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每次带着学生读蒲松龄的《狼》时,我的脑海里总是不自觉地浮现出这句话。
仔细想来,那些经典传世的文学作品,大多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就像《西游记》,虽然被归类为神魔小说,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神魔”这件外衣下,隐藏的就是我们真实的生活。
《西游记》如此,《聊斋志异》也如此,《狼三则》自然也不能例外。
备课的时候,我专门查了一下蒲松龄的人生经历,我才发现,蒲松龄不仅科举不顺,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曾善待过他——
蒲松龄出生于一个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待他成年时,家里经济已经走下坡路了。更悲催的是,兄弟们闹分家,蒲松龄争不过哥嫂,只分到了“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小树丛从,蓬蒿满之”。
读到这里,我忽然就发现,《狼》里面的屠户,像极了蒲松龄自己。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实在无路可逃了,屠户才“顾野有麦场”,才“奔倚其下”,才有了后来的“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和“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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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教学这篇课文的时候,我都按照教参的建议,抓住文章结尾的议论句——“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来收束课堂,告诉学生遇到像狼一样狡猾的坏人,我们要像屠夫一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这样的说法,本就是无数专家多年探讨的结论,自然是没什么问题的。
故事开始的时候,发现两只狼“缀行甚远”,屠户还想着施以小恩小惠,以为只要喂饱了狼,狼就会乖乖离开。
可是却告诉他,像狼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有满足的时候,所以当他扔完了所有骨头,狼却依旧跟着他,想要把他一起吃掉。
走投无路之际,屠户暴起反击,才有了后来的胜利。
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不是恰好“野有麦场”,场主恰好“积薪其中”,而且“苫蔽成丘”的话,屠户又该怎么办?
想着想着,不由得哑然失笑,“无巧不成书”,小说本就是由无数的巧合构成,硬要给这种巧合找个理由,才是最大的笑话。
更何况,屠户的借力之举,本就是一种斗争策略,就算没有“苫蔽成丘”的积薪,他肯定也会找到新的借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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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学生说,读了这篇课文之后,他有点可怜这两只狼,理由很简单,对狼而言,不过是正常的觅食之举,却搭上了自己生命。
换做以前,我肯定会大发雷霆,毕竟这样的说法,多少有些离经叛道的嫌疑。
但是现在的我,早已过了轻易生气的年龄,毕竟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世间事本就是一体两面,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听了学生的话,不由得再次陷入了沉思:一直以来,我们都是站在“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把“狼”当成了恶人,但是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故事也许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
按照学生给我的灵感,我复盘了这个故事——
那天晚上,两只狼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就跑出来找吃的,也不知道他们等了多久,终于嗅到了一丝血腥味,原来是屠户卖肉回来了,它们马上就跟了上去。
一开始的时候,屠户很合作,一直给它们扔骨头。
可是,这些卖剩下的骨头上,根本没有多少肉,连塞牙缝都不够。
为了吃一顿饱饭,它们把目光聚焦到了屠户身上,为了减少战损,他们分工合作,一个“犬坐于前”迷惑屠户,另一个就转到积薪后面打洞,到时候前后夹击,肯定能打败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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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篇文章,屠户当然不是恶人,无论是“投以骨”,还是后来暴起杀狼,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保。
但是狼所做的一切,好像也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毕竟,从始至终,它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可是它们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一次觅食竟然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究其根源,还是它们太贪了——明明屠户已经把骨头扔完了,它们还死揪着不放,还想要把屠户也吃掉。
但凡他们能够聪明一点,知道适可而止,也就不会枉送性命了。
不由得想起了我们自己,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就是故事中的那两只狼——
小时候,吃药吃饱了穿暖了,我们就会满足。
可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想要更大的房子,想要更好的车子,想要更高的地位,想要更多的金钱……
我们拥有了更多的东西,却早已没有了当初的快乐。
家财万贯,一日不过三餐;广厦千间,夜眠不过六尺。仔细想来,我们这些年孜孜以求的,真的是必要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
也许,只要我们少一些欲念,我们也许就会清醒很多,不至于在逐渐滋生的欲念中慢慢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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