啊?所以五天停下来,住户们也快顶不住了。
…………………
现在我们坐在正东集团设的会场里,是政府临时组织召开的一个协调会。我看见苏静美坐在主席台的正中央,面前摆着一块写着名字的金色铭牌,看情形今天这个会是她来主持的。
会还没有开始,四周有点嘈杂。苏静美头也没抬,也不看会场。她好象正考虑什么问题,仔细翻动手上的材料在看,偶尔侧脸跟左右低声询问几句,一边听一边微微点头,眼神深邃,表情淡定。她认真凝思的样子,就跟个粉雕雪凝的玉观音似的。不过说实话,如果不是有种沉稳内敛的气度,加上颜色深暗刻意往成熟上靠的装扮,看起来这位副市长跟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大学生也没什么区别。跟她相比,主席台第一排就座的另外几位男同志,职业特征就很明显了,根本不用铭牌介绍,一看就知道都是领导。
同兴里的居民除了有几家接受条件已经自愿搬迁的,其余大概有六十来户,基本上都来齐了,两百多号人把正东集团的会场挤得满满当当,我跟伊琳父女俩坐在后排。此时伊琳正睁大眼睛瞧着主席台上,似乎很惊讶的样子。
伊琳刚到家,本来没打算让她回的,伊老爷不让我告诉她,说不要影响她的学习。但是我跟她打电话时说漏了嘴,琳子心细,追问之下我这立场不坚定就全招了──其实本来我也不想瞒,瞒不住啊,几个月之后她回来,一看家都给人拆了还不得跟我翻脸?
听说家里停了水电老爷子寝食难安,伊琳当时就着急了,立马往回赶,可能是旅途辛苦,她的神色看上去有点疲惫,让我看了心疼。
我顺着伊琳的目光,在主席台的第二排看到了苏静威。他面前也摆了个牌子,上面写着副总经理。显然伊琳应该也属于比较耀眼出众的那种女孩,因为很快苏静威就在人群中看到了我们。他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悄悄地朝这边作个手势,招呼我俩出去。
“你们来这做什么?”在走廊里,苏静威很奇怪地问我们。当他得知伊琳家的房子正座落在正东的拆迁范围时,好像就有点窘迫。“这事弄的,真不清楚你住那片的。”他看着伊琳,一边搓着手,有点吞吞吐吐地说,“这可不好太办,谈过这么多轮,都谈崩了,哎……反正又不是你们一家的事情……”
我纳了个闷,这小子居然还是什么正东的副总,这个公司可以说是长川房地产界扛着把子的龙头开发商——而他现在居然还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不敢因公废私的模样。
不过很快苏公子就谈到了私事。“我这段时间太忙了,实在走不开,本来想等眼下这桩事弄完,就去北京看你。”
“谁告诉你的?你怎么知道我在北京?”伊琳有点吃惊──这丫头,心还是太实了。
“这个……听你们曾经理说的。”
苏静威说这句话时,瞥眼看了看我。他在想的什么我清楚,无非是怕我说破他的那点小伎俩。不过无所谓,起码刚刚的对话表明,他和伊琳这段时间也没什么联系,这一点倒让我挺开心。
可能一不留神地我在嘴角挂了点微笑,哦不,或者说是耻笑,苏静威瞪我一眼,又看着一脸天真的伊琳,大概实在是忍不住,干咳一声终于问道,“你们怎么又在一块……”
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会场里面炸了锅一样哄闹起来,我们三个互相瞧了瞧,赶紧进去了。
一进会场,就看到主席台上的苏静美正在作指示。
“我们代表政府,是来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透过桌上的话筒,苏副市长的声音不疾不徐,就跟那天海天楼里听她说话时一样一样的,或者说,她的声音好象不带任何情绪,无悲无喜,不冷不热。“有什么你们就提什么,条件合不合理公不公平都可以研究,但是如果不考虑协商,这么一味闹下去,作为政府领导,我负责任地告诉你们,对于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帮助,只能起到反作用。”
这说法我听得一楞一楞的。赶紧问过伊老爷,才知道刚才正东公司把拆迁的最终方案在台上念过一通,说是再没有改动余地。这话让底下同兴里的居民们当场就炸了,正东的人没法再往下说,直到苏副市长讲话时,大家才稍稍安静下来。
“我们闹什么了?!开发商的意思我们大家都清楚,不就是想强迫我们接受嘛?“说话的是伊琳家隔壁的刘跃进大哥,他也是同兴里居民们推选出来的谈判代表。刘跃进手上拿着几张纸,冲着边上人给他举着的话筒,把正东几条明显苛刻的条款点着一条条读过,然后语气肯切地朝着苏静美那方向说:“苏市长,您是政府领导,凭良心讲,这些条件是不是公平,是不是合适,您说说看?”
“这些利益层面的东西我们一般不过问。”苏静美手里拿着一支笔,轻轻敲打着桌面,听完刘跃进的发问,她毫无表情地说,“谈判是一个市场行为,政府不会介入,我们只能帮助你们做协调工作,具体到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条款,还是需要你们自行协商解决的,马主任——”说完她转过脸去,朝身旁的一个官员点点头,那个马主任立刻跳起身来。
姓马的也不知道是政府哪个部门的主任,肥头大耳的,可能官小了一点,面前都没摆牌子。不过这家伙派头可不小,叉着腰站在那里冲下面就是一通训斥:“什么条件不条件的?政府是帮你们讲条件的吗?我看正东公司这条件就不错了,要都依着你们来,这个事情还能做下来吗?懂不懂法啊你们?我看你们根本就是想敲诈!”
这话说的,底下顿时大哗,居民们一片群情激涌,刘跃进把手里的纸一扔,大喊一声,“不谈了,这没法谈!”身周几个年轻好事的跳将起来,好象就想往台上冲。
“你们敢!”马主任一掌拍在桌子上,坐后排几个穿警服的应声而起。
顿时气氛凝固了,一下全场就安静下来,大伙互相瞧瞧都愣在那里,毕竟没人愿意顶雷去坐班房。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8 权利问题
“纯粹就是一帮刁民!”马主任骂骂咧咧地说,“你们谈什么我不管,不过谁要敢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政府这法律可不是吃素的!你!”他伸手一指刘跃进。
刘跃进身子一激凌,赶紧把扔地上那破纸又拣到手里,他嘟嘟囔囔地说:“谁闹事啊?这不是谈着的吗?”
马主任见领头的蔫了,又盛气凌人地指划下面的人堆,“还有谁想闹事的?试试看?”会场里一片寂静,毕竟政府不是房地产公司,人家可是带警察来玩的。
可还真有不怕的。一见冷了场,我身边伊老爷急了,站起身来,伊琳扯都扯不住。老爷子冲着马主任就喊:“谁闹事了谁闹事了啊?我们不是开会来的吗?你这人怎么说话的?瞎冤枉人呐?”
马主任没想到还真有人跳出来挑战自己的权威,脸上一寒,态度更加恶劣,“没打算闹事你跑出来干什么的?嗯?谁让你出来的?你要搞什么?”
我了解老爷子,他也就一义愤填膺,平时大嗓门惯了,说话根本不打腹稿。此时大概还真没想起自己站起来的目的,给马主任一质问,答不上话来。他茫然地瞧向四周,可是边上的人也不敢说什么,都纷纷冲他打手势,让他坐下算了。老爷子性子向来就倔,杵在那里一动不动,脸色非常难看,女儿拉他,他也不理会。伊琳没办法,看着她爸难受,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看样子都想哭了。
马主任拍着桌子,指着伊老爷跟边上的人咆哮,“查一查他是哪一户的?倚老卖老,还敢跟政府对抗!反了他!”
会场所有人都看着我们几个,还有人在指指点点的。我终于忍不住,站起来,大声说:“请问可以向苏市长提几个问题吗?”
坐在主席台上的苏静美可能没想过我会点着名地向她提问。只见她挥挥手,制止了正要发彪的马主任,然后抬头看向我,很平静地说,“你想问什么?”
“请问今天开的是不是协调会?政府是来做什么工作的?苏市长开始说的政府不介入是什么意思?”
苏静美还没开口,那个马主任就先叫唤起来,“你这人是听不懂啊还是什么?苏市长前面说得很清楚了,政府就是个裁判,你们跟房产公司怎么掐的我们不管,我们就是要维护好秩序!谁要破坏这个秩序,破坏谈判,我们就有权将他绳之以法!”
“那好吧,既然政府只是裁判。”我笑了笑,很无奈地说,“裁判起码应该保证公平竞争吧?如果两个人比赛,一边给人拖着脚蒙着眼睛,裁判怎么判?”
“你想说什么啊?什么拖手拖脚的?”马主任听得很不耐烦。
“我就是想请问一下,苏市长说过政府不介入不过问,那么同兴里的水电是怎么停的?谁给停的?政府部门不插手,正东作为开发商有这个权利吗?”我凝视苏静美,心平气和地提问。“这个问题,我希望苏市长能够回答我。”
“对对对,谁停的电,这得好好说说。“刘跃进终于有声音了,连声附和我拿着话筒朝主席台上发问。
然后还没见苏静美答话,她边上又有人跳出来了。看来为领导分忧解难的事情,大家都喜欢争着干。“我们查过了,电力公司那边是同心里片儿变压器增容,水厂这段时间在搞设备改造,正检修。这些都是正常的工作现象,事先发过通知的,你不要在这里借题发挥,煽风点火搞事情。”
我点点头,对那家伙的胡扯置之不理,继续说:“不知道今天开的是个什么协调会,但是我觉得既然政府出面协调,应该是为双方营造一个公平的谈判环境来的,而不仅仅是为了哪一方工作。你们说的不过问双方谈判的具体细节,我同意。但是如果说协调,你们首先应该恢复同兴里的水和电,这是同兴里居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因为政府有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资料供应的工作职责,这是你们应该做到的事情。”
苏静美终于开口说话了,“水和电的问题,我们会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不过——”她看着我,嘴角挂着一丝嘲弄的微笑。“前提是拆迁安置方案的通过,不存在探讨的余地。”
“方案要能通过,房子都拆了,还要恢复水电做什么?”苏静美的话让我感到非常恼火,他们来到这个会场的目的太过明显了,连一点起码的掩饰都没有,吃相也太难看了吧?“你们这个样子是来协调的吗?是来强制执行的吧——”
“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坐在这里?”马主任突然从台上走下来了,几步就来到身前,打断我的话,指着我责问。刚刚讲话时,我看到主席台上苏静威凑到他身前,向他耳语了一番。
我愣住了。这个资格的问题来的时候倒是真没想过,伊琳家的房子要给拆了,我当然要陪他们过来,这个很自然,义不容辞。伊琳和她爸这一老一小的觉得更自然,不来的话他们肯定都会有想法。可是现在一看,其实我是真没身份坐在这里的,不关我的事啊这个。“我……我是她表……”我瞄了一眼台上的苏静美,她也在冷冷地看着我,我这话就没说下去。亲戚可不是随口说句就能成,有警察在场,要验身份证的。苏静威就知道我跟伊琳的关系──我不过就是她们家一租房的房客罢了。我呆在那里,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马主任见我沉默,冷笑着说,“答不上了吗?嗯?你凭什么站在这里问这问那?谁给你的这个权利?我看你根本就是来捣乱的!来扰乱会场秩序的!谁指使你来的?嗯?你有什么目的?”他用手指着我,态度极为恶劣,声音也越来越大,我怎么觉得再这么说下去,后边是不是就该呼喝左右把我拖出去给斩了?
“他是我男朋友!”伊琳突然在边上大声说,我侧过头去,惊讶地看着她,伊琳脸涨得通红。“他代表我们全家说的!”
我看到台上苏静威的脸色有点变,本来脸挺白,现在一看居然透了点青色出来,显然非常恼怒。
马主任呆了一下,不过马上又反应过来。“男朋友?男朋友也不行啊!他能代表谁?”他阴阳怪气地说,“法律上不予承认的嘛,他是你老公还差不多。现在的年轻人啊,以为有了点那个什么关系,就成事实婚姻了,哈哈……”他大概觉得自己很有学问很幽默,干笑几声,身边几个人跟着他哄笑,主席台上正东的一帮人笑声更大,苏静威的嘴倒是闭得挺紧,脸色铁青。
苏静美皱起眉头,轻轻咳了一声,台上那些人才安静下来。
伊琳的眼泪在眼眶里转,看样子就要掉下来了。她转头望向我,神情很愤怒,也很无助。
“你不是开口权利闭口权利吗?”马主任又指着我,“你就没有权利在这里说三道四。”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9 宪法,你能背吗?
“我有这个权利。”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平静地看着马主任说。
“凭什么?就凭你跟你女朋友的这个关系?法律认可吗?”他在说到关系两个字时,语调特别暧昧。我倒了,还从来没有开过这种有政府官员参加的会议,但是从电视上看到,当官的领导们不都应该是温和敦儒温文尔雅的吗,没想到居然还有这素质的。
实在受不了。
你们逼我的。
“你懂得法律吗?”我愤怒地质问马主任,“那么请你告诉我宪法第2章第三十五条、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马主任愣住了,看着我张口结舌。
“如果你不能回答,那么让我来告诉你。”我停顿了一下,等待马主任的作答,可是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看来有必要给这家伙搞个普法讲座,我盯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宪法第2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2章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你自以为能够代表政府。”我指着有点张皇失措的马主任,“道貌岸然,开口法律闭口法律,需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把法律当成践踏民意的工具,可是你连一切法律的母法──宪法都不知道。”
“我没有资格站在这里吗?你错了!同样,宪法第2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一个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同时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站在这里,就是在行使我神圣的公民权利!”我逼视马主任,慷慨激昂斩钉截铁,还要冲着他挥手,以加重我的质问语气,“恰恰相反,没有资格站在这里的是你!尔禄尔俸民脂民膏这句话你懂吗?下民易虐苍天难欺这句话你懂吗?你拿着人民给你的血汗钱,却不能维护他们的权利,扪心自问一下,你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指手划脚?”
“作为一个政府官员,不懂得宪法,居然还在这里妄谈法律,动辄以法律之名审判他人,其实正是你――亵渎了法律!”我义正辞严地给马主任作出了最后评判。马主任面色灰暗,汗出如浆,可能这是他一生中上得最为悲惨的一堂法律课了,他不知无措,频频回头,求助地望向身后的苏静美。
苏静美的神色倒很平静,一脸无动于衷不关我事的样子,好象根本没打算帮她这个下属出什么头。
场内沉默片刻后,掌声雷动,一片欢呼──当然,是同兴里的居民们。
我坐下身来,旁边的伊琳一边鼓掌,一边崇拜地望着我,好像我是一个英雄。伊老爷子看来出了口气,心情不错的样子,呵呵笑着朝我直伸大拇指。
这会没法开下去了,台上无论谁再站出来,底下都是一片唿哨声倒彩声。苏静美一言不发,翻看着手里的材料,好象这些情况跟她都没什么关系。后来就见她又跟边上人轻声招呼几句什么,然后起身带头离座而去,正东集团几个高层惶恐不安地跟在后边。当看到那个马主任也一脸晦气从人群面前走过时,我们再次哄堂大笑。
这时突然有人拍我的肩膀,转脸一看,是个中年男人,面相狰狞,长相那是相当丑陋,呃不对,或者说,丑怪,丑恶。
丑男低声冲我说:“苏市长请你们出来一下。”身旁伊琳转头过来时,正好瞧到那人的怪模样,她吓了一跳。
一个小会议室里,我们再次见到了副市长苏静美。她站在落地窗前,双手环胸,望着窗外的天空,神情恬淡悠然,看不出刚刚发生的事情对她的心情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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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带个头吧,跟正东谈一谈。”苏静美用不容置辩的语气对我们说,“顶是不起作用的——吴秘书,等下你陪他们见见正东的陈总。”刚才那个像人少像鬼多的男人原来是她的秘书,听到领导招呼,他谦恭地答应了一声。
“如果你们有合作的态度,正东这边政府也可以打个招呼。”苏静美的语气相当平静,好象我们就一定会妥协一样。“让他们考虑把补偿提高一些。当然,这个情况仅限你们一户。”
我跟伊琳都看着老爷子,他是户主,怎么样得凭他的意思。
但是美女加市长显然也不能让可敬的伊老爷屈服。老爷子想都不想就拒绝了提议。“不行!我们可不能偷偷摸摸地自个谈什么,就算要谈,也要大家商量好,一块去!”虽然伊老爷子王族后裔的身份殊不可考,但是说这句话时,我还是真实地感觉了一把他身上的高贵气味。
苏静美居然也不生气,她扫视我们一眼,淡淡地说,“那好吧,随便你们,自己能谈成最好。”说完她就离开了。那个奇形怪状的吴秘书带着一行人,前呼后拥地跟着走出去。
……………………………………
深秋的太阳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我的心情也很好。从会场回去的路上,同兴里的居民们互相说说笑笑,我跟伊琳夹在人群中间,也在同他们开些不着边的玩笑。
“一休哥。”伊琳侧头看着我,圆圆的眼睛里充满敬佩。“你法律这么牛的啊,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把那当官的都给说成哑巴了。”她可能想起当时马主任那个狼狈样子,抿嘴直乐。
“呵呵,是挺牛,瞎吹牛。”其实我想说,今天可真是结结实实地装了一回B。我哪懂什么法律啊?真还就知道个宪法,都还是上初中政治课时学到瞄过几眼,没成想今天居然急中生智,还一字不差地给背了出来,神了。我还真是服了我自己。
“哎呀小琳子啊,什么时候跟你们家大学生好上的?”边上一位大姐冲着伊琳取笑,“有男朋友了,要请客啊!”
伊琳脸羞得红红的,看上去挺可爱。“没那回事没那回事你们可别乱讲,刚才……”
“刚才你自己不是都招了!”大姐不依不饶地追着闹,“郎才女貌啊这是,多般配的一对儿!什么时候有喜糖吃啊?”
伊琳大窘,拉着我飞也似的往边上跑开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0 罪恶与冲动
我很幸福,就在现在,在长川最繁华的街道上。
很自然地,我跟伊琳的手就牵到了一块,而且绝对没有经过书上写的那样复杂的过程。好像是她先动的手,然后我们就一直没有分开过。
就这样手拉着手,我们在林荫道怡然自得地散步,看晴朗蔚蓝的天,看街边熙熙攘攘的人,相互看着对方傻笑,好像找不到什么更合适的话题,光知道笑了。秋天的风拂过来,把伊琳长长的秀发荡起,她清纯可人的脸庞在阳光下奕奕生辉,神彩飞扬。
街边的一家店里放着一首歌,罗大佑的《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飞去飞来的满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容 秋来春去红尘中 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那难隐藏的光彩……
听起来非常地贴心——虽然歌儿是古老了一点,感伤了一点。
经过一家洋快餐门口时,我才想起我们还没吃呢,都快下午三点了。从会场闹腾完出来直到现在,还真有点饿,我拉着伊琳就往店里边走。
“不去了,我不喜欢吃这个。”伊琳站着不动。“回家我做给你吃。”
好感动啊。不吃,当然不是这个理由。我知道她跟几个同学经常都有上肯德基的。现在是在给我省钱啊,多好的姑娘!我眨巴眨巴眼睛,差点流出这个鳄鱼的泪水了。
我现在还真特码快要穷疯了。兜里总共就几百块钱,这也是我全部的家当。不过,不是马上就要上班进单位了吗?想起长川出版社就在这附近,我决定去了解个状况。
………………
敲过副主编办公室的门,我心想上回的事件可别重演,又把人家社长给堵在里边,我这工作的指望可就黄了。林曼琴来开门时,我就让伊琳在外头等着,进去后探头探脑地又观察了一下环境。还好,看来这次社长大人没加班,我才算放下这个心。
“小沈来啦?”美女主编倒也没留意我在看什么,关上门,她转身笑容满面地招呼我,还倒上一杯水。我想如果她把我的心理活动描写出来的话,恐怕这杯水就得直接请我洗脸了。
这个林曼琴,叫我小沈,其实我不算小,她也应该不会太大,想到一个大字,我情不自禁地瞄了瞄她的34D。不过向毛主席保证,这时候绝对没有任何不良念头,完全就是一个下意识。毕竟,那对宝贝的体积实在有点夸张,很难在视野里将它做个完整格式化。
我一边乱七八糟地想,一边结结巴巴地把来意说了一遍。
林曼琴笑起来,“不要着急,得慢慢地来。”她瞟我一眼,那眼神我怎么就觉得象一个媚眼如丝啊?还没等我回味明白,美女就款款地走到我面前——真的是面前!太面前了!!!因为她的34D直接就戳到我脸上!
我头皮一炸,立马站起身来。这一下子动作幅度有点大,重心不稳,我下意识地(又是这个该死的下意识,啊啊啊!)往边上扶了一把,手掠过空中,准确无误地抓住了林曼琴的34D!
天哪!老天有眼,我真不是故意的!如果蓄意行凶的话,只怕自己的精准度还没有修练到这个境界。
我的禄山之爪闪电一样,从那篮球状的物体上缩了回来。
窘迫地看着面前的美女主编,我心想这下糟了,工作出书什么的只怕是都歇了菜。
不过林曼琴却并不在意,她格格地笑出声来,似乎觉得很有趣的样子。接着她把手环上了我的腰,然后仰起头来看着我说:“亲我。”
我倒!我可不是白痴。其实即使是白痴也会知道现在究竟在发生什么。我傻了吧叽地退后一步,一动也不敢动,我不是在做梦吧?
老实说,我这个人从来就不是什么清教徒卫道士,如果有美女投怀送抱的好事,那是连做梦都可以笑醒过来,但是这一次的投怀送抱来得如此猛烈,迅雷不及掩耳,却是始料不及的。再说了,想到伊琳还在外头等,我有点心理障碍。
林曼琴好象没打算放过我,她搂着我喃喃地说:“沈,我喜欢你,来——”一边拉着我的手,放进了她的羊毛衫里。然后,把我的手紧紧地按在她的胸前。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能抵挡这样的诱惑,美女!奶牛!34D!就在我的手指下面!反正这一刻我是没有做成柳下惠,因为我的手不安分地动弹了几下。能够非常真切地感觉到奶瓶的质感和温度,那就应该不是做梦。而且相信再香艳再情色的春梦,在后面的声音里都会被惊醒过来。只看见林曼琴两眼上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爆发出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非礼啊——来人哪!!!!!!!!”
????????!!!!!!!!!!!
我张惶四顾,四下寻找这一声巨响的来源,直至清楚无误地确定它属于身前的这位美女。副主编的歌声高亢激越,充满激情,震撼灵魂,完全可以媲美凯瑟琳.巴特尔。
通常一首歌唱得好,人们的形容是绕梁三日,余音不绝,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林曼琴的歌声一定美妙动人,因为她的声音能不能围着房子转个三天我不敢保证,但是至少维持到了这间办公室的门被人踢开。
是的,门开了,我突然就看到很多人涌进来,伊琳也站在他们中间。而此刻,我的手正停留在副主编的衣服里。
冲进来的人们当然不是来欣赏歌声的,很快我就感觉自己脸上臀部应该出现了N多手掌和皮鞋的印迹。这些编辑们应该都是读书人都是书生啊对吧?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我说那是在放特码狗P。
不过,身上的痛我都无所谓,反正痛着痛着就习惯了。我蹲着身子,抱着脑袋,就看着人群中的伊琳,我看到她失望的眼神,看到她伤心的泪水,看到她边哭边跑,看到她决绝的背影消失在过道的尽头。
暴风雨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受害者林曼琴副主编及时地制止了人们激烈的革命行为,并且对将色狼扭送公安机关的建议不予采纳。此刻她表现出一个好人的善良品质,一种温柔的慈悲。
林副主编用充满感情的声音说:“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呢?对于一个犯了错误的年轻人,我们要能够原谅,何况,他已经受到了冲动的惩罚。我们要学会宽恕,宽恕——永远是人类最美好的品德之一……”云云。
啊呸!
