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岚
近日,美国政治新闻网(Politico)披露了一份疑似由最高法院萨姆埃尔·阿利托大法官(Alito)撰写的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密西西比15周堕胎案)判决书草案的全文。根据该文内容和政治新闻网的相关报道,已经有包括阿利托在内的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决意彻底推翻半个世纪以来一直为堕胎权提供宪法保护的罗伊诉韦德案先例,允许各州自行决定堕胎是否合法。
尽管泄露的判决书草案仅仅是阿利托二月份撰写的初稿,经过这几个月高院的内部表论和沟通后,可能会和最终的判决意见文稿有不小的出入,但该文核心的观点和论述仍大概率将作为高院的多数意见在今年六月底七月初高院会期结束前而发布,从而颠覆堕胎权在全美范围受到宪法保护这一既定事实。
2022年5月3日,美国纽约,当地民众聚集示威,呼吁保护女性合法堕胎权利。
最高法院做出全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这种根深蒂固又有广泛社会影响先例的大胆决定,外界大众可能会感到非常意外和震惊,但对熟悉近些年高院大法官人员变动和近代保守主义运动诉求的细心观察者而言,罗伊诉韦德案的覆灭本就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当然,高院选择以这种方式“一击毙命”彻底剥去堕胎权的宪法性保护外衣,而不是循序渐进温水煮青蛙式的进一步限制堕胎权,还是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在堕胎权相关民意近些年鲜有变化,变的只是大法官人员组成的前提下,高院这种迅猛“开倒车”的做法,变相说明了所谓司法审查权和各类宪法学流派,不过是高院九位披着袍子的政治家自我粉饰的一番说辞。换言之,对于2020年金斯堡辞世后就进入6:3保守派占绝对优势的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很可能只是打响“战争”的第一枪。预计在未来的几年中,高院将会频繁出手将许多自沃伦法院时期定下来的宪法先例和传统推翻修改,从而大力利用司法权来推动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政策。
高院推翻堕胎权合宪性的举动,除了其对女性权益和广泛社会层面的影响外,必然也会给美国政坛带来不小的冲击。随着中期选举的迫近,堕胎问题重回美国政治讨论的最前沿,或许会是拜登和民主党挽救选情,保住国会多数党地位的一根救命稻草。但在政治高度极化,钟摆效应仍十分明显的当下美国,即便是堕胎权这样涉及面超广又能充分煽动选民情绪和投票热情的话题,也未必会能扭转既定的政治轨迹。
最高法院判决书泄露
罗伯茨法院,2020年10月27日至今
从披露的高院判决书内容中来看,作为铁杆保守派的阿利托,对于罗伊诉韦德案可谓是恨得咬牙切齿。阿利托表示罗伊案从一开始就犯下了“严重荒谬的错误”,因为宪法从来没有明文列举堕胎权作为受保护的权利之一,1973年的最高法院强行宣布宪法通过正当程序条款(Due Process Clause)和隐私权延申出来对堕胎权的保护,无疑是一种典型的法院立法和粗暴干涉联邦和各州民主程序的越权行为。阿利托认为高院介入堕胎权讨论,潦草地打断了各州和联邦立法机构对堕胎问题的讨论,给出了一个决定却没有了结堕胎问题的争议,反而进一步加剧了美国社会的分裂。
为了论述堕胎权并非历史上就一直存在于美国社会中并受到保护的一项权利,阿利托在98页的意见书列举了各类例子,包括1973年判决罗伊案前后各州存在的对堕胎和避孕权的限制,作为他的证据。换言之,对于阿利托来说,只有宪法明文规定,和其他在美国社会历史中根深蒂固的权利,才应该受到宪法的庇护。所以为了纠正罗伊案这一重大错误,高院应该像布朗案推翻高院判决种族隔离合宪先例一样,彻底推翻罗伊案和其后续的凯西案,把对堕胎权管控权力还给各州和民主程序。
