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预报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公告)(1)

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预报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

各位考生:为严格贯彻鉴定工作“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科学高效”的宗旨,促进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我站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本着“总结提高、提升服务”的理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预报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公告)(3)

一、备考阶段

(一)正确信息关注渠道

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关注掌握官方权威信息:

1.官方网站

使用搜索引擎搜索“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网址:http://xfhyjd.119.gov.cn/),点击带有“官网”标识的网站登录鉴定官方网站。

2.官方公众号

使用微信公众号搜索“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宁夏消防”微信公众号。

(二)注册报名

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网址:http://xfhyjd.119.gov.cn/),点击“考生注册报名”按键或“考生预约报名入口”飘窗后进行注册报名。

2.手机微信报名

手机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XF_JDZDZX),点击左下方“考试服务”—“手机报名”,进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注意事项:

(1)为优先满足我区对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人才需求,当前鉴定限定考生生源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人员或在宁从业人员【在宁从业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应为在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宁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非宁夏户籍但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宁夏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相应年限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证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2)“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的“考试服务”板块列有详细考生预约报名指南、资料完善等资料,且认真遵照执行《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3)报名实行预约报名制度,预约成功后生成待考序号。报名基本信息务必真实完整不得有缺失项,照片务必提交标准证件照,上传资料务必按照《考生报名资料模板》提供不得有遗漏且确保材料真实性,鉴定站将对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审核查验,考生报考信息如填写错误或者不符合要求,给予两次驳回修改机会(以审核人员审核驳回次数为准),如两次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直接驳回重新预约排队。

(4)新报名考生:在收到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预选短信通知后,登录本人注册账号后在“考试时间预选”模块下可自行进行考试时间预选操作。建议考生第一时间进行操作预选自己的计划日期,若没有预选或预选未成功,系统会随机安排考试场次,考生只能按照规定场次参考。

(5)补考考生:已参加过一体化系统鉴定考核,并且在一年内考核记录中存在一门科目(理论或技能)合格的考生,符合补考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系统点击补考申请,考生补考等待周期缩短为一个月(每月15日至17日为补考报名时间),具体操作方法可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官网的“考试服务”板块查看。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规程,单科成绩合格保留一年,一年内有且只有一次单科补考机会。

(6)我站保留对报考考生的各项申报条件和证明资料的抽查权力,如若发现考生虚假承诺、提供不实准考证、身份证明、从业工作证明等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以及报名条件及证明材料与报考等级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两年(五年)不得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我站诚信档案(长期记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

(三)服务咨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有效咨询:

1.现场咨询

服务咨询窗口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2.电话咨询

服务咨询热线:0951—2019925(工作时间:8:30—11:45,14:30—17:30)

3.电子邮箱咨询

服务咨询邮箱(非时效性问题):nxxfjdz@163.com

★温馨提示:

如遇热线繁忙时,请耐心多拨打几次,非时效性也可网上留言或热线语音留言,我们会及时回复。

二、应考阶段

(一)考生应充分重视、认真备考,不能局限于会识别、会操作某一单一品牌消防设施设备,应注重从消防设施设备基本组成、工作原理、操作流程以及监控操作、检测维保方法进行学习掌握,杜绝死记硬背,真正掌握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条件的,可利用不同类别、品牌和型号的消防设施设备,对操作方式进行熟悉巩固,尤其要注重对关键技能项的强化掌握,避免关键技能项失分、一票否决。

(二)考生从技能考场待考区进入每个考区后有一分钟熟悉考场设施、设备、环境的时间,应有效利用该时间对设施设备类型、位置及标识标牌等进行观察熟悉。

(三)考生考试过程中应稳定情绪、调整心态,尽量避免因过度紧张影响正常发挥,全程认真听清考评员提问和指令、抓住关键点,如未听清楚,可在考题规定时间内要求考评员复述问题和指令,但需注意复述问题和指令的时间计入答题时间。

(四)每道题目均有时间限制,考试过程中应注意把握时间,避免因思考时间过长未能在时限内全面、迅速、正确的答题和操作。

三、郑重申明

近期,我站接考生反映,有个别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假借我站或考评员名义,对考生宣称“关系密切”“定点培训、考试机构”,并以“包报名、保通过、包拿证、交钱办证”等虚假宣传方式开展招生。为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维护鉴定站声誉,我站郑重申明:

一、我站不收取资料审核、鉴定考核、证书工本等任何费用。

二、我站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与我站无隶属关系,同时严禁工作人员从事、外派、参与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的招生、辅导等任何工作,未指定任何考试复习资料。

三、我站未向任何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授权挂牌“定点培训、考试机构”等称号,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开展鉴定考核及考务工作,未委托、指定任何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作为考试报名“代办点”及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四、我站有关通知、公告、信息均通过官方权威渠道(带有“官网”标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宁夏消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除官方权威渠道以外任何网站、微信公众号、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发布的信息与我站无关。

五、考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属个人行为,也可自学报名参加鉴定,勿信社会任何类似“包报名、保通过、包拿证、交钱办证”等虚假广告,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因不及时查看官方权威渠道通知、公告、信息,听信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学校或其他个人误导,导致影响正常鉴定问题发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我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鉴定全程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考务制度、严格遵守考务纪律,确保公平公正。现向社会公布鉴定站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2019922)和邮箱(6825119@qq.com),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合理诉求不予以受理)。

未尽事宜,可于工作时间(8:30—11:45,14:30—17:30)致电我站咨询(服务咨询热线:0951—2019925),竭诚为您服务。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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