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一女孩,她跟一位男孩已经到了谈婚论嫁,双方准备婚房婚事的阶段了。经过协商,女孩家与男孩家有了一个口头约定:男方负责买房,女方家出20万装修费,然后房产证上写上女孩的姓名,以后夫妻俩共同拥有这套房子。那按理应该就这么办了,可是结果怎么样了?男方家买好房子以后,女孩妈把装修费如数给了男方家,男方家瞒着女孩,房产证上写上了男孩父母的姓名而没有女孩的姓名。这事咋看?假如你站在女孩家一方,你可能认为,这男孩家没有契约精神,说好了的事,咋就变卦了?不应该就这么欺骗女孩。现在女孩觉得自己被骗了,这婚还咋结呢?假如你站在男孩家一方,你或许认为,男孩家是怕以后万一小俩口闹离婚,这房子的一半岂不是要给她了?那男方家还不亏死了?有人说,女孩还是把装修费要回来算了,要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跟男孩结婚,你自己还有地位吗?连尊严都没有了,是不是太傻了?有人说,男孩家这样一搞,虽然把房产证牢牢地捏在了自己手上,可是把信誉给丢了,儿媳妇恐怕也要重新选择了。怪不得现在的人说结婚难,确实难,难在背后的利益。这件事或许只有两种结局,一种是女孩要回钱,从此拜拜了。另一种是补上女孩的名字,看女孩是不是会同意结婚。因为这件事现在还僵着。亲爱的读者,你咋看这事?图片来自今日头条,图与文一概无关。

给即将结婚女孩们一些忠告(一个已经准备结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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