阿利托所言,可谓是冠冕堂皇,和已故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亚的“原旨主义”(originalism)几乎如出一辙,认为最高法院仅是宪法和法律的解读者诠释者,并非立法者。但是如果深究阿利托的论述,不难发现他的许多理由和引用的历史,都并不能站得住脚。如果仅靠完全死抠宪法原文来划定受宪法保护的权利的话,那许多美国建国以来人们一直习以为常的权利都不应该存在。阿利托所提到的布朗案所提倡的种族平等权益,也并非宪法原文中和美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社会中根深蒂固的传统(反而种族歧视才是),但在今天没有人会去为种族隔离制度公开辩护。
同理,在阿利托参与的DC诉海勒案,联邦选举委员会诉公民联合案中,阿利托和他的前辈斯卡利亚又不避讳发明采纳个人拥枪权、政治献金权这些并没有“广泛历史社会传统”的新宪法权利。阿利托这种自相矛盾又乱用历史的行为,并不局限在保守派法官当中,自由派大法官也是一样,经常在原旨主义和“能动主义”之间反复横跳。说来说去,美国宪法的这些理论很难说属于一门严谨的科学,很多时候只不过是法官为了自己的个人政治立场和政策偏好而发明出来辩解的一系列说辞。最高法院判例中,归根结底最重要的,还是是否能有五位法官达成一致,而并非谁有最完美的法律说辞。不管阿利托所言能否站得住脚,只要他拥有其他四位大法官的认同,他的意见便会成为新的法律。
内部辩论
不过,就现在的情况来看,阿利托的这份意见书,很难说就一定是高院的最终多数意见。此番意见书外泄,可能也说明了高院内部仍存在争议和变动的空间。
虽然历史上高院并非如一些媒体所说的那样完全是密不透风从不泄密的“神秘组织”,但此番意见书草案全文泄露还是近代以来第一回。以往的消息走漏,通常都是一些高院内部辩论的考量和纪要被法官助理或法官本人捅给了媒体,往往是为了向一些仍在摇摆的法官施压。2012年奥巴马医改案仍在辩论时,便有媒体收到消息说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考虑和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串通“保下”奥医改,最终被证明确有此事。而本次密西西比堕胎案所针对的罗伊诉韦德案判决,也是在意见书公布前便已经有媒体泄露了最终判决7:2确立堕胎权宪法保护的票数。
2022年5月4日,支持堕胎和反堕胎人士在美国最高法院外举行抗议活动。
不管过去如何,直接把法官真实的意见书草稿在判决公布之前全文刊登出来,无疑是一个罕见的重大变化。这表明了堕胎问题辩论在美国政治和生活中的分量,让高院内部(无论是自由派或保守派)有人不惜冒巨大的职业生涯风险来打破高院保密的辩论过程,试图通过公开施压的方式来把高院决定拖向己方阵营的方向。哪怕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公开谴责这一行为,并声称这种“卑鄙举动不会影响高院决策的过程”,直到判决下来尘埃落定之前,谁也不敢说这种通过泄密施压的举动不会奏效。
那么具体是哪一方泄密呢?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处于绝对劣势的高院自由派法官和其手下的法官助理群体无疑是最大的嫌疑人。自金斯堡辞世被特朗普任命的巴雷特法官接替后,彻底沦为少数派的三位高院自由派法官,无法依靠拉拢首席大法官罗伯兹一人来阻止其余五位保守派大法官积极把美国法律和政治生态推向“保守”和右翼的方向。只有在特拉普任命的卡瓦诺和巴雷特大法官其中一人加入罗伯茨的情况下,自由派才有可能在最高法院参与到重大问题的多数意见起草过程中。而在堕胎这一问题上,巴雷特和卡瓦诺很明显都是坚定的反堕胎的保守派法官,指望他们两人跳船,显然并非易事。