完全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浑浑噩噩就是一个懵逼,感觉梦还没有醒来。整个过程中,我一言不发,直到有人呼喝了一声:“流氓!滚!”我才扶着墙,歪歪斜斜地慢慢走出这栋大楼。
现在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找到伊琳,跟她解释——虽然我还不知道这个事情应该怎样去解释。
回到同兴里,可是伊琳不在。伊老爷子看到我的狼狈样子,吓了一大跳:“你跟谁打架了啊小沈子?”我没理他,只是管他问伊琳去哪了。
“刚刚收拾东西出去了,说要去北京。哭哭啼啼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问也问不出。”伊老爷担心地叹口气,“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有什么事情都不肯跟家里人说,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你们在搞些什么名堂,唉――”
唉------我也叹了口气,是啊,你怎么会知道发生过什么,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1 爱在指尖跳舞
我满怀深情地拥抱生活,生活却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不对,应该不止一个。
很有前途的职业、出版中的小说、触手可及的爱情,甚至,还有我宝贵的声誉值(有吗?即使不多,一点点应该没问题吧?),眨个眼就统统消失在空气里。
我努力寻找产生这一切的原因,但是找不到。只知道我的倒霉是从摸了一个女人的奶子开始。可是这些天以来,无数次地回忆起那个场景,以及事件的全部过程,我得出的结论依然是――林曼琴在引诱我。是的,就算当时确实有那么一点点意志上的不坚定,但我还是能够清楚相信自己的无辜,这个事件里,应该说,我――才是受害者。
是的。引诱,或者说勾引――就是这两个词。林曼琴为什么要这么做?喜欢我?仇恨我?害我毁我?春潮泛滥中良心发现回光返照欲海无边回头是岸?你要开练,也别拿我当靶子使啊,把这贞节牌坊都立到我脑门上了。
我想到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医学案例,好象叫什么周期性强奸强迫官能症。就是说有一男的,过一段时间就会狂性大发,不操人不行。精神病还有犯到这份上的,我真服了他。难道林曼琴也有个周期性花痴什么的?正好在我面前发作了?那我可真是倒了血霉。
真是欲哭无泪,投诉无门啊。
极度郁闷ING。
……………………
早晨起来,坐在伊琳家的院子里,看着一地的枫树叶儿,我百无聊赖,无所事事。
伊老爷子已经走了,这里的水和电继续停着,同兴里的居民们还在跟房地产公司顶。他不想在这里受罪,逮着我帮他看家,自己跑回乡下玩去了。
我无所谓,就留在这里。自打水电停了,老爷子也不收我的房钱了。反正现在没地方好去,蹭个地儿躺着也好。
发了半天的呆,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做的,就想出去上个网,好长一段时间没去网上溜跶,手都发霉了。
刚把院子门锁上,就看到一辆车停到街边。是个灰色的雷克萨斯——或者叫凌志。一个女孩在车里冲着我喊:“沈宜修,过来!上车!”
正是伊琳的好朋友,或者说好闺蜜。云菲菲。只见她一身休闲装束,看上去阳光明媚。或者说,没心没肺(冏)。
“你把琳子怎么啦?老实交待!”我刚坐到车上,云菲菲就冲我瞪眼睛,开始凶巴巴地审问我。
我一愣,我把她怎么啦?
自从那天袭胸事件发生以后,琳子就回北京大学了。打过几个电话给她,但是每一次听到我的声音她就挂机,一个字也不说。
我知道自己伤了她的心。是啊,其实这个都没什么好解释,抓了现行。就她看到那情形,当时没跟着冲上来给我抡上几下,已经算是很克制了。想想也是,刚才还牵手逛街来着,待会就看到我那手伸别的女人衣服里去了。自己男朋友是这样的人,任谁也受不了啊——何况我和伊琳,都还没开始那个什么的关系。
听到云菲菲的质问,我只能苦笑。还有一点心虚,如果她知道我竟然是这么一个变态,不知道还能不能安之若素地坐在驾驶位上?
“我可没怎么着。她跟你说什么了?是不是在骂我?”我小心翼翼地问。
“琳子什么人你不知道?她哪会背后骂人呢,我听她说话不对劲猜的,我可告诉你沈宜修,如果你敢欺负她——”云菲菲一边开车,一边侧过脸瞪我,恶狠狠地威胁说,“我就把你给切了!弄成太监!我可不是琳子,没她那好脾气……”
我靠。如今这些女孩子,什么话都敢说,荤素不忌。我无奈地叹口气,本来跟她挺熟,一块聊天也经常开点小玩笑,但是现在我确实没这个心情。“行了吧,要切也得下车,好好开你的车,别把过路的人给切了。”
云菲菲的老爸在长川市一个区政府里是个什么领导,哥哥是一家拍卖行的老总,家里挺有钱。不过这个女孩子倒也没有骄娇二气,性子活泼开朗,跟个男孩子差不多,一张嘴也老是叽叽喳喳地说个没完。
“怕了吧,呵呵……”她自顾自地笑,得意地说,“谅你也不敢!对了,琳子让我来找你呢!”
“真的啊?”我精神一振,立马坐直身子,“让你带什么话给我啦?”
云菲菲撇撇嘴,“美得你——人家可说了不想见你哦。她就让我告诉你一本书,说让你看看。”
“书?什么书?”我又泄气。伊琳总不会是让我去读一读思想品德教育读本吧?或者她见我对女性身体有如此强烈的好奇心,说不定也会建议我看下生理卫生人体结构什么的。
“快看快看,苏静美的车――009的那个……”云菲菲突然指着边上大惊小怪地叫唤,我转过头去,只看到一个交会而过的车尾灯。
“什么眼神,跟猪似的。”云菲菲一脸扫兴地抱怨。“我可都看见苏静美坐在前边。”
“苏静美怎么啦?你就那么迷她?弄得跟个追星族似的。”我无所谓地说,“我可没留神她――再说了,也没人告诉你猪就是近视眼啊。”
提到苏静美,云菲菲就两眼放光,兴奋不已,好象磕了什么药。“我还就追她的星了,我还就是她的粉丝了怎么啦?你不觉得苏静美特美特有气质吗?你也见过她的……”
我想起那次和她一起见到苏静美的情形,出了那么一大糗,真有点心有余悸。“行了行了,她美行了吧?我觉得就跟那木马屠城里的海伦一样,跟那什么埃及艳后一样的,行了吧?倾国倾城啊那是!”我不耐烦地说。潜意识里应该对这苏市长没什么好感,随口两个比喻都不厚道。说的两位可都是传说中有名的红颜祸水,人都知道海伦那是倾了特洛依城,克娄巴特拉(是叫这个的吧?)更牛X,真是把古埃及国都给倾倒了。
“你真的假的?有那么夸张吗?”云菲菲觉得我语气不善,将信将疑地瞟了我一眼。
“她跟那两人一样――跟我都没什么关系,我全够不着。”我不想再在苏静美这个话题上停留了,“琳子让我看本什么书,你还没告诉我哪。”我着急地想知道伊琳想跟我说些什么。
“哦。”云菲菲好像这才想她来找我的目的。“就叫《爱在指尖跳舞》,她让你找的。”
“听说这书现在特火,找到了我也看看。”她又补充一句。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2 嫖和操的故事
我站在一个小书店的架子前,手里捧着那本书。
书名:《爱在指尖跳舞》。作者:无心恋爱。出版:江南文艺出版社。发行………印刷………开本……印张……书号……印数:1-200,000册。定价:45.00元。
以上就是书的情况。
我把书倒过来顺过去地看了很多遍,还是不明白。当然,我说的很多遍,是指我看书这个物体的外形,至于内容嘛——人说看书是要靠翻的,但是这本书的外边包着层透明的胶纸,翻不了。
开玩笑吧。是个什么宝贝书,弄得这么敝帚自珍的。
其实也没什么,上述封底的内容,都能看见,我也可以接受——除了最后的定价。我觉得那就是一宰人的价,这么薄薄的一本书,估计也没多少内容。
身上倒也不是没有这几十块,只是最近真的要断粮了,凭兜里这点钱,这样的书买上几本我就不用活了。
我冲到收银台前。估计自己的样子是凶了一点,把售书的妹子吓了一跳,看我的眼神都带怯,好象我会掏出手枪大叫一声打劫一样。
“美女你好,请问这个怎么样?”我指着手里的书很有礼貌地发问。
“这本书啊?挺好的,现在问的人可多了,才前天上的架,现在都快卖光了。”
“哦――你的意思是很火?”
“火。”
“这么薄的一本,为什么会这么贵?”
“??????”
“请问能让我先翻一下吗?”
“!!!!!!!!!”
“这个封套怎么回事?到底怎么样才能拆下来?”我跃跃欲试。
“~@!@%#^&%$#@%$!”妹子失去理智,把书从我手里一把抢过去,啪地一声扔在后边柜里,不搭理我了。
我在售书妹子鄙视的目光里,悻悻地走出了书店。
现在什么时代?——网络时代!买不着书我还不能去搜吗?卖这么贵,小心饿着自己!我还了妹子一个鄙视,气宇轩昂地走向书店隔壁的网吧。
“哎——沈宜修你往哪走?你找抽啊?”云菲菲在身后拍着车门冲我大声叫唤。——我忘记这宝贝姑娘还在道旁等我。
……………………
走进网吧,一股强烈的人气扑面而来,真的很有人气——烟味、汗味、香水味、盒饭方便面的味……还有音乐的喧闹、网络游戏里的打打杀杀声、吃鸡玩家们的惨叫或者狂笑等等,整个就跟一锅开了锅的水一样,正合了一部小说的名儿――喧嚣与骚动。偏偏这个网吧的玻璃门上还贴着气氛幽雅环境舒适八个字。
云菲菲估计平时很少上这种地方来,她皱着眉头,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轻声抱怨:“这都什么味儿啊?”
“什么味儿?江湖味——江湖就是这个味道。”我说。
打开搜索引擎,我输入书名。
爱在指尖跳舞。一本小说。
不错,看上去是挺火,马上有N多的结果显示出来。我随手点开一篇正文,开始阅读。
不知道看本书可以产生多少个情感,我没计算过。意外?欢喜?愤怒?感伤?痛苦?恐惧?乐不可支?惊诧莫名?如果一本书能够让你产生如此多的复杂想法,无疑它是成功的。而我现在就正在阅读这本相当成功的小说,思绪万千,百感交集。
不过跟别的读者可能有点不太一样,我的心理活动与阅读快感无关。因为从第一页开始,我就已经知道了这本书后边的所有内容,甚至这些内容我还可以倒背如流。
没有超能力。也不是在吹牛。
因为这本书就是我写的。是的,我——写——的!
每一字每一句。
在大脑彻底当机以前,我再次点击察看了一下此书作者的资料。
笔名:无心恋爱。本名:林曼琴;女;28岁;供职于长川市出版社;编辑;青年作家;诗人。…………等等。
我在电脑前呆呆坐着,脑子里似乎明白发生了什么,眼睛里又似乎什么都看不清楚。就跟那天被人围殴暴打时的懵逼,完全一样一样的。
我用力擦擦眼睛,又拍脑袋,定神思考了好一会儿。
基本上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我给人抄袭了。或者说,我给人嫖了——哦对不起,应该是剽窃。
思维还是有点乱,不知所云的那种。我得理理脑子里的一团浆糊。
不知道坐了多久,感觉有人用胳膊肘捣了捣我,是云菲菲。她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跟我说:“哎,沈宜修,你觉得这书儿写得怎么样?”
“一般般吧。”我说。
“不会吧大哥?拜托你有点品味好不好?你瞎啊?我都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好不?”
“…………”
“人家琳子可比你有才,推的这书好看啊,哎,你说说看――”可能是坐得久了一点,云菲菲挪动下身子,换了个姿势。看起来这本小说可能还真是不错,一看就放不下来,否则以网吧的环境,这宝贝姑娘不可能安静呆上这么长时间。
“你觉得这秋叶最后会怎么样啊?”云菲菲兴奋地推推我,指着屏幕,继续跟我研究书里的情节。
“没了。她删号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不会吧?那多可惜——”她兴致勃勃地在电脑上点来点去,不停地察看新章节。
“不用翻了,到这就没了。”
“咦――那你怎么知道她删号?后边什么都没写了呢。”她把脸探到我面前,有点惊讶地看着我。
“我知道,这书我写的。”
“????????”
说到我写的这句话时,终于回过神来,我一拳砸在桌子上,拍案而起,“无耻啊!”声音凄厉悲惨,愤怒仇恨,自己都觉得象个什么野兽在嚎叫,把边上的云菲菲给吓了一大跳。网吧里的人们全体肃静,朝这边侧目而视。网管快步走过来,看看我,又看看云菲菲,皮笑肉不笑地说:“怎么啦兄弟?有什么火也别冲键盘发啊。”
我置若罔闻,继续拍打桌子,指着电脑语无伦次地说:“你们看,我写的,我写的,她抄了我的。”
网管勃然大怒,“神经病!我不管你们谁操谁,你要再敢动我电脑一下,我就立马操了你!”
云菲菲吐吐舌头,把我拉坐下。我深吸一口气,一手指着屏幕,很严肃很认真地直视她的眼睛说:“菲菲,你相信我,这书真是我写的。这个无心――这个林曼琴把我给抄了!”
云菲菲看看电脑,再仔细看看我。她先是一楞,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沈宜修――你这是犯的什么病?”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3 耻辱的根源
等到心情稍稍平复,我再次翻开这本《爱在指尖跳舞》,开始细细地阅读。
不会错的,向毛主席保证,这本小说绝对是我写的。字里行间,我又看见了我和秋叶的所有过往,我甚至可以回想起写下每一句话时的心情。而林曼琴基本上没作什么修改,如果说此书算是我跟她共同创作的话,书里属于她的只有这个书名和她的笔名,也就是说,这是一场赤裸裸的的剽窃和抄袭,而且,嫖得很到位,操得够彻底。
再察看有关本书的相关情况,我惊讶地发现,没上网的这段时间里,世界可真是大不同了。因为这个小说的人气状况让我目瞪口呆,可以说是大火特火,火得一塌糊涂。
首先,点击搜索,百度里居然可以找到1千多万个结果,比起前段时间网上最流行的那本盗墓书《你吹灯》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后还有海量的评论,充满溢美之辞,说什么深情似海荡气回肠情真意切催人泪下之类,全是赞的,没看到几个人踩。而且书里的许多对话都成了时下网上的流行语,比如我跟秋叶说的那句“你删,我也删。”就有人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地介绍说,是源自泰坦尼克号那电影里,尼克对罗斯说的一句“你跳,我也跳”。并且把电影里主角跳海前的悲催场景与我说这句话时的痛苦心态做了全方位的比较,认为横刀通过这句深情无限感人至深的话语,很好地表述了自己当时悲伤依恋痛心无望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情感。
(其实天知道——我连那什么什么号的电影都没看过,更别提里边的对白了。由此我想起学习鲁迅大伯的文章时老师教过我们的分析方法。)
你删,我也删这句经典名言目前风靡网络。网上打招呼骂人什么的全演变成这种句式,跟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一样。问好:你好,我也好;再见:你8,我也8;灌水:你灌,我也灌;骂人:你日,我也日……等等,放之四海而皆准,天下大同。
更过分的是,居然还有了粉丝团,为了我和秋叶的长像问题跟人掐得死去活来。有帖子根据人物性格特征行为方式等等方面作出精密分析,结论说我们俩本人长得可能不咋滴,结果招致粉丝们的砖头横飞口水乱喷,无所不用其极,辱骂之惨烈报复之残忍触目惊心令人发指。那些粉丝们自称跳舞狂――这个称谓让我觉得非常之不爽和不能接受,因为《爱在指尖跳舞》这个垃圾书名可不是我取的,是林曼琴。
总而言之,围绕着这本小说,整个网络就象正在上演一部风光无限的大片,火爆异常,非同凡响。而我――小说真正的作者,本应成为这场热闹电影的主演,现在却是旁观者,一个看电影的人。
命运赐我以熊掌,生活却在给我灌稀饭――甚至,我连稀饭都没喝到,只灌了一肚子的脏水!而这一切都是因为――
林!曼!琴!
我咬牙切齿地想,我要把所有本应属于我的都给拿过来!以及她给我的耻辱!!――当然,这个不能留下,是要原封奉还的。
我朝身边的云菲菲伸出手去。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老子这就来放狗!
“美女,借电话用下。”
云菲菲正伏在电脑前啃小说,从表情上看已经到了如痴如醉欲仙欲死的境界,连叫了几声才答话。
显然她对我打断了她的情感YY相当不满,不耐烦地把手机往桌上一拍,随口又问了句:“打给谁?”
“林曼琴。”我一边在身上电话本里找号码。“谁?”云菲菲一下没听懂。我又指指电脑说,“无心恋爱。”
云菲菲立马把手机从我手里抢过去了。“不行!”她朝外头努努嘴说:“你管别人借。”
看我真的站起就走,云菲菲急了,一把扯住我说:“疯了吗?你忽悠我也就算了,还真打算去外边瞎BB啊?惹火上身啊你这是,我可不想看到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跟个二傻子似的。”
这宝贝姑娘看来真是一点都不相信我,还把自己整出个神爱世人的模样。我也不想跟她废话,把电话从她手里又拿过来,开始拨号,云菲菲把我的手按住了。
“怎么啦?有完没完?不就打个电话吗?要死死我一个!不连累你行吧?”我发火了。“还说什么朋友哪,一点信任都没有!”
云菲菲想了一下,犹犹豫豫地说,“沈宜修——真要打这电话,你开录音吧。”
电话通了。听起来林曼琴很忙碌的样子,电话那头很吵。
“林主编吗?我是沈宜修。”
“…………”
“我那小说稿放您那怎么样了啊?”
我也想好了,林曼琴敢把事情做到这个份上,让她幡然醒悟洗心革面什么的可能不现实,现在既然有录音,能从她的话里套到点什么线索就行。
“沈什么?我不清楚,你打错了吧?”林曼琴开口说话了,声音清晰,语调平和,看来她很有准备。
“!!!!!!!!!!”我一下就火了。
“你别装了,装什么B啊?我那书给你偷哪去啦?我可什么都知道了!”都这样了,没什么圈子好绕,她来个图穷匕现什么的,发彪吧。“告诉你,你死定了!我要去告你!”
“我不清楚你在说什么,如果是在恐吓的话,我会报警。”说完林曼琴就把电话挂了。
嘿!她还报警?
法庭见吧!我愤怒地想。这可是你逼我的!
看起来好象只能打场官司了。
但是我没弄过这档事,真还不知道官司应该怎么打。一般好像是要先找律师的吧?
…………………………………
车停到一家律所门口。
“我一个人去行了,你先回吧。”我对云菲菲说。
刚开着车,云菲菲瞧我的眼神一直不大对劲,似乎觉得我真有什么毛病一样。“你没事吧?”她一脸担心地问。
“没事,我挺好。”我知道云菲菲现在的想法,无非是怕我有个周期性精神病什么的,不弄个诬陷诽谤的案子出来不算完。怕啥?丢东西还怕偷东西的?世界上没这个理!真有坐牢抄家哥们一个人扛了!想到这里,我豪气顿生。
“菲菲,你走吧,这事你也别搀合了。”说完我抬腿就下了车。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4 赤膊上阵
天证律师事务所里,一个姓胡的律师接待了我。
胡律师长相相当老辣,一副精明强干敏于事理的模样,看上去就是把一死刑犯从天牢里捞出来,或者又再把人送回去给砍了都不成问题。
听我绘声绘色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描述过一遍之后,老辣的胡律师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闭着眼睛养神。不时端起手里的大号茶杯吹上一口仙气,再细细啜上一啜,仿佛他对饮茶的兴趣远大于对我的兴趣。他神情安祥,气度沉稳,又象是一个老和尚到了入神坐照的境界。
什么毛病啊这是?人家心急火燎赶这来就是看你打禅的?
我紧紧盯着胡律师,生怕他就这么一不留神给坐化登仙可就不妙了。
足足坐了一盏茶的功夫(特码的我看小说里这句话多了,才知道一盏茶要这么久。不过也有可能是人家的玩意没他那么大,他手里这茶杯都快赶上一水桶了!),胡律师抬起眼皮,说了一句我不太能理解的话。
“你得有点心理准备。”他的样子颇有些莫测高深。
心理准备?杀头抄家都不怕了我还准备个啥?我是受害者啊,要有也是林曼琴这个剽窃犯准备怎么受死,怎么轮上我了?
“我不明白。”我说。
“哦——是这样的,从你刚才陈述的情况来看,这个案件的标的可能会比较高,也就是说――”胡律师又瞧了我一眼,似乎是在观察我准备得怎么样。“案子的代理费用相应也会多一点。”
哦,原来是说钱这玩意,我松了口气。“多?怎么个多法?要多少?”
胡律师详细跟我解释他们的收费情况,“一般我们的标准,象你这样的案子是要按诉讼标的5%来收费,当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这个最终的费用多少需要我们双方协商,通常情况是要往上浮动的,即使按这个5%算吧――”胡律师说得不紧不慢,很有条理,说到这里时,他又瞧了我一眼,见我没什么反应,才接着往下说,“你介绍的这本小说的出版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利益,涉及到的标的价值应该会在一百万以上――当然,这个是我的猜测,毕竟我们还没有签下这个代理合同,我也只是根据我的经验大致估计了一下――”
“五万块是吗?”我打断他的话,一百万的5%,这个数很好算。
“最低标准是这样。当然,签过代理合同,你先付5万就行,以后根据案子实际涉及金额再算吧,多出的部分,审理过程中付清,案件终结以后……”
“什么?”我吃了一惊,“要先给钱?”
先付5万!可我身上现在连5百块都没有。“我没这么多钱啊,可以先欠着吗?”我一看胡律师的脸色有点难看,赶紧又解释说,“我的意思是指,呃打过官司弄来钱了再付这个律师费——”
“代理费都是先给。”胡律师肯定是不耐烦了,因为他终于把手上的大茶杯给放下了,墩在桌上。然后他站起来说,“当然也有后付的情况,那个属于风险代理,我们不搞,你可以去找愿意接这个的。”
风险代理?还是算了吧!就算有人肯接,按如今法院执行难这个情况看,就算打赢官司,一时三会要弄不回钱,到时律师行又来逼债,那我可真没法活了。
说了这么多,可是关于案子的事可一句没提。我跟着他站起身来,有点不甘心,又小心翼翼地问:“胡律师,以您的经验来看,这个官司打赢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一个案子能不能赢下来,关键要看证据,如果签过合同,我们为你工作,自然会去收集相关证据。”胡律师神情笃定,非常职业地说,“在此之前,我不能回答你关于案件的问题,因为你进行的法律咨询也是要收费的。”
我倒!敢情再说几句话我就得掏钱了。
临走时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不请律师呢?能不能打官司?”
“完全可以。”这也是胡律师回答我的最后一句话,当然,很幸运,他没让我为这句话付费。
我心里有底了,不就一剽窃官司吗?小偷我都给揪住了,就等送法院判了。这能有多复杂?我还谁都不找了,真就自个上了!想起前段在同兴里政府协调会上舌战群儒,大胜对手,我觉得自己绝对没问题。那多难的一个事儿啊?律师干得了吗?现在这个小儿科啊,这么简单一案子,还想弄我几万块,得了吧您呐,这钱我省自个兜里了!
……………………
开庭了。开庭了!
