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户温泉物语”背后的故事
桥本隆则/文
俗话说看热闹不怕事情大。桥本虽一向抱着与人无争的做人准则,但看到有些人特别装,还是要出来说几句。最近桥本粉丝一直在公众号留言,要求笔者说说有关“大江户温泉物语”的事情。本来桥本是以写政治,社会以及日本风俗为主,而这样的大众化,娱乐化的内容,实在写得很少。但是事情也有例外,正好粉丝推荐一篇“某大师”说“大江户温泉物语”的文章,其中说:“上海没有温泉,只有锅炉烧得开水,认为这是冒充温泉,这是消费欺诈”云云。
笔者因为有自己采访素材的情报网,关于事情的原委已经基本明确,从日本方面的发表看,这家上海的“大江户温泉物语”与日本的“大江户温泉物语”应该不是一家,但为何这家公司不起其他名字,而是“大江户温泉物语”的名字,或许是想走的是当年“味千拉面”的道路。当年“味千拉面”去中国投资并不是直接日本公司去投资,而是走了香港的“曲线救国”,所以大陆的“味千拉面”与日本的“味千拉面”并不是一家公司。
笔者的这样判断还有一个根据,这家上海的“大江户温泉物语”公布的资料,与日本“大江户温泉物语”的公司印章等并不相同。虽然上海方面一直自称获得3年的授权,但是日本方面却坚持说没有授过权,在海外也没有设立过公司,并且上海拿出的资料又与日本现有的资料并不一样,如果资料有问题的话,在中国国内可以诉讼,却不能阻止这家公司经营,除非日本“大江户温泉物语”在中国国内进行了一系列的专利申请与准备,而不是现在的想在日本用舆论的压力获得胜利,这个过程要很长,而且花费又不菲,一般的公司如果不会在华投资,也就会打退堂鼓。
但上海的“大江户温泉物语”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现在日本方面的说辞也存在很多不能澄清的疑点,为何会有这样说不清楚的“疑点”发生,当事人都避而不谈。日本媒体人已经前往上海,体验过在上海普陀区的“大江户温泉物语”,认为这家温泉的服务态度要比一般的中国服务设施要好,当出了问题也能承认,很快对应帮助解决。
上海“大江户温泉物语”内浴槽有3个,中型2个,小型一个,还有蒸汽浴室以及露天浴场。水的温度在39度与40度之间,对于笔者来说这样的温度有些低。但是整个的温泉构成基本是与日本一般的温泉构成一致。而且洗头发与洗身体的地方,也完全与日本钱汤的设施一样,这样的设计日本人,中国人都可以接受。而且在场内还有食堂,游戏场所,漫画场所,休息室,放映室等等,让人有一种舒适休闲的感觉。
同时在场内有卖人气的熊本熊的玩具,这个是招致日本媒体诟病的地方。据笔者知道熊本熊在海外销售的授权很严格,这个销售点成为这次日本媒体炮轰上海“大江户温泉物语”最有力的证据之一,他们凭这个就认为上海“大江户温泉物语”就是盗窃商标,销售非法玩具的地方。但是很少人知道,在这里销售熊本熊事先已经获得熊本县的认可,只不过在温泉场内的装饰(有熊本熊图案)有些问题,所以熊本县方面抗议的不是销售熊本熊,而是上海“大江户温泉物语”的内部装饰,这样的复杂问题谁知道呢?
笔者一直在确认,到底这个上海“大江户温泉物语”有没有派人前往东京的“大江户温泉物语”学习研修过?这个问题上海方面说的很坚决,而日本方面却避而不谈。不说笔者认为应该是默认,不公开承认是不是还有其他隐情呢?
笔者在想,这样的跨国之间的商标诉讼,真正受害的是谁?上海公司打出的旗号是日本“大江户温泉物语”,而且所有的服务,软件硬件都是完全学习日本的“大江户温泉物语”,据说上海还派出一批人(12人)去日本研修学习,而且中国消费者真的体验到了这样的服务,如果日本“大江户温泉物语”不承认与自己有关,上海方完全可以起其他的名字,如:“金温泉”,“大上海温泉物语”,何必要一棵树吊死呢?
最后,再说一点,文章开头的那位“大师”猛批国人剽窃,认为他们又在偷窃,还拿出许多其他的例子,真的是剽窃了吗?情况都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就这样武断下结论,这样的“大师”,这样的“媒体”,真的要引起注意了。
原名:调查日中两国“大江户温泉物语”争执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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