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小孩子不喜欢上学念书,更不喜欢背课文。背课文让他们头疼,有时甚至手疼,因为背不下来某个段落,家长可能会拿尺子打手板心。所以,通常来说,小孩们对课本谈不上喜爱,除非家长和老师要求,他们是不会主动翻看它的。
但有这样一本教科书,孩子们不仅愿意主动阅读,读的时候还津津有味,达到爱不释手的地步。它就是瑞典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如果我事先没告诉你它是一本教科书,光看名字,你会猜它是什么书呢?我想,答案应该是童话吧。其实你没猜错,《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确实是童话,还是目前为止,全世界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
传奇背后的故事
1902年,瑞典最大的出版社博涅什社和瑞典国家教师联盟商量,准备出版一本瑞典的国民教材,内容包括该国地理环境、城市风貌和民风民俗,受众人群定为儿童和青少年,因此,这本书不能像常规课本那样死板生硬,而应该趣味十足。
谁来写呢?他们筛选了国内大量优秀作家后,把目光锁定在44岁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身上。
拉格洛芙出身贵族,父亲酷爱文学,空闲时,全家会围坐在一起,朗读诗歌和小说。她天生左脚残疾,后来治好了,但走路还是有点跛脚。因为家庭熏陶和身体限制,从七岁起,阅读就填满了拉格洛芙的生活,文学成为她的精神养料。
拉格洛芙在31岁开始写小说,成名虽晚,但驾驭文字的能力却很成熟,文风平实优美。她的作品有个特点,常常融入民间故事和当地传说,使得故事奇趣横生。因此,拉格洛芙的作品老少皆宜,深受读者喜爱。在专职写作前,拉格洛芙是名中学教师,执教长达10年,对教育事业,她自有一番心得体会。
既熟悉教材,对教育事业满心热忱,又是家喻户晓的畅销小说家,没人比拉格洛芙更适合写这本书。
怀着对文学的虔诚和对教育工作的严谨,接受委托后,拉格洛芙用4年时间游历全国,为小说收集整理素材。旅途中,瑞典旖旎的风光放飞了她的思绪。想到她曾渴望挣脱病残身体的束缚,像鸟儿般在天地间舒展身心,灵感翩然而至,她决定让主角“飞上”蓝天。
漫游结束后,拉格洛芙立即动笔,写了一个顽童尼尔斯被小精灵施法变成小人后,意外骑着家鹅莫顿飞上天空,跟随一群大雁旅行的故事。这便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既有魔法元素,又是冒险故事,还穿插了多个民间传说,这种小说最吸引青少年。果然,1907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正式出版,大受欢迎,上至国王,下至平民百姓,都爱读它,它甚至被瑞典人称为“20世纪安徒生童话”。而塞尔玛.拉格洛芙也因此在1909拿到诺贝尔文学奖。
1914年,拉格洛芙声望渐盛,成为瑞典学院院士和瑞典皇家科学院的第一位女院士。此后,她搬回儿时的庄园,笔耕不辍。二战爆发,她又把诺贝尔奖章送给芬兰政府,支援苏芬战争。晚年,她投入到反法西斯活动中,成功救助了德国犹太女诗人萨克斯和其母亲。拉格洛芙一辈子未婚,“嫁”给了文学,那些小说便是她心爱的孩子,她很幸福,她的“孩子们”也给无数喜爱文学的朋友带去了幸福。
因为拉格洛芙对文坛的贡献和国际影响力,瑞典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决定用她的童话主角尼尔斯的名字命名。1978年,瑞典《晚报》派出两名记者,乘坐一架单引擎飞机,沿着小说中尼尔斯骑着白鹅旅行的路线飞行,以此纪念《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诞生七十周年。并且,自1991年开始,她和她的代表作便一同被印在了政府发行的20克朗钞票上。这在全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塞尔玛·拉格洛夫使《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成为流传百年的传奇经典,然而她的一生,其实远比这部作品更加精彩和传奇……
熊孩子如何改邪归正?《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人公尼尔斯是个男孩,十四岁左右,他顽劣、懒惰、不仅对人凶恶,还虐待动物,这些特点组合起来放在现代,妥妥是不讨喜的“熊孩子”。
“熊孩子”之所以成为“熊孩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长疏于管教,未及时约束孩子行为,孩子逐渐变得只以自我为中心,进而自私、傲慢、肆无忌惮。
关于尼尔斯的父母,作者写道,“他们是穷苦的佃农人家,全部土地比一个菜园子大不到哪里去……他们只养了一头猪和两三只鸡,别的啥也养不起。尽管他们极其勤劳能干,家境略有好转,也只是养起了奶牛和鹅群。”
经济状况很差,成天忙于生计,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日夜操劳,尼尔斯的爸妈哪有时间管教他呢?