我站在长川市东城区法院民事庭的原告席上,洋洋得意,顾盼自雄。
来到此间之前,我精心地打扮了一下自己,从镜子里看,我现在的气色非常好,形象非常佳,身体非常棒。为什么说这个呢?因为今天确实场面非常大,气氛非常火,人来得非常多。
这情形,我一早就料到了,嘿嘿。
给法院递上起诉状、等待开庭的这几天里,我一直都在网吧泡。我告林曼琴――也就是《爱在指尖跳舞》一书的作者“无心恋爱”侵权剽窃一案引起的关注度超乎寻常。网上扑天盖地都是关于这个事件的消息。有人惊诧有人怀疑有人高兴有人痛苦、幸灾乐祸的、勃然大怒的、歇斯底里的、推波助澜的……等等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期间我还和那个叫跳舞狂的粉丝团正面遭遇,接上了火,双方大打出手(当然,是打字那打法),乱扔板砖,互喷口水。
网上各大论坛也是自发形成正反两派,互相攻忤,论战不休。一时间,机关枪共迫击炮一色,烂柿子与臭鸡蛋齐飞,搞得乌烟瘴气、人人自危。当然,大多数人的看法都是站在正方立场,指责我是在挑战权威,以图自我炒作,持这一论点的网友们势力庞大,人数众多,反方逐渐节节败退,丢盔弃甲,丧师失地,无力还手。
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我――鄙人,沈宜修,就叼着一支烟,很深邃很有内涵地坐在电脑前,摆出一副冷眼向洋看世界的嘴脸,除了那次在跟跳舞狂们的狙击战中表现得稍稍有点不够风度以外,其余时间基本上做到了横眉冷对千夫指。
且看你能横行到几时。
等开庭的几天时间里,我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养精蓄锐,秣马厉兵,意图在法庭上打出一场高水平的攻坚战。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5 最牛B的出庭
现在,我就端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望着下面旁听区发呆。
说实话,没见过这么大一阵仗。
虽然事前估计到会有来旁听看热闹的,但还是没有想到,来的人居然如此众多、规模居然如此宏大。超出想象,绝对的。
可能是由于案子本身非常有特色吧:时下最走红的情感小说,没有之一(可不仅仅是在网络上),性感漂亮的美女作家,毫无名气的社会青年,剽窃,抄袭,很有可能存在的香艳情节……等等等等。这些可以牢牢将眼球吸住的看点足以让那些媒体抓狂。
而这些媒体,为了流量看点,从来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屋顶上掉下个砖头渣子,都能当成块陨石给说上个三天两夜,往往是恨不得自己动手做一块陨石来报道。如今有着这么一大好题材,具备一条好新闻应该具备的一切要素,轰动效应、神秘案情、情色内幕、娱乐光环……不用多说。顿时江湖震动,群记云集,大有不将此事挖地三尺抓获元凶,搞个全民目击真相大白,誓不收兵回朝之势。
所以现在,法庭审判席的下面,长枪短炮地架上了N多的摄像机话筒,许多穿着印有各种新闻单位名称的马甲以及不穿马甲的人们,在旁听席上龙行虎步,来回穿行。
还有小说的忠实拥趸们,可能拿不到旁听证,围在法庭门口大呼小叫,议论不休。需要重点和特别指出的是――这些粉丝,看上去基本上清一色的年轻妹子,当然原因我完全清楚,因为不能想象一本纯情感的爱情小说会有大老爷们哭着喊着地追捧。
我还看到了苏静美副市长。在一大帮貌似官员们的前呼后拥下款款而至,很有排面。几个法院工作人员恭敬地陪同她过来,将她请到旁听席的第一排就座。然后又见穿着“长川市电视台”字样马甲的记者跟着现场报道,说什么这是长川市建国以来第一例此类案件,舆情汹涌,影响重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云云。
我坐在原告席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苏静美。她永远是那种淡漠冷傲,高高在上的姿态,甚至当她的眼神扫视到我时,都是纤尘弗染,波澜不惊的,更象是在例行公事。在她的目光下,审判长很不自然地咳嗽了一声,然后整理自己的法官袍。
我在心里偷着乐,看来这位美丽的苏副市长威力还真是不一般。虽然我认为她的这个巡视全场纯粹不过是种身份上的自我显示,其实她的眼睛里什么都没看到。
长川市东城区法院民事庭内外,人头椽动,水泄不通,录影用的聚光灯直射、拍照时的闪光此起彼伏。而且还吵,手机铃声、记者的报道、外头粉丝们“XXXX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之类的齐声口号――总之,人声鼎沸,闹哄哄地跟个菜市场似的。审判长的槌子连敲了N次,法警出动又制止了N次,才总算开了庭。
开庭了。
首先是简单的庭审前奏。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审判长询问核实双方身份职业,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宣布案由以及原告诉讼请求,等等。原告――当然就是我,诉讼请求主要有三点,这也是在之前递交法院的起诉状里写明了的: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二、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向原告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这个诉状,我是在网上找了几个案例对比着写的,诉讼请求这块其实我想说的只有第二条,就是让被告林曼琴赔钱。其他的无所谓,赔礼道歉那些个虚的我也用不上,就当放她一条生路好了。可是我看人家这个诉讼请求都有N多条,我这就一条太单了,也太显着我这人财迷。于是就按人家那样子估摸差不离地加了两条,好歹也让这玩意儿看上去专业点。
然后就是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什么的。
证据这玩意,我还真没多少,其实我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再说了,我写的东西我没证据,她偷我的倒能整出证据来啦?还反了她!林曼琴这不整个一典型的大波无脑吗?别看她电话里装成没事人一样,指不定心里多害怕呢。以我这口才,待会冲上前去拎起她质问几句,她立马就得给我蔫菜玩完。
想到这里,我抬头瞪了一眼坐在对面的林曼琴。
自从进入法庭,我就端着一副趾高气扬、志在必得的架子――当然了,这个形象是我早几天前就设计好的。我是原告,我是受害者,我光明磊落我心底无私我肯定要有一个压倒性的气概啊,就是那种大无畏的姿态――让被告、小偷、侵权者象老鼠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发抖吧!
相反地,看到林曼琴,我就知道她完了。虽然她并没有发抖什么的,不过脸色苍白、眼圈发红,一看就是做了亏心事,哼哼,名不正言不顺啊她,气势肯定就弱。
不过看到林曼琴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又有点心软。当然,她认罪就行了,我也就不追究其他什么责任了。党的政策不是说过,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吗?就算她一时利令智昏,只要知错能改,也不要把人一棍子打死嘛,这样也能显示出我这个人宽宏大量的本性、恢宏辽阔的心胸――尤其是当着这么多美女(当然,粉丝们的素质良莠不齐,其中也有恐龙级别的,这个倒是没办法控制),以及这么多记者媒体的面,建立一个优秀而正面的形象相当重要,一定要注意保持好自己的风度。
当然,熟归熟,钱是一定要赔,这是最起码的,没什么好商量。
我扫视了一眼下面的旁听席,那些记者们写的写拍的拍貌似每个人都很忙,我开始考虑等会胜诉出庭,应该在那些伸过来的话筒前面说些什么。这个可得想好了,说的话要把我这个人富有才华、很有感情的特点体现出来,适当的地方还要幽上一默。
我又看到苏静美,她坐的位置离我才几步之遥,这么近的距离,这么一个绝色佳人,视线实在没有办法绕开。我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她的一举一动。当然,从事实上来看,从坐下起她就一直没动过,保持一个相对固定的姿态,象一个冰雕美人。我非常有兴趣了解,当她得知我的真实身份(什么真实身份?007吗?汗!)以后她的想法。看到我时还会不会是那种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模样?这个问题,有点意思。
很快,庭审进入到法庭辩论的阶段。
这是我期待已久的时刻。庭辩这一块我也考虑得比较周详,首先应该质问林曼琴,她为什么要剽窃我的作品。当然问话的气势非常重要,要让她感到有种泰山压顶之重,而且这是一种她根本无力承受无法抵挡的力量。然后借助逼问气势,继续施压,直到她完全失去防御,以至全面崩溃。
当然,这个过程不会那么简单,显然她不会一触即溃,必须很好地根据她回答中的破绽,顺藤摸瓜,抽丝剥茧,最后让她不能自圆其说,真相自然就会出现。
这个时候应该说是庭审比较关键的时刻了,因为原被告双方要面对面进行针锋相对的互辩。法庭里稍微有点沉闷的气氛重新活跃起来,记者们相机的闪光灯白花花地亮成一片。
我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向法庭申请问话,“审判长,请问我能对被告人提几个问题吗?”
回答自然是肯定的,这个程序我清楚。
我在刺目的闪光灯下盯着对面的被告――林曼琴,从容自若、沉着冷静,我深吸一口气,开始积蓄力量,准备对她来个致命一击。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6 人证
由于没有代理人,或者说我没请律师,所以庭辩就得自己来。当然这没什么不好,甚至我觉得这样更好,因为只有我才知道自己和林曼琴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也只有我,才能让她感到那种作为一个小偷面对失主时的罪恶和羞耻感,如果别人来问,可能达不到这种震撼效果。
我首先彬彬有礼地朝坐在林曼琴身边的律师点点头,意示即将开始询问。她的律师大概四十来岁,长得獐头鼠目,猥猥琐琐,一副昏庸无能行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模样,所以即便在听到他姓宋时,我也并不认为他能有十佳状师宋世杰那么厉害。
宋律师跟林曼琴交换一个眼神,然后也朝我点点头,意示可以开始。
整个法庭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等待我的发言。这个时候,我是主角。
我双手撑着原告席的桌面,盯住林曼琴的眼睛,仔细凝视她。林曼琴脸色苍白,目光有点躲闪。对了,要的就是你心虚。我马上用一种具有压迫感的声音发问:“林曼琴,你――为什么要剽窃我的小说?”
“………………”林曼琴沉默。
“你怎么可以这么问?!”宋律师突然举起手,大声抗议。“反对原告对我的当事人提出这种没有任何根据的问题!”审判长点点头,转脸对我说:“原告,希望你注意你的询问方式。在没有得到判决结果以前,你不能指定被告剽窃了你的作品。”
不能这样问啊?我还想着这样的盘问可以摧毁她的心理防线呢。算了,不问这个了,我朝审判长欠了欠身子,表示道歉。然后开始询问下一个问题。
“林曼琴,你说这书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吗?”
“………………”
“我抗议――――”宋律师大叫一声,就象那些港产连续剧里的律师的叫法,他的声音拖得太长了,弄得我心烦意乱。这时候底下旁听席上一阵哄笑,我看到坐在审判长下方的书记员伏倒在桌子上,用笔记本电脑遮住了脸,肩膀不停抖动,应该是在无声地狂笑。
啊?又错了?我茫然无措地看向审判席。审判长嘴角扯动,似笑非笑,似乎很难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有气无力地说:“原告,你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理应由你提出证据――请注意你的询问方法。”
啊,是这样啊?我告她就要我提证据的吗?早说嘛,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我不满地瞪了一眼那个失态的书记员。书记员是个年轻妹子,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完全不够老成持重。她很吃力地重新坐直了身子,不过由于憋笑,弄得满脸通红。
“原告,你有责任出示你的证据,以主张你的权利。”审判长大概也从窃笑状态下恢复过来,敲敲法槌,再次告诫我。
证据证据,一定要有证据才能说话吗?我愤愤地想。
证据这一块,我能够掌握的确实不多:我U盘里的小说底稿算一个吧,在起诉的时候就跟诉状一块呈上去了,否则人家法院不会受理这个案子。但是事实上来说,这一证据只是理论成立,实际上毫无作用――这个底稿林曼琴电脑里也有啊,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好歹还有人证吧。
我定下心神,继续询问。
“林曼琴,我在送小说稿给你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在场――就是你们出版社的陈社长,你承认吗?”
“…………”
林曼琴看了我一眼,依然没有作答,她又转头看向审判席。
审判长朝我点点头,问:“原告,你是否要提起新的证人?”
“是的。”我说,“长川市出版社的陈社长,他可以证明。”
“那么,你提出的证人是否到庭?”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来到这里。”我说,“我没有联系过他。但是肯定能够找到的。”
审判长倒吸一口凉气,有点难以置信的样子。他足足看了我半分钟,才说:“原告,你提出的证人,理应由你通知到场,这――你不清楚吗?”停顿了一下,他又问:“你为什么不请代理人?”语气很不友善。坐在审判长下首的书记员又开始抖动肩膀。
我的脸微微发烫,估计已经红了。我知道审判长是对我在法律程序上的无知表示不满。怎么会这样呢?我有点惭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我得老实承认,对证据以及取证这个环节我还真不太清楚。从起诉到开庭的几天时间里,我一直都泡在网上,当然也是在为这个案子做准备,比如看过不少有关法律方面的电影电视剧什么的,在那里边我都是看到法庭上面原被告双方或者律师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能说的那个赢官司――好象就是这么简单。至于证据――看起来电视里的律师都能从对方发言里找到破绽,然后见缝插针、旁敲侧击、跟踪逼问、穷追猛打,痛殴落水狗直问到对手两眼翻白甚至昏倒在地,这个证据也就自动生成,或者说根本就不再需要了,而剧情至此,肯定是案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天下。
我据此推断,得出结论:法庭辩论就是一场官司的精华,辩论赢了,官司就拿下了,所以这个证物或者证人什么的,找些什么应该怎么去找,具体细节我没太留意。当然电视里应该也有出现过有关这些的场景和剧情,都给我直接跳过去了――光挑着看那些庭审的精彩片段了。
现在有种出糗的感觉。
陈社长这个证人是我事先就想好了的,但是怎么找他这个问题没琢磨,我不好意思地说,“审判长,可以打电话什么的吧,这么大一个社长,不可能找不到他啊。”
审判长明显失去了耐心,他用法槌敲敲桌子,提高了声音:“谁主张谁举证,你提起的证人,理应由你找来!原告,你到底能不能传至证人?”
开什么玩笑?按电视剧里,法官宣布传唤某证人,那个证人要么立马到庭,要么就是已经被杀身亡。这个陈社长估计给人干掉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可以出庭,但是我上哪找他去?
我满腹委屈,大声抗辩,“我又不认识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来找?可以让她找啊――长川出版社的社长,她的领导,她当然知道在哪里!”我指着对面的林曼琴愤愤不平地说。
审判长有点啼笑皆非的样子,他看着站在面前的白痴,摇摇头说,“原告,你是不是想表明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你提起的证人,是不是具有与本案直接相关的联系?”他停顿一下后,无可奈何地说:“如果确实鉴于上述理由,法庭也可以帮你传唤证人。”
我正要回答说是,然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7 巨大的苍蝇
我的证人突然出现了――就是长川出版社的陈社长。他从旁听席的人群中挤过来,走上审判区。“你们要找的是不是我?”
审判长吓了一跳,可能很少看到这种情形。他用法槌指着陈社长,侧脸问我:“原告,他是你要提起的证人?”
我也吓了一跳,说到证据,证据这还真的自个生成了?不过,他来了就好,管他从哪片天上掉下来的。我点点头说:“是的,是他。”
审判长皱着眉头问陈社长:“你为什么会在旁听席?如果作为证人,这是不允许的。”
陈社长慢条斯理地说:“我是出版社的领导嘛。这个案子牵涉到我们的员工,也是关系到我社的声誉嘛,我很关心啊,当然是要来的。”然后他又抬手指了指我说:“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找我作证,但是如果你们觉得,这样有助于事情真相的查明,我愿意出庭。”
审判长点点头说,“好吧。作为原告提起的新证人,本审判长允许你出庭作证。”然后就是书记员鉴别身份,告知权利义务。例行手续过后,陈社长站到了证人席。
然后还没等我说话,陈社长就先开口了,“我很忙的,要问什么你得赶紧,到这里来我都是抽的时间,下午市里召开文化艺术市场产业化研讨会,我还要准备一下,这个会还是苏市长主持的……”说到这里,他侧过身子朝不远处的苏静美讨好地笑了笑,又接着讲下去:“不过,出庭作证,公民应尽的义务嘛,这个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滴……”
可能是他说得太多了。审判长打断他的话,“证人,与本案无关的情况,法庭上不用提起。”然后转头告诉我说,“原告,你要让证人给你提供什么证明,可以开始了。”
我向法官点头致意,“好的,谢谢审判长。”然后直视着陈社长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发问,“陈社长,我送稿件去长川市出版社那天,你也在场,请问你还记得这个事情吗?”
“哦……你说这个情况啊?我想一想……”陈社长沉吟了一会,然后有点犹豫地说:“你看……我平时都比较忙的,记不清楚在哪里见过你……”然后他又仔细地打量我一眼,才说:“当然,也有可能见到过,但是没什么印象――你们知道,我每天的事情很多,接触的人也多,你看,待会儿一个外省的兄弟单位还要和我们来研究合作出版的这个事情……”
“行了。”审判长又打断他的罗里八嗦。“证人没有见过原告,并且也不认识原告。书记员,记这两句就可以了。”
我傻了眼。但是这是我自己提出的证人,吹不得打不得的,只能慢慢地诱导他,“陈社长,您再好好想一想,呃――那天我见过你两次,后来一次你跟林编辑还一块帮我审稿来着,您还夸过我的,还有那天你们还在一起――”话到嘴边急忙缩了口,差点把看到的暧昧场景给抖搂出来。
陈社长脸上一寒,直视着我的眼睛,很干脆地说:“不记得,没印象,这个事情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心里一寒,望着他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这时候下面旁听席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嗡嗡嗡嗡地象进来一只苍蝇――哦不对,是很多很多只的苍蝇。
审判长搥搥桌子:“肃静!”转过头来又问我:“原告,你还有什么需要询问证人的吗?”
我看着陈社长,他的视线已经转到旁听席苏静美那个方向,脸上带着不加掩饰的谄媚讨好。
我再一次回想那天见到他时的情形。当然,他跟林曼琴当时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我不能肯定,也不可能拿出来乱讲,但以现在的状况来看,他们之间肯定是有瓜葛的,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能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里,我再次凝视着他说,“陈社长――您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是你敢发誓,你从来没看到过我的那个小说稿吗?”
“哦,这个啊――”陈社长收回了他恶心跪舔的目光,望向我时又是一脸正气。他很轻松地说:“这个小林编辑的小说,我肯定是有读过的,相当不错,文笔清新,选题新颖,很能抓住时下年轻人的阅读心理啊,但是——”他又把视线转向被告席的林曼琴,语重心长地教导说,“小林编辑啊,这个可不是我说你,作为一个老出版人,我还是认为,你的这个作品思想上是存在一定欠缺的,政治上也不够成熟,完全没有政策理论上的东西嘛,比如宏扬正气,啊,宣传和谐社会,啊,这个八荣八耻的精神也没有得到体现,当然,作为一个年轻的作家――”
“呯!呯!呯!”审判长连连挥动法槌,才制止了这只苍蝇的继续嗡嗡。
我CTMLGB!把会开到法庭来了!!把戏演到老子面前来了!!!
我在心里痛骂这只巨大的老苍蝇,但是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这个我提出的证人,给我扇了一记重重的耳光!我看着他向审判长致意,看着他离开证人席,看着他满面春风扬长而去,我的耳边还在嗡嗡嗡嗡地响个不停。
“审判长,我可以向原告询问几个问题吗?”我看到对面的宋律师站起身来。
“原告,你刚才提起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证明与本案有直接联系,是吗?”
“是。但是――”我结结巴巴地说。但是什么呢?
“好的。”宋律师手里拿着张信纸,一边看一边说,“请问原告刚才提起证人是希望证明什么?”
“他看到过我的,那天我去的时候他在场。”我低声说。其实,我应该想到,这个陈社长如果需要,只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林曼琴的证人才对,甚至他都不需要为林曼琴证明什么,因为只有我才会如此弱V智地提请他来作证,请他来扇自己的耳光。从这个事情上看,我是一头猪。
“好的。”宋律师继续有条不紊地发问,“请问原告,你的意思是不是指,你去过长川市出版社,希望能够得到证明?”
“是的。”我就是想让陈社长证明那天我到过那里,并且拿出过小说稿给他们看。
“好的。那么请问原告,你希望得到证明的你去过长川市出版社一事,是发生在什么时间?”宋律师抬头看看我,又补充了一句,“具体时间,几月几号?”
“…………”什么时间?我不记得了,不对,我应该记得,好象是9月吧?又好象是10月份,我肯定自己能回想起这个时间来,但是现在――我糊涂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8 十佳中年状师宋世杰
我一直主观地认为,自己就算不是什么天才,算个人才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在看到很多历史小说或者史诗电影里的英雄人物时,总是不自觉地将自己代入,然后想象自己出现在那个时代那个场景下的心态和作为。我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能够像英雄一样去拯救国家改变命运,去跟无比强大的对手殊死搏斗,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赢得生前身后名。是的,这些我不敢确定,但是至少心态上我应该还是拿得出手的吧,也就是说,需要冷静的时候我不会抓狂。泰山崩于前色不变――英雄是什么?泰山倒了扛起来!我扛不起泰山,但是脸上不变色这么个基本条件,我想自己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其实我想错了,错得离题万里。因为我从来没有真正经历过,比如现在的这个情景。
泰山没有倒,我倒下了。甚至――连变色都没有来得及。
“是哪一天呢。我想想。”我喃喃自语,心急如焚。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不可能忘记的,但是这一刻,我的脑子里一团浆糊,而且越搅越糊。我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精神来思考什么,理清什么。
“今年的9月27日,你到过长川市出版社。”一个声音说。
对我而言,这个声音的出现,就像是来自上帝,真正的天簌之音。
“对对对,就是9月27!”我终于想起来了,如蒙大赦,“我肯定,27号,因为过几天就是国庆黄金周!”
“好的。原告,既然你不能提供这个时间,我可以帮助你提供。”宋律师说。刚才那个天使般的提醒也是来自于他。宋律师面带微笑地看着我,非常友好的样子。“并且,你所提出的证人未加证明,我也可以帮助你证明,9月27日上午你确实到过长川市出版社。”
宋律师一边说,一边从他的案卷袋拿出一张纸。“审判长,这是今年9月27日,长川市出版社的门岗出入登记原件,证明原告于当日上午十点过五分到达该单位,可以确认无疑。”
猪!我怎么就没想过可以调取门卫登记啊?还要别人来提醒,我这不整个一猪吗?不打折扣的。
审判长疑惑地看看呈上来的证据,然后交由书记员把那张纸又递到我手上,我瞟上一眼就能肯定正是那天的登记。“是的,没错,我签的名字。”我激动地说。
这个证据来得多好多及时啊,把我从无地自容中拉了一把。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碰到活雷锋了,我满怀感激地看着宋律师。
不过――好象有点不对吧?他好像是被告的律师,而我,好像就是原告。从理论上来讲,我跟他不应该是掐着对干的吗?他怎么能够帮我作证?
我呆头呆脑地注视着宋律师,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
“好的。”宋律师依然保持微笑,现在我眼中他的形象生动起来,没有开始那么猥琐难看了。“我这里还有一份材料,能够证明原告于9月27号到过长川市出版社,并且――”他继续从案卷袋往外掏东西。“这个证据表明,原告不但于当日到达过该单位,并且我的当事人还接待过原告,他们之间有过交谈。”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那些摄像机照相机的响光又频频闪起,估计都把长焦扯到了尽头,要将宋律师手里的证据仔仔细细拍下来。
我也伸长脖子,将视线调整一下焦距,希望看清楚那是个什么东西。
“审判长,我手里拿着的,是一张长川市出版社的求职申请表,上面有原告亲笔填写的求职情况以及原告本人签名。下面还有我当事人的初步考察意见。”
很快我在书记员手上清楚看到了这张表格。
“原告,请你作答,这张求职表是你亲手填写并签名的吗?”
“是我填的。没有错的。”我非常肯定地说。但是,我确实弄不清楚这位宋律师的真正目的。
难道他真是一位天使?把这个极为重要的证据送给我,是来拯救我的?因为这张求职表,足以证明我和林曼琴见过面谈过话。
林曼琴又怎么会拿出这玩意来?她完全可以把表格毁掉,然后装出一副从来没有见过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样子――跟那个陈社长一模一样――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幸好不是考试时间偷翻书瞄小抄,抓耳挠腮费尽心机都找不到答案。现在这个答案马上自动生成。
“好的。那么原告,请你回答我,9月27日以后,你还有没有再去过长川市出版社?”宋律师继续发问。
“9月27以后?”
“是的。请你回答。”
“有的……不过……”我想起那次袭胸事件,开始感觉有点不妙。
“好的。那么请你告诉我,具体时间?”
“我想想――”
“你不用想了,原告,我仍然可以帮你回答――是10月11日,你再次来到长川出版社。同样有当日该单位门岗出入记录可资证明。”
“是的。”
“好的。那么请你回答,你此行目的?”
“我――是想问工作。还有问过小说出版的情况――”
“好的。那么原告,请你陈述你在见到我的当事人之后发生的事情。”
“…………”我当然知道那天发生过什么,林曼琴拉着我的手摸了她的奶子,但是――
“原告,你在见到我的当事人之后,对她做过些什么?请你回答!”宋律师的声音突然高起来。
“…………”他的声音太尖锐了,我觉得有点接受不了。但是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林曼琴引诱了我,还是说她间歇性花痴发作?
“10月11日下午四点,你在见到我的当事人之后,看到办公室里我的当事人独自一人,并无他人在场,于是你心怀不轨,实施非礼,当场猥亵我的当事人,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侮辱,是不是?”宋律师的声音变得非常恐怖,就像在我头顶重重砸下一锤。
“我――没有――”口干舌燥,我的声音都有点嘶哑了。
“我这里有来自事发现场的七份证人证言,都是证明你――”宋律师抬手指着我,声音充满愤懑,“本案原告,在七位证人到达现场以后,仍在继续对我的当事人实施猥亵!”
