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时拾史事独家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作者廉克飞

古代两河流域文明是一个极其注重法治的文明,每一位国王继位后都会在国内宣布"建立正义",颁布法典。在古代两河流域文明遗留下的文献中,有关法律方面的文献最多。

两河流域帝国进程(两河流域另外一部比肩汉穆拉比法典的法典)(1)

当然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汉穆拉比法典》,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在历史课本上出现过,而且还是必考内容。

两河流域帝国进程(两河流域另外一部比肩汉穆拉比法典的法典)(2)

可是整个两河流域的文明仅仅诞生了这样一部法典吗?几乎是不可能的,其实在古代两河流域遗留下了众多法典如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尔那穆法典》、其后的《苏美尔法典》《里皮特-伊什塔尔法典》《埃什奴那法典》《汉苏穆拉比法典》《中亚述法典》和《新巴比伦法典》等等。

在这些众多法典中,有一部发典出土时间与发现《汉穆拉比法典》石碑的时间几乎是同时的,两者都在19世纪末期背挖掘发现,可是两者得到的关注点却不一样,一个如同巨星世人皆知,一个如同泥土,无人问津,知道二十世纪末期。才有史学家发表了对这部无人问津的法典的研究成果,于是,学术界才逐渐对这部法典有了重新的认识。

他的名字就是——《里皮特-伊什塔尔法典》。

《里皮特一伊什塔尔法典》是颁布时间较早,保存较为完整的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包括行政改革文件和各种各样的契约文献,如动产、不动产的交易契约,收养契约,婚姻契约等等。两河流域文明的立法思想和法律成就在法典中体现得最为充分,研究该法典是研究古代两河流域法律的一个重要途径。

该法的典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与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有许多相似之处,这部法典也被学者认为是《汉穆拉比法典》的一个蓝本。《里皮特一伊什塔尔法典》对于研究古代两河流域法律的立法思想、法典内容及结构等都具有重要的标本价值,同时该法典对研究伊辛王朝的政治、经济等国内社会状况也具有重要价值。

法典颁布背景

伊辛王朝建立于公元前2017年,首王为伊什比—伊腊。伊什比-伊腊原是乌尔第三王朝国王伊比辛手下的一名军事长官,受命守卫伊辛和尼普尔两座城市。但在伊比辛第11年(公元前2017年),伊什比-伊腊在伊辛城宣布自己为王,建立伊辛王朝。

当乌尔第三王朝在公元前2004年被埃兰人灭亡之后,伊辛王朝在乱局中迅速崛起,成为两河流域南部的霸主。伊辛的君主使用了"乌尔王,苏美尔和阿卡德王"的头衔,显示了伊辛的霸主地位。

伊辛王朝国王图系

伊什比—伊腊 公元前2017-前1985

舒伊里舒 公元前1984-前1975

伊丁达干 公元前1974-前1954

伊什美达干 公元前1953-前1935

里皮特·伊什塔尔 公元前1935-前1924

乌尔尼努尔塔 公元前1923-前1896

布尔苏恩二世 公元前1895-前1874

里皮特恩利勒 公元前1873-前1869

埃拉伊米提 公元前1868-前1861

恩利勒巴尼 公元前1860-前1831

乌尔杜库伽 公元前1830-前1828

辛玛吉尔 公元前1827-前1817

达米可伊里舒 公元前1816-前1794

公元前1794年伊辛第一王朝被拉尔萨王朝国王瑞姆辛攻灭

辛王朝的霸权在第五位国王里皮特·伊什塔尔统治时期(公元前1934公元前1924)发展到顶峰。

里皮特-伊什塔尔可能在登基的第一年就颁布了以他名字命名的法典《里皮特—伊什塔尔法典》,因为他第二年的年名为:里皮特—伊什塔尔,所谓的年名很像中国封建帝王使用的年号,国王把第一年所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作为第二年的年号,年名有时候是一个短语,有时候是一句话或者几句话。

