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平安君给大家说一说,
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
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涉案金额高达19万元...
01 一万多双假冒“匡威”板鞋?
价值近19万余元...
一间小房子里竟堆放了一万多双假冒“匡威”品牌板鞋?价值近19万余元!故事要从徐某与打工期间认识的朋友“老吕”之间的合作说起...
“老吕”找到徐某,让徐某帮其在物色鞋子的货源,“老吕”给徐某发来“匡威”硫化板鞋的照片,要徐某去找能够生产这种鞋子的厂家,价格要低越低越好。
徐某经人介绍说在福建省有一家鞋厂就是生产假冒“匡威”品牌的板鞋,于是经过多方打听找到赵某的鞋厂,拿出“老吕”发来的“匡威”给他看,问赵某是否能生产出一模一样的鞋。
经过多次沟通,老板赵某答应以每双十几元的价格将假冒“匡威”板鞋卖给徐某。
02 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自白...
“我长期从事生产鞋子工作知道正版“匡威”牌板鞋的价格,这10几元钱就能买到的“匡威”板鞋肯定是冒牌货。”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吕”反馈说鞋子销路不错,要加大订单,于是,徐某被卖假售假所获得的利润冲昏头脑,深陷售假的旋涡...
“老吕”再将这些“假匡威”高价卖给消费者...这些“假匡威”仿真度较高,一般消费者真假难辨,信以为真。
03 鼓楼区检察院
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018年8月至10月,被告人徐某向生产假冒匡威板鞋的赵某、林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购入假冒匡威板鞋并销售假冒五星款匡威板鞋3600双、假冒基本款匡威板鞋9000双给“老吕”(另案处理),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从中赚取差价,获利人民币63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96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来,鼓楼区检察院继续充分发挥统一集中审查起诉福州市五区八县知识产权案件的职能优势,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8件43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件40人,起诉16件59人,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来源 | 福州鼓楼检察
编辑 | 李九岁、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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