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是谈论陈冠希逃避不了的问题。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 陈冠希助理将电脑交给涉案电脑公司职员谢立翘维修。事前,陈冠希曾向老板强调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储存在手提电脑内,维修必会亲自或委派助手监督。
谢立翘将陈冠希电脑内的资料备份,发现名为“life style”及“gill”(阿娇英文名)的文件夹,打开看竟然是明星艳照,随后他与同事史可隽(被告)一起欣赏。数天后,谢立翘删除了电脑里的艳照,史可隽却悄悄拷下了艳照,上传到公司连接互联网的服务器。”
——艳照门案件法庭审理中的控方证词
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两个结论,这至关重要。
一,所有艳照,都是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所拍摄,2008年仅是曝光年份。
那么为什么到陈冠希这里,会不一样呢?因为这是在中国?那么你们有没有人试着去了解他的成长文化呢?
这更让人失望了,没有。
“我觉得八年过去了,这个社会变了好多。八年前好像大家对这件事轩然大波,记忆犹新。我是看了照片的,我实在我抱歉,我克服不了自己的好奇心。然后,我没有传播,我更没有去上网指责,因为我还有基本的理性在。我没有传播是因为我知道那是违法的。我之所以觉得我们欠相关当事人一个道歉的原因,是一个感性的出发点,就是因为我觉得他没做错。他也是一个受害者。这八年来,说白了,他为了他自己的过失,付出了很沉重的代价。这种沉重的代价,某种意义上,是社会给他的超出了他应该承受的惩罚,给予了更多的惩罚。我没有办法代表公众说我们欠不欠陈老师一个道歉。我只是说,我很喜欢陈老师。我喜欢《头文字D》。我喜欢《无间道》里面他当一个小警察,最后抬起脸来那一笑。我觉得要是没有这件事儿的话,或者说他没这么点儿背和倒霉的话,他很可能是一个,你能想象到的,那么大个的一个巨星。但是,我们整个社会…哦,不仅仅是社会,因为社会是一个很虚的概念,我们每一个人通过讨论,去形成了一种力量。但这种力量影响到了,真正能决定他是不是出现的、相关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加在他身上八年。我不能说他不是应得的,我只是觉得……我纯从个人感性角度来说,我会觉得有点儿…有点儿可惜。我觉得从这个角度来说,你要非说这不叫道歉我也没办法,但是我愿意把他理解成一个道歉。”
陈冠希曾经在机场和一个路人大叔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误机,无法参加演出。原因是路人大叔插队(据说还不是插他的队)。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现实中面对插队者,大多数普通人的反应,和少部分正义者的反应。
我相信,不管哪一种人的反应都不会是把对方的身份证给扔了。
他事后说
《无间道》里这个嫉妒和不甘心的眼神,简直让人触目惊心啊。“我想跟他换”,我看得发抖。就三秒钟,却可以算得上这部影史留名的港片的经典表演。
可能也是现在各种面瘫小鲜肉拉低了我的标准。但是就是放在这部曾志伟梁朝伟黄秋生等戏霸云集的片子里,他也绝对是平均水平以上。
他也热爱表演。我觉得热爱本身就是一部分天赋了。
真的,你跟我批评他艳照门和骂人事件我都可以跟你讲道理,但是要是说他演技不好!我只能“啊呸!”
他在纹身的时候,开玩笑一样讲起来一件事儿。
《铁拳1》这部电影是他哥们儿拍的,他不需要试镜就可以得到一个角色。电影不在中国上映,可是要在中国拍摄。他们在申请拍摄许可证的时候,所有人只关心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会请陈冠希?”
然后这个导演就告诉陈冠希,可能没办法演电影了。陈冠希很奇怪地问原因。
朋友们,他没有杀人啊。
是不是够了,是不是过了。
说完那些他趴在椅子上叹了口气。
这个叹息让我莫名其妙就想起来了《围城》的结局——“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他的才华,我觉得都体现在音乐方面了。有些时候,我热爱他的音乐甚于热爱他本人。我一直就知道他长得帅,努力,有天赋,可是直到我听了他的音乐我才喜欢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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