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付蕊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毒品的法律知识

毒品预防教育课堂(法治小课堂第13期)(1)

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毒品的,毒品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毒品的范围,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俗说的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预防教育课堂(法治小课堂第13期)(2)

在戒毒圈流行着这样一句名言“一年吸毒,十年戒毒,一生想毒。”从上述《刑法》关于毒品范围的规定中,我们也可以延伸出毒品的这一危害后果:使人形成瘾癖。再展开来说,就是对吸食者自身而言,毒品既侵蚀了吸食者的身体,又摧毁了他们的精神,消磨了他们的意志,使其身心饱受折磨。对于家庭而言,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能称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在破坏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对社会而言,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毒品预防教育课堂(法治小课堂第13期)(3)

毒品危害之大,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制涉毒行为的呢?我国《刑法》规定,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在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毒品预防教育课堂(法治小课堂第13期)(4)

毒品预防教育课堂(法治小课堂第13期)(5)

认识了毒品的危害,了解了《刑法》对涉毒行为的规制,我们如何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呢?希望同学们能做到以下三点。

1

少去娱乐场所,提高警惕,拒绝陌生人赠送的香烟或饮品;不结识有不良习惯的人群,但凡发现所交之人有不良嗜好,应该避而远之,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2

对任何形式的毒品都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盲目好奇或者尝试,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社会有正确理性的态度。

3

不小心染指毒品后,要立即去戒毒所寻求帮助。千万不能一错再错,任由自己堕落。生命只有一次,千万不要随意践踏。

同学们,毒品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毒品,就像一颗糖衣炮弹,它会在我们最幸福的时候,将我们一步步推入深渊。在面对毒品的诱惑时,我希望同学们能筑牢思想的防线,保持定力,抵制诱惑,坚守正道,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守护青春。

毒品预防教育课堂(法治小课堂第13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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