里皮特-伊什塔尔利用法典来宣扬自己的权威,进行统治,将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的军事权力和政治权力集为一体。里皮特一伊什塔尔在位期间是伊辛王朝霸权的顶峰,之后南部的拉尔萨开始崛起,与伊辛争霸。最终,里皮特-伊什塔尔死在保卫乌尔城的一场战役中,伊辛王朝衰落下去。里皮特—伊什塔尔之后,有11位王统治了130多年。最终在

公元前1794年,拉尔萨国王瑞姆辛征服了伊辛城,伊辛王朝灭亡。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的政治和军事中心向南转移到了拉尔萨,伊辛城此后仅成为治愈女神的宗教崇拜中心。

你们肯定想多了,治愈女神不是她:

两河流域帝国进程(两河流域另外一部比肩汉穆拉比法典的法典)(3)


当然也不是她:

两河流域帝国进程(两河流域另外一部比肩汉穆拉比法典的法典)(4)

而是她:

两河流域帝国进程(两河流域另外一部比肩汉穆拉比法典的法典)(5)

抱歉各位,实在找不到图片,下次找小昭配图。

两河流域的治愈女神名字叫做---宁伊辛娜,她是治愈女神,也成为药神,她是伊辛城的主要神灵。


《里皮特-伊什塔尔法典》的概况

现存的法典文本来自于十多个抄本残片,这些残片已很难复原在一起,甚至有些泥板残片可能不属于该法典。最初挖掘的四个泥板残片包含了法典的前言和后记,可能属于同一块大泥板,刻写了法典原文。

这四个泥板残片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队于1889-1900年在尼普尔遗址挖掘出土。尼普尔是两河流域传统的宗教文化中心,在古巴比伦时期建有许多活跃的书吏学校,在本世纪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丰富的楔形文字泥板。值得注意的是,有一块泥板明显出土于基什城,一块泥板出自西帕尔城,这两个城市也是古代两河流域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出土了大量属于公元前二千纪早期的法律文献。

《里皮特-伊什塔尔法典》以苏美尔语写成,法典可能原有1200多行,现只恢复了400余行。现存的法典包含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现存约50条法律条文。这部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调节自由民阶层的社会关系,这些自由民主要包括具有全权公民权的自由民和女祭司群体等等,但其它群体包括王宫的依附民、男女奴隶等的权利也有涉及。

序言主要阐述了君权神授的理论,安奴神和恩利勒神选择了里皮特-伊什塔尔为君主进行统治,安奴神的意思是天空,是众神之王,恩利勒神的意思是空气,他的主要权威掌管人间,是人类的主宰。

里皮特-伊什塔尔列举了他统治下的苏美尔诸邦,强调了他作为正义和社会秩序恢复者的角色。约50条法律条文主要涉及了租牛、人身伤害、逃亡奴隶、伪证、偷盗、徭役婚姻和财产继承等内容。每条法律条文都采取虚拟语气,使用"如果……那么……""的格式,这个格式也成为两河流域法典的标准格式。在结语部分,重申了里皮特-伊什塔尔统治下的公平和正义,对尊重这一法典的后继国王们进行祝福,对任何亵渎或毁坏法典的人进行诅咒。这部法典对巩固国王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调解各阶层之间的阶级矛盾,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促进伊辛王朝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有趣的法律条文

由于法典大部分残缺不全,我选取几条特别有意思的展示一下:

1、 如果一个自由人租用头公牛用在一群牛的后面,他要量出并交付2400"希拉"的谷物作为牛2年的的租金;如果这头牛用于队伍的前面或中间,他要测量并且交付1800希拉"谷物作为牛的租金(为期两年)。

希拉是两河流域的容量单位,约等于一升。在这条法律条文里,公牛的位置不同,上交的租金是不一样,因为这里的一群牛是指驾辕的牛,驾辕的牛需要更强壮,需要掌握犁地的方向,所以与那妞需要更多的租金。

