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烦心事
见义勇为受了伤
却不知该找谁来赔偿
网购商品收到后
却发现遭遇虚假宣传
......
要想从容应对这些难题
就一定要用好法律武器
从今天起
我们将带大家
“挑战100天学习民法典”
通过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
掌握实用的法律知识
案例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新婚夫妇。结婚后不久,小红怀孕了,然而孩子还未出生,小明就意外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孩子在小明去世后出生。小明去世时还是胎儿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以案说法
有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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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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