对面的林曼琴哇地一声,哭出声来。本来她坐在被告席上一直没有什么动静,但是这一刻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彻底失控了。
似乎是律师和我的对答勾起她心底最悲惨最黑暗的记忆,让她一生之中受到的伤害莫大于此。林曼琴痛不欲生痛哭流涕,哭泣声非常伤心非常无助非常委屈非常凄凉,让人望而生怜,闻之心碎。
法庭旁听席上一片大哗,全场轰动――那些苦苦守候的媒体们期盼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各位新闻版、娱乐版、文艺版、时事版的记者大大们激动无比,两眼(有的是四眼)放光,好像农奴翻身得解放,又似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时间飞沙走石、群魔乱舞,大概后边的嫌自己镜头短,前面的又觉得话筒不够长,大家干脆一拥而上,把审判席上的原被告律师法官全给包围起来,只听到咔咔嚓嚓拍照快门的声响连成一片。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29 致命一击
我推开几只戳在脑门上的话筒和镜头,望着眼前火热闹腾的场景,心里空空如也,感觉一片茫然。什么都不能想什么也想不出。只是隐约地看到,在我面前已经摆好了一个精美的陷阱、一个华丽的圈套。
“肃静!!!!!!!!!!!”审判长放声大吼,狂挥法槌,连连敲击。
还好,在场的记者大大们大约都是有文化的人,懂得遵纪守法,也并不打算咆哮公堂,胡乱拍过一顿也就各自鸣金收兵,继续等待下一个高潮的出现。只是来时容易去时难,由于退下去找不到先头的位置,旁听席上又是好一阵忙乱,闹了小半天才渐渐安静。
“你――被告!请注意控制好情绪!不得影响法庭的审理!”审判长神色羞愤,对还在哭泣不休的林曼琴大声指责。显然刚才局面混乱、现场失控,他难逃弹压不力之责。
“原告,你对被告方代理人的指证有什么需要辩解的吗?”审判长转头问我,同样是态度冷酷,语调生硬。
林曼琴的哭泣从放声嚎啕再到低低缀泣,终至消失。我撑着脑袋还没回过神来,刚才那阵撕心裂肺的恸哭让我的意识直接死机,几乎被她一波带走。
“原告,你侮辱了我的当事人,你承认吗?”宋律师手指身边的林曼琴,保持职业的冷笑,继续向我追问。此刻林曼琴也抬起头来望向我,她的面容依然悲戚,但是眼神中却充满兴奋和期待,就象猎手看着圈套陷阱里的猎物,屠夫面对灶台案板上的死猪――而我,就是那只猎物,就是那头死猪。
“这是陷害――她陷害我――”我结结巴巴地解释,想把我所遭遇的全部说出来,但是我依然不知如何表述,我发现自己甚至不能组织出一句完整清晰的言语。正常而有条理的思维,已经完全丧失。换句话说,我无法思考,我秀逗了。
我无助地望向周围的那些人们,但是目光所及,审判席旁听席上,落在我眼中的全是充满鄙夷和不屑的眼神。我看着审判长,他也在注视我,他的眼神充满麻木,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好像即使我立刻跌入地狱,他也绝不会伸出一个指头,哪怕通向地狱的门是他亲手打开的;我看见人群中云菲菲的眼神,同情、失望、陌生,似乎她从来就没有看清过我;我还看到苏静美的眼神,波澜不惊,秋水无尘,带着一种怜悯,一种慈悲,仿佛是南海观音手擎玉瓶,俯视身下命运多艰的芸芸众生。
然而这个时刻我不需要同情,更不需要可怜。我从来都没有感觉过如此的彷徨无助孤立无援,我张惶惊恐手足无措,我需要此刻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帮助我解脱,告诉大家说我是清白的,告诉大家说这是一场阴谋,告诉大家说一切都该结束了。
终于,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站出来了,告诉大家说这是一场阴谋,一切都该结束了。
宋律师,他给了我解脱,完成了对我盖棺定论的最后一击,也是致命的一击。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作为被告代理人,我在这里向法庭作被告有关本案的最后陈述。”
“这里还有一份证据,也是长川市出版社的求职申请表,同样经过本案原告的填写和签名,日期是去年的11月6日――”我想起去年毕业不久后求职的情形,那个确实也是出于我的手笔。“该证据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但是,却可以证明原告于去年11月6日就曾到过长川市出版社求职。综合以上证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本案原告分别于去年11月6日、今年9月27日至长川市出版社应聘求职,两次均由我的当事人――也就是本案被告予以接待,但是由于本案以外的原因,原告求职未获批准。因此原告心存不满,又于今年10月11日再次来到该单位,以询问工作为名接近被告,并趁被告独自在场,借机对被告实施猥亵和侮辱,在被告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的情况下,该单位的七位同事赶到事发现场,对原告实行制止,并将原告逐离现场。而原告――”宋律师眼睛里闪烁着智慧和正义的光芒,很象电视里的状师宋世杰。
“在此之后,原告一直寻机报复,当原告看到被告著作的小说《爱在指尖跳舞》一书出版,并且获得很大商业成功之后,遂以被告剽窃其书为理由起诉我的当事人,企图自我炒作,获取非法利益。”
审判长敲了敲桌子,“请被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措辞,不得对与本案无关或者未得证明的事情随意猜测。”
“对不起。”宋律师向审判长点点头,接着说,“原告是不是希望通过本案炒作自己,以达到提高知名度的目的,这个情况确实无法取证,只是我的个人猜测,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现在所有这些合法有效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告诬告我的当事人确有动机,决无疑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宋律师指着我,“原告当日猥亵本案被告,被告本性善良,秉着挽救原告,不愿因此影响其前途和名誉的考虑,主动放弃追究原告责任,还阻止了现场同事出于义愤对原告进行的攻击――当然,这个完全可以理解,见义勇为嘛――也就是说,她原谅并且拯救了原告。而原告不思悔改,不但不对被告以德报怨的行为心存感激,反而变本加厉,恩将仇报,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恶毒的诬陷和诽谤,其心理之阴暗行为之卑劣令人发指――”
“够了够了――”审判长又在敲桌子。
“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我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死死捂住了耳朵。
再听下去我会立刻经脉尽断,喷血而亡。因为从宋律师的陈述里,我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下流卑鄙龌龊无耻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人渣,而这个人渣――就是我。
接下来的事情,我已经忘了。什么都听不到,我呆呆地捂着耳朵,抱着脑袋,看着身边的人们起立,看着审判长结案陈词,宣判结果,看着审判席上的法官们退庭鱼贯而出,看着旁听席上的记者们一哄而至蜂拥蝇聚。各种摄像设备的闪光让我目眩神摇,无数话筒在我脸上反复搅动,好象恨不得能伸进我的嘴里,撬开我的牙关。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0 八府巡按苏大人
“这位沈先生――”一个记者挤在最前面,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摇晃,“我是XXXX网的记者,请说说你败诉的感受好吗?”
我跌坐在原告席上,抱头痴呆地瞪着他,喃喃地说:“我是冤枉的,他们冤枉我――”我的意识现在依然处于瘫痪状态,脑子里一片空白。
“冤枉?你能详细谈一谈吗?我说的是――”
突然回过神来,是的,我被冤枉了!从头到尾,这就是一个有组织有策划的阴谋。不行,我不能就这么莫明其妙地被人干掉,我要想办法――
现在不是一个好机会吗?舆论这个强大的武器!我要当着众多媒体的面,把我的遭遇披露出来!要让世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是的,现在是最好的时机!
我精神一振,坐直了身子,看着那个差不多已经将我搂到怀里的记者,他满脸兴奋,继续盘问我:“我说的是,能不能详细谈谈你的感觉――你是怎么侮辱被告的?哦就是林曼琴编辑?”边上一圈记者大大们立马随声附和,“对对对详细谈详细谈――”
“?????????”我无语。
见我沉默,又有一位记者细心地启发我:“比方说,当时的细节,具体是用什么方法什么部位侮辱的林曼琴?手?脚?头?还是――”
我看到话筒后面无数双闪闪发亮、充满渴望期待和求知欲的眼睛。
“滚――――”我叫得声嘶力竭,再次陷入重度昏迷。
……………………………………………
从审判庭出来,足足花了一年的时光――我的感觉是这样。
事实上,我是给人抬出来的。我往前拼命挪动身子,人群簇拥着我,到后来我的身子完全被夹在中间,双脚腾空,足不沾地,御风而行。
在门口,又遭到了来自跳舞狂粉丝团的伏击。这一次显然没有网上口水战那样好运气能够全身而退,现实而非虚拟的西红柿加臭鸡蛋为我的出现营造了一个梦幻空间――因为那些贴身保护我的记者大大们终于捂鼻遁走了。感谢法律,因为在人民法院审判厅上悬挂的庄严国徽的庇护下,总算没有发生一个板砖引发的血案。
这些粉丝们,一本书的拥趸,为什么能够如此疯狂?还有,她们投过来的鸡蛋怎么可以这么臭?
我双手护头,眯缝着眼四下张望,开始寻找一条切实可行的逃生之路。
苏静美!!!
我看见了苏副市长,她站在法院院子里的一排车旁,看上去似乎准备登车离开的样子。一群人围在她的身边,众星捧月一般。我联想起电视里的钦差大臣。
钦差大臣?!――救命!我要拦轿,不对,是拦车鸣冤!不管你是不是八府巡按包龙星,我都要学做犯妇戚秦氏――我比她还冤啊!看到有人帮她拉开车门,我来不及多想,跌跌撞撞地冲上前去,边跑边喊:“苏市长――冤枉啊!”――――
真是这么喊的。
我承认,这个举动是夸张了一点。但是实在没办法,我落入了一个堪称完美的陷阱,输得太彻底了,而且好像找不到任何可以翻盘的东西,我接近崩溃――不是接近,事实上,我已经崩溃了。
我戏剧性地从天而降,显然导致那群衣冠楚楚的领导们直接陷入混乱。不过,没有能够跟苏市长来个亲密接触――几个人迎面把我架住,又有人迅速挡在苏静美的面前,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随时可以为敬爱的市长大人英勇献身的姿态。我拼命地朝她伸出手去,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些什么,似乎我溺水了,她是我能够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但是,我的手太短,我够不着她。我又听到有人在边上厉声喝斥:“你要干什么?这个流氓!”
苏静美双手盘在胸前,静静地凝视着我,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表情。直到有人动手拖拽我时,才听到她冷冷地说了一句:“放开他,让他说话。”
抓我衣服的手松开来,我跌坐到地上。还是说不出话来,无数情节在我脑中盘旋,但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她也会觉得我是一个流氓吗?我呆呆地坐在地上,仰脸望着她,心里想着庭审时的那一幕。
“如果你觉得,你的事情弄错了――”苏静美平静地说,“你可以申请上诉。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她的眼神很深,深得看不见底,“当然,也不会纵容一个坏人。”说完她转脸跟一个穿法院制服的领导招呼了一声,“钟院长,麻烦你们安排一辆车,把这位原告送回去。现在外面的环境对他不利。”
我闻到了自己身上臭鸡蛋的味道。
……………………………………
风云际会,天地四合,长川江在黑暗之中哗啦啦地向前流淌,浩浩荡荡,无止无休。
我和云菲菲蔫头蔫脑地坐在江边大堤的栏杆上,呈石化状态。刚才在网吧,我们又跟人干了一场遭遇战。
是云菲菲来找的我。当时我正在黑暗的屋子里发呆,蜡烛都没点,反正也没想看什么。听到云菲菲在院子外边尖声细气的叫唤我的名字时,还以为马上会上演聊斋故事――因为我压根就没想过她能来。云菲菲看到我时,一脸的郁闷。
后来我们去了网吧,我一定要去看下关于我的案子的说法――虽然云菲菲极力阻止。
然后就知道她阻止我的原因了。因为一打开网页,我也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上网。
在我有限的网络生涯中,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口径一致、目标相同的大规模拍砖黑人――除了对付小日本之外。几个大的网站论坛里,到处都是一片声讨攻伐,杀气腾腾,各种指名道姓的辱骂花样百出,别出心裁,甚至还有人用毛里求斯的语言问候我和我的家人(巨寒!)――我感到有种无法抑制的愤怒情绪扑面而至,如果口水可以喷洒出来的话,我应该已经淹死在汪洋大海里。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1 人打你左脸 把右脸也伸给他
很多关于本案的报道,图文并茂绘声绘色。我和林曼琴的形象海量出现,林曼琴的脸上大多被打上马赛克,以示隐讳。而我,基本上每张照片都是形容猥琐面目可憎,如出一辙——估计形象稍微正面、不具备隐恶扬善功能的都给拿掉了,这让我的造型颇似处于某种生物的裂变过程中——惊诧状、羞愤状、痛苦状、白痴状,奇形怪状,不一而足,很能如实还原我在该案中本应呈现的恶棍无赖加色狼人渣的嘴脸。报道的文字一般会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在详尽描述本案案情之后,继续延伸,深刻探讨一个流氓是怎样炼成的,并且借此强调人文精神,呼吁道德理想。文章声情并茂,极富感染力号召力,让人读后顿生不杀不足平民愤的冲动——必须把该流氓拖出去枪毙几个钟头,然后再加上个反人类罪名,以正视听。
当然,这些报道都是来自那些负责任有良知恪守新闻道德的大型媒体网站,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不入流的小站,叙述该案的手笔明显就是秉持风月无边娱乐大众的精神了。在这些站点的首页上,林曼琴的媚艳形象占据极大位置,她的34D表现得尤为重点突出,奇峰耸立,吸引眼球,发人深省。此类报道着重围绕我和美女作家不得不说的事儿,紧扣办公室情节,深入探讨,反复研究,并且大量使用到诸如OL、熟女、颜射之类的高端术语专业名词。
这个事件还导致网络上一些流行词条的搜索率巨高。比如输入诬告、诽谤、侮辱、猥亵,搜索结果就会把我这案子罗列出来。
总而言之,在这场全民声讨运动中,沈宜修这个名字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我终于搭上了此列热闹电影的末班车,并且荣升男主角。如果从炒作自我的角度来看,显然取得了巨大空前的成就,效果杠杠的。或者再换个流行点的说法,我沈某人这一波成功引流,喜提热搜!
可惜我不是,这些也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想要回我的书,现在还得加上清白这两个字。
我不是正人君子,写不了道德文章,本人不算漫长的人生过往当中,当然不乏存在诸如好色如好德、视声名如粪土一类的优秀表现,但是正常情况下,我还是没找到什么机会来表现的。就算保持清白不一定是我的主观目的――某些特定环境下我可能宁愿被玷污,但是好像我也没有事实经历过这种只存在想象中的特定环境啊。简单点说,从行为而非思想上看,截止到目前,毫无疑问,我特码绝B是清白的。我无罪,确定肯定以及一定。
甚至我从来没有哪一次感到自己像现在这般纯洁无暇,是的,清清白白,天日可表。如果说庭审之前,我还在因为面对美色意志不坚而有种愧对伊琳的想法,那么现在我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起事件中,我是绝对的清白无辜,上帝作证——我只是一个纯粹的牺牲,落入了恶魔的盛宴。
整个过程中有些情况已经领教过了,但是贯穿其间交织缠绕的复杂关系,我一时间还理不清楚。
我捧着脑袋苦苦思索,企图寻找到这些事件的发生根源,但是,在我的思考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前,又一起事件发生了。
几个年轻人围坐在我对面的电脑前嘻嘻哈哈,还朝着我指指戳戳,大声议论,肆无忌惮。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有一会儿了,显然是因为我暴露了,我被发现了,他们找到我跟热搜上那个著名流氓之间的联系了。我充耳不闻,并没有搭理他们的嘲讽。我觉得吧,这个道德沦丧的年代,在公交车上行凶,一车人都可能不闻不问,更何况这种跟他们没有一毛钱关系的事情。我根本不相信这些人会出于义愤,跳起身来跟我血战一场。而那些谩骂就更加无所谓,前边不是说过了吗,如果口水可以杀人,老子早就淹死在太平洋里了,轮不到他们来摇旗呐喊。
但是身边的云菲菲很不舒服。本来她一直戴着耳机听歌,对面那些人的吵闹声越来越大,让她不得不停止对音乐的欣赏。云菲菲放下耳机,看看对方,然后就站起身来,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应该是说我们走吧。
几个社会青年嘲讽技能开了半天没见反应,可能正觉得没啥意思,突然发现多了个漂亮妹子,无疑找到了更有理由的发泄对象。不假思索地,他们的侮辱和调戏直接转向到云菲菲身上。
一个满面痘痘,把青春堆在脸上的亢奋青年色迷迷地冲着云菲菲调笑,“美女,你边上是个什么玩意儿你清楚不?色狼啊!上网没看到吗?跟色狼一块耍,你不怕他搞你吗?”
身边马上有人给他接言,“男的不坏女的不爱!美女就喜欢色批,越色越牛逼!你特码懂个屁!”
奋青摸着下巴,咂巴几下嘴,笑得更痞,“那——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妹子也骚喽?”他马上作出一副下贱放荡的样子来,“好巧哦,哥哥我这正好也是个老色批,妹子想试下不——”
“你特码傻吧?找抽是吧?”云菲菲给人挑的几乎原地爆炸。她这暴脾气,能忍到现在估计都是看了我的面子——不想这个时候给我惹麻烦。
一听美女开口搭话,几个人更得意了。傻V缺青年尤其来劲,只见他脸上痘痘油光水亮,饱满茁壮,就像花骨朵马上就要迎风绽放,猥琐得一逼一逼的,他一手指着云菲菲,一手拍打自己的脸,“妹子来,哥哥给你抽!朝这里,你要怎么爽,哥陪你玩啊哟——”
痞话终于没讲完,一个烟缸不偏不倚地击中了他的脸,为他达成了挨揍的成就。
我扔的。
骂我无所谓。但是看到云菲菲忍无可忍的样子,我也就没打算忍了。
玻璃烟缸。从来没有看见过网吧的桌子上,居然会摆着这么罕见的玩意儿,估计这儿是新开张的,就没经历过干架场面或者说鲜血洗礼吧。我一早就瞄上了,这种高端武器在学校读书那会儿可算个稀罕物,跟原子弹也差不多——当然不是说威力,而是指它的稀缺。宿舍里这种昂贵无用的易碎品没什么市场,所以一般也看不到完整的。抄起家伙来主要还是量大又便宜的那几种,比如凳子啤酒瓶之类,给人干个十块钱的都特码能要了命了。
离开学校一年多我就再没跟人动过手。这几天憋屈得慌,加上真还没试过烟缸这玩意干人的手感,所以没等那傻V缺把痞话讲完,我就两眼放光迫不及待地放出了暗器。至于后果怎么样,还没来得及想,权当是个抛砖引玉吧,都这样了再多挨几下也没什么大不了。
云菲菲这宝贝姑娘向来就不是个善茬,而且反应超快,估计在我之前就想动手了。马上她桌上的烟缸也跟着砸过去,前边那只都还没落地呢。她手可比我黑,这一下抡圆起来,膨地一声,眼看着那捂左脸的傻V缺右脸上迸出了血花——基督说过:人要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伸给他。我们帮助傻V缺理解了一下教义,尽管他自己可能有点不乐意。
我一瞧出血了,赶紧拖上意犹未尽还在找家伙的云菲菲,撒腿就跑,门口柜台里收银的小姐姐看着我们目瞪口呆。我俩扑出门口时,几只同款暗器呼啸而来,当当几声大响,全部击中身后的玻璃门。
幸好有车,还停在街边。两个人钻进车里,打火就走。
一帮子人跟在后边大叫大嚷。追杀声中,我们落荒而逃遁离现场。还好网吧那烟缸体积较大携带不便,否则我们就得直接上4S店去涂油漆安玻璃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2 女子防身术
在江边大堤上,我们闷声不响地坐了老半天。云菲菲手上车钥匙翻来掉去,她无聊地敲打身下的石栏,咚咚咚地,弄得我心烦气躁,但我就不想说话。最后她大概实在是憋不住,打破沉默,开口问我,“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就这么混下去?”
“我上诉了。”犹豫一下之后,我还是说了。
云菲菲吃了一惊,从栏杆上跳下来。“你真有病吗沈宜修?”
“我是给人害的。当然要上诉。”说完我抿上嘴,把脑袋也转开了。
“谁害你啊谁害你啊?我怎么觉得是你自个害的?”云菲菲急了,冲着我吼,“说过别去告你不听,你不告这个状,人家怎么能害你?她为什么不来害我?”
“……………”我沉默。
“告诉你沈宜修,今天我还就是想来看一下,你特码怎么回事?是不是真有啥毛病?”云菲菲望着我,似乎很陌生,眼神就跟我在法庭上看到时一样一样的。“原来挺好一个人,怎么成这样了?你到底要搞什么啊?你说人家害你,法庭上怎么不敢说?那么多人证明你耍流氓,你特码还有什么好讲的——”
“行了行了!”提到这茬,我脑仁子都疼。
几天以来,我一直都在回想刚打过的这场官司,案子里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云菲菲提到的猥亵情节。我摸了林曼琴的奶子,学名乳房的这个玩意,是一个铁的事实,在场的证人证词已经认定我对她耍过流氓,至于我为什么要耍这流氓,流氓具体怎么耍的真是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她知了。只要林曼琴不松口,这事就证死了没得治。而正因为这个关键证据,加上我的求职不成,法官——哦不,不仅仅是法官,所有人都会认为我跟林曼琴之间存在过节,我有着诬告动机。否则无凭无据的,我怎么会想着去告她?
在考虑案情时,这些被告方的证据是我一直绕不开的坎,我确实是给人陷害的,但是这些事情也确实解释不了,也没人能够替我解释,帮助我洗刷冤屈。
我感觉头很大,想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你现在这个德行,也不知道琳子看到了会怎么想。”云菲菲无可奈何地说。
是啊,伊琳,这几天我都没时间想她。不管怎么说,她是很难原谅我的了。她亲眼看到过我的流氓行为,可以说也算是林曼琴受辱现场的一个目击证人吧。
我叹了口气。
“等等!琳子!”我大叫一声。突然感觉脑子里灵光一闪,真的,真看到一道光!突然我就想到了!我特码有救了!
“伊琳怎么啦?”云菲菲瞪着我,我的叫声让她很疑惑。
“我想到了!我想到了!”我跳起身来抓住云菲菲的手,下意识里应该是感谢她提醒我。云菲菲吓了一跳,不过她只是轻微地抖了一下,却并没有抽回手去。
我捉住她又用力地摇晃几下,才想起自己的失态,慌忙放开。我有点尴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谢谢。”
我是很想说谢谢的。真心话。
如果你是一个女生,在四下无人的江岸边,而且是深夜,被一个经由庭审认证的法定色狼加流氓捉住了手,你会怎么办?我想即使不立刻来上一招女子防身术,至少也得抽身逃跑吧?
但是云菲菲并没有。
我对她的这个行为有三点看法:第一、她的胆子够大;第二、她的自由搏击段位很高,如果我有更进一步的行动,她就会踢我的小DD;第三、看着我面临灭顶之灾,她希望让我在水淹头顶之前能够看到一点星光,不是所有的人都抛弃了我。
我认为第三点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要谢她。尽管估计她自己都还未必意识到——她的反应弧向来比较长。
“你想说什么?什么对不起谢谢你的?逗我玩?”云菲菲的语气很轻松,似乎对这个事情丝毫不在意。
“你刚才说想到什么了?”她又问。
“哦——”我又恢复了兴奋,“我想到怎么打这官司了。”
“你还在想这个?老大——拜托你,正常一点好不好?”她的声音一下又郁闷起来。
“官司当然还要打,我已经上诉了。”
“你还闹个什么劲儿?!你还要去告谁啊?有完没完?!”云菲菲烦了,她凑过来逼视我,眼神中充满杀气,似乎我的回答不能合她心意的话,她就会立马掐死我。
“书是我写的。”虽然有点害怕,但是我的回答依然很干脆。我已经蒙受了耻辱,如果不上诉,我将永远背负耻辱。
“你特码是不是作死啊沈宜修?”云菲菲怒了。她跳起身来,用手里的包拼命抽打面前这个神经病妄想狂,一边痛骂:“你这头猪!白痴!你怎么这么混蛋!油盐不进啊你!”
