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播电视剧《不完美的她》因为题材比较大胆,结合了虐童、女权这两个现实主义题材,加上心理、犯罪和悬疑的设定,在播出后引起了热议。电视剧主要讲述了周迅饰演的具有悲惨童年的女主角林绪之携同样命运多舛的被虐女童穆莲生逃离家暴家庭,同时寻找自己生母解开身世之谜的故事。

不完美的她内容简介(不完美的她法律看点解析)(1)

作为一部以关爱被虐儿童为主题的电视剧,剧中包含了大量有关家暴、虐待、收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笔者挑选了其中几段比较有法律看点的剧情,并结合相关剧情事实和有关法律加以分析。

一、同居男友殴打女友的女儿,是家暴行为吗?

剧情:穆静是一个丧偶的单亲妈妈,她带着女儿穆莲生和男朋友尚武生活在一起。性格偏执的尚武把小莲生当做迫害的对象,对她任意摆布,为穆莲生涂抹口红、让她装做被射击的目标、用盒子捆绑莲生,莲生虽然很不情愿,但却为了安慰妈妈说游戏很好玩。

那么,尚武对莲生的所作所为是否构成犯罪? 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看点: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相似,隐蔽性高、公权力不易察觉,也被纳入家庭暴力,二者均受法律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家庭成员”范围主要从血亲或拟制血亲的角度进行确定。剧中尚武与穆静系男女朋友关系,并未登记结婚,所以尚武与穆莲生并不具备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关系。

但是,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将“ 共同生活人员”界定为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员。事实上,尚武作为穆静的男朋友,两人因恋爱关系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而穆莲生是随母亲穆静一同和尚武生活在一起,对穆莲生来说,尚武就是生活在一起的新“爸爸”。但是,尚武却心理扭曲,多次用假枪射击、用盒子捆绑、恶意装扮、给莲生涂口红,甚至殴打、辱骂、恐吓莲生。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伦理认知内父母对孩子的“管教”,给穆莲生幼小的心理和精神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尚武对莲生的这些伤害,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一个综合性跨部门法领域的概念,根据具体施暴情况和伤害结果,行为人将面临不同的法律责任。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如果家暴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的,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剧中,尚武的行为从殴打、辱骂、恐吓逐步升级到伪造失火场景意图烧死莲生,这已不仅仅是家庭暴力行为,而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尚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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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暴受害者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剧情:尚武故意将穆静灌醉,设局意图烧死莲生。林绪之决定要解救这个孩子,她找到被关在箱子里的穆莲生,撕下了密封在穆莲生嘴上的胶带,林绪之救出穆莲生后带她离开隐姓埋名。莲生遇到了善良的林绪之解救自己,但现实中很多受害者却没有如此幸运。

那么,家暴受害者可以用什么方式保护自己呢?

法律看点:

第一,法律维权途径:

1.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本剧中,若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莲生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3.到法院起诉。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到法院起诉加害人。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本剧中由于莲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受到尚武的强制、威吓很可能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因此莲生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被家暴后应搜集的证据: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等公民身份证明。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本、收养手续等证明亲属、同居、抚养关系的资料。

3.公安证明材料。如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官方证明材料的证明力十分强,一定要保存好。

4.医院证明资料。病历、诊疗记录等证明资料。

5.证人证言。包括邻居、朋友、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等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

6.音、视频资料。包括施暴或者受伤的照片、录音、视频等证明资料。

三、亲生母亲遗弃女儿,是否构成遗弃罪?

剧情:尚武嫌弃莲生是拖累,让穆静在自己和莲生之间选择一个。穆静害怕尚武离开自己,于是和莲生一起来到一个破败的游乐园,莲生十分开心还送了穆静海螺,可穆静还是抛弃了莲生悄悄离开。

那么,穆静将女儿抛弃在废弃游乐园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规定的遗弃罪?如果穆静遗弃罪成立她是否还有资格担任莲生的监护人?

法律看点: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所以,遗弃的时间、地点、周遭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情节的恶劣程度。剧中,莲生被穆静带到人烟稀少的废弃游乐园中遗弃,年仅七岁的莲生孤身一人,也没有手机等通信工具,根本无法进行自救。而一般人也不会到废弃游乐园,所以也无法察觉和施救。可以推测,莲生如果长时间独自呆在废弃游乐园,很可能因此失去生命。因此,穆静的遗弃行为涉嫌遗弃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穆静作为监护人,漠视莲生身体与精神上的伤痛甚至将莲生遗弃,那么她是否还有资格继续担任莲生的监护人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和反家暴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所以,剧中的林绪之可以向上述机构申请,以撤销穆静的监护资格。同时,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所以,如果穆静被取消监护人资格,她仍然要承担莲生的抚养费用。

