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人们所追求的很多并非是最好的,却是自己没有的,所以才会身在福中不知福,如《围城》所说的那样,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泰阿泰德篇> 探究知识是什么(五十一)》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以下内容:
验证它是真胎还是风卵(三十三)
坤鹏论又反复对照阅读了三个译本,感觉“占有”使用王晓朝翻译——“拥有”也挺贴切,所以大家在阅读过程中,看到“占有”时,可以也脑补一下“拥有”,这样会对理解有所帮助。
在明确了“持有”和“占有”的具体含义以及区别后,苏格拉底便以此为基础开始讨论认识知识这个核心问题。
他继续用他擅长的比喻进行阐述。
话说,一个人猎取、捕捉到了一些鸟儿,然后将它们养在家中的一个鸟笼里。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一方面可以说,此人始终“持有”这些鸟儿,因为他“占有”它们。
另一方面也可以讲,他一只也不“持有”,而只是拥有驾驭鸟的权力。
因为鸟儿被他关在鸟笼里,相当于成了置于他掌握范围内的俘虏,这样,他可以随心随时地想怎么样它们就怎么样它们,比如:从鸟笼里捕捉出来持有在手掌上,或者将其再放回到鸟笼里。
根据上面的例子,苏格拉底比喻称,各项知识就相当于是鸟儿,各种各样,有成群结队,有三五成伴,还有独自飞翔、随处穿梭;同时,每个灵魂中都有某种装满各种鸟儿的鸟笼。
人们刚出生时,鸟笼是空的,随后只要捕捉得到某项知识,就将其养在鸟笼里,占有它,置于自己的掌握范围之内,这就是学习并知晓了这项知识所涉及的事物,此为“认识”。
接着,苏格拉底对于已经放入灵魂鸟笼的鸟儿,又提出以下问题:
第一,随意捕捉住鸟笼里的一只鸟儿,不管是持有它于手中,还是重新放回鸟笼,又该用什么名称来表达呢?
第二,同时,这时候与最初占有它们的时候相同还是不同呢?
为了让泰阿泰德更能明白他的意思,苏格拉底以算术这门技艺为例进行讲解。
算术,就是对每个关于奇数和偶数的知识的捕捉。
凭借这门技艺,人们掌握了关于各个数的知识,并且,有人还凭借它将这些知识传递给其他人。
传递这些知识,就是“教”;
接受这些知识,就是“学”;
获得这些知识并在鸟笼中占有它们,就是“认识”。
一个完全精通算术的人,应该是认识一切数,一切数的知识都在他灵魂的鸟笼里。
而且,他肯定也计算过心中的那些数本身,以及那些具有数的外在事物。
计算,从本质上讲,是纯在思想中进行的活动,就是思考。
计算,最终的结果都是要求得某个数,它必然囊括于一切数之内。
这时候,就会生出一对矛盾来——尽知一切数,还要去求解数。
也就是说,认识一切数的人,居然还要去求解某某数是多少。
而这不就是在思考他所认识的东西,就好像他不认识它似的。
正所谓“既知而求知其所知犹所不知”。
二、验证它是真胎还是风卵(三十四)
苏格拉底说:“我再以占有和捕捉鸽子为喻进行类比,我们可以说捕捉有两种:一种是在你占有之前为了要占有;另一种是在你占有之后,为了捉在手中和持有先前已经占有的。”
再看看严群的译文:“捉有两种:一是未有、捉而有之;一是既有、捉其所有而操之在手。”
王晓朝的翻译是:“……使我们能够解释捕捉以两种形式出现:第一,为了拥有鸽子而在拥有它们之前发生;第二,为了把已经拥有一段时候的鸽子捉在手中而去捕捉,这在拥有它们之后发生。”
“同样,按照这个方式,即使某人早就曾经学习到关于某些东西的那些知识,并且已经认识这些东西,他仍然有可能通过再次捕捉住,并且持有关于各个东西的知识而再次领会到它们。”
“这些知识是他早就已经占有的,只是在思想中并不处于随时可得的状态。”
严群则这样翻译:“以往学而晓事所得之事物的各项知识,虽日久不在心头,亦可一一索之胸中而操之目前,以温寻旧事旧物,使其如指诸掌。”
王晓朝则如此翻译道:“按同样的方式,如果你长时间拥有关于事物的一些知识,这些知识是你已经学到的和知道的,那么,通过发现关于某些具体事物的知识的过程,想要再次知道相同的事情是可能的。这些知识你拥有了一段时间,但它们在你心中并非随时可得。”
比较之下,严群的翻译真是太精妙了,或者说,我们的古汉语既美又极其精炼。
坤鹏论不得不感叹,我们很多时候就那么轻易地放弃掉了几千年传承的东西,太败家了!
“这是我刚才所要问的问题:当一个算术家从事计算或者一位懂文法的人进行阅读的时候,我们应该用什么言语来描述他们?”
“难道我们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位认识某个东西的人再次从自己那里学习他认识的东西吗?”
“这么说很荒谬,苏格拉底。”泰阿泰德答。
“那么,我们是不是要说,在我们已经假定他认识所有数或所有文字的时候,他又在计算或辨识他并不认识的东西?”
泰阿泰德表示:“这同样是没道理的。”
“然则,我们这么来说你觉得如何:尽管有人乐于摆弄‘认识’和‘学习’这些语词,但是我们不在意这些字眼。”
“既然我们已经做出区分,占有知识是一回事,持有知识是另一回事,那么,我们就可以断言‘某人不占有他已经占有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因而永远不会推导出‘某人不认识他认识的东西’。”
“只是,我们要说,关于对这个东西的认识可能会持有假信念。”
“因为有可能他持有的不是关于这个东西的知识,而是另一个东西的知识。”
“也就是说,当他捕捉某个知识的时候,由于这些知识在飞,导致他弄错了,没捕捉住那个知识而捕捉住了另一个;当他把‘十一’认作是‘十二’的时候,情况就是这样。”
“他抓住了自己心里关于‘十一’的知识,而没抓住关于‘十二’的知识,就好像他抓住了一只斑鸠,没抓住鸽子。”
坤鹏论认为,严群对于这段文字的翻译颇为精彩:“然则,你想我们是否可说:字眼无关紧要,尽管有人在‘知’与‘学’字面上取巧,然而我们既把‘有知识’与‘操知识’分为二事,便肯定,所有不能无有,而所知绝不至于不知,只是关于所知可能拈出虚假的论断?可能此物的知识不操于心头,而以他项知识代之,因各项知识错综于胸中,如各种鸟踉跄在笼里,捉宠里某鸟有时误得他鸟,索胸中某项知识有时误得他项。据此,以十一为十二,是探索胸中数的知识、而误以十一为十二,正如捉鸽而得鸠。”
“当他抓住了他试图捕捉住的知识,他就不会犯错,而认信了是的东西,以这个方式,既存在真信念也存在假信念,那么,先前妨碍我们的东西现在清除了,对吗?你可能会同意这点,不然你会怎么办?”
“探索而得其所欲得者,便无错误,便是对真事物作论断。可见真实与虚假的论断并皆存在,我们以前的难题岂不迎刃而解?你同意吧,或者未必?”严群如此译道。
泰阿泰德说:“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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