我一动不动,任由她劈头盖脸地乱打。我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她不会相信我。当然,云菲菲信不信我并不重要,我需要的是法律能够相信我,能够拯救我。
打了几十下,她停下手,气乎乎地瞪着我。
“好了菲菲,你让我冷静下,我一个人好好想想。”我把她甩到地上的包包拣起来,塞到她手上。
是的,我现在需要的,必须是冷静。我要冷静地把事情全过程回想一遍,从头到尾理出一个头绪来,然后找到解题思路。
云菲菲大概也觉得我有冷静思考一下的必要,她不再说什么,把我送回了同兴里。
……………………
还是没有点蜡烛。我觉得黑暗能够更好地激发我的灵感。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仔细追溯事情的本源,我已经看见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贯穿其间的那条脉络。
这是一个圈套——林曼琴为我量身打造的。我在浑浑噩噩中把脖子伸进了她的粉色套子里。
首先是去年的求职,林曼琴可能对我有点印象,但是这个其实与案件无关,最多算个搭头。然后,就是我去送小说稿那回了。在看到稿件很有潜力,并且得知我毫无名气没有经验,我的写作状态也无他人知晓的情况下,林曼琴产生了剽窃的想法。但是,这个事情对她来说太大或者说太复杂,她并没有把握,因此找来了自己的姘头陈社长。
姘头——请原谅我使用这种未经证实的土味名词,但是我坚信林曼琴与陈社长之间就是这么个关系。当然,该词条有点粗俗,或许可以换上一个高雅时尚的,比如情人炮友性伙伴之类。
于是,我在办公室外等候审稿的那个时间段,阴谋就在俩人的齐心合力下新鲜出炉——当然,也有可能是由林曼琴的情人老板陈社长坐镇后台荣誉出品,妖娆美女林主编赤膊上阵亲手操刀的结果。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3 完美阴谋
应该说,计划这场阴谋时,他们充分考虑过所有的法律后果。也就是指,从打算偷我东西的那个时候开始,林曼琴就已经计划跟我在法庭上来一场恶战,所以,他们开始着手准备证据。
我的到来这个事实是他们不能抹煞的。送稿那天我在出版社呆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也有不少人看见,所以即使他们抽走门岗出入记录,我也能够找到证人,提供我去过他们单位的证词(事实上。我并没有去取过这个证据。我对法律无知无畏的程度远超他们的想象,他们太高估我了,如此复杂庞大的阴谋用来对付我简直是一种浪费,牛刀杀鸡大材小用就是这意思。故而也就不难理解我在法庭上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不堪一击,一败涂地、输个精光了)所以,林曼琴给了我那张求职申请表,我填写的内容、签名加上林曼琴的考察意见,完美证明了我此行目的只是出于求职应聘,而不是我所说的稿件送审。
当天的谈话说明他们对问题考虑得相当全面,甚至连我的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都在他们的了解范围。
然而我在10月11日那天的出现,应该出于计划之外,因为林曼琴不可能知道我会来,这是她没办法控制的。所以当我提到书稿的出版情况时,她只有灵机一动——
不对,不会是灵机一动,没那么灵的——肯定还是出于事先设定,他们需要在我随之而来的诉讼里给我安排一个诬告的动机。即使我没有主动送货上门,他们也会选择一个时间一种方式通知我去进行流氓活动。林曼琴本来就是在等待我的再次出现,只是我的出现时间比计划稍微提前了一点点,而我出现以后的所有情节和过程,都是计划内的。
林曼琴的色诱动作,甚至可以追溯到我送稿件那天。她当时有意在我面前走光露底,其实也是在为以后的情节做铺垫——她必须解除我的戒备提防,从而做到在自然流畅的气氛下,把我顺利改造成一个见色起意的流氓。
由此也就清楚了为什么袭胸被擒之后,林曼琴反对将我扭送公安机关处置的原因了。事实上,从那些法庭证人的证词来看,我当时的流氓行径即使不能构成犯罪,给拘留个十几天的绝对不成问题——但是让我受惩罚不是她的目的,她的目的只是成功偷到我的东西,并且把我蒙在鼓里,最后再给我一闷棍。
我终于不负重托地再次出现,并且严格按照林曼琴制定的计划,顺利摸到她的乳房,成功转型色狼。但是程序走到这一步时,如果遭到执法机关讯问,势必会将我此行打听书稿出版的情况暴露出来——而当时她的剽窃正在操作过程中,完美计划将意外受阻。因此,她放过了我,也是计划内的。那一天他们取得了全部所需结果。这个剧本里,我以一个流氓、一个色狼的身份蒙受冤屈含恨而去,而林曼琴顺利拿到我诬告她的所有动机、证据。
简直完美。
剧本就是这样。事实就是这样。直到案子开庭,所有的一切尽在他们掌握之中,可谓是算无遗策。唯一的一点意外,可能就是我在整个进程中呈现出来的白痴懵逼状态,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负智商表现,会让他们产生一种胜之不武明珠投暗的感觉。
如果这是一场战役的话,他们真正做到了发精于微,知己知彼,哀兵低调出战,兼有天时地利人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我呢?料敌不明,更不自知,仓促应战,且挥骄军之师,佐以纸上谈兵。就双方实力态势而言,可以说未战已知胜负了。
其实这些情节,我已经陆陆续续地想到了。庭审结束,我就申请了上诉,这几日一直都在考虑上诉官司怎么打。当然我也了解过一些相关法律,并且这一次,是非常走心的了解,不敢再有懈怠大意。
在为自己一审表现感到羞愧的同时,我充分地认识到证据在一个案子里的重要性。是的,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够左右官司的成败——不妙的是,我现在就缺乏这个。也可以说,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如何其实并不重要,败诉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证据的严重不足。
对方手里的证据主要有两点——到访记录和求职申请表,以及证明我侮辱过林曼琴的证人证言。前者证明我到出版社的目的,后者证明我诬告林曼琴的动机。这两点证据确实合法有效,这就是我在考虑案情时不能直面的。
虽然并不知道官司的下一步应该怎么走,但我仍然上诉了,因为我真的是被人陷害的,但我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几天来我跟这些证据反复纠缠,希望能够寻求反证,支持我的上诉。但我发现自己的想法相当徒劳——亲手填制的表格,证人亲眼所见的流氓行为,这些证据不可能被推翻,铁证如山,完全无解,我找不到任何可以反证或者证伪的东西。―――――
直到今天,云菲菲提到伊琳,我才突然发现,前面全错,我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蠢了,瞎了,走反了。我掉进他们为我挖设的巨坑,然后自己还在坑里拼命挣扎,不停挖掘,直至活埋了自己——
是啊,伊琳并不能提供反证,也不能证伪,她甚至可以成为对方那两点证据的直接证人。但是我,根本就不需要去寻找什么反证,屁用没有。我只要能够证明——小说是我写的就好了。只要证明到这一点,一切都将迎刃而解。书是我写的,我就不存在诬告,那些动机啊目的什么的就全特码是扯淡的,狗屁不是——求职也好,摸奶子也罢,都不重要。
甚至反过来推,小说既然是我写的,林曼琴就是小偷。为达剽窃目的,她就存在陷害我的动机——足以证明她的那些所谓证据都是用来挖坑布局的,通通无效。
是的,只有证明到我是这本小说的真正作者,真相才能大白天下,整个世界才会清静下来。
而伊琳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因为她是秋叶。她就是小说里的女主,小说就是为她而写,所有内容就是我们之间的经历过往,甚至小说结尾的文字,直接就是她离开游戏的那个晚上我们之间的对话、以及向她的倾诉,复制到书里几乎一字未改。
我这个笨蛋,居然忽视了自己最重要也是最唯一的证人——秋叶!
亲爱的秋叶!亲爱的琳子!我亲爱的女主!现在只有你才是我的救星,只有你才能赐我清白。我想到了,我得救了,哈哈!我这就去找你,现在,立刻,马上!我要让你为我说话证明,让你为我洗刷冤屈。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包括你!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4 法律也有空白
“我不会帮你找她的,你特码死了这条心吧!”电话里,云菲菲大大咧咧地指责我,“告诉你沈宜修——自己有个毛病,藏着掖着也就行了,还想祸害人家琳子,做梦吧你!”
“………………”挂上电话,我很沮丧。
再过几天就要开庭了,可是我跟伊琳连话都没说上。她一直拒听我的电话,就跟以前一样。这头只要是我的声音,她马上挂机,累试不爽。
无奈之下,我只能找到云菲菲,让她帮我联系伊琳,但是云菲菲的态度直白生硬,拒绝跟我合作,完全不鸟我。
我正寻求上诉的这场官司,对我而言,确实是个沉重的担子,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基本持两种态度,给面子对我好一点的认为我有病——就算不是永久长期,至少也是个间歇偶发的精神病;更多更普遍的看法则直接判定,我就是一个流氓无赖恶棍色狼外加心理阴暗的死变态。
伊琳难道也这样看我?那我可真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她知道的啊,不是还让云菲菲提醒我吗,让我发现偷了我的无心恋爱那什么的书,从这一点上看,伊琳应该也是一直在关注我的才对啊,现在都到了这地步,为什么她还不肯伸出手来拉我一把?
我想起那次伊琳看到的情形:她在门外为我等候,我却把手放到了别的女人胸口前,伸进了林曼琴的衣服里。
她应该清楚这明显就是人家设的一个局啊!老天作证,林曼琴大叫非礼的时候我绝对是想挣脱来着,但是她那羊毛衫太紧,我的手又给按住了,进得去出不来———这不正是林曼琴想要达到的效果吗?我是被陷害的啊!
唉。可能伊琳不这么认为。她不相信这是什么圈套,她宁可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以前只知道爱可以让一个女人失去头脑失去理智,智商归0,现在看起来,恨也能。伊琳对我有没有爱,我没法肯定,但是她恨我这一点无可置疑,千真万确。是的,她不能原谅我。
唉。我叹一口气,找到了一种穷途末路奄奄待毙的感觉。事已至此,只能最后争取一把了。我跟人借了手机,发信息给伊琳,只有短短几句,告诉她二审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还有就是希望她能来帮我作个证。也没跟她多解释什么,那件事不必解释,她亲眼所见。
就这样了,听天由命吧。
…………………………
听天命,尽人事——虽然命运有点酷,我也不能闭着眼睛等死,就算是秋后的蚂蚱,我也得可着劲儿蹦跶个一时三会的。
利用开庭前的几天时间,我把长川市有点名头的律所差不多全转到了,拜了一圈的码头,还真为法律付了费,但也最多就是付个咨询费而已——因为没人肯接官司,来收我的代理费。
不是钱的问题。我已经是背水一战,这个案子跟我的关系太大了,如果拿不下来,我将会被钉在耻辱柱上渡过余生(有没有这么夸张?我不想猜)。所以我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只要有人愿意接,我就立马找家里打钱,砸锅卖铁都上!但是让我无比郁闷的是,这帮律师全特么傻V缺,居然送钱不要,真正达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境界,就象共产主义提前实现了一样。
原因非常清楚。我告长川出版社林曼琴副主编剽窃一案,目前轰传全市,碰到的律师基本对此案都知道得比较详尽,这些人全部很干脆地一口拒绝我,连我送咨询费的机会都不给。当然,他们不可能真的傻V缺,更不会高风亮节嫉恶如仇到了跟钱都有仇那程度——他们根本就认为我是在诬告陷害。一审时我的白痴表现在长川法律界已经传为笑谈,没人愿意跟这样的垃圾(还有许多修饰名词比如色狼无赖什么的此处略去)做同谋,去对林曼琴这个显而易见法院盖章证明的清白人高尚人搞诬陷,到这案子里火中取栗搞钱,有犯罪嫌疑啊。甚至还有几位律师妹子在询案现场直接恐吓我说,林曼琴应该提反诉,跟我打一场刑事附带民事的诽谤官司,其结果完全足以让我赔上一大笔名誉损失费,然后去坐牢。几位律政俏佳人对我的痛恨和鄙视让我特别伤心,伤心了一整天,茶饭不思汤水难咽,真的。人家说最难消受美人恩,我想说的是,试过美女的鄙视没?可能更难消受那么一点点。太硬核了吃不消!
绝大多数的律师都是持上述态度。
幸好还有愿意收我咨询费的一小撮。这几位要么刚从外头出差回来,公而忘私过家门不入,被我在办公室门口逮到的,要么就是平时不上网不聊天不钻业务与世隔绝孤陋寡闻的那种——总之,没听说过这案子的就对上了。
咨询费没白花,几位律师收了钱,至少给了我一些非常好的忠告和建议。他们的忠告是:我这官司根本没必要打,没有人会接,上个屁的诉,赢的可能为0——哪怕是百分之零点零零零零……1的安慰性概率都没有;建议是让我哪边凉快呆哪边。
因为首先我就没有任何足以证明自己是小说作者的合法有效证据。哪怕有个文字上的底稿都算数,有那玩意还可以让笔迹专家什么的凑合着辩认啊比对啊地分析一番,虽然结果不一定有用,至少上了法庭还可以蒙一蒙法官,赌上把手气。但是我那小说稿在电脑上写的,所有修改和涂抹都不着痕迹,或者说有痕迹也都让CPU给送回收站了,啥都看不出来——由此可见,先进的科技产品不一定每个时候都是好的,早知如此,我还不如扯只毛笔来写稿。
然后呢,就是没人知道我写了这么一小说,我这书好象就是天上蹦下来的,直接就进了人家口袋里。当然我提到了伊琳,但是这一提法结果更加郁闷——我问到的8个律师里,三个人立马作日理万机状顾左右而言他,拿了咨询费还不帮我出主意;两个人翻着书东找西找的不再搭理我,好象明天就要上法场考大学去;还有一个貌似厚道点的打电话给同行喂喂喂地讨问了半天,最后把自个给绕进去,痴呆了;上点年纪的那位老律师更夸张,听过问题就不再言语,我以为他在闭目养神,上前一招呼才知道已经大脑充血中风偏瘫了。最后还剩一侥幸活下来的,表情恐怖地告诉我说:伊琳这个问题是个空白,法律上没有相关条文和说法,不知道应该怎么算。
我勒个去!几个意思?伊琳是空白?我觉得她不就是一漂亮妹子吗,不是复联的吧?平时也没发现她有什么变身超能力啊,怎么能说着话就成空白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5 女性权益保护大会
没办法,还是只能自个来了,虽然这一次绝非我的本意。
我上网查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条文,什么民法民诉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民事证据法――对了,证据法还是草案,没出台呢。如果有这个法典存在,说不定能解答我的问题。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伊琳证明我是书的真正作者,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当然,伊琳能不能来还难说,可我现在的案子就指望她了,她不来的话这官司也没什么好打,直接败诉走人,因为她是唯一知道真相的。而我也只能寄希望于伊琳从拯救我的角度出发,为我出庭作证。
但是现在,从我查到的资料来看,即使伊琳愿意出庭作证,她的证词能不能顶上用场,法庭能不能接受都不好说。
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和抽象的问题。因为事实上法律在这一块没有具体条文,也根本找不到相关规定。
《爱在指尖跳舞》(我自己都还没给书取名,借用林曼琴一下,也不知道算不算操了她嫖了她)这本书完全虚拟,写的是网游里的事情,所有场景、事件、经历、对话全是虚的。
当然,虚拟物这块比较新的玩意现在法律上涉及得也不多,但是实际案例还是有的。我在网上查到过几宗,比如网游里的角色装备游戏币被盗之类。这些案子里有人打赢过官司,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虚拟物作为证据或者标的,是可以被认可有效的。
然而我这案子就奇特多了,因为我能提的这些连个虚拟物都不是——虚拟物至少还能看得见或者说能够被确认证明,在网络上算是真实存在的物体。而小说描写的是我跟秋叶在《寒血传奇》游戏里的经历和感情——这个怎么算?如何取证?
是的,小说终章也是我给秋叶最后的话,这个伊琳应该能记得,她可以证明这是我跟她说的,书上一字没改,都是我写的。
但是证人证言也不是讲过就合法有效了,得有相应证据。法官总不能听伊琳这么一面之辞地说句话就把书判给我了吧?我也联系过《寒血传奇》的运营方公司,他们的客服告诉我,玩家在游戏里的对话是不可能被记录保存的,因为没有哪家游戏的服务器能有这么强,除非说话的时候截屏,自己保留证据——跟没说一样。我当时要能想到这个,书还能让人给偷了?
这就表示我没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无法取证,也取不到证。
说到取证,牵涉到的就更说不清楚了。
我在《跳舞》一书中提到的我和秋叶的感情经历,就算《寒血传奇》游戏里有人知道有人记得吧,这个证明,怎么取?
即使下定决心,在这几天时间里把分散在天南海北的玩家本人找到(事实上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些玩家又凭什么相信我就是横刀一笑本人,我不是偷了别人帐号?再次假设他们愿意为我们在《跳舞》书中的经历作证,这种证词就会合法有效吗?
太抽象了,因为一切一切都是虚的——虚拟的世界、虚拟的环境、虚拟的对话、虚拟的经历―――除了感情,我对秋叶的爱恋绝非虚拟,但是这个,能作为证据吗?
研究了几天法律,熬死了N多的脑细胞后,我开始同情那几个收我咨询费的律师,他们的不知所云实在是无可厚非,面对这个复杂抽象没有成法没有案例的官司,我这个当事人都快晕死了。
可是后脚跟踩到悬崖边上了,没法再后退。我已经上诉了——还是我自己来,还是没有直接有效的证据,那就还是那句话:听天由命吧!
但是这次伊琳必须出现,否则我还是死定了。因为只有她能提供证言,证明《跳舞》这本书是我写的,而且写的就是我跟她之间的网游恋情——至于这个证言合不合法,是否有效,就交给法庭吧,让法官大人也来为考察这个证据,摧残他尊贵的脑细胞吧!
百分之零点零零零几的胜诉可能下,把水搅浑,就是我现在的希望,至少这样还能保留一丝悬念。
……………………
明天就要开庭。
午夜时分,从网吧出来,我在黑暗的街道上慢慢游荡,象个幽灵。这个冬天有点冷,抬头看看天上,没有月亮没有星星连只鸟也不肯飞过。却想起一首诗:月朗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写得真好。无枝可依,就是这味道。我从来没有感到过现在这样孤单。形单影只,茕影相吊——他妈的后边连个影子都没有。
怎么会突然想到诗歌上了?不会再去抄袭一把古人,来个歌以咏志幸甚至哉吧——我摸摸脑袋,怀疑自己有点发烧,而且应该是烧到了两眼放光脑子进水出烟冒泡那程度,我对此感到无比忧虑。
就这样,在忧虑中我惴惴不安地度过了二审前的最后时光。
…………………………
开庭了!
开庭了。
我坐在上诉法庭的原告席上发呆。
现在是长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规格提高了。
不仅仅是规格,我的待遇也高了许多——高,实在是高!真特码高!
审判区里,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占着上诉人席一整边。对面林曼琴阵营可就海了,足足一个律师团!全是女的,起码十几个人,里面还有两个俏佳人妹子我记得早几天见到过,就是威胁说要拉我坐牢赔钱的。审判席上头法官陪审员书记员也都是女的,有大姐也有大妈,坐在正中间审判长位置上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姐姐,颇见风韵,此刻凤眼圆睁,正凶巴巴地盯着我看,颇似不怀好意,好象没打算开庭就准备直接干掉我一样。我就纳了个闷——我是招你惹你还是跟你有仇啊?
我开始感到有点不安,因为又看到边上一圈法警也是全女子阵容!
我勒个去!到底怎么回事?这市中院的男同胞都死哪去啦?
再往下面一瞧,我差点没昏过去——行间道上扛着摄像机的几个苦力老爷们就象是万花丛中的几片绿叶,其余在旁听席上鸟语花香、莺莺燕燕,全是女的!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6 习惯性死亡,温暖还是忧伤
比较过分的是,我在原告席上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感觉到有半点将要开庭的意思。只看到下面轰轰烈烈地,女同胞们开来一拨又一拨,人人兴高采烈满面春风,跟过什么节似的。
是不是走错地方,跑到妇女节会场来啦?不是还差几个月才到三月份的吗?继续纳闷。
好象这里真的是在搞活动,电视台还有什么网站的栏目主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拉这个妹子扯淡跟那位姐姐抒情,我多听了一会才算明白,原来把一个什么女性权益保护大会的会场搬到这来了,搞现场观摩。
哦,原来是这样。
我放了心。不关我的事。
!!!!!!!!!!!!!
~@!@%#^&%$#@%$!
女性?权益??保护???现场观摩????我靠!这都什么情况?!刀架脖子上来啦!!!
很明显,我不是女性,这个会肯定不是用来保护我的。我的对手——被上诉人或者说被告林曼琴才是。我应该属于被观摩对象,也就是说,参加这个会的女性将会观摩到我的失败,以及林曼琴女性的胜利,以此证明她们的权益共同得到了保护。
我靠!我再靠!!三靠!!!谁他妈出的这个坏点子啊?真是坏得没治了,缺德啊这是,我靠他家全体女性!
这不是纯粹把我当死人了吗?这是对我的男性权益赤裸裸的践踏!我的隐私权话语权名誉权公民权肖像权婚姻权……N多权全部被践踏了!有没有男性权益保护会?谁来保护我的权益?我要投诉!我要控告!!
在心里骂了N百句,可也没有办法,投诉谁呢控告谁呢?就这回事。谁让哥们官司这么有特色呢,不观摩你观摩谁?
