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我为群众办实事聊大派出所户籍室急群众之所急(1)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靖程 聊城报道

7月22日下午,市民田先生将一面印有“真心为民服务,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聊大派出所户籍室,以表达对户籍室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7月4日,田先生急急忙忙地来到户籍室,他说自己的居住证明天就要到期,如果不能及时换证,就会影响儿子小升初报名。户籍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审核材料,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考虑到田先生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稍有拖延就会错过报名机会,户籍室工作人员启动特事特办机制,当天就帮田先生完成了居住证换证续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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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每年七月的中下旬是东昌府区幼升小、小升初的报名期,凡是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除满足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外,均需要提供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方可报名。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换证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换证续签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补办续签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使用期限从换证续签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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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聊大派出所在全省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清理整治“百日行动”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某餐馆存在外来流动人口胥某某、李某周未按要求到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在对其下达整改要求后仍未到所进行居住登记,随即对其传唤到聊大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胥某某、李某周作出行政处罚。

如果您是跨县(市、区)居住的流动人口,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不及时办理居住登记,等到被处罚才追回莫及。

到底哪些人员需要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呢?

一、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来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请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自觉报告出租房屋及承租人信息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位或个人将房屋出租于他人的,应当及时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报告承租人信息,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出租房主或本人应当自离开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手续。

三、提倡自主申报

流动人口本人或出租房主、房屋租赁中介、用工单位等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等相关业务,可全部实行网上申办(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申报登记),也可携带材料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现场办理。

居住证业务办理完毕后,群众在十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拿到居住证,也可在【山东微警务】公众号中查看居住证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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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房屋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个人身份证;房主身份证;办理人与房产证所有人关系证明;房产证或房管局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原件;本人当场或网上办理。

2、租赁房屋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本人及房主身份证;房产手续;租赁合同或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房主签署租赁房屋责任状;本人及房主当场办理。

3、用工单位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负责人签署用工单位责任状(派出所领取);本人及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原件;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本人当场或网上办理。

(通讯员 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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