2、 如果一个自由民死后没有男性后代,其未婚的女儿将成为他的继承人。

这条法律条文好先进,承认了女性与男性同等的地位,但是也特别强调了是"未婚的女性"。

3、 如果一个人打了一个自由民的女儿,致使她失去她的胎儿,他要称出并支付30舍客勒银子。

舍客勒是重量单位,约为8.3克。

4、如果一个人打了一个自由民的女奴隶,致使她失去她的胎儿,他要量出并支付5舍客勒银子。

5、条法律条文关于殴打怀孕妇女的县官规定,根据孕妇的不同身份而采取不同的处罚,从这里可以看出自由民和女奴隶地位悬殊之大,罚款数额相差5倍之多。

6、如果一个自由民租赁了一艘船,并且协商好了一条航线,但他违反了这条航线,这艘船……(毁坏或者沉没)在那个地方,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租赁这条船的自由民要赔偿一条新船,并且[他将量出谷物交付它的租金]。

7、如果一个自由民将休耕地交给另一个自由民用作种植果园,但是他没有完成果园的种植,他们应该把他忽略的休耕地交给另一个愿意种植果园的人,作为他的份额。

8、如果一个自由人进入了另一个自由人的果园,并且在园里盗窃被当场抓住,他要量出并支付10舍客勒银子。

9、如果一个自由民砍伐了另一个自由民果园里面的树,他要量出并支付20舍客勒的银子。

10、如果一个自由民—和他的房子相邻的是另一个自由民忽略的休耕地一(如果这个)房屋的主人对休耕地的主人说:"你的休耕地被忽视了,没有长成庄稼)有人可能会由此闯入我家。快来保护你的财产!"经确认房主已经发出正式警告,那么这个休耕地的主人应该对这个房屋主人丢失的任何财产进行赔偿。

11、如果一个自由民的男奴隶或女奴隶在城中逃跑,并且确定这个奴隶在自由民的家中居住了一个月,他(窝藏逃亡奴隶的人)将为这个奴隶主人提供一个奴隶。

12、如果一个自由民的奴隶为他的奴隶身份向其主人提出异议,并且可以证实他的主人因为他的奴隶身份已经得到了两倍的补偿,那么这个奴隶将被释放,获得自由身份。

13、如果一个米克图姆自愿为一个自由民(服务),这个自由民不能够约束他,他可以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米克图姆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一类人,类似于雇佣工人。

14、如果一个庄园的主人或女主人拖欠其庄园应交的税收,而有外人承担了这个税收,他(主人)在三年内不会被驱逐;(但如果三年后仍然拖欠税收)承担了缴纳税收的那个自由民将获得这些庄园,庄园的(原)主人不能提出任何主张要求。

15、如果一个自由民从水井中救了一个孩子,他应该抓住他的脚,并且在一块与他的脚尺寸大小一致的泥板上盖印,(以便证实此事)。

括号里的文字是残缺不全的,我看见这条法律条文不禁愕然,这是做好事要留证据的节奏吗?难道是怕碰瓷?

16、如果一个自由民不再抚养签订了在学徒期间要进行抚养的儿子,在法官面前确认后,他(孩子)将会被送还给他的亲生母亲。

17、如果在父亲在世时,他的女儿成为了一名乌格巴布图、那迪图或卡迪什图,他们(她的兄弟)将把她视作一个平等的继承人来分割财产。

乌格巴布图:这回事一类女祭司,终身住在寺庙中,地位低于那迪图女祭司。

那迪图:这类女祭司一般也住在寺庙中,可以和世俗人结婚,但不生孩子,不知道四千年前怎么避孕?这类女祭司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较高。

卡迪什图:这也是一类女祭司,但是不住在神庙,可以结婚生子,宗教地位较低,她们经常以助产士和那奶妈形象出现,应该类似于现在的护士和保姆。

18、如果父亲活着时,他的女儿没有被给予婚姻,(她父亲走后)那么她的兄弟们可以将她许配给别人为妻。这一点和中国封建社会好相同,"兄为父,嫂为母",大哥说话最好使。