而且,他们也不会教育孩子。他们头疼儿子种种缺点,但从未采取实际措施。尼尔斯的爸爸只是埋怨两句,而妈妈则寄希望于耶稣。周日去教堂做礼拜,妈妈让尼尔斯在家念福音书,并祈祷道:“求求上帝赶走他身上的那股邪恶,使他的良心变得好起来。” 他们意识不到,尼尔斯需要的不是上帝的帮助,而是父母正确的教导。
此外,生理变化又让”熊孩子尼尔斯愈加无法无天。前面提到,尼尔斯十四岁左右,正处于青春期。据统计,十四岁刚好是青少年叛逆行为的高发年龄,因为青春期的孩子往往会同时进入叛逆期。而叛逆期的青少年自我意识萌芽,独立意识苏醒,思想却不够成熟,爱通过反叛找寻存在感。所以,此时的尼尔斯狂妄自大,甚至连小精灵都敢捉弄。
尼尔斯惹恼小精灵后,被后者施了魔法,变成拇指大的小人,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不久,他家的雄鹅莫顿也因为魔法飞了起来,跟随北迁的大雁走了,情急下,尼尔斯跳上鹅背,被带上万里高空,生活对尼尔斯的考验正式开始。
莫顿长途飞行,累倒在湖边,此时莫顿是尼尔斯仅有的依靠,为了怕它死去,尼尔斯赶紧帮它喝水。作为回报,莫顿抓了条小鲈鱼给尼尔斯。以前,尼尔斯有父母保他衣食无忧。现在没人提供食物和住宿,为了不饿死,他只能吃掉生鱼。生活给他上了一课:生存并没有想象中简单。
尼尔斯本想立即回到父母身边,但莫顿一心想同大雁飞到最北边的拉普兰,还邀请他一起,承诺秋天送他回家。尼尔斯同意了。和每个青春期的孩子一样,尼尔斯也想要冒险,好奇未知的一切,向往广阔的世界。这没什么不好,因为好奇而探索,因为探索,人才会对生活,对自己有更多了解,最终获得心智的成长。
成长意味着变化,一边是身体的日益成熟,一边是心灵的逐渐强大。前者每个人都会经历,后者却需要转变陈旧的认知,经受生活的磨炼才行。
尼尔斯变形后,得以用新视角观察世界,旧认知被颠覆。当他骑着莫顿从空中俯瞰,从前平平无奇的耕地和牧场,变成五彩的方格子布,从前他只能在小村庄游荡,现在他见识到广袤的森林、奔腾的河流、繁华的海港城市。从前他欺负小动物,现在却同它们和平相处。一切变得熟悉又陌生,陌生又新奇,尼尔斯重建认知,并对世界产生了敬畏之情。
有了敬畏,尼尔斯变得谦卑,开始对所有生命一视同仁。起先,他只是帮莫顿喝水,帮大雁从狐狸口中逃生,但渐渐的,他做起更多善事,比如给保卫家园的黑老鼠出主意,解救小松鼠,求渡鸦为大学生找寻丢失的手稿……当然,他也多次遭遇危险,命悬一线,幸好最后都死里逃生。
八个月后,尼尔斯脱胎换骨,从曾经目空一切,骄纵任性的“熊”孩子,变成了善良勇敢、感恩图报的好孩子,他也因此通过小精灵的考验,恢复原形。可见,“熊”孩子并非生来如此,也并非无法改变。
离家后,尼尔斯虽然没了父母的庇护,但一路上,家鹅莫顿照顾他,大雁阿卡也保护他,很多小动物都喜欢他,它们并非尼尔斯的同类,但长久相处下来,尼尔斯仍然从它们身上学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也跟它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尼尔斯帮莫顿喝水,莫顿便给他找吃的,让他睡在自己温暖的羽毛下,这让尼尔斯学会什么是感恩。在他不幸掉队和被抓走时,莫顿和雁群不离不弃,四处找他,这让他明白什么是友谊和忠诚。好几次危险来临,领头雁阿卡每每挺身而出,这让他知道何谓勇敢。动物们真诚的夸赞他,和他像朋友般相处,这给了尼尔斯自信和温暖。当然,大自然的残酷也使尼尔斯身心得到历练。所以,只要营造温暖宽容的环境,加上合理的教导,适当的锻炼,孩子们就能成长,就能蜕变。
配角莫顿的故事故事中,尼尔斯的拉普兰一行尽管险象环生,但屡次化险为夷,他历尽奇幻之事,看遍壮美风景,主角光环很耀眼。而配角莫顿的经历则要平淡许多,但若将眼光专注在它身上,就会发现,它的故事,更耐人寻味。
莫顿是家鹅中的一只。大多数家鹅都是待宰的畜生,命运一眼就望得到头,不过按部就班长大,被卖到集市上或者被主人杀了吃掉。它们的生活和它们的个性一样单调、雷同、泛不起波澜。
某天,一群北迁的大雁从家鹅头顶上空飞过,呼唤它们一起飞向高山。毫无意外,家鹅们拒绝了,它们舍不得眼前的安逸生活。后来,有些鹅蠢蠢欲动,但一听到老鹅说在空中会挨饿受冻便放弃了。是呀,大多数人都喜欢待在舒适区,动物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过,事有例外,多数鹅安于一隅,莫顿偏不,它很年轻,体力充沛,思想灵活,渴望在晴空丽日中翱翔。它是只不甘平庸的鹅。所以,当其他鹅羡慕的看着大雁们飞远,只有它听从内心召唤,勇敢跟了上去。
