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都有一种税收,叫人头税,也叫人丁税。这个税收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只要男人成年了,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都要按人头收税。这是封建时代,臣子和平民百姓每个人都要尽的义务。
“人头税”在中国古代,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西周末年,人头税开始萌芽,到了东周战国时期,秦、魏、齐几个强大的诸侯国都全面开始征收人头税。
秦始皇统一六国,有句话说"苛税猛于虎",人头税更是重中之重。这种以人口为基数来征税的方式,一直持续到清朝康熙年间。雍正登基后,一举废除这一制度,将人头税并入土地税,施行"摊丁入亩"。至此,拥有2000余年历史的人头税,彻底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古代赋税之征主要是田赋、丁银、徭役。其发展趋势是,赋役的征收由人、地并征,逐渐向地亩倾斜,人丁之征逐渐减少,直至后来取消人口税,完全变为田赋之征。这个发展趋势看起来比较简单,但如果深究起来,里面的内容比较复杂,而且值得深入研究。
起初的人口税,不仅有丁口,还有未成年人头,比如在汉代时,人口税有口赋、算赋,口赋就是一般人口,对象包括儿童,算赋就是丁税。后来口赋取消了。最初丁税的征收对象不仅有男丁,还有女丁,妇女也有征课。
到了唐代时,就是租庸调法,以夫妻组成之户为征收对象,男女并征,女子也是被征的对象。后来慢慢地女子人口税取消,只剩下了男丁税。除此之外,以前人口税在总的赋税中所占很大的比重,唐中期以后实行两税法,变"以丁身为本"的征收为"以资产为宗",赋税内的比重由人口向以土地为主的资产倾斜。
后来呢,明代搞了一个一条鞭法,执行起来方便了一点,征收是直接找拥有土地的人。但是这样就造成了,如果有的人家里没土地,比如他给地主打工的,那他就会想办法逃避徭役,那就要想办法逃亡到其他地方或者想办法隐瞒人头。
明代的一条鞭法,是部分的摊丁入亩,可以以银代役,如果不亲自去服劳役,可以交银子代替,但是仍有丁银负担。那些有势力的人想法设法逃避丁税,实行所谓的"飞洒"、"诡寄",把本家的丁银转嫁到没有势力的人户,造成弱势的田少的穷人反而丁税更重。在帝王制的统治模式之下,田赋和丁役一向都被认为是百姓对政府应尽的义务。一般来讲,都是田赋按田亩征收,丁役按丁口征调,各有其征派标准。但是,繁重的赋税徭役却让百姓们觉得苦不堪言。
穷苦人交不起钱,有的逃亡,或者被拘押到官府,官府的丁银不能如数完征,丁税的征收没有保障,因此必须改变原来的政策。另外,人丁数经常变化,丁忧年龄段,比如年十六成丁,到六十开除,还有迁移、死亡等情。所以丁数处于变化当中,这就为征税官员上下其手提供了机会,有的贪官侵占丁银,实际征收多,但上交少,上交丁银和上报丁额都不是实数。
到了清朝康熙皇帝后期,由于皇位争夺激烈,朝局一度混乱,清朝在"康熙盛世"假象的粉饰下已经呈下滑的态势,康熙帝随有改革之心,却无力而执行,他自己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朕四次经历山东, 于民间生计无不深知。东省与他省不同, 田野小民俱系与有身家之人耕种。丰年则有身家之人所得者多, 而穷民所得之分甚少; 一遇凶年, 自身并无田地产业, 强壮者流离四方, 老弱者即死于沟壑。"次年,他又说:"为民牧者若能爱善而少取之, 则民亦渐臻丰裕。今乃苛索无艺, 将终年之力作而竭取之, 彼小民何以为生?"所以他选择了能将大清重新带回盛世的雍正皇帝接班,目的就是整饬吏治,恢复朝纲。
康熙五十年,康熙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成为推行摊丁入亩的前提条件,雍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摊丁入亩这项经济改革在全国拉开帷幕,北方以省为单位,南方以县为单位,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也有以一亩地或一斤粮食摊多少银两计算的。摊丁入亩是雍正改革中的良法美政,作为政绩工程被浓墨重彩地载入《清三通》《清会典》中。
摊丁入亩曾在明朝万历皇帝当政时执行过,《万历条鞭册》讲到:" 一邑之中, 有田者十一, 无田者十九"。土地兼并又造成大量的人口流动, 不少人丁聚而复逃," 丁额缺, 丁银失, 财政徭役以丁, 稽查为难, 定税以亩,检核为易"。他们主张, " 丈地计赋, 丁随田定", 即实行" 摊丁入亩" , 以期通过采用赋役合一的办法来消除前弊。
土地确实是完整的、稳定的, 而人口却是变动的, 因此, 按田定役或摊丁入亩的制度就比按人丁定役的里甲制度要稳妥和适用。但万历一朝却没有将此制度很好的执行。而聪慧的雍正皇帝,洞察世事,他看到了摊丁入亩的好处,开始将丁役银负担从人口方面全面转向土地方面, 以减轻贫民疾苦, 稳定社会秩序、稳定财政收入。
其实这是一个拖延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顺治帝、康熙帝都没有彻底解决。雍正帝即位时已经四十五岁,对社会底层的情况很是了解。即位的当年,就有巡抚提出"摊丁入亩"的建议。建议的主旨是,把丁银(人头税)归入田赋(土地税),两税合一征收。这样,有田就交税,没田就不用交税了,这对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来说,是一个福音。
他们不用再去逃亡躲税了。他们可以老老实实地种地,国家自然增加了税收。同时,减少了流民,使社会安定了。为了慎重,雍正帝把这个奏折交给户部讨论,户部同意。雍正帝颁旨,在他即位的第二年,在全国实行。这是在赋税制度上的一项很有创意的重大改革,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税收方面的突出改革。
是谓"摊丁入亩",一举取消了人头税。在摊丁入亩的基础上,雍正还确立了"官绅一体纳粮当差"的配套政策。清政府实行的是明朝的税收制度。税收分为人头税和土地税。人头税叫丁银,即按家庭人口数量交税,五口人就要交五口人的税。土地税叫田赋,即按家庭拥有土地的数量征税。每个农家都要交这两种税。但由于连年战乱,无地或地少的贫苦农民交不起人头税,没有办法,他们只有隐瞒人口或逃亡在外,以躲避人头税,即丁银。这就造成了大量流民,使社会不稳,并影响国家税收。
摊丁入亩的主要内容
摊丁入亩的意义
- 1、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 2、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 3、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
- 4、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
- 首先,摊丁入亩彻底取消了实行几千年的人头税。
- 其次,抓壮丁服徭役的事不复存在了。
- 第三,税收的手续大大简化了。
最重要的是百姓家的人口,从顺治朝不到2千万爆炸式增长到乾隆朝的3亿人,道光朝达到4亿。从此奠定了中国在世界上人口大国的地位。另外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人员流动起来对活跃商品经济起到大大推动作用。在位仅十三年雍正皇帝肩负着一人兴邦的重担,通过他的勤政和审时度势的改革,使大清帝国得以延续,使帝国时代最后一个辉煌康乾盛世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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