或许,在自由派法官已经绝望之际,通过公布阿利托相当“激进”“极端”的意见书以期激起民众反对,进而逼迫五位似乎已经确定要推翻罗伊案的保守派法官跳船是仅剩的一条出路。这一观点,很明显是保守派法律界和国会共和党人最为认可的解读。大部分国会共和党人,在参议院少数党领袖麦康纳尔的带领下,都把维护“最高法院”的制度尊严和保密性这一说辞挂在嘴边,大力谴责泄密的“卑鄙小人”,这么做的目的除了攻击民主党政敌外,也有把大众视线从堕胎权本身上转移开、避免高院法官真的变卦的考量。
然而,如果自由派大法官真的要通过泄露意见书的方式来施压的话,为何要等到五月初才把一份二月起草的意见书草稿泄露出来呢?早些时间就把消息捅出去,难道不会更有效果吗?正是出于这种疑问,部分学者和媒体分析觉得反而是保守派法官或助理把消息捅了出去,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保守派内部的跑票。这种保守派泄密的解读,乍一听有些荒谬,毕竟高院上有五位一贯反对堕胎权的保守派法官已经是既定事实,但仔细思索,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尽管根据新闻报道所称,在上周意见书泄露之时五位保守派法官(阿利托,托马斯,卡瓦诺,戈萨奇和巴雷特)彻底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的立场仍没有改变,但新闻也指出了同为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罗伯兹仍在试图拉拢卡瓦诺或巴雷特其中一人,加入他在保留罗伊凯西案的基本框架下允许密西西比15周堕胎禁令实行的“折中”判决。
就算现在罗伯兹还没有成功的迹象,早年已经在堕胎问题上经历过一次“煮熟的鸭子飞了”的挫败的保守派们(1992年凯西案时一度已经有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同意推翻罗伊案,但因为肯尼迪大法官的变卦而最终只是把堕胎权加以限制而并非彻底废除),或许不愿再重蹈历史覆辙,提前把阿利托的判决公布出来威慑可能犹豫的法官,防止他们临阵脱逃。
不管哪种说法是事情的真相,都不能改变堕胎权将在美国面临全面危机和限制的基本事实。哪怕是罗伯茨大法官成功拉拢了一位保守派同僚来加入他“循序渐进”式的折中判决而不直接推翻罗伊案,允许密西西比州15周堕胎禁令施行也会让堕胎权在全国层面名存实亡,和阿利托版的全面推翻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在罗伊诉韦德案宣布堕胎合法化半个世纪后,在世界各国都逐渐走出堕胎问题争端的同时,美国仍沉迷于堕胎问题,甚至要开历史的倒车废掉全国范围堕胎的合法性,无疑让外界十分困惑。
堕胎权在美国的历史
要了解堕胎权为何今天仍是美国政治中一个绕不开,甚至会引来两党选民剑拔弩张尖锐对立的话题,必须要从美国历史上的堕胎权发展讲起。早期美国沿用英国普通法的框架,堕胎在有胎动(15-20周区间)之后一般都是非法的。但由于堕胎问题在前罗伊诉韦德案时期并非一个政治问题,而更多是一个卫生健康问题,在这段时间内对于堕胎权的保护和限制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框架,各州各有自己的立法和规定。
在罗伊诉韦德案判决之前,美国有30个州完全禁止堕胎,16个州禁止非特殊情况外(除了强奸、乱伦和母体健康安全受到威胁时),3个州允许本州居民堕胎,只有纽约州对堕胎没有限制。回过头来看,罗伊诉韦德案当初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堕胎权,和今天阿利托试图彻底推翻罗伊案一样,都是相当激进,而并非循序渐进的判决。在罗伊案前,最高法院只对避孕措施做出了一系列判决,并没有直接涉及堕胎问题本身。不过,正是在有关避孕措施的格里斯沃德诉康涅狄格案中,最高法院引申出了宪法中没有明确表明的“隐私权”,随后高院确立宪法对堕胎权的保护,便是依靠着引申的隐私权,而并非其他宪法条款得以确立。