首先就是本案目前影响巨大,媒体网络上面各种爆炒,热搜不断,姐姐妹妹姑娘大嫂们的关注度非常高;其次就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铁案,明显我就一恶心流氓,而且傻V缺无赖,对女性的迫害非常极端令人发指,不打击一把对不起咱老百姓家里的女性群体;第三是我必败林曼琴必胜,因为二审终审,我再输的话连上诉都没有了,这场闹剧行将结束,再不及时抓抓典型,女性可就没法再保护了;第四是被告提起反诉的概率很大,相信只要林曼琴反诉,我的罪名成立概率更大,极有可能当场宣布将我绳之以法,出现原告变成被告,庭审变成公审的戏剧性场面,剧本精彩情节巧妙,极富观赏价值;第五是我现在这副形象尊容,就是一个无耻之尤,而且土鳖穷V逼,智商为0,对我的打击镇压绝对政治正确,属于站在正义高度惩奸除恶。摧枯拉朽势如破竹之下,坏人必须死,绝无翻盘反杀可能,不必担心任何后果或谴责,弘扬女权振奋民心的效果立等可取;第六…………
够了够了,这么多条要素还没到位?苏乞儿都能点上秋香了!百年难遇的好题材啊!把如此有质量的女性迫害案树为典型观摩一番,再顺理成章地将原告这个偏执狂迫害狂女性杀手明正典刑,实在是得天意顺人心,可以具体体现操作者是如何充分尊重女权保护女性的 ,这不是阴谋是阳谋,光明正大的好事情啊!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报请我的批准同意,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嘛,有什么意见保留着吧,我的任务就是适当配合,别把分配给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受到这般超高规格招待了。鸟枪换炮,中院法庭的档次完全不一样,象个剧场电影院或者大礼堂,一审时区法院那法庭跟这里相比,简直就是一破茅房。审判区的空间相当大,其实是个主席台,现在上头都架上了摄像机,到处都是大屏幕,屁大的角落都给安上一个,跟不要钱似的。天花板里还悬下N多个摄像头,探头探脑,应该是给网络直播用的。而在审判区内每个人面前都放着麦克风,原被告还有代理人的麦都还是夹在衣领上的,讲话都不用抓话筒,真特码贴心啊。
会场里此刻起码坐着上千个女性同胞,群雌粥粥,盛况空前。
总而言之,群策群力之下,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本次民事审理暨被告保护大会将会成为一个女权运动的标志。它是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胜利的大会,一个成功的大会,一个具有里程碑式深远意义的大会。
想明白了,我也就不愤慨了,生活常常会这样出人意料,我习惯了。再说不是还有段子吗?生活这玩意就象强奸,既然无力抗拒,就要学会享受……好吧,别抗拒了,尽情享受吧。
我开始东张西望,寻找目标,享受生活。
很快我就发现了乐趣——这身陷女儿国的美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体验到的,估计意淫小说的想象力也不过如此吧。别说,台上台下真还有不少漂亮妹子,而且估计中间有许多是《跳舞》一书的粉丝,居然可以手举萤光棒,以及写着林曼琴名字的灯光牌,直接把这法庭或者说会场当作综艺节目来捧角追星了。嗯,好想法,有创意!我非常友好地朝着美女最多的那方向挥手,立马引起集体骚动一片失声尖叫——当然,是尖声叫骂。嗯,反应不错,互动良好,我又朝着她们赞许地点点头,再试一下衣领上的无线话筒:“嗨——”这个也挺炫,尤其是悬挂四壁的HIFI音响效果那个棒啊,把我浑厚的声音修饰得性感迷人。可惜没有伴奏,否则情难自禁,我将会热泪盈眶地为热情的现场观众献上一首本人最拿手的《一生有你》,而且真人原音,保证不搞假唱。
想到唱歌,我回忆起林曼琴在我身前的激情演出,她高唱非礼的华彩乐章至今犹在耳畔,萦绕不去。林曼琴现在正坐在对面的被告席上接受采访,面对镜头搔首弄姿。跟上次一审时的低调相反,她此刻显得容光焕发,喜不自胜。在这个专门保护她的大会上,她已经无需再装,她的对手事实上已经束手就缚,行将倒毙,甚至都不需要她自己拔出枪来扣动一下。
林曼琴的那些律师们审判席上的法官们看场子的庭警们还有旁听席上的姐妹们——包括我又一次看到的苏副市长——所有到场与会的女性同胞,此时看着我的眼神全部清一色的千妇所指、同仇敌忾。是的,这是一场盛大的电影,我是影片中臭名昭著万死莫赎的大反派,从保护女权这个角度出发,我必须死去。
我笑了,我自己都能感觉到我的可笑。这场电影里,我以为我是来扮演万人敌的,但是命运分配给我的角色却是一个万人斩,人人得而斩之。我在这里的唯一作用只不过是扮演好靶子和肉盾,给人乱刀斩成肉泥齑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痴如故——白痴的痴。
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现在稍稍感到有点遗憾的就是伊琳没有来参加这场盛会。当然,以目前情形看,她作不作证已经不重要了,我应该不再需要这份证言——只是作为秋叶,我想她。
是的,我想秋叶了,一个人坐在高台上,我正在真真切切地思念她。就象我在游戏里的经历,身处恶魔丛林,所有对手都将置我死地,没有谁想过我的想法感受我的感受,这一刻,我无比孤独,无比彷徨,无限凄凉无限感伤。和游戏一样,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敌人。我的死亡,是她们的盛宴。
可是不同的是,游戏里的秋叶永远陪伴着我,每一次为她死去,都会在她面前,都能让她看见,她懂我的心甘情愿。虽然秋叶不说话,泪光却在沉默中氤氲,我甚至能够触摸到她的感伤。有她在我身边,死亡也很温暖。
而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这里,静静坐着,等待死亡。四周群敌环伺,N面楚歌,不用多久,我就会被来自四面八方的诸多暗器击落,而秋叶却看不见。她再也不能挥舞手里那把著名的屠刀天决,斩杀我们的对手,在我身前,抵挡一波又一波的致命攻击。
是的,我思念秋叶,无比思念。我已经习惯在她面前死去。没有秋叶在我身旁,我的死亡,充满忧伤。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7 一个人的战争
开庭了。
随着审判长席上法槌的敲击,闹哄哄的法庭或者说会场,渐渐安静下来。我最后扫视一眼旁听席,伊琳就象奇迹一样——没有出现。
庭审前奏。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审判长核实双方身份职业,告知诉权义务,宣告案由、一审判决结果以及原告上诉理由。然后就是法庭调查,原被告陈述及出示证据、相互质证。
这些过程本来都是程序化的,非常机械,应该跟一审差不多。然而在陈述及出证时,林曼琴的代理人,一位叫做蓝萱的律师妹子直接而迅猛地进入状态,表现得极不正常——当然,我不是说她有什么毛病,而是她太过迫不及待,甚至违反了通常的庭审规则,提前出击了。
按照法庭审理程序,本应先由上诉人或者说原告向法庭陈述上诉请求以及所据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或者说被告答辩。也就是说,必须我先讲话,对方作答。但是审判长让双方陈述的话音刚落,蓝律师就象刘翔在跑道上听到发令枪响,立马跳起身来,兴奋有加,在我惊讶而崇敬的目光里,开始慷慨陈词、侃侃而谈。说的都是些废话,把一审的官司又拿出来重新摆一遍,无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证据证词之类,还有我的丑恶嘴脸。
一审案子的惨败收场,让我痛定思痛,这几天研读了不少法律法规,对案件审判的法定程序这一块也了解得比较详尽,我自信已非吴下阿蒙,至少在庭审中不能再闹笑话出洋相,应该说还是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但是这一下子来得太快,我一点防备都没有,就觉得挺突然的。我感觉被偷袭了。
对面的蓝律师看上去跟我年龄差不多,形象气质都非常棒,说是律政俏佳人绝对不过分。只见她动作老练,姿态娴熟,手里拿着一叠案卷,书卷气十足的俏脸蛋上写满正义和真理,用极富感染力的声音给大家讲述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这个美女律师应该算极品了,口才也真特码的好,抑扬顿挫就跟说评书似的,把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渣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激起下边旁听席上女同胞们一阵阵长叹短嘘,现场气氛马上调动起来。
面对这一幕显系事先排练好的场面,故事里的毒蛇有点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样子,貌似镇静潇洒,实则暗藏祸心,嘴巴呆呆张开,眼睛里闪露出狠毒的光芒,好象真的要择人而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妹子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出牌完全不按牌理。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走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似乎并不觉得这幕由被告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原告提出诉请,出示证据,被告答辩再对对方证据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屁。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有张力的煽情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女权大会的观摩现场,上千位女性同胞翘首以盼,希望我们联手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走,我没有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以后官司鸣锣开场,马上就得鸣金收兵。估计全过程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毛都数不清楚有几根。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迫害?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现场这么多的记者朋友们也不能答应啊,摄影机位上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来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真特码高入云霄!
看清楚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头待宰羔羊挨杀的货。如果不是打击对象不能换人,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实改造好好表现,最多也就能混到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这份上,我倒还真有了低头认罪老实服法的念头,但是蓝萱律师却不打算给我机会,她好象法官在念判决书一样,表情肃穆,神色庄严,长篇大论地扯得也太他妈长了,都快赶上长江长城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又开始四下张望,寻找美女。
现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一个——伊琳,或者说秋叶。
案子的形势明摆着,即使伊琳出现,也不见得能够挽救我。但还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够自我安慰一把,证明这个事情里,不是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遗憾的是,旁听席的人群里,还是找不到她,看来世界确实抛弃我了。
那就这样了吧。
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弃权吧,投了吧。
我看着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贺。是的,她赢了,在这个构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里,林曼琴毫无悬念地击溃了我。甚至我连一次象样点的还手都没有,她让我输掉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而且输掉了世界,输掉了秋叶。
林曼琴冷静地对视我的目光,漫不经心,眼神里甚至存在一丝挑逗的味道,似乎是对对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脸上写满嘲弄。她绝对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傻V缺,一块废柴,一个对她不具任何威胁,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的窝囊废。
不对,好象她还没打算让我自生自灭,因为我已经听到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律师提起了反诉。
林曼琴反诉了,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都是附带的民事的,关键她还给我来了一个刑事的——诽谤罪。一审时她没提反诉,因为那时还有所忌惮,不清楚对手底牌,不敢挥军深入劳师以远,但是现在面对我这堆已经确认过的废柴杂鱼,她充满信心毫不畏惧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可以亲手完成对我的人道毁灭了。
我盯着林曼琴,目不转睛。我认为她是直到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师——是的,生活教会我成熟,林女士也做到了这一点,并且做得更好更到位,醍醐灌顶震撼灵魂,让我一次学会,永志难忘。尽管她要的学费太贵,实在有点难以承受。
杀人,更要诛心。
蓝萱还在慷慨激昂地念着她的讨贼檄文,就象唐僧,再这么没完没了下去,我真怕自己会给她咒倒在地。没听清楚她在后文的反诉请求中要求赔偿金额具体到多少个万,不过好象应该挺多万的,因为她说过之后,我就听到下面一片惊呼。
我转头望向旁听席,就看见了伊琳。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8 跑龙套的人
伊琳站在法庭门口,眼神忧郁,直直地注视我这方向。两个女庭警拦在她的面前,似乎不让进。苏静威和云菲菲站在边上跟那两个妹子比比划划,不停在交涉。感谢苏副市长,因为我看见她那个长得很丑的秘书走过去了。
我微笑望着伊琳,她的样子看上去非常难过,坐在苏静美的身边闷声不响。但是我快乐起来,看见光明看见了希望——世界好象没有完全抛弃我。
我觉得自己可以说点什么了,我不能一枪不发就倒在战壕里,我想挣扎一下。虽然结局不会因为伊琳的出现而改变,但是至少我要试着努力去挑战。那么遥远的北方,她从千里之外为我而来,我不愿让她再一次受伤害。还有,我希望秋叶明白,在这个故事里,我是真的真的,很爱她。
感谢主,秋叶来了,横刀原地重生,满血复活!男人的勇气在她面前自动恢复,攻击模式启动!这一刻起,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彬彬有礼地打断蓝萱律师饱含血泪没有尽头的控诉。
“对不起,律师小姐,说了这么久,你——不累吗?”我站起身来,微笑发问。
“上诉人!”审判长反应相当到位,她立即敲了几下法槌,高声说:“请注意你的行为!你的发言未经法庭批准,是不允许的!还有,你擅自打断他人……”
我再次打断法官大人的指责。“对不起,审判长,我为什么不能说话?你们为什么侵犯我的权利?”
审判长姐姐的法槌重重落在桌面上,她很严厉地申斥我,“上诉人!没有人侵犯你的权利!如果不能遵守法庭规则,扰乱庭审秩序,你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蓝萱突然接过法官的话,“原告,谁侵犯了你的权利?侵犯你什么权利?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有什么可以说的?”她的口吻非常轻蔑,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我看看她,再看看审判长,审判长完全无动于衷,仿佛根本就没听到她说了什么。
我吸口凉气,再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法庭上,在我的对手们眼里,我没有背景、毫无威胁,甚至没钱——连个律师都请不起,而且还是一个增强版的白痴,一个完整版的法盲,我的存在完全应该被忽略,根本不容我来表演什么。
没有办法,出手吧。这是你们逼我的。
我转过头来,无比尊重充满敬意地请示正在生气的法官姐姐,“审判长,请问——我可以回答被告代理人的询问吗?”
审判长和蓝萱对视一眼,显然她们没有心理准备,并不清楚我想说些什么,蓝萱犹豫一下后,朝审判长点了点头。
我开始一条一条地背诵法条。“宪法第2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又是宪法,呵呵)宪法第2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看见林曼琴和蓝萱同时冷笑,她们应该觉得我非常搞笑,而且矫情。
我继续往下背诵。这段时间看过的法律条文在脑中清晰可见,历历在目。“同时,民法通则第1章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再补充一句,“行使公民诉讼权,参与法庭审理,属于合法的民事活动,上述几条赋予我公平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障。”
“还有,民事诉讼法第1章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民诉法第1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我看见会场大屏幕上自己的形象。不错,好象有那么点知性睿智的意思。虽然引用的法律很平常,但是应该出乎大家的意料——包括我自己。就在网上查过几天资料,居然能够过目不忘,很奇怪,我是一个天才。旁听区里一片不安的骚动,女人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是说好独角戏吗?怎么这个死跑龙套的跳出来抢戏了?
我目不斜视,口若悬河。“就审判程序这个问题上来说,民事诉讼法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行了行了!”审判长敲敲桌子,不耐烦地打断我的作秀,“原告,你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公平。”我说,“法律赋予我的公平的诉讼权利。”
审判长姐姐有点无奈,她瞟了一眼在发愣的蓝律师,挥挥手说,“没有人剥夺你的公平,原告,你现在可以出证。”
“谢谢审判长,但是出示证据之前,我想先询问被告林曼琴几个问题,以确定我的证据跟本案之间确有关联,避免浪费法庭调查的时间,请问可以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我望向被告席。林曼琴的神情本来一直镇静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现在脸上也多了一丝困惑,好象不明白事先彩排好的当头棒喝,为什么没能将我的嚣张气焰打压下来,还有就是法盲怎么能一口气背诵N多条法律。
永远不要轻视你的对手。我承认,一审时我是法盲。但是现在,就算还是法盲,至少也能算上个升级版或者多功能版的,我有这个自信。
场上安静下来,说话的人少了。可能大家都在等待我再闹出个一审那样的笑话来吧。
昔日不会重现,笑话讲完了。而且这个上诉官司因为双方提前进入状态,短兵相接,已经不再需要前奏,高潮直接到来。
“被告,请问——”我盯着林曼琴的眼睛,把语速放得很慢。“《爱在指尖跳舞》这本小说,是你写的吗?”
这是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是的。是我写的。”林曼琴毫不犹豫地作答。
“好的,谢谢,请问是不是每一个字都是你写的?”
全场哗然,显然两个同样白痴的问题让大家感到无趣。
“是的,我写的,每一个字。”林曼琴倒也表现得很有耐心。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9 飞刀,初见飞刀
我在蓝萱律师抗议之前提出了第三个问题。“被告,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本书完全属于你的个人创作,没有第二个人的参与或者说存在共同创作者?”
“是的,我一个人写的。”林曼琴的回答依然很干脆。
“好的。”我保持良好的风度,面带微笑继续发问。“请问林女士,也就是说,这本书所有的结构、内容、题材、人物全是源于你自己的构思,并且由你独自完成写作?”
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林曼琴的直接回答。
事实上,这是一个相当阴险的陷阱。我准备的。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林曼琴看着我说。
“我的意思是指——你在创作《爱在指尖跳舞》一书时,是否丝毫没有抄袭、借鉴、引用或者参照其他不属于你的作品内容?这些内容包括该书描述的环境、角色、故事情节、人物经历,是否都是你虚构想象的?”
“我没有抄袭。”林曼琴很快地说。看来她对我问话里抄袭两个字相当敏感。
“好的,你是想说,小说里的所有内容包括地名,人名?都是你的想象你的虚构,对吗?”我还是在微笑,“我举几个例子——比如灭魂鬼王、天行长老这些名字?”
很明显,《跳舞》这本书来源于网游,这一点,我知道,而且相信所有人都知道。
“小说参考了网络游戏里的一些元素——或者说有所借鉴。”说这句话时,林曼琴慢条斯理、字斟句酌。
“具体是指哪一款游戏?是不是《寒血传奇》?”
“是的。”她终于正面答复了我。
这样的回答当然在我预料之中。针对起诉,林曼琴肯定做过相当充分的准备,会去主动了解小说背景,以及描述的内容,否则她也不敢出庭应诉了。
不过这个答案并不是我想要的。“那么——小说里的人物角色呢?也全是来源于这个游戏?”我继续追问下去。
林曼琴没有回答我,她看着身边的律师。
蓝萱马上站起来反对我的问题,“对不起,我的当事人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任何人都有自由选择题材内容创作的权利。”
“我承认你说的这个创作权利。”我说。“你可以不回答。那么林小姐,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用秋叶和横刀一笑作为你小说主角的名字?”我提高了声音,让这句问话听上去有点压迫感。开庭前,我把庭审的步骤在心里模拟过很多次,任何细节我都作过充分考虑。
这个问题就是我的杀手锏了。我看到旁听席上很多妹子站起身来,表现出很关注的样子。她们应该都是小说的忠实粉丝,对两位男女主角的名字那是相当地熟悉,应该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有着相当的兴趣。
林曼琴还是不作答。事实上我清楚,她准备得再充分也没有用,除非剽窃之前把这两个名字给刨了——但是那就意味着要对全书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并且改写许多内容,因为两个名字在小说里的存在痕迹非常深刻,很难处理。比如我们的行会就叫一笑秋风。还有很多。
这个问题对于林曼琴来说,是一道完全不可能越过的槛。她能够控制所有场外因素——只要是她够得着的地方。但是小说的内容她无法更换,在这一点上,手伸得再长也没用,因为她不是书的真正作者,我才是。
“文学作品允许虚构,我的当事人有权处理决定自己作品内容,这一点你无权过问!”蓝律师继续抗议。
“我同意你的观点。但是《爱在指尖跳舞》这本书的男女主角绝非虚构。”我没有看蓝萱,眼睛一直保持对林曼琴的注视——贱人小心,飞刀来了!“实际上,《寒血传奇》这个游戏的新月区服确实存在横刀一笑与秋叶两个人物帐号,注册时间分别是去年的4月1日和4月13日——而《爱在指尖跳舞》这本书的出版日期是今年的10月22日!跟小说里的情节完全相同,两个角色于去年7月7日在游戏里结为夫妻,之后的游戏历程从未分开,直到今年的9月27日凌晨5时秋叶删去该游戏帐号——9月27日,林曼琴小姐,我想你应该记得这一天。你的一审证据证明我在当日到过长川市出版社,我是去做什么的呢?”这么多句,我中间丝毫不敢停顿一路说下来——害怕被人打断。我感觉到胸闷,气有点不够用,看起来还是修炼得不够啊。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下说。
“事实就是——9月27日那天,秋叶删号以后,我写完了这个小说——也就是有关秋叶的故事,并且在当天上午把小说稿送到出版社,送到了林曼琴副主编的手里……”
“证据呢?你的证据在哪里?你凭什么乱讲?”林曼琴一急之下站起身来,终于不敢再装沉默逼。
“因为横刀一笑——就是我!《寒血传奇》这个游戏里,秋叶删号,永远消失了。但是我想留下关于她的回忆,所以我写下了小说!”
旁听席上一片惊呼,显然我这一大段话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
林曼琴的脸微微发白,她可能在事前策划过很多的应诉方案,考虑过N多可能出现的情景和我的相应证据。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秋叶和横刀这两个游戏角色居然真的存在过。她看上去表情有点讶异,不过很快又恢复了镇静。
“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林曼琴坚持这个问题。她应该在后悔,我送稿那天她的询问还不够仔细。
“我当然有。”我目光傲慢,巡视全场,从屁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来。“这是《寒血传奇》新月区横刀一笑的角色帐号和登录密码,以及从该游戏运营商客服传真的注册资料,足以证明该游戏角色属于我。这也是我提起上诉的理由,以及今天我要出具的证据。请审判长查证。”
应该说,这个证据来得非常突然,出人意料,这正是为什么我要先行询问的原因。如果按照正常步骤走,一开始就出证再给对方质证,林曼琴就会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从法庭调查一直到后边的法庭辩论,中间她拥有相当充裕的时间来考虑应对,这把飞刀远程攻击的杀伤效果就会大大受损。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0 我和房东女儿不得不说的事
大家都在等待法庭查证的结果。
我望向伊琳,她正坐在苏静美身后,旁听席的第二排,距离审判区不太远。云菲菲此刻正咬着耳朵跟她说悄悄话。苏静威也在她身旁,应该是伊琳刚回长川,因为弄不到案子的旁听证,才找这位苏公子给带进来的。虽然明知如此,但是看到他们俩在一块,我还是很不舒服。
伊琳还在盯着我看,她秀气的眉头锁得紧紧的,脸上表情忧虑,似乎挺为我的处境担心。我努力向她奉献了一个自觉灿烂的笑容,以示宽慰。
现在的形势似乎可以乐观一下。对手的反弹到目前为止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激烈,伊琳的及时出现给我打了一支强心针,让我甚至产生了一丝朦胧的希望。就凭我的这份证据再加上伊琳的证词,打赢官司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可以争取回到我庭前设想的轨道——把水搅浑,法官们对证据的无法确定,适用法律的空白,让法庭面临疑难,不能当庭判决。这样就可以为我争取到时间。
时间对我很重要,因为民诉法规定,提起上诉必须在一审后的15天内,而且法庭的送达审理都有时间限制,所以我在二审开庭前,无法收集到足够多的相关证据及其这些证据在法理上的支持。如果此案延期审理的话,我就有足够从容的时间来做这些了。而这正是我的对手林曼琴极不希望看到的,她只求当庭审判,越快越好。
对面被告席上,林曼琴跟蓝萱正压低了声音交谈,应该是在商量怎么应付这个从天而降突如其来的证据。
没用多久,证据就得到了证明。很简单,网上登陆一下就可以了。书记员把那两张纸交到被告代理人手里,但是对方看都不看一眼,蓝萱站起来很直接地说:“我们不接受这个证据。该证据只能证明原告作为网络游戏《寒血传奇》玩家,在该游戏里创建了角色名为横刀一笑的帐号,并不能证明原告系《爱在指尖跳舞》一书作者。我方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与本案并无直接相关的联系。”
审判长点点头,对我说:“被告方质证,表示不认可原告所提证据,原告有什么需要说明的吗?”
“当然有!”我站起身来,“蓝律师,我的证据为什么与本案无关?我和秋叶的角色名字还有我们的经历出现在你的当事人的作品里,你们不会说这些都是偶然,纯属巧合吧?”
蓝萱俏脸一寒,翻开手里的案卷,冷笑看着我说,“原告,在回答你的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请你看一下我方将要提出的证据。”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是原告,有权先提问。”我执拗地说。不能丧失主动让对方牵着鼻子走,这是常识。
蓝萱不搭理我,她转向审判席,“审判长,我方要提起的证据是该案前提,我请求询问原告。”
审判长毫不犹豫地准许了她的申请。
我张口结舌,不敢想象这就是我要求的公平诉讼权。
蓝萱轻描淡写地瞥我一眼,对我脸上的愤懑视而不见,一边自说自话,“原告,你只需要对我方证据表示认可与否就行了,当然,你也可以不回答我。”
“………………”我无语。
“原告,你刚刚呈上的证据,是不是希望证明自己在网络游戏里,使用的是横刀一笑这个网名?”
“是的。”我说。虽然愤愤不平,我还是没有选择对抗,因为那样将会导致更加不利的后果,正是对手所需要的。
“那么在游戏以外呢?在网络上?你也是一直使用这个名字吗?”
“是的。”我从来不改网名——混网上就是图个人气,生怕别人不认识我这小样。此ID人气本来就不咋的,还换马甲,不是跟自个过不去吗?
“那么,这些东西应该就是你的杰作了?”蓝萱手里拿着一叠纸,嘲弄地看着我。
距离太远看不清楚,我正想伸出脖子去仔细瞄一瞄,就看到对面大屏幕上已经给播出来了——真特码科技!我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了一句难听的,因为我已经从镜头特写里看到了一行标题――――
《不是情色:我和房东女儿不得不说的那些事儿[18岁(含)以下慎入]》!!!!!!!!真他妈暴力!把这玩意都给我淘出来了。
蓝萱满脸的不屑冷笑,继续说着一些让我无比尴尬只想原地升天的东西。“正如原告所承认,其在游戏和网络上一直使用横刀灬一笑这个名称。而这篇格调低下、文笔粗糙、思想内容极不健康,甚至可以说是黄色下流的小说,是从一家小说网站下载打印的,其作者名正好也是这个横刀灬一笑。并且——”蓝萱面对现场摄像机,指着我那个玩意儿详细讲解。“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名字中间都有四个点,完全相同。请问原告,你刚才说到巧合,这个算不算?你不会告诉我说这不是你的作品,纯属巧合吧?”她一边说,一边翻动手里的纸张,把一些标记重点符号的文字段落在镜头前一一展示,都是些见不得光的意淫文字。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哄笑,应该所有人都在大屏幕上看得很清楚。我面红耳赤,无地自容。真的,如果伊琳不在这里,我可能还无所谓。
我满怀羞愧地朝伊琳那个方向望去,心想这下真是糗大了,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伊琳把头压得很低,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边上苏静威和云菲菲的眼神我瞧出来了,就是两个字——鄙视,云菲菲还冲我伸了伸中指。
蓝萱这丫的,看上去斯斯文文,高雅脱俗,跟我玩这手阴的,我操你三大爷。“蓝律师,你提的这个跟咱这官司有什么关系?”我问她。
“这个是不是你写的?”蓝萱再次反问。
“是我写的。怎么啦?有什么问题?你管得着吗?”我心一横,这事反正赖不过去,索性承认,看她玩什么花活。
“很好。”看来蓝萱对我的坦诚比较满意,她终于把我那个丢人现眼的玩意儿收了起来。“你除了写了这个之外,还有其他作品吗?”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真没什么好说的。
“同样,你还以横刀一笑的名字发表过一些网络文章——也就是俗称帖子的,内容多以攻击谩骂他人为主,还有一部分应该属于黄色淫秽性质,所以你的这个网名在一些网站论坛被列入黑名单,封杀禁入,对吗?”
“…………”还是不知道说什么。
“你不承认没有关系,我这里都有相应的记录证明。并且这些内容,网络上随时都能查到。”蓝萱把手里那叠纸呈上了审判席,“审判长,这是我方关于本案的相关证据,请法庭查证。”
“证据?——你想用这个证明什么?”我忍不住跳起身来。
“证明你不是《爱在指尖跳舞》一书的作者。”蓝萱冷冷地看着我,象法官审判结果一样,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辩。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1 秋叶
“原告,关于你的写作情况,好象你不能提供更多的证明以供本案采信。”蓝萱继续说,“事实上,你也没什么可提供的,因为你从来没有发表过其他作品。而以你写作的文字同《爱在指尖跳舞》一书作个简单对比,不难得出结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创作风格——如果你写的那些算创作,也有风格的话——也就是说,两者差异太大,不可能出自同一作者。”
“而我的当事人林曼琴,系作协会员,青年作家、诗人,出版过诗集散文集,并且长期从事编辑工作,拥有中级编辑职称,完全具备写作一篇小说的文学才华和创作能力——”
“行了行了,蓝律师,你的意思是想说,林曼琴能写小说我不能,对吗?”我终于失去风度,打断了蓝萱的喋喋不休。
“是的,这些可以成为间接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有能力写作而你没有……”
“你怎么不说书是余秋雨写的?人家还是教授哪,地位才华比她高吧?”我急了,什么逻辑!“还有,曹雪芹以前也写过淫诗艳词呢,你怎么不说红楼梦不是他的啊?”