很幸运,凭借精灵的魔法,它得以像大雁那般飞上天。但这份幸运本就属于它,因为在大雁召唤下,只有它克服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阻力,在狼狈的跌落地面后还继续展翅,决心飞上万里碧空。
莫顿能飞了,它想和大雁们一起飞到拉普兰,但它毕竟是家鹅,千年人类的驯化使翅膀严重退化,体重又重,刚一长时间飞行便力不从心,落在队伍后面。大雁阿卡作为领头雁,并没有等它,反而说跟不上队伍那就回家。为了不被大雁看不起,为了证明哪怕是家鹅也能做出一番事业,莫顿尽管疲惫又恼火,还是拼尽全力的飞着……
莫顿知道大雁看不起家鹅,但面对大雁时,它不自卑,不扭捏。当领头雁阿卡询问他的来历时,它如实相告。阿卡颇为犀利点明它出身并不高贵,好奇它竟有勇气和大雁并肩飞行,莫顿则大方表示家鹅也是有出息的。阿卡又问它,除了飞行外,可有其他技能令它们刮目相看?莫顿则坦言自己在其他方面并不高明。莫顿很勇敢,也很诚实,这两样宝贵的品质打动了阿卡,允许它再跟它们待一段时间。
后来,莫顿从没拖雁群后腿,还为队伍出过主意,它护尼尔斯周全,又帮助小灰雁邓芬,友谊爱情双丰收。莫顿的勇气,自信,独立,忠诚为它赢得了大雁们的尊敬。从前,它以为世界不过家附近的几里地,认识的朋友不过家养的其他牲畜,而拉普兰一行,彻底打开了它的眼界,也圆了它的梦想。
莫顿的故事初读普通,实则处处藏着道理,只看你怎么解读。有人从中读出,有梦想的人比比皆是,实现梦想的人却屈指可数,因为追梦的路上可能荆棘遍布,上路的人少,半途而废的人多,还有少数止步于黎明前。有人看出,安于现状似乎是避免风险的良策,但会磨掉人的意志,对刺激迟钝,一旦危机爆发,习惯优哉游哉的人们便如同温水里煮的青蛙,在劫难逃。还有人读出,笼中的鸟儿即使不被风吹雨淋,栅栏里的鹅即使不必挨饿受冻,但它们依然不快乐,只因没有自由。
最后,为何作者选鹅做第二主角呢?提到鹅,就想到骆宾王那首著名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诗里的鹅脖颈修长,体态优美,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但实际上,鹅是人类饲养的最为凶猛的家禽,尤其公鹅,攻击性极强。古人很早就吃过鹅的亏,在造鹅字时,造了四个异体字,分别是“左我右鸟”、“右我左鸟”、“上我下鸟”以及“下我上鸟”。意思就是无论人往哪个方向跑,后面都有只鹅在追。
关于鹅好斗的个性,有解释说,因为它视力有问题,看东西很小,所以天不怕地不怕,谁都敢咬。鹅的嘴里上下两排是锯齿状的齿状喙,舌头两侧还有锯齿,它咬人不撒口,转着嘴拧着咬,不难想象,被这么个难缠的家伙追赶有多恐怖,被咬到有多疼。
同样是人类饲养的家禽,和鹅外形相似的鸭子就温驯的多。为何作者不让鸭子做配角呢?因为鸭子安分守己,不像会冒险的样子。鹅就不同,从前面我们知道,鹅胆大,战斗力强,从逻辑上它更符合一位敢于冒险的勇士形象。可见,作者在塑造角色时做了仔细的推敲,使整个故事符合情理,用心程度可见一斑。
四当我们的眼睛扫过一行行文字,心也随着尼尔斯骑上鹅背而起飞。
透过尼尔斯的眼睛,我们近距离观察大雁,见识它们火焰般燃烧的眼睛。我们俯瞰高山、河流、葱茏的森林、险峻的峡谷,还穿越繁华的城镇、人迹罕至的雪山,又走进历史悠久的古堡、富丽的庄园……
我们见识了大自然美丽的外表下,是残酷的生存斗争。我们在欣赏美德的同时,又从中窥见生而为人的痛苦。而故事结尾,我们飞过千山万水,抵达的不是拉普兰,也不是尼尔斯的家,是心的平静。又或者,我们仍意犹未尽,思绪随风,飞到神秘美丽的更远处去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从篇幅上看,是长篇童话,但人们通常两三天甚至更短时间就能读完整个故事,因为好故事会让人沉醉其中,忘记时间的流逝,一个劲读下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没有提及,它们每一个都是散落在书页中的钻石,等着你小心的拾起。也许,在看完它的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的脑中浮现出一个小人骑着鹅御风飞翔的画面,那是你曾做过的周游世界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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