那么,是什么因素促使高院1973年做出了如此重大的激进判决呢?显然,这离不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性别平权运动”/“第二波女权运动”。在美苏冷战的大背景下,美国内部先是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民权运动,最终带来了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终结。民权运动的另一个附带作用,便是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出现了所谓“权利革命”,第二波女权运动进而兴起。堕胎作为女性权益和性别平等的重要一部分,被许多社会开始接纳。于是由西欧带头,大量国家在这一时期开始放开对堕胎的限制。美国也不例外,最高法院在1973年便确立了堕胎权,甚至要早于普遍认知中在社会问题上更加自由的北欧国家。
只是,美国确立堕胎权,不是像其他民主国家那样通过立法机构通过法案的“正常程序”来的方式,反而是依靠着本职是审核法律的最高法院判案来判例“立法”。这种超常规的方式,为未来堕胎权长期在美国饱受争议埋下了祸根。司法机关通过司法审查权来发明法律和权利,在今天的美国因为国会立法机制的衰败和瘫痪已经是司空见惯,但总的来说,高院通过判例确立的法律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
罗伊诉韦德案中,高院判决的问题正如保守派所诟病的一样,多少有些抢在民意基础成型之前便贸然做决定的粗暴干涉性质,打断了地方和全国层面有关堕胎权的讨论,使得社会还没在形成大体共识前便不得不接受堕胎权的存在。同时,高院立法的局限性,使得罗伊诉韦德案同时具备了激进和保守/和稀泥的双重性质,一方面罗伊案“一锤定音”把堕胎权在全美范围中直接合法,但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将堕胎权定义为基本权利,给予完整的宪法保护,只是通过本身就存在一定争议的隐私权来找到一个支撑的论述。罗伊案判决所采用的 “三周期划分”(即第一周期母体有完全自主堕胎权,第二周期立法机构仅能因为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因对堕胎加以限制,第三周期立法机构有较大的自由限制堕胎),给了各州一个相对模糊开放的执行标准,变相放开了堕胎问题上操作诉讼和游说的空间。
换言之,堕胎问题辩论的双方,对罗伊案多少都有不满的情绪。这种法院立法中先天的“折中”性质,既没能起到真正一锤定音解决堕胎争议的作用,同时又因为它的客观存在使得国会不用直接面对堕胎权这一争议话题,从而不去通过推动立法权来保护堕胎权利。随后取缔罗伊案“三周期划分”,用胎儿“体外存活”和不给母体增加“不当负担”作为衡量堕胎权新标准的凯西诉计划生育组织案同样也是这种维持现状,以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争议的方式将堕胎权保护到了今天,使得最终高院存在彻底推翻堕胎权的可能。
回首堕胎权在美国的发展,罗伊案无疑彻底改变了堕胎话题的性质,把堕胎问题从一个健康安全和女性权益的问题,转化成了法律问题、宪法问题、道德问题,最后成为政治问题。美国实现堕胎权宪法保护的方式,使得堕胎问题不可避免地政治化,而罗伊案的判决,也给予了反堕胎势力一个重要的发声平台和活动空间。在罗伊案前,美国的反堕胎势力是非常地方化与分裂的。但在这之后,由于堕胎问题被放大到了全国平台,反堕胎势力成功地从原先相对小规模的天主教徒群体扩大到了包含福音派基督徒乃至更广泛的社会保守派。