两河流域帝国进程(两河流域另外一部比肩汉穆拉比法典的法典)(6)

19、如果他娶的第二个妻子为他生育了一个孩子,她从她父亲家里带来的嫁妆将只属于她的孩子;第一等级妻子即正妻所生的孩子和第二位妻子所生育的孩子可以平等地分割他们父亲的遗产。

20、如果一个自由民娶了一个妻子,她为他生育了一个孩子,孩子健康成长。一个女奴隶同样为她的主人生育了一个孩子,父亲将来要释放女奴隶和她的孩子,但是女奴隶的孩子不能同主人的其它孩子分割财产。

21、如果他的正妻去世了,在他正妻去世后,他和一个女奴隶结婚(女奴隶已经为他生了孩子),其正妻所生育的孩子是他的第一继承人;女奴隶为她的主人所生育的孩子与本地自由身份出生的儿子们被同等看待,他们也拿走令他们满意的财产(份额)。

22、如果一个自由民的妻子没有为他生育孩子,但街上的一个妓女为他生了孩子,他要为妓女提供谷物、油和衣物的定量配额。这名妓女为他所生的孩子将来要成为他的继承人。只要他的正妻活着,这名妓女不能与正妻住在同一间房子里。

23、如果一个自由民的正妻失去了魅力或者成了瘫痪,她不能被驱逐出家。但她的丈夫可以娶一个健康的妻子(第二个妻子),第二个妻子要照顾(供养)正妻。这条文还是有些人情味的,比中国的七出条规要好的多,七出规定妻子只要"有恶疾",便可以休了她。

24、如果一个女婿进入其岳父家中,并赠送了婚约的聘礼,但之后他们(岳父母)驱逐了他,并将他的妻子给了他的伙伴,他们应该两倍归还他带来的聘礼,并且他的伙伴也不能同他的妻子结婚。

这是一条保护女婿的法律条文,我喜欢!

25、如果一个已婚的年轻人同街上的妓女发生了性关系,法官命令他不能再去找这个妓女,(如果)之后他同他的正妻离婚,把离婚协议的银子给了她,但他(仍旧)不能同这个妓女结婚。

这一条充分体现了对婚约的和婚姻的保护,如果婚内出轨,即使离婚了,也不让男方与意中人结婚,这法律绝了!

26、如果一个自由民宣称另一个自由民的处女女儿有过性关系,但经过证实她并没有过性关系,他要称出并赔偿10舍客勒银子。

这条法律告诉我们,喝多了不要在外面吹牛皮,有经济损失。

27、如果一个父亲在其有生之年,给了他最喜爱的儿子一份礼物,并且写了一份加印的文书,在父亲死后,他的继承人们将分割他(余下)的财产;他们不能对已分配出去的财产提出要求,他们不能违背其父亲的意愿。

28、如果一个自由民租了一头牛,不小心割断了牛的蹄筋,他将称出并赔偿牛价值的三分之一价格的(银子)。

29、如果一个自由民租了一头牛,不小心打坏了它的眼睛,他要称出并赔偿牛价值的二分之一的(银子)。

30、如果一个自由民租了一头牛,不小心打坏了它的牛角,他将称出并赔偿牛价值的四分之一价格的(银子)。

31、如果一个自由民租了一头牛,不小心打坏了它的尾巴,他将称出并赔偿牛价值的四分之一的(银子)。

28——31条都是关于租牛顿规定,耕牛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典对耕牛的租赁给予了高度重视。

很多法律条文已经漫漶不清了,最后给大家留一个填空题,还是和耕牛有关的条文,只是现如今辨识不清楚了,只留下这些文字:

如果一个自由民租了一头牛,不小心( ),他将称出并赔偿( )。

欢迎各位,脑洞大开,写下留言,猜想一下四千年前的苏美尔人会对租牛还有哪些规定。

END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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