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协理员报考步骤(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1)

乡村振兴协理员报考步骤(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2)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为切实推进我区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做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考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用计划

2022年我区计划招用5006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在44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含4个参照县)部分行政村工作。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 招用岗位及职责

岗位名称: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岗位职责: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村“两委” 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助手,履行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职责。

三、 招用对象及条件

( 一)招用对象:广西区内国家统一招考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届、2021届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区外广西籍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类、林业类、环境保护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水利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法律类等农村急需的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具体专业目录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4.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 、招用考试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治区制定招用工作方案,统一招用条件、时间和考试命题;设区市按照方案组织笔试;44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含4个参照县)负责面试、体检、公示等工作,确定招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10月13日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招用考试公告,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于10 月12日前填报《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笔试资格审核信息表》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自治区、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局〕

(二)网上报名(10月18日9:00— 10月24日17:00)。

岗位设置以各有关县(市、区)为单位,所有报考人员统一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三)资格审核(10月18日9:00— 10月25日12:00)。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考生报名时,各有关县(市、区)资格审核小组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10月25日12: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及改报其他岗位。〔牵头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四)笔试工作(10月26日— 11月11日)。

1. 设置和编排考场(10月26日)。考场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使用报名系统编排考场,打印相应考务表格。〔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 填报笔试试卷预订单(10月27日)。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情况,填写《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笔试试卷预订单》反馈至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 打印准考证(11月3日8:00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4. 命制试题(11月5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负责〕

5. 组织笔试(11月6日9:00—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分值100分。〔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 阅卷(11月9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负责〕

7. 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11月10日9: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面试工作(11月11日 — 11月19日)。

1. 填报面试试卷预订单(11月11日)。各有关县(市、区) 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情况,填写《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面试试卷预订单》,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报送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11月15日前)。按照岗位计划数1:1.5的 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入围人员,并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网站公布。〔牵头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3. 领取面试试卷(11月17日— 11月18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领取面试试卷,各有关县(市、 区)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试卷。〔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 复审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11月18日前)。各有关县(市、区)公布面试资格复审的形式和要求并组织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核验《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牵头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5.组织面试(11月19日8:30开始)。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另行制定。〔牵头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六)组织体检(11月20日— 11月21日)。按照招用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牵头单位: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七)公示(11月23日— 11月27日)。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材料,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期间,收集拟招用人员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 推荐意见表。根据推荐意见和公示结果,确定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招用人员名单。〔牵头单位:各有关县(市、区) 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八)岗位分配及递补调剂。各有关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员专业特长,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岗位分配。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不足的,在设区市范围内调剂。〔牵头单位:各有关县(市、 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报送招用情况(12月15日前)。各设区市汇总所辖有关县(市、区)招用人员名单、岗位分配等情况报送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招用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对招用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设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招用考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加强对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招用考试工作任务。

(二)考试经费保障。工作经费分级负担,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费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重点确保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三)增强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密意识。 一是要根据自治区、各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和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认真细致做好考点设置、场所消杀、“两码一结果”查验和现场测温等具体工作,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确保应考尽考。二是要牢固树立考试工作的安全意识,参照《广西人事考试工作操作规程》(桂人社发〔2012〕2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试卷的接收、运送、保管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招用考试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四)加大监督力度。招用考试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招用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肃招用考试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组织单位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提前研判,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形势分析,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招用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要分类施策、妥善处置,对可能引发疫情、舆情等情况的要早发现、早处置,杜绝各类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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