伴随着美国文化战争的兴起,堕胎问题成功扎根在了美国社会阶级和宗教纠纷之中。因此,堕胎从原先主要是按照阶级和教育程度划分的一个泛社会议题,演化为当今按照宗教信仰和社会阶级划分的党派之争的政治话题。因为由单一议题选择选民(single issue voter)的存在,堕胎问题迟迟不能在美国政治中降温,长期作为争议话题和选民投票的重要甚至是唯一标准存在。特别是凯西案将罗伊案的严格审查和三周期划分标准改为不当负担(undue burden)后,地方州在具体的政策执行层面都有了巨大的弹性和政策操作空间,促使有关堕胎问题的政治活动在1992年后愈演愈烈,两党政客也乐于通过堕胎问题来炒作和拉拢选票。所以,多年过后,堕胎问题仍然活跃在美国文化战争和党派冲突的最前端。此番保守派高院上台后,最先拿堕胎权和罗伊案开刀,只能说是必然的结果。
堕胎权在美国的现状和未来
其实,在高院最新的密西西比案判决下来之前,堕胎权在许多美国的红州(保守派共和党主导的州)已经是名存实亡。许多共和党把控的州通过凯西案中确立的“不当负担”这一模糊标准反复做文章,从限制堕胎诊所的卫生标准、设施机构,再到要求24小时冷静期等各种方法,让这些州只剩下几个能够堕胎的诊所,极大地限制了女性行使身体自主权。虽然民主党控制的蓝州往往对堕胎有着较为宽松的标准,但美国半数州堕胎权严重受限,严重的则是接近消亡。
近些年随着高院的人员变动,尤其是2018年支持堕胎权的保守派大法官肯尼迪退休由卡瓦诺替代后,保守派已经尝试了通过地方立法来故意引发诉讼,最终给高院制造推翻罗伊案的机会。然而,在秉承“司法最低限度主义”(minimalism)、忧心最高法院声誉和合法性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阻挠下,路易斯安娜的极端堕胎权限制还是被驳回了。但已经致力于推翻罗伊案长达半个世纪的保守主义法律界和“联邦党人学会”(federalist society),并不会在小小挫折后就善罢甘休。
终于,在2020年自由派大法官金斯堡终究没有熬过特朗普任期并在逝世后被保守派大法官巴雷特替代后,保守派在高院拥有了6-3的超级多数。在现在的这个局面下,只要五位保守派大法官齐心,罗伯茨的意见便不再重要。这半年以来,外界便已经能看出罗伯茨无力约束自己的其他几位保守派同僚积极推动的保守主义倾向的司法判决,近期几个重大的判决中,包括去年德州允许私人执行反堕胎法案的程序层面判决,罗伯茨都只能无奈地和三位自由派法官一起表示反对意见。
考虑到罗伯茨本身已经是一个十分保守的法官,高院现在稳定有五位比他还要保守的法官,足以说明近年来最高法院右转的严重程度。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在这几位法官的带领下,最高法院必然会走向一个大幅右转、全面保守化的阶段,罗伊诉韦德案,大概率只是他们杀威棒的第一个刀下魂。无论是高院今年还在思辨的枪支权,信仰自由问题,还是将来要考虑的行政权,种族平权计划和投票权法案,都有可能是这几位保守派大法官施展拳脚推动法律和政策右转的领域。
回到具体的堕胎权问题之上,倘若高院采取的是阿利托的意见,全面推翻罗伊案和堕胎权的宪法保护,那么现在已经对堕胎权加以空前限制的红州肯定会顺水推舟全面禁止堕胎。甚至在20个通过了所谓 “触发” 法案的州中,只要高院一推翻罗伊案,堕胎就会自动在该州非法化,都不需要另行立法的这道手续。而广大仍允许堕胎的蓝州,虽不会受罗伊案覆灭直接影响,却也不能保证未来联邦层面不会通过全面禁止堕胎的法令来限制蓝州的堕胎权。更何况,保守派主导的红州已经开始筹谋立法来防止女性前往其他州堕胎,蓝州的医生也可能因此背上其他州的法律纠纷。而若高院采用罗伯茨的意见,那么15周之后的堕胎禁令在广大红州成为标准,堕胎权滑坡的程度或许相对全面禁止较轻,却也仍是重大程度的退步。
1989年4月9日,Norma Mc Corvey在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参加全国妇女组织的活动。
密西西比案判决的影响