审判长又敲桌子,“原告,请注意你的态度,还有,不得提起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我定了定神,不能慌。我这是让人给气的。蓝萱说的这些就是把事情往远处扯,我不能上她的当,该问什么还得问。
我想了一会儿,等自己镇静下来,心平气和了才开口说话。“蓝律师,刚才对不起。你提的这些证据我可以接受,都是我写的。但是这些不足以认定我不是小说的作者,因为这个小说与那些不同,里面有我对秋叶的爱——这也是我创作这个小说的动机。我是写给秋叶的,我想表达对她的这份感情。”
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一直望着不远处的伊琳,我的话说得非常真诚,希望她能够听见。但是伊琳低着头,始终没有看我。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看起来真诚有时候还是能够打动一把人的。蓝萱看着我,有点恼怒地反问,“感情?爱?——你懂法律吗?这个能算证据?你可以证明,你跟我的当事人作品里的人物有感情?”她似乎觉得我的话很荒谬。
我丝毫不计较蓝萱的态度,现在可以让她的这句话回到我的问题上来了,“是的,我需要证明这个。还是先前那个问题,你们对我提出的证据,拒绝认可的理由是什么?你还没有回答我。”
蓝萱皱了皱眉头,大概是对我的死缠烂打表示厌恶。她轻蔑地看着我说,“原告,我方认为,你提出的证据,只能证明你有一个游戏角色名,该名字与我的当事人作品里的主角名字相同,但是不能证明你跟这部作品存在关系。”
“那么秋叶呢?我跟秋叶的经历呢?这些都跟那本书没关系?”我开始聚气。
“就算假设你是书里写的横刀一笑,你也没有证明秋叶的证据,我的当事人小说里的内容是不是你和秋叶的经历,你无法证明。”
“我可以证明!因为秋叶就在这里!”终于捕捉到了机会。我转过身来,手指旁听席上的伊琳,“她就是秋叶!就是小说女主角,横刀一笑的爱人!”
…………………………
法庭轰动。
由于《爱在指尖跳舞》一书风行,书里主角众人皆知,当然,主要是秋叶——因为书的本意就是写给她的,本身就是个大女主文。秋叶的冷傲个性秋叶的无双美丽包括秋叶的名字秋叶的话语秋叶的行为方式,已经在媒体网络上讨论得相当口水泛滥了,就跟小龙女似的。秋叶是不是具有原型、原型又是谁长的什么样,一直是一个很神秘的话题,没有人知道。林曼琴在这一点上倒是表现得很低调,极少接受采访,而且基本不谈作品。当然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不是自己写的一东西,说多了怕漏嘴圆不了场——在这本书面前,她也基本就是一读者,知道得比人家没有多。
世界上的事情怪就怪在这里,偏是没人知道的就更想知道,大家众口纷纭,但是得不到答案,就越起着劲地胡猜,也让这本小说更加红得发亮,火得发紫。又有人说这是作者炒作手法高明——至于林曼琴具体怎么想的,真只有天知道了。
而今天这个现场,估计没看过《跳舞》这本书的不多,迷秋叶的那也是一大把,听我这么一介绍,登时就炸了锅,旁听席上的妹子们全立起来了,都在往我手指的方向看,人堆里还发出很多尖叫声,估计是那群粉丝们的情绪爆发。
审判长猝不及防,大为震惊,法槌在审判席上连连敲击,但是一时间无人理会。我一手扶着衣领上的麦,大声诉请:“审判长,我要提请有关本案新的证人伊琳,也就是《跳舞》小说里秋叶的原型——她可以证明我跟她的经历,可以证明书是我为她写的!”
旁听席上更加混乱。
在一片耀眼的相机闪光灯下,伊琳慢慢地站起身来,她清秀的脸庞看上去很苍白,很迷茫,也很动人,所有人都在注视她,但是她却望着我不知所措,这个情景让把她吓着了。
我热血沸腾,这个时刻期盼了很久,直到秋叶真正出现。我指着伊琳,面对整个法庭发出战斗宣言:“秋叶!为横刀而来!跟书里一样!跟游戏里一样!秋叶在前!横刀护驾!守卫女神!战死不退!”
我的怒吼慷慨激昂,奋勇高亢,声震四野!轰动全场!是的,憋屈得太久,早就想这么吼了。只要秋叶到来,哪怕与全世界为敌,我都无所畏惧!
沸腾了。全场粉丝集体起立,同声喝彩,声势大振——粉丝们并没有什么官方立场,其实我的处境怎么样她们也并不关心,但是在会场里能够看到偶像,看到激烈煽情的场面,应该会让她们兴奋激动。这个体验,绝对值回票价。
场面失控了。
审判长姐姐年纪不大,可能经验也不是很丰富,这样的情形在她的法官生涯里应该没有经历过,这时候好象急得都要哭了。她拼命地喊着肃静,一边敲打桌子,看场子的女警们四面出击,弹压那些不听指挥的记者和书迷们,把她们驱赶到自己的位置上。
可能戏有点过了,我看见伊琳前面苏静美的眼神瞧着我,带着一丝嘲弄,好象看着一个傻子,似乎觉得我的表演很滑稽一样。
中院场子够大,庭警也多,虽然场面混乱,倒也并不拥挤,没过多久秩序渐渐平复下来,只有伊琳还有点慌乱地站在那里,一脸的不知所措。
“上诉人!你们搞什么?要提证人为什么不申请!”审判长指着伊琳厉声责问我,“证人不得参与旁听,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冲伊琳去的,语气极其恼怒。
伊琳在下面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太小我都没听见,周围还是有点吵。
有人把一个话筒递过去。
终于听清楚了,伊琳的声音也很秀气,但是通过话筒,从四周悬挂的音响传出来,犹如晴天霹雳。
“对不起,我不能给你作证,这件事情跟我没有关系——”她停顿了一下,声音又低沉下去,“我就是来想来看你一眼,可是——以后不会了……”她哽咽了,泪水滑落脸庞。
我感到自己的耳膜震动得嗡嗡作响——晴天霹雳,绝对的。
我傻了。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2 夏花灿烂,秋叶静美
全场嘘声一片。
我盯着伊琳,目不转睛。我想知道为什么。但是,从她的脸上只能看到无助和悲伤。
秋叶,对不起,我又伤到你了。那一次你不能原谅的事故,还有刚刚大屏幕上的混蛋小说。
………………………………
庭审还在继续,法庭调查结束了。现在才刚刚进入辩论,但是高潮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有遗憾。我听到有人叫我,让我回答询问,我没有理会。
我的眼睛一直看着伊琳,因为她要离开了,也许以后永远不会再见。就象那天面对秋叶的离去,我心如刀割。我的世界崩了,我却无法阻止,无力挽留。
所以这一次,我想留住她。
好象辩论也行将结束——因为无人应答。无所谓,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我也不想再继续,她们赢了。
如果能够留住秋叶,输了世界又如何?何况现在,我没有世界可以输,我真的不想把她也输掉。
我站起身来,在大家诧异的眼光里朝审判长鞠了个躬。
“我输了。”我说,“你们怎么判都好,我都接受,但是——能让我跟秋叶说几句话吗?”
林曼琴和她的律师齐声反对,我看着她们的眼神无比凶狠,这一刻我咬人的想法都有。“我的最后陈述。”我说。
…………………………
“‘秋叶,等等,我跟你一起走。”我望着伊琳说。她抬起头来看我,目光惊讶。
“其实我想说的是:跟我走吧,秋叶。可是我没有说。——因为我知道你的生命不属于我,不属于任何足以牵挂你的,你是属于天空的季雨,属于海洋的旋流,属于夏日正午的骄阳,属于高原极顶的飓风,你的生命,呼啸飘游,狂野不羁,灿烂而自由,没有谁可以拥有你留下你——”
我的声音有一点颤抖,但是很自然,很深情。感觉回到了那天晚上,我在电脑前对秋叶所倾诉的。是的,就是那些话,我要说给她听的,也是我的书里最后一章。
“你曾经告诉我,这是一场游戏,不是属于我们俩的河流。每一片叶子都会在秋天里飘零,每一个笑容都会在水影中破碎,能从这条河流里捧上来的,永远只有冰冷的回忆……”
书的结束章写得很长,有几万字。我在网上看书评,发现关于这一大段文字的争论非常多,有人说写得很烂,拖沓滥情而且与前面内容脱节,他们喜欢看的是秋叶,而不是横刀一笑的啰啰嗦嗦。
这个观点遭到了全面痛击,绝大部分读者还是认为很感人,真情无敌,没有一个如此痴狂的追随者不足以证明秋叶的绝代风华、冷傲无双——当然,该读者群以女性为主。女人永远渴望真情,渴望能有一个人在自己耳边,也能把这样的滥情说上一遍——不对,最好说到永远,永远不停地说下去。
会场有点乱,女人们的表情由麻木变得惊讶,望着我们,在我深情款款的倾诉里,交头结耳,议论不休。
我旁若无人,没有停顿,沉浸在我和秋叶两个人的世界中。
“———很多次,我们曾经热烈地享受过胜利和荣耀,生命仿佛恣意怒放的花,在夏天里灿烂。那么死的时候,我也希望,自己能象秋日风中飘落的叶,那样安静、那样美。
我们常常经历死亡,我并不害怕。死亡是什么?会象梦那样短,闭上眼睛再睁开,又一天的清晨阳光,繁花满眼。有可能象梦那么长,闭上眼睛不再睁开,绵延千年,一千年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不怕黑暗,只要在我手里,有你的痕迹。我会请求那些安葬我的人们,把窗前那棵枫树的叶儿拿给我,我要把她放在手心——那就是你,我的秋叶。
因为我害怕,害怕永远见不到你,但是只要你在我的手心,一千年就会很短,永远也不会太远。”
我从审判区走下来,我想走到秋叶的身前去,可是她坐在那里,中间还隔着领导们的座位,我够不着她。我只能停下来,望着她的眼睛,我要把我的深情全部送进她的心里。
感觉所有目光都集中在我和秋叶身上,没有人来打断我的倾诉,世界重新变得安静,只有我的声音在会场里回荡。
“如果一定要离开,你不会一个人走。
继续停留在这里,孤独盛宴,寂寞狂欢,不是我想要的。
你在身边,世界有点冷——可是你不在的话,我的心会结冰。
那就让我们相约离去吧,约定好了彼此不再思念,就象我们从来没有遇见。你走吧,我也已经准备好离开,把号删了,你删,我也删——”
“你删我也删!!!”旁听席上的粉丝们突然再次爆发,跟着我齐声大叫——这一句台词实在太多人知道,可谓脍炙人口。沉默的会场又一次大乱,那些可爱的书迷们甚至吹喇叭打起了拍子。
审判区的每个人都看着我,目瞪口呆。“别背了!你要干什么!!”林曼琴歇斯底里地喊。审判长姐姐好象刚从梦里惊醒,赶紧敲桌子,几个庭警妹子围上前来,要求我回到原告席。
我没有中断倾诉,我只知道秋叶要走了,这是对她的最后表白。
然后声音变得很轻很细,连自己都听不见。我这才发现,领上的麦克风没用了,给人断了。我无奈地摇摇头,看来结束了,到此为止。
不,好象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坐在我面前的苏市长站起身来,她伸手从我衣领上摘下麦试了试音。
马上话筒的声音恢复了。“让他说——这是原告对本案的最后陈述,他有这个权利。”苏静美的表情平静淡然,宝相庄严,真的就象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审判长看了看原告席,林曼琴呆若木鸡,蓝萱摇头冷笑,没有人再有什么不同意见,审判长无可奈何。
旁听席上又是一阵欢呼,那些粉丝们很有节奏地齐声跟喊:“让他说!让他说!”
我从苏静美手里接过话筒,向她点头微笑,表示我的谢意。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3 最后一章,真爱无敌
真情秀继续。
旁听席的女人们脸上都浮现出一种梦幻般的深情,那是听到爱人在耳畔轻轻呢喃,细诉衷肠时的表情。女人天生爱做梦,这个现场,上千个女人都在做同一个梦,就是想象自己心爱的人正痴痴地坐在电脑前,忧伤凄凉,泪洒键盘,向自己娓娓诉说道不尽的离别苦楚、相思煎熬。
我,就是这个造梦人。而我自己也已经恍然入梦,这个梦里,落花三千。
“这个梦里,我们会去远方,离开所有的俗世喧嚣,在红尘十丈外,在不知名的山坳里,盖上一座茅屋。
我们会生下一群孩子,养活他们,让他们长大,回到我们来的世界。孩子们愿意做什么都好,种田也好,做工也好,打猎也好,只要他们,都是好人。
我会在天色将晚的黄昏里,扶着走不动路的你,慢慢去到外面的树下看天空。我会指着手里拄的拐杖,告诉我们最小的孙子,这是你以前用过的菜刀,我会教他认得天决两个字。还会仔细地告诉你,跟你说起我们的种种过往,以及你的英姿飒爽。
有些事情你还记得,有些事情你早已淡忘,可是没关系,只要你高兴就好,说些什么并不重要……”
在座的女人们热泪盈眶,都在想象自己的老去,自己的爱人。
“秋叶——”我手伸向她。可是伊琳泪流满面地看着我,却不愿把她的手也抬起来。
我的手太短了,触不到她。我看着挡在我们中间的女人——苏静美,她静静地坐着,丝毫没有让开一点的意思,她也在看我,美丽的眼睛晶莹剔透,好象有泪光闪烁。难道这位冷冰冰的市长大人也会感动?
可这不是我想要的,所有人的眼泪我都不要,我只想要回秋叶,我想要她的原谅,要她的回心转意。我的小说到这里也快念完了,好象已经是最后一节。
“我不怕死去,不怕无边无际的黑暗,我只害怕不能看见你,不能守护你。
会有很多人爱慕你青春的容颜,可是我害怕,不是每个人都能象我一样,和你一起承受岁月变迁;会有很多人希望在你的生命里穿越来回,可是我害怕,不是每个人都能象我一样,一直到死,守在你的身边,心甘情愿。
总会有那么一天,有人向你许下诺言,成为你的爱人,那么我给你祝福——只要那个人能够象我一样对你,象我一样从不反对从不违拗;象我一样每时每刻追随左右,陪伴你守护你,寸步不离,象我一样为你而死,毫不犹豫心甘情愿。
没有人可以这样,没有人。
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懂你,更了解你,你的快乐悲伤,你的喜悦忧愁——只有我,才知道。”
身周的声音又嘈杂起来,好象有很多人站了起来,热烈鼓掌,还有整齐的节拍声,鼓励我。
“秋叶,牵我的手。”我说。
“牵手!牵手!牵手!”四周的人齐声呼喊。
伊琳眼睛不再看我,她慢慢地摇头,“对不起,我不能………”她泣不成声,却猛然转身,从人群里挤出去,头也不回地跑出法庭。
“秋叶……”我叫了一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时候全场的女人全站出来了,都在催促我:“别傻啦!快追啊!”
我不再犹豫,把身上的话筒一把扯下扔了,朝着秋叶那个方向追去。但是跑到门口,两个庭警拦住了我。我回头望向审判区——都这样了你们还想怎么着?总不成真要把我拉去坐牢吧?实在坐牢也行,让我把秋叶追回来再去。
“你考虑清楚,按照规定,如果擅自中途退庭,我们只能判你败诉。”审判长提醒我。
哦,原来说的这个,爱怎么怎么着吧。我冲着她大声吼:“随便你!放我出去!”
审判长姐姐一只手撑着额头,似乎很累,也不知道什么表情。她貌似精疲力竭地向外挥挥手,两位庭警妹子马上为我拉开门,我一抬腿就窜了出去,身后一大帮子人呼啦啦地紧跟出来。
……………………
法庭出来是一排高高的台阶,我看见伊琳蹲在最下面一级,揉着脚踝,可能刚才跑得太快,扭到脚了。我心急火燎地跑下去,把她扶起来。
伊琳伏在我的肩头,身子颤抖,不停哭泣,我扶着她举目四望,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去哪里。“送我回家。”伊琳低低地说,但是她的脚好象疼痛难忍,一落地就咬牙直抽冷气。我一急,把她身子横着抱到手上。就听到周围一片欢呼,掌声雷动,都是那些围过来的记者们。
应该说跟我这案子的记者大大们新闻敏感性都很高,想象力也非常丰富,我在一片闪光灯里抱着伊琳,心里啼笑皆非。因为听到有人慷慨激昂地正做现场报道,忽悠得神奇且牛X:“年度最浪漫爱情故事,最有创意地法庭求爱,秋叶和横刀……”前排的记者或坐或卧,忽上忽下,摆出诸多奇形怪状的姿势,从各个角度下手拍照,绝不留情。还有大小长短不一的话筒伸到我面前,七嘴八舌地,问题也是五花八门,我都搞不清楚他们到底要我说些什么。
“帮帮忙,让我出去——”我叫得声嘶力竭,面前的人群才稍微露开条缝。我们慢慢往外挤。伊琳在我胸前本来还有点挣扎,可能见周围人太多,索性不动,把脸藏在我的怀里,就象驼鸟把脑袋扎进沙堆里,不管不顾了。
我想现场这个状况应该跟蚂蚁搬骨头也差不多,我抱着伊琳在人群中间挤,带着一大帮又叫又闹的记者向前慢慢挪动,再外边一圈就是小说的粉丝们,声音整齐地呼喊着秋叶和横刀的名字,为我们加油打气。本来拥挤不堪已经够多人了,法院外边的人们看到这么热闹的一出,不知道出了什么大事情,又往前面加塞围观。这样走走停停,没完没了,到后来好象整条街都挤满了人,全给堵上了。
好不容易挨到一辆出租车边上,司机一见这情形,还以为我们是什么牛得不得了的大人物,受宠若惊,赶紧殷勤地开门,我和伊琳挤了进去,总算松下口气,累得不行快散架了。
但是立马我就摇下车窗,招呼外头一个的记者妹子,“对不起能帮帮忙吗?”那个妹子本来在跟着拍照,听我叫她,一脸兴奋,“什么事啊横刀要我做什么?”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问:“能不能借我20块钱?”记者妹子愕然。
“的士费。”我讪讪地补充一句。是够惨的,我这兜里真还没有几块钱了,本来以为开过庭后会坐公交回去的。
外边刷地伸过来N只拿着钞票的手。好感动。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4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事实上是苏静美开车送我们回的,借的几十块倒还省下了。也确实没办法,当时街上人太多,出租车根本走不动。还好苏副市长体贴下情,爱民如子(如——子?呃好吧是个比喻)把我们给顺带捎上车,她的009差不多是交警们七手八脚给推出人堆的。
…………………………
伊琳还在断断续续地抽泣,可我实在太累,本来这几天查资料准备案子睡得就少,今天又折腾了这么大半天,真说得上是心力交瘁。我把她往床上一放,没顾得上安慰几句就一头睡死过去。
好大好大的雪,真的很大——每一片都特码大得象床被子。铺天盖地,四周全是白的,我冻得直哆嗦,但是也并不恐怖,有什么好怕的,做梦而已。我这个人就这样,太荒谬的梦骗不到我,我自己清楚,而且还会做个选择:如果做得美,我就继续,如果太痛苦太血腥的话我就抽自个嘴巴把自己弄醒。
可是这个梦就不知道美不美了,反正挺冷的。我正准备给自己来两下穿越回去,就看到有人从天上掉下来了,我知道那个不是神仙,是秋叶,我一看就知道。
秋叶看着我,神色很平淡,没我那么激动。但是我觉得她的样子非常非常地……熟悉。
我叫了她一声,秋叶没答应就原地消失了,抬头往上瞧,又看到电闪雷鸣(为什么说又?)没等我吼上一嗓子打雷收衣服,雨点就哗啦哗地往我脑门上砸……
我打个寒颤,醒了过来。脑门上真的有水滴,冰凉冰凉。不会吧?做梦能有这效果?我睁开眼,看见伊琳一对满噙泪水的大眼睛,是她的眼泪。
伊琳抱膝坐在我的身旁,脸色苍白,长发从肩头泻下,小巧的身子随着抽泣轻轻颤抖。她咬着嘴唇,努力把哭泣声压得很低很细,看起来楚楚可怜,哀惋动人。
我心乱如麻,喃喃地说:“对不起,琳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伤心,我又想伸手揽住她瘦削的肩,安慰她,可是我不敢。
伊琳一句话也不说,让我有点不知所措。然后,她紧紧地抱住了我,伏进我的怀里,“一休哥,你看看我,我是琳子啊。”她说。
我把她的脸托起来,盯着她的眼睛。伊琳的眼神有点慌乱,呼吸也急促起来,红润的嘴唇微微颤动。我不再犹豫,深深吻了下去。
……………………
伊琳开始很紧张,她象一只自甘牺牲的小兽,在祭坛上奉献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我的进入,让她因为痛楚而惊恐。她轻轻地呻吟,把我抱得更紧,随着雄性的冲击,身子一阵阵地痉挛。这是她的第一次。
我们狂乱地互吻,伊琳的眼神从慌乱变得迷醉,在青春的撞击里,她的身体开始柔软下来,温暖湿润。喘息渐渐急促,声音也不再压抑。
我们呼唤彼此,缠绵持续了很久或者说很多次,在最后一次的倾泻如注后,我们终于都累了,我看着身下的琳子,喃喃地说:“秋叶,我爱你。”
琳子温柔地笑,她轻抚我的脸,一句话也不说。
……………………
我的梦又开始了,象电视连续剧,还不带插播广告的。从先头中断的地方接上,应该是第2集。
仍然在下雨,不过变暖和了,就跟洗桑拿一样,到处雾气氤氲。我茫然四顾,不知身在何处。
然后看见秋叶。她的手里拿着一只瓶子,和西游记电视里面观音菩萨那只样子差不多,她静静地站在那边,也不理我。我的心情很矛盾很后悔,觉得自己好象做错了什么。
雾气越来越浓,实在热得不行,我醒过来了。
天色已经全黑下来,桌上点了蜡烛,屋子里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生了一炉火,应该是琳子弄的吧。
琳子不在。叫了一声也没人应,我披上大衣下了床,才发现桌上有张纸条。
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这种场景在电影里看到太多,一演这出就是女主消失,百分之一百。
完全没有猜错,纸条上的字果然就是伊琳留下的。
…………………………
一休哥,我走了,你不用管我,你也不要有什么对不起谁的想法,把自己给你,我愿意的。
可是秋叶,我不能给你。你在法院里说的那些话,我听得很明白,也很感动,可那是你对秋叶说的,而我,不是你的秋叶,从来都不是,永远都不是。
本来真的恨你,今天回来是想最后见你一次。现在知道了,我可能是误会你了,对不起,一休哥。
我走了,以后我们也不要再见面了,你去找秋叶吧,祝福你们。
…………………………
我手里捏着纸条,翻来覆去地研究了半天。真的,我只从电影里看过这样的留书道别,而且每一次都觉得搞笑而做作,一般演到这个情节时,还会用女主角的画外音来念旁白,内容要么是离开要么是分手,把气氛渲染得生离死别,凄凄惨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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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分手?生离死别?