四、合法的收养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剧情:剧中穆莲生的母亲穆静入狱,穆莲生没有人监护照顾,因此被送到了福利院。林绪之想要收养穆莲生,却被警察告知根据法律规定单身不允许收养孩子,必须结婚组建家庭才具备收养条件,这也间接促成了林绪之幸福婚姻,并在剧情结尾刻画了一家三口的幸福画面。

完美的结局让人欣慰,但现实生活中林绪之可以收养穆莲生吗?收养真的需要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吗?我国法律对收养人又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法律看点:对于林绪之和穆莲生这样,既没有血亲关系也不存在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怎样才能形成收养关系呢?分两方面具体说明:

第一,穆莲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中适格的被收养人吗?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满足未成年人属于父母双亡、被遗弃或无法找到其亲生父母的条件,或者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形。剧中穆莲生是七岁的未成年人,父亲早逝,母亲入狱,无法对其履行抚养监护义务,因此满足法定条件,可以被收养。

第二,林绪之可以成为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吗?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收养人无子女;其次,需要年满三十周岁;第三,还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即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最后,为了保障被收养人健康成长,收养人还要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从上述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必须结婚以家庭为单位再进行收养。

所以,林绪之可以收养穆莲生,并且她并不需要像剧中一样必须结婚之后才能收养,单身状态也满足成为穆莲生收养人的条件。

不完美的她内容简介(不完美的她法律看点解析)(3)

五、带受虐待儿童逃离施虐家庭,是否构成犯罪?

剧情:小女孩儿穆莲生长期遭受母亲男友尚武的虐待,而母亲穆静对此置之不理,尚武甚至策划一场火灾想要谋杀穆莲生,林绪之从这场火灾中救了穆莲生。林绪之为了让穆莲生摆脱遭受虐待凌辱的家庭环境,不顾可能涉嫌犯罪的风险,带着穆莲生逃离了这个家庭。

那么在法律上,林绪之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法律看点:剧中穆莲生失踪后,警察一度怀疑其被人贩拐卖了。而拐卖行为一经证实,就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那林绪之的行为构成卖妇女、儿童罪吗?

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必须同时满足两方面要件:一是,主观上林绪之要以出卖为目的;二是,客观上林绪之着手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中任意一种或几种行为。而剧中,林绪之带走穆莲生是为了将她从施虐家庭中解救出来,而不是将穆莲生卖出去来获取钱财。因此,林绪之的行为难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那么,在法律上应当如何认定林绪之的行为呢?剧中警察了解到相关事实后,对林绪之以拐骗罪展开了调查。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其侵犯的是他人的家庭关系、监护人的监护权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要认定是否为拐骗儿童罪,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构成要件:第一,其行为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二, 行为人的主观表现为故意,一般行为人是以将儿童收养为自己子女为目的;第三,行为人实施了以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拐骗手段多种多样。可以针对儿童,例如以美食、玩具骗取儿童好感后将其带走;也可以针对父母,假意帮忙照顾儿童,再伺机抱走等。剧中,林绪之选择用逃离的方式解救穆莲生,并且没有把穆莲生交还给其母亲穆静,也没有向穆莲生的其他亲属、所在社区或者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其行为确实使得七岁的未成年女孩脱离了其家庭或者监护人。从主观方面来看,虽然在警察讯问时,林绪之表达了她想要收养穆莲生的想法,但是当时林绪之的目的仅仅是害怕穆莲生继续留在想要杀死她的施虐家庭之中会再遭不测,是以解救穆莲生为目的,而不是以收养为目的。剧中并未交代林绪之最后是否被定罪量刑,但综合整体事实情况来看,林绪之难以构成拐骗儿童罪。

六、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剧情:五岁林绪之点燃照片,引发火灾,烧伤父亲,母亲钟慧为她顶罪坐了15年的牢,而钟慧出狱后,警察才发现真相,原来屋内有两处起火点,一处为林绪之点燃,另一处为其父亲李泽自己不小心引燃。

如果当时钟慧不为林绪之顶罪,林绪之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看点:按照剧情来说,家里失火与李泽的烧伤都属于意外事件,并非犯罪事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林绪之和钟慧都不用为意外事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失火和李泽的烧伤是林绪之故意为之,她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呢?从法律上来说,故意纵火情形下,林绪之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国法律划分了刑事责任年龄,相同的犯罪行为,不同年龄的人因为刑事责任能力不同而承担不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要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案发时林绪之才五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五岁的林绪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钟慧承担民事责任,需要对林绪之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现在已经查明案情真相,林绪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钟慧是为女儿林绪之顶罪才被判处刑罚,那钟慧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钟慧是不能要求国家赔偿的。钟慧的行为属于明知自己非行为人,同时不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形,自己故意作出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导致自己被羁押或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情形,这种情形属于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作者:常亮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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