首先,最直接受到密西西比案判决影响的,一定是最高法院和司法权本身。近年来,本就因为大法官听证任命过程高度政治化,争议频繁而信誉度受损的最高法院,如果在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下推翻确立半个世纪之久的罗伊诉韦德案这一先例,肯定会进一步加深民众对最高法院独立性和司法解读者身份的质疑。
前文已经提到,在罗伊诉韦德案后,美国社会长期在堕胎问题上处于一个较为僵持的卡壳阶段。近几十年来的民意调查普遍显示,超过六成美国民众并不希望推翻罗伊案,这也是自由派时常用来反对保守派质疑罗伊案的一个重要论据。不过如果仔细研究美国民众在堕胎问题上的态度便会发现,选民本身在堕胎权和罗伊案判决的认知上是存在严重的认知失调和矛盾立场的。有超过六成的民众不支持推翻罗伊案不假,但具体到对堕胎权的限制之上,又有接近半数的人支持对堕胎施加各种程度的限制(甚至不少人认同与密西西比案中类似的严苛标准)。与此同时,将近半数的民众在2017年的一份民调中表示堕胎是一个不道德行为。也就是说,民众尽管可能听说过罗伊案,但大部分人并不了解司法判决的具体性质和实际内容,美国民众仍然在堕胎问题上十分分裂,几十年没有多大波动。虽然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堕胎问题愈发伴随两党政治极化成为了界定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重要划分点,但两党内部仍各有将近四分之一的选民来自于和政党主流堕胎问题立场相左的站位。
不管怎么说,在民意没有重大波动的情况下,最高法院若贸然做出激进的举措来推翻堕胎权的保护,只会是因为高院的人员变动的内部原因,而并非外部环境的变化。这样赤裸裸的因人而异,因党派立场而做出判决的现实,无疑让许多原先还对最高法院存在幻想的选民彻底消除对高院的崇敬之心,加速最高法院自布什诉戈尔案后走下神坛的进度,把最高法院也当成是深度参与美国两党政争和保守派自由派斗法的一个政治机构。最高法院近期的支持率一路从60%下滑到42%, 直接反映了民众对高院愈发不满的情绪。
诚然,最高法院从来也一贯都是一个政治机关,司法审查权的存在使得本就是政客的法官们可以冠冕堂皇的当起了披着袍子的政治家。现在最高法院失去原先的“神化”光环,只不过是暴露了法官作为党争一员的基础事实罢了,但让民众意识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在最高法院无法自我约束,屡屡做出泛政治化的判决后,民众才会意识到问题所在,这是几位大法官在公开场合无论强调多少次自己不是“党棍”,都无法洗刷掉的负面印象。
最高法院的合法性出现动摇,是作为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竭力希望避免出现的灾难景象,但是已经无力约束自己其他保守派同僚的罗伯茨,即便是有心也无能为力。三权分立制度在美国运行到今天,已经有国会和立法权几乎完全衰败僵持的重要机制问题出现,倘若再加上一个司法权被民众视为失信,那么美国这一套老爷车制度恐怕会在未来面临更大的危机,政治极化和社会割裂更有可能面临硬着陆的局面。
至于堕胎权遭遇推翻可能会对中期选举和美国政坛产生的影响,现在来看还存在许多未知的因素。对于自由派和民主党来说,金斯堡大法官2013-2014年盲目自信拒绝退休酿成的苦果,让他们无法在指望最高法院来维持包括堕胎权在内一系列自沃伦法庭时期以来取得社会进步主义成功和权利。除非最高法院的保守派突然出现意外性的减员,民主党和自由派想要给许多并不属于阿利托所言“历史和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权利——比如2015年高院判例确立的同性婚姻权——提供额外的保护,可能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达成。