我大叫一声,突然意识到伊琳走了。
我拉开房门,冲出院子,一口气跑到街上。我四处张望,希望跟今天在法庭里一样,琳子还是会在哪个转角,被我追上。
但是没看到人影。那一定象上次离开时那样,她去了火车站。我要去抓住她,拦下她。
我拼命地往车站方向跑,用尽全力,我怕来不及,让琳子就这么消失了。我跑得很快,比刘翔还快,而且跑了很久,直到筋疲力尽。
车站的人很多,但是依然没有琳子,我来来回回地找,候车室,售票厅,入站口,我甚至试着央求一位穿着铁路制服的工作人员,让她帮我喊个话寻个人什么的,可是她白我一眼不搭理我,而且看我的眼神象看一个疯子。
折腾了老半天,直到我确定在这里找不到琳子,我才很不情愿地离开,感觉一颗心冰凉冰凉地,非常失落。
不仅仅是心冰凉,确实很凉,很冰。因为——下雪了。
我呵着手,卷紧身上的大衣。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早不早晚不晚,这个时候下,可真是要了我的老命。
身上穿着件大衣,但是——只有这件大衣,大衣里面甚至我连个裤衩都没穿(汗!)。不对,没有汗,是寒,恶寒。更倒霉的是,我这大衣还是去年的,也不知琳子怎么把它给翻出来盖在我的被子上,衣服兜里一毛钱也没有。
我想给所有的年轻人提个忠告:别激动,激动有害身体健康,绝对。我刚刚就是一激动,什么都没带就夺门而出的。我还发现一个真理:手机肯定有益身体健康,至少不会让你冻死。我没有手机,而且没带电话本,我能记得的手机号码只有伊琳的。我借了一路的电话,但是所有的拨号只有一个回答:“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
就这样,在今年冬天第一场雪的恶寒里,我趿拉着拖鞋,裹着身上空空荡荡的大衣,脚步疲惫蹒跚,慢慢地从车站往十几站外的同心里走,真慢,因为来时的狂奔让我的腿都是软绵绵的。
现在大概是晚上12点多,因为下雪,街上的人很少,也没什么车。我高一脚低一脚地在街头漫步,一边无神地看着身边路过的落寞风景。好像走了个把小时,已经感觉不到冷了。一个街头的转角,看见一个人。
我想到一部肥皂剧的名字——《转角遇到爱》。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5 雪山女神
那个人姿势造型跟我差不多,也是大衣加拖鞋,把两只手笼在衣袖里,胡子拉碴地,表情忧郁,眼神落寞,蹲在街角直楞楞地盯着我看。我毫不费力就猜到了他的真实身份,笑了一笑,虽然并不横刀。
转角遇到的,不一定都是爱——也有可能是乞丐。
我很累,想休息一会儿,身子已经麻木了。我蹲下来,看着那位乞丐老兄,有点羡慕的想法——他穿得比我多比我暖和,还有不知道他是不是疯的,如果是的话,那要恭喜,因为他实在是太幸福了——至少疯子的世界里,没有爱恨,没有迷惘,没有感觉,没有痛苦。
我抱着自己的肩,哆嗦起来,无法抑制。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想不起,意识开始模糊。
在丧失最后的思维以前,我看见一辆车,轻轻地滑过街面停到我的身边。
似乎有人从车里下来了,似乎是个女人,我看见一双黑亮的长筒女靴。吃力地抬起眼,顺着鞋往上看,一袭纯白华美的皮裘,一张高贵典雅的脸庞,绝代风华,冷艳无双。
我叹口气,晕了——真是晕了,晕倒在地。
………………………………
梦工厂出品,连续剧第3集,继续上演。
雨夜丛林里我夺路狂奔,好像在逃避,似乎又在追寻什么,前方隐隐约约听到秋叶的声音。
拨开所有遮掩在眼睛前的树叶,视野无比开阔。我又看见了她。
琳子站在山顶的云雾缭绕里,哀怨地望着我。美人如花隔云端,我心里着急啊,就这么纵身一跃,跳到她的身旁,一把拉住她。但是突然发现,我抓错人了,是她,不是她。
我又一急,醒了。
洁白柔软的床,很大很舒服。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白色的,爽净温暖,有股淡淡的幽香。周围环境却很陌生,是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
我掀开被子,起身下地,才发现自己穿着一件睡袍,宽大而舒适,而且感觉身上清爽洁净,应该刚刚洗过澡。
这里好象是间睡房,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灯光柔和,映着象牙白的壁纸,恬淡雅致,床对面一整墙玻璃,壁帘没拉上,看得见外面的山林雪景。
山林?雪景?我有点犯怵,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回想一下今天的经历,还是感觉懵逼,搞不清状况。我摇摇脑袋,感觉里面水挺多的,几乎都能晃出声响,算了,索性不想。
拉开房门走出卧室,再次发呆。只见群山环绕,树木扶疏,直接就来到一处山林野地中。雪下得很大,飘飘洒洒,但是并不见落地,脚底踩着干爽的木质地板,感觉不到一丝寒意。再仔细一打量,原来我站着的地方是个全景露台,有几间屋子大,四周包括头顶都是透明的中空玻璃,此刻四野无人,暗夜沉沉。远山近林,只有雪花无声无息地漫天飞舞。
是一座山间别墅。在我意识里,长川好象是有这么一处单层独栋的山林小筑,占尽地利,风景极佳。开发商就是同心里拆迁打过交道的正东。这个别墅群前段时间市里到处看见广告,因为资源有限,炒得很火,后来听说看个房都得摇号排队,要买更是有钱都拿不下来,一般人根本不可能问津。没想到我这一晕,竟然晕到这个洞天福地来了。
“醒了?”忽然有人在后边说话,声音圆润悦耳。我一转身,才发现露台一角的休闲躺椅上坐着一个女人,半倚半靠,轻轻晃悠,看起来很是慵懒惬意。她的样子那么熟悉,在梦里都有见到过。正是长川市的人气美女副市长,苏静美。
“坐。”见我发呆, 她又招呼了一声。她身前有张玻璃茶几,周围还有几把木椅,因为没开灯,这些刚才我都没看清。
我拉开椅子,跟苏静美面对面地坐下来。心里有点忐忑不安,瞧这情形,先前我冻晕之后,应该是她救的我。
“苏市长,你——”犹豫一下后,我还是提到了伊琳,“有没有看到琳子?”我想她既然能救到我,说不定也能知道伊琳在哪里。这个时候,我最想了解的还是伊琳的消息。
果然,她知道。
苏静美向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情况。原来她真的一直跟伊琳呆在一起,我跑出院子的时候,她们正在附近的车里。她另外安排了一辆车把伊琳送回了乡下老家,再来找我,然后就看到我作冻毙状上演仆街秀。
我想了一下,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苏市长,你的意思是说,琳子出去的时候就碰到了你?”
“是的,她哭着跑出来,我不可能不管。”苏静美淡淡地说。
“你为什么不把她留下来?或者告诉我,让我来照顾她?”我有点恼火。
“伊琳不愿见你。再说她父亲也在乡下,把她送回去,这样安排挺好。”苏静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看上去有点讽刺的味道,“比让你来照顾要好。”
我霍地立起身,大声说:“苏市长,你救了我,我很感激,但是——”但是什么呢?我的思路在脑袋转了几个圈,终于打通任督二脉,意识到什么地方不对头了。“你为什么会遇见琳子?为什么又会来找我?是不是你一直都在跟着我们?”
“是的。”苏静美很平静地说。她的脸上冷冰冰的,不带一点表情。
我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副市长,那么多事情可以做,吃饱了撑得还是怎么,跟着我们瞎转悠,这事肯定不正常。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
“上午你从法院送我们回去,然后就没离开过?一直呆在院子外头?”
“是的。”
我快受不了啦,太荒谬了,难以接受。“你是谁啊老大?你想做什么?既然那么了解状况,你还把琳子给我弄走,知道她为我做过什么吗?”
“我当然清楚。”苏静美姿态优雅,神情淡然,语调中听不到一丝起伏。“任何一个有感情的女人,在那种情况下,只会做一件事情。”
“……………”我语塞。怀疑这个美女市长是不是有变态倾向的,那么喜欢探人隐私。
苏静美侧脸凝视外面的雪景,不再说话,气氛有点压抑。她的手支着好看的下巴,望着丛林雪山,一动也不动。露台光线很暗,外头的雪色天光映射进来,勾勒出她纤巧的轮廓,在她身周投影出一圈淡淡的光晕,看起来就象一座圣洁的女神雕像。我有点后悔自己刚刚的念头。
“想知道为什么吗?”过了良久,苏静美终于打破沉默。她站起身来,似乎作出了什么决定。
“你跟我来。”她说。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6 天决
露台的另一端还有扇门,推开进去就是一条长长的过道,两侧墙上古旧的原木装饰,还挂着一些手工饰品、笔墨山水什么的,顶上射灯投射到墙面,光影斑驳,古意盎然。
过道尽头是书房,很大的书房,对着门整面墙是个象牙白的书柜,满满当当典籍林立,让人看着眼花。书柜前的大班桌上摆着一个巨大的液晶显示屏,而在桌子的另一侧,我看到一具貌似很高档的铜架,上面架着一把刀。
我感觉头又有点晕,好象脑袋被门夹到,或者说让驴给踢了。
这把刀造型奇特,样子夸张,我是非常非常地熟悉,甚至刀身每一个纹路每一块宝石我都能背得出来。因为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秋叶的刀——天决!毫无疑问,此枚游戏仿真道具,就是《寒血传奇》新月区第一极品神刀,秋叶纵横江湖,傲视天下,手里握着的正是它!
我抬头望着苏静美,如遭雷击,大脑严重短路,好象一下子心头雪亮,却又什么都不明白,看不清楚。
“生如夏花灿烂,死如秋叶静美。”苏静美气定神闲,看不出一点激动,但是她美丽的眼睛里秋水微澜,波光荡漾。“《寒血传奇》里的秋叶,横刀一笑的妻子——就是我,苏静美。”
……………………
话说得清楚明白简单明了,不可能听不懂,除非我是智障。
我不是智障,甚至勉强还能算个聪明人。我在脑中盘恒着对秋叶的种种回忆,跟眼前这位明艳绝伦的副市长一一对比,我不得不承认,她是秋叶的可能性远高于伊琳,好象是我弄错了。我错误地将伊琳当成秋叶,并且一厢情愿、矢志不渝,真正在做到了偏执到底,绝不回头。
为什么会这样,让我对一些非常明显的疑点视而不见?我的脑子里过电影一样,快速闪回,找到了以下三个原因:A、海天阁的偶遇;B、秋叶删号前的表现;C、在剽窃案中,伊琳对我的提醒。这几点巧合,将我的判断牢牢钉死。
不,不应该是巧合完全能解释的,难道苏静美不是在有意地引导我,让我陷入这场错误无法自拔的吗?比如说,离开游戏前的那个晚上,我把她当作伊琳,唠唠叨叨地诉说了那么久,她始终不置可否,还有,剽窃案中——
“是你让伊琳告诉我,有人偷了我的小说,让我去看《跳舞》那本书?”我直视苏静美。
“是的。我只能通过她才能找到你。”她很坦然。“我从苏静威那里拿到伊琳的号码,再发消息给她,让她一定把这个事情转告你。当然,我不会给她知道我是谁。”
我抽了一口凉气,“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有那次在海天阁,也是你有意安排的是不是?你为什么要让我误会琳子?”
“没有。那一次你见到伊琳纯属巧合,我不知道你们认识的。”苏静美的嘴角露出一丝调皮的微笑,似乎想起了我的那次出糗。“不过,对我的话,你倒真是从来没有违拗过——我站在那里看表,你真的站了10多分钟。”
我大为恼火,有种被调戏愚弄的感觉。我气呼呼地盯着她,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苏静美好象并不在意我的想法。她把那把天决从架子上摘了下来,拿在手里端详了好一会,低低地说:“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很快乐。谢谢你。横刀。”
夜深沉,她在灯下的样子娇怯可爱,楚楚有致,与平日里冷若冰霜的形象截然不同,判若两人——美人挑灯看刀,倒也是一幅奇景。
以我有限的词汇量,如果用来形容面前这位副市长,只能拿出四个字——绝世佳人。我甚至觉得,这个词天生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然而此刻我却没有进一步产生更多的旖旎念头,因为她让我联想起林曼琴,想到了一个粉色的圈套,以及另外两个成语:艳若桃李,毒若蛇蝎。
“不,你不是秋叶。”我冷冷地说。
苏静美抬起头,有点惊讶地看着我。
“秋叶不会这样——”我摇摇头,“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可是你什么都没做,你看着我死,眼睛都没眨过一下。”
“秋叶不会这样,她是横刀的爱人,我那么爱她,她帮我管我,就算是死,她都会和我在一起。”我指着苏静美,感到身上很冷,有一种要流眼泪的冲动。“你知道今天开庭的时侯我在想什么吗?我在等秋叶,我想她会来救我,来保护我,她不会让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含冤而死——”
为了不让眼泪流下来,我选择了爆发。我一把夺过苏静美手里的刀,用力扔到对面墙上,哐当一声好象还砸坏了什么东西。
“秋叶的刀——你不配拿!”我冲着苏静美歇斯底里地喊。
还没完,还得接着骂。因为我非常非常地失望,非常非常地愤怒——她侮辱了我的秋叶,那是我心里最高贵最完美的梦,而且英雄无敌,绝对不会退缩绝对不会怯懦绝对不会见死不救弃我而逃。
“哪怕你不是秋叶,哪怕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不认识我的人,会这样做吗?你的底线在哪里?你的良心在哪里?你跟那个做伪证的陈社长有什么区别——他害我,还可以说是为了帮林曼琴,你呢?你又想帮谁?”
“全世界都误会我敌视我,我没有害怕过,因为秋叶知道我是冤枉的我是清白的。”我把手指伸到了苏静美面前,有点发抖。“你说你是秋叶,那么对不起,我宁愿从来没有看见过你,我宁可让秋叶活在我的记忆里,死在游戏里。”
“还有,你不需要告诉我,只要你不说,这个世界没有人会知道,你可以让秋叶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没有任何后果。但是,你让我伤害了琳子——”
我没有再说下去,我想到琳子留给我的信。她不是秋叶,显然她不愿看到我的痛苦我的绝望,她牺牲了自己。此刻我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亏欠,感觉到辜负,感觉到对不起一个人的悲哀。
第一卷 无泪之城 47 追梦人之一生有你
空气沉默无语,我渐渐安静下来。我在想伊琳,想她现在的处境还有她此刻的想法,我在想我们之间发生的所有。回想追溯到跟她牵手逛街的那个午后,甚至还有当时听的罗大佑。
秋来春去红尘中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那难隐藏的光彩
看我看一眼吧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
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激情你的心语
前尘后世轮回中谁在宿命里徘徊
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绝对不是矫情,我能够非常清楚地记得那天全部的细节,还有我听歌时的心情。
那时候我听到前半段,觉得很贴心境,但是我不能预料的是,这支歌的后半段才是我和伊琳的际遇,才是我们的宿命。
……………………
苏静美倚在落地窗前,静静望着窗外。面对我刚刚的暴跳如雷,她神色恍惚好象充耳未闻,但是我在她的眼角看到了一丝泪光。
雪无声无息地下,似乎永远也不会停歇。
“你看,多美。这里的雪花,没有人能够带走。到了明天,她们都融化了,再也不是现在的模样。”她轻轻地说。
我在记忆里搜索,依稀回想起秋叶曾经对我说过相同的话语,但是,我不明白意思。
苏静美转过身来,将那把被我扔了的刀拣起来,又小心地放回到架子上。“你坐下。”她指着窗前的椅子。
坐就坐。反正也没地方好去——当然,有傲骨的话,这时候我应当摔门而走,但是这个雪夜,这个山里,我可不想再冻死一回。生命比面子重要,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苏静美呢?这个问题,她怎么看?
“首先你知道,我是一个政府官员。”苏静美给我沏上一杯茶,然后也在窗前的休闲椅上坐下来,她把屋里的灯光调得暗了一点,开始细说从头。“去年长川搞网络综合治理,作为分管文教口的领导,我负责这项工作的牵头。我希望了解网游为什么能让那么多人沉迷——尤其是学生。所以,我注册了一个游戏号,就是秋叶。然后,我遇见了你。”苏静美微笑,有点自嘲的味道。
“我终于发现进入游戏,用了心,确实会让人不能自拔——至少,我沉迷进去了,因为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可以自由呼吸尽情笑骂,没有人阻止你反对你,只要愿意,可以做任何能做到的事情——”
“不对吧?”我有点诧异,不太相信。“你是市长,那么年轻,而且那么——美。”我说,“你的生活不是充满阳光吗?被人仰视,受人尊重,还有什么需要去网上寻找的?”
“自由。”苏静美很肯定地说,“还有情感。”
“我不想每天都生活在面具里,冷冰冰的。我想大笑,我想哭泣,我想骂人。”
我冷笑,“是不是你每天都在装酷啊?”
“是的。”她认真地看着我,“我是一个副市长,不能让人说我不稳重,轻浮。”她的眼睛又开始荡漾笑意,“你知道吗?那天看到你是我最开心的事情,好久没有那样笑过了。”
我有点恼怒。“你这人是不是素质低了点?你就那么喜欢看别人出洋相的吗?”
“不是。”苏静美神态很自然地说,“我很感动。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我倒。
倒不是怕了她的这句话,主要是从来不知道女生也可以这么直白。
“是的,就是这样。”苏静美不象在开玩笑,她看着我的眼睛,声音很严肃。“而且这种感觉,之前就有了,所以我想自己不能再继续下去。
“你为我做过那么多,心甘情愿,从来没有要求过回报。我要走了,删号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你,我想最后看一眼,看看这个跟我在一起一年半的,游戏里的爱人。
“那天我很感动。本以为你不会来,因为你连我的面都见不到。但是我看到你了,并且完全按照我的安排去做,虽然那样很丢脸——当然,我不想让你丢脸,我真不知道是那种情况——”
“不要老提这个行不?”我有点受不了,打断她的话,“我不想秋叶走,那是真的。我就是想能够留下她,哪怕有一点点机会。”
“我知道。”苏静美说,“我不能留下来,我爱上你了,只能离开——这样对你对我都好。”
“等等。”我说,“我是挺听秋叶的话,但是生活中呢?没有这样的人吗?肯定有人泡你的啊——呃,我的意思是说应该会有很多人追求你啊,你条件那么好。”
苏静美摇摇头,“你不懂,很难。”
“????????”
“处在我的位置才能知道。是的,看上去谁都会对你好,仰视你,尊重你,但是——”她的语调悲凉,声音低沉。“真情假意,谁能说得清楚?10年前大学毕业,就进入这个圈子,经历过太多。经验还有现实告诉我,利益才是唯一的,没有人值得相信。
“也许有人真心吧,但是到底如何,很难判断。”她神色黯然,似乎想起什么往事来。
明白了,是这个道理。“就象隔山打牛,这边费了老大的劲,隔着那么厚一层,传到牛身上都没感觉了,对不对?”我认真地打着比方,表示我听懂了她的话。
苏静美抬眼看了看我,对我这个不太地道的表述没表示反对。
“差不多吧,这事情挺难说的。”她站起身,走到书柜前的音响边,放了一张碟进去。
音乐弥漫空间。
还以为她要来个多有品味的曲子,一听才知道是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下决心离开的晚上,你跟我说了很多,你提到这首歌,我很喜欢。那天我哭了,真的。无论哪个女人,都会希望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爱自己,能陪自己白头到老。”苏静美淡淡地说。“我也不例外。”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8 我也能做市长?还是最年轻的?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等到老去那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言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回/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苏静美曼声吟诵那天我说给秋叶的话。
“这个梦里,我们会去远方,离开所有的俗世喧嚣,在红尘十丈外,在不知名的山坳里,盖上一座茅屋。
我们会生下一群孩子,养活他们,让他们长大,回到我们来的世界。孩子们愿意做什么都好,种田也好,做工也好,打猎也好,只要他们,都是好人。
我会在天色将晚的黄昏里,扶着走不动路的你,慢慢去到外面的树下看天空。我会指着手里拄的拐杖,告诉我们最小的孙子,这是你以前用过的菜刀,我会教他认得天决两个字。还会仔细地告诉你,跟你说起我们的种种过往,以及你的英姿飒爽。
有些事情你还记得,有些事你早已淡忘,但是没有关系,只要你高兴就好,说些什么并不重要——”
“你给了我这个梦,我却没有办法握住,我们之间的距离,真的太远了。”苏静美的声音涩涩的。“一定要离开,我别无选择。”
“但是——爱上你了,我放不下,被情感俘虏,我才明白离开的痛苦。所以后来一直关注你,甚至有想过去找你,但是理智和现实却不允许我这么做。
“谁更痛苦?至少我知道你爱秋叶,却没有人知道我——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我想到那段看上去很矫情的话: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一看到《爱在指尘跳舞》那本小说,我就知道是你写给我的。两次开庭,我都找理由去参加,林曼琴的那些证据,只有我才知道是陷害——确实,除了当事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件事,了解你的无辜。”
“旁听案子的时候,看着你在法庭上不知所措,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会站出来,帮你作证帮你洗刷冤屈。但是——”
我打断她的话,“苏市长,虚伪了吧?不就是一副市长吗?你把自己弄那么假干嘛?”我语带讥讽,话说得很尖刻。
苏静美盯着我看了老半天,才轻轻摇头说:“你错了。”
“我什么地方错了?”我理直气壮,侃侃而谈。“不就是个领导吗?不就是官场吗?因为权力,因为利益,感情良知都可以不要?人家说当领导图的是享受,图的是牛逼,你呢?图什么?把自己弄得那么累,还推说什么身不由已,有意思吗?玩不起,不玩不行吗?”
“跟游戏不一样,这个圈子,没办法删号,也不存在什么全身而退的说法。一旦暴露,会有很大麻烦。”苏静美说,“我承认在你的案子上我很冷酷,违背承诺,没有尽责。但是现实中在我这个位置,许多事情已经不再是属于我个人的问题,如果因为自己的情感,或者说自由,让很多人受伤害,不可能的。我有工作,有职责,有家人,还有那么多关照我和我必须关照的人,都有可能因此受到伤害。”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对吧?”我说,这个典故倒还记得。“那你为什么还要跟着我?你可以继续保持沉默啊——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你做你的领导,由着我自生自灭好了。”
“我没办法抑制情感,我知道这很致命。但是——”苏静美凝视着我,“在法庭上,再一次听到你说给我的那些话,我真的不能控制自己,我甚至想站出来,告诉大家我就是秋叶,就是那个你深爱的女人,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什么都放下,和你一起承担,和你一起受难,和你一起离开——”
我看着她的眼睛,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认真做个是非判断题。哪怕就在两个月以前,听到这样情深款款的表白,我肯定都是感动得眼冒金星眼泪象口水一样哗啦啦地流——但是生活教会了我成熟,我能相信她吗?
苏静美美丽的大眼睛里秋波流转,满噙泪水,看上去情真意切,不象在伪装。
我们注视着彼此,都不再说话。屋里音乐弥漫,一生有你那支歌低声吟唱,反反复复。她把手移过来,放在了我的手上。
看着眼前的绝色佳人,我意识有点恍惚——这,真的就是我的秋叶吗?
……………………
好象过了很久,我看到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
“你应该去做点事,不能再这么胡混下去。”苏静美似乎已经恢复了平静。她站起身来,用不容置辩的语气说。“案子你不要去想了。我了解过,你已经输了。”
“…………”我无语,虽然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毕竟不甘心。
“从法律上来说,你很难赢下来。何况,林曼琴的后边还有人。”
“谁?那个陈社长吗?”我喃喃地说。
“他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量。”苏静美轻蔑一笑,让我觉得心里有点发毛,这才是我眼中的那位市长大人。或者说,秋叶。“谁能把一个会场搬到法庭上去?这么明显地侵犯当事人权益―――开会前我强烈反对,但是没用,有人一意孤行——”
我很纳闷,谁可以让一位副市长的话都不起作用?再说我也实在想不出除了林曼琴,这段还得罪过什么人,而且听上去好象还是个不一般的大佬牛人。
“这件事情我来处理,不能就这么算了。”说这个话的时候,苏静美的口吻纯粹是个领导了。“今天你做得很好。既然情况基本弄清楚了,宣传文化这一块,我会打招呼做工作,他们想插手乱来没有那么容易。”
“????????”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很简单——他们是赢了官司,但是舆论会给你造势,真相和事实应该被所有人了解,大家必须清楚谁才是真正的偷窃者。作恶者。”苏静美冷冷地说。
“还有,你的条件很好,我觉得你应该去上班,对你来说,公务员,从政,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考个公吧,以后我来安排。”
“我有什么条件?还从政?逗我玩吧?”我笑了,头回听到有人跟我说这个。“考公倒不算难,有用吗?“
“你年轻,有学历有才华,能写能说,思路清晰,胆子也大——当然,这些并不重要。”苏静美淡淡地说,“最重要的一点,你有背景,有资源。”
”资源?”我有点莫名其妙,不可思议。
“是的,我——就是你的背景,还有我的政治资源。我会为你安排好未来道路的每一个细节。”苏静美认真地看着我,神情傲岸,一点不象在开玩笑。“按照我的规划走,不出十年,我就能够让你触到我这个位置,成为汉江省最年轻的副厅级。”
“…………”我无语。眼前的苏静美很有种霸气,正版秋叶式的。
………………………………
“还有什么问题吗?”似乎长谈到这里应该要结束了。苏静美恢复到她的冷漠平静。形态转化,依然是那种睥睨天下藐视所有、高高在上的女王形状。
“有一个。”我小心翼翼地问,“这个别墅地方这么偏,你住在这里不害怕吗?”
“我不是经常来。这是政府的一个市领导兼用办公点。但是安排得不好……离市区太远,处理事情并不方便。”
“那——没其他人了?”
“现在就我们俩。平时一般也没人,最多来个工人整理打扫一下。”苏静美侧头看着我,有点奇怪我提出的问题。“为什么问这个?”
“没什么。”我说,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身上的睡衣。
就是有点纳闷——谁帮我洗的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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