由于民主党现如今在参众两院都只拥有非常薄弱的席位优势,参议院通过大部分法案又需要60票的超级多数(民主党又没有足够的票数单方面改变冗长议事的规则来通过简单多数强推法案),短期内无论是通过堕胎权还是同婚、投票权等问题的法案都没有什么可能(即便是通过了,也可能会被高院推翻)。所以民主党唯一能指望的,便是受到刺激并感到悲愤的自由派和女性选民会大举出来投票,帮助民主党减轻中期选举的压力,以保证未来还有机会尝试推动相关的立法。
在美国政治中,中期选举普遍对总统所在的政党不利,经常会出现选民惩罚执政党,通过扶植反对党把控国会来限制总统的权力和国内议程的情况。这一现象,被称为“钟摆效应”,是当今美国政坛少有的不变铁律。百年以来,只有小罗斯福、克林顿和小布什三位总统曾一度摆脱过中期选举魔咒(都有特殊原因,分别是大萧条、弹劾和911)。而其余总统所在的政党在中期选举中无一不是受到重挫。鉴于民主党在参院只是和共和党50:50打平,在众议院只有五席优势,中期选举魔咒加上拜登近期低迷的支持率,让民主党在两院的多数党地位都堪称危如累卵。
在通胀、疫情和俄乌战争带来的高油价都将在未来几个月继续困扰美国的情况下,拜登想要摆脱当前的泥潭带领民主党克服中期选举的魔咒,必然需要一些奇迹和外部因素的助力。在许多人看来,堕胎问题,或许是今年仅存的几个黑天鹅事件,有着扭转中期选举局势的潜在可能。但这一说法,有些过于简单化堕胎问题和中期选举选情的嫌疑。
堕胎问题是美国政坛中最为劲爆,也最能吸引选民参与和投票激情的议题不假。但本身最关注这一问题的选民,大概率就是最乐意于参与政治斗争和积极投票的那一批高频选民。不管有没有堕胎权被推翻这一事件,这批人中期选举都会出来投票,指望这些原有就参与的选民来改变局势,显然并不现实。而两党在堕胎问题上根深蒂固的对立立场,很可能预示着有多少因为罗伊案被推翻而出来投票支持民主党的愤怒选民,就有多少因为罗伊案被推翻而无比欢欣鼓舞出来犒赏共和党的选民。
更何况,即便是在党派“自我靠拢”现象无比普遍的今天,仍有相当一部分不以自己堕胎立场来投票的选民存在。在2020年大选中,投给了和自己堕胎立场相左候选人的选民比例占到了26%。这说明了中期选举中可能会出现堕胎问题次要化,为传统的经济,治安和通胀话题让步的局面。到那时,恐怕还是传统的政治极化和钟摆效应将作为中期选举的主旋律。而堕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只会起到帮助民主党避免出现因为己方选民投票激情下滑严重而出现基本盘崩溃的最糟糕景象的作用。真正将会起到决定选举走向的中间摇摆选民,他们未必会把堕胎问题放在更加贴近生活现实的民生问题之前。
总结
当然,中期选举具体情况怎么样,现在来说还为时太早。毕竟,最高法院最终怎么判密西西比州的堕胎案,现在还是个未知数。也许,一项受宪法保护五十年的权利一朝被推翻,会引发我们前所未见的政治能量,引发政坛大地震,从而彻底改变美国政坛的现有生态。
纵观密西西比此案和堕胎权的前前后后,可以看出社会进步很难说是依照一个线性的发展轨迹,即便是几十年前就已经确立的权利,也可能会因为变动而受到威胁遭遇波折。性别平权道路再发展到今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改变了美国乃至全世界社会的方方面面,倘若堕胎权如果在美国被高院废除,虽会遭受一次重创,但未必不会逆势强起。
对于最高法院和美国的民主制度而言,密西西比案可能会是一个宪法上新篇章的开始。急速转右的高院很可能会在未来的十几年中塑造一个极度有利于保守主义的司法和政治大环境。然而在高院本身合法性和政治独立性受到民众普遍质疑的情况下,这种猛然转向的行为,又能否维持下去呢?这些问题,只有等高院密西西比判决最终出台后,才能看出更多的端倪。
责任